- 战国策(全二册)
- (汉)刘向集录 (南宋)姚宏 鲍彪等注
- 14628字
- 2024-11-03 03:43:29
战国策卷一
东 周〔校一〕
鲍本东周 《汉志》,河南巩,东周君所居。正曰:《东周》当从旧,居卷首,说见前。 《大事记》云,东周惠公班秉政洛阳,采邑在巩。《汉志》说非。余见前。
〔校一〕 此卷鲍本列为卷二,而将《西周》列为卷一。
秦兴师临周而求九鼎
秦兴师临周[1]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颜率[2]。颜率曰:“大王勿忧,臣请东借救于齐。”颜率至齐,谓齐王[3]曰:“夫秦之为[4]无道也,欲兴兵临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内自尽[5]计[6],与秦,不若归之大国[7]。夫存危国[8],美名也;得九鼎,厚宝[9]也。愿大王图之。”齐王大悦[10],发师五万人,使陈臣思[11]将以救周,而秦兵罢。
[1] 姚本续:周显王,《后语》。 [2] 姚本续:率,名也。当如字。或云,力出切,《后语》注。鲍本周人。 [3] 姚本续:齐宣王,《后语》。鲍本闵。正曰:《大事记》云,姚氏考《春秋后语》,周显王、齐宣王也。今附载于显王三十三年宋太丘社亡之前。 [4] 鲍本“为”作“于”。○ [5] 姚本刘、曾、集,一作“画”,钱作“尽”。鲍本尽其心思。 [6] 鲍本计,犹谋。 [7] 鲍本谓齐。 [8] 鲍本周有秦兵,危。 [9] 鲍本厚,犹重。札记今本“宝”作“实”,鲍本作“宝”。 [10] 鲍本无“悦”字。○ 补曰:一本“大说”。 [11] 鲍本即后田臣思,凡陈、田皆齐公族。
齐将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颜率曰:“大王勿忧,臣请东解之[1]。”颜率至齐,谓齐王曰:“周赖大国之义,得君臣父子相保也,愿献九鼎,不识大国何途之[2]从而致之齐?”齐王曰:“寡人将寄径[3]于梁。”颜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晖台[4]之下,少海[5]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齐王曰:“寡人将寄径于楚[6]。”对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于叶庭之中[7],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终何途之从而致之齐?”颜率曰:“弊邑固窃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醯壶酱甀[8]耳,可怀挟提挈以至齐者;非效鸟集乌飞,兔兴马逝[9],漓然止[10]于齐者。昔周之伐[11]殷,得[12]九鼎,凡一鼎而[13]九万人挽[14]之,九九八十一万人,士卒师徒[15],器械被具[16],所以[17]备者称此[18]。今大王纵有其人,何途之从而出?臣窃[19]为大王私忧之。”齐王曰:“子之数来[20]者,犹无与耳[21]。”颜率曰:“不敢欺大国,疾定所从出,弊邑迁鼎以待命。”齐王乃止[22]。
[1] 鲍本东之齐,解免之。 [2] 鲍本问其路所从出。《礼》,“遂上有径,洫上有途”。 [3] 鲍本径,步道也。犹言假涂。 [4] 鲍本台名曰晖。故《孟子》称“梁有台池之乐”。 [5] 鲍本“少”作“沙”。○ 补曰:“少”当作“沙”。《九域图》,开封有沙海,引此。札记丕烈案:此不当辄改。 [6] 鲍本楚非适齐之途,既不可入梁,亦无从至楚。其云然不可晓也。 [7] 姚本续:《后语》作“章华之庭”。注云,徐广曰,华容有章华亭。鲍本即南阳叶也。 [8] 姚本一作“瓿”。鲍本“醯壶”作“壶醯”,“甀”作“瓿”。○ 壶,昆吾圜器。瓿,甂也。补曰:一本“醯壶”,此文殽次。 [9] 姚本曾、集作“凫逝”。鲍本并喻其轻疾。 [10] 姚本“止”一作“可至”。鲍本《集韵》,漓,渗流貌。 [11] 鲍本“伐”作“代”。○ [12] 姚本一本“得”上有“凡”字。 [13] 姚本一本无“凡一”二字,“鼎而”作“而鼎”。 [14] 鲍本挽,引也。 [15] 鲍本士,一人也。二千五百人为师。徒,步行者。正曰:《左传》注,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又百人为卒。徒,众也。此“士卒师徒”,亦大概言之耳。 [16] 鲍本“器械”作“械器”。○ 械,器之总名。被具,士卒所服用之具。 [17] 鲍本“以”作“已”。○ [18] 鲍本备人之所应用,使称足此八十一万人。正曰:称此者,彼此均等,犹《史》言他物称是。谓士众赍械具备挽鼎之役者,又且八十一万也。 [19] 鲍本“窃”作“切”。○ [20] 鲍本“来”下无“者”字。○ [21] 鲍本言许之而实不与也。 [22] 鲍本补曰:洪氏迈,原《策》首载此,以为奇谋,此特儿童之见尔,疑必无是事,而好事者餙之。愚按,《左氏》尝载楚子问鼎事,当时争欲得鼎,以见其强,不可以为无。
秦攻宜阳
秦攻宜阳[1],周君谓赵累[2]曰:“子以为何如?”对曰:“宜阳必拔也。”君曰:“宜阳城方八里,材士[3]十万,粟支数年,公仲之军二十万,景翠[4]以楚之众,临山而救之[5],秦必无功。”对曰:“甘茂[6],羁旅[7]也,攻宜阳而有功,则周公旦[8]也;无功,则削迹于秦[9]。秦王不听群臣父兄之义[10]而攻宜阳,宜阳不拔,秦王耻之。臣故曰拔。”君曰:“子为寡人谋[11],且奈何?”对曰:“君谓景翠曰:‘公爵为执圭,官为柱国[12],战而胜,则无加焉矣[13];不胜,则死。不如背秦援宜阳[14]。公进兵,秦恐公之乘[15]其弊也,必以宝事公;公中[16]慕公之为己乘秦也,亦必尽其宝。’”
[1] 鲍本韩邑,属弘农。秦武三年攻宜阳,赧之七年也。 补曰:《大事记》云,今河南有福昌县,城东南北三面,峭绝天险,黾池、二殽皆在境内,盖控扼之地。 此据《甘茂传》文。《年表》,拔宜阳在次年。宜阳之役,五月而不拔,凡涉两岁也。《通鉴》、《大事记》皆于赧七年书伐,八年书拔。景翠救韩在八年。 [2] 鲍本“赵”作“周”。○ 补曰:一本“赵累”。《大事记》引。 [3] 鲍本士之有材武者。 [4] 鲍本楚将。 [5] 鲍本楚与韩邻而与秦相图,故救之。 [6] 鲍本甘茂,下蔡人,仕秦。补曰:“茂”一作“戊”,后多有。《说苑》作“戊”,古字通。 [7] 鲍本《集韵》,羁旅,寓也。 [8] 鲍本言且相秦。 [9] 鲍本言不得留。 [10] 鲍本“义”作“议”。○ [11] 札记今本“为”误“曰”。 [12] 鲍本楚卿。 [13] 姚本集、曾作“耳”,刘、钱作“矣”。 [14] 鲍本翠时盖援宜而有秦私,故说之云。补曰:《秦策》,冯章许楚汉中,楚欢而不进,所说有秦私者。窃谓,此《策》上既言秦之必拔,翠之不胜则死,而又曰“不如背秦援宜阳”,意殊不类。恐此句有缺误,“背”下或有“之”字,或“秦”下复有“秦”字,“援”字或作“拔”。劝之避秦兵,待秦既拔,然后进兵乘其敝。当秦惧之,韩德之,而交得赂以为利。下文秦拔宜阳,景翠果进兵,“果”字可见。又《秦策》,“楚畔秦而合于韩”句,意似与此同。然彼指翠未救时言之尔。其后韩、楚虽合,楚不为韩氏,谓先战,固已预知之矣。札记丕烈案:吴说是也。此必“背”下有脱,但不详何字。 [15] 鲍本乘,谓因而攻之。 [16] 鲍本“中”作“仲”。○札记今本“中”作“仲”。
秦拔宜阳,景翠果进兵。秦惧,遽效煮枣[1],韩氏果亦效重宝。景翠得城于秦,受宝于韩,而德[2]东周。[3]
[1] 鲍本属济阴冤句。 [2] 鲍本德,恩之也。 [3] 鲍本补曰:“为寡”、“为己”之“为”,去声。余如字。
东周与西周战
东周与西周战,韩救西周。为东周谓[1]韩王[2]曰:“西周者,故天子之国也,多名器重宝。案[3]兵而勿出,可以德东周,西周之宝可尽矣。”[4]
[1] 姚本集本改作“谪”,一作“谓”。 [2] 鲍本襄。 [3] 鲍本“案”作“按”。○ 按,下,与举反。 [4] 鲍本欲韩出兵,故赂之。《纪》八年有。
东周与西周争〔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东周与西周战》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东周与西周争,西周欲和于楚、韩[1]。齐明[2]谓东周君曰:“臣恐西周之与楚、韩宝,令之为己求地于东周也。不如谓楚、韩曰,西周之欲入宝,持二端[3]。今东周之兵不急西周,西周之宝不入楚、韩。楚、韩欲得宝,即且趣我攻西周[4]。西周宝出,是我为楚、韩取宝以德之也[5],西周弱矣。”
[1] 鲍本和二国以为己援。 [2] 鲍本疑楚人。两见《楚策》。正曰:无明征。注例,以国姓者,皆其国人,齐明岂不可为齐人邪?故《大事记》止云当时之辩士也。 [3] 鲍本言东兵急则入,不急则已。 [4] 鲍本趣,疾也。督使疾战。我,谓东周。 [5] 鲍本言有恩于楚、韩。
东周欲为稻
东周欲为[1]稻,西周不下水[2],东周患之。苏子[3]谓东周君曰:“臣请使西周下水可乎?”乃往见西周之君曰:“君之谋过矣!今不下水,所以富东周也。今其民皆种麦[4],无他种矣。君若欲害之,不若一为下水,以病其所种。下水,东周必复种稻;种稻而复夺之。若是,则东周之民可令一仰[5]西周,而受命于君矣。”西周君曰:“善。”遂下水[6]。苏子亦得两国之金也[7]。
[1] 鲍本为,谓种之。 [2] 鲍本稻宜湿,西周居河之上流。正曰:未知专指河否? [3] 鲍本非代则厉。 [4] 鲍本麦宜燥也。 [5] 鲍本有望于上则仰。补曰:为,去声。仰,疑向反。 [6] 鲍本无“遂下水”三字。○ [7] 鲍本彪谓:此《策》不可行。东、西周壤地相接,岂不能候其所种?苏子,东人也,为东游说而岂得不疑?且今下水,安能保其不夺?虽一为下,何补哉!正曰:据此《策》,则西人可以制周,必不疑于其说。苏子公为反复以得金,岂顾其复夺哉?《大事记》云,其微如此,其所争又如此,可不哀哉!然则又何足深辨也。
昭献在阳翟
昭献在阳翟[1],周君将令相国往[2],相国将不欲。苏厉为之谓周君曰:“楚王与魏王遇也,主君令陈封之楚[3],令向公之魏。楚、韩之遇[4]也,主君令许[5]公之楚,令向公之韩。今昭献非人主也,而主君令相国往;若其王在阳翟,主君将令谁往[6]?”周君曰:“善。”乃止其行。
[1] 鲍本属颍川。补曰:《韩策》,楚昭献相韩。 [2] 鲍本往与献会。 [3] 鲍本此言畴昔之事。陈、向、许皆仕周,而位在相下。 [4] 鲍本亦其王遇。 [5] 鲍本“许”作“叶”。○札记今本“许”作“叶”。 [6] 姚本曾作“谁往周”,集、刘、钱无“周”字。鲍本言必君自往。
秦假道于周以伐韩〔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昭献在阳翟》章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秦假道于周以伐韩,周恐假之而恶于韩,不假而恶[1]于秦。史黡[2]谓周君曰:“君何不令人谓韩公叔[3]曰:‘秦敢绝塞[4]而伐韩者,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重使[5]使之楚,秦必疑[6],不信周,是韩不伐[7]也。’又谓秦王[8]曰:‘韩强[9]与周地,将以疑周于秦,寡人不敢弗[10]受。’秦必无辞而令周弗受,是得地于韩而听于秦也。”[11]
[1] 姚本续:《史记》两“恶”作“畏”。 [2] 姚本一作“史厌”。鲍本韩史。疑即“厌”。补曰:“黡”,《正义》云,乌减、於点二反。 [3] 鲍本韩公族。 [4] 鲍本绝,横渡。塞,障也。为垣垒以遮止邻国往来。 [5] 鲍本使周发使。 [6] 鲍本秦、楚相图之国也,周使使楚,故秦疑其图己。 [7] 鲍本不受秦伐。 [8] 鲍本武。 [9] 鲍本补曰:强,巨两反。 [10] 姚本集:一去“弗”字。 [11] 鲍本《纪》,八年。彪谓:战国之士,设心措辞,无不出于诈,若此者君子之所恕也。下章次之。正曰:鲍意尊周,故谓行诈免难所可恕。与前注为伍得章失同。
楚攻雍氏
楚攻雍氏[1],周[2]秦、韩,楚王[3]怒周,周之君患之。为周谓楚王曰:“以王之强而怒周,周恐,必以国合于所与粟之国,则是劲[4]王之敌也。故王不如速解周恐[5],彼前得罪而后得解,必厚事王矣。”
[1] 鲍本此亦赧之十五年也。 [2] 鲍本 ,食米也。时秦救韩,周以米饷之。正曰:《诗传》,粮也。音张。 [3] 鲍本怀。 [4] 鲍本劲,强也。 [5] 鲍本周以楚怒之,故恐。
周最谓石礼
周最谓石礼[1]曰:“子何不以秦攻齐?臣请令齐相子[2],子以齐事秦,必无处[3]矣。子因令[4]周最居魏以共[5]之,是天下制于子也。子东重于齐,西贵于秦,秦、齐合,则子常重矣。”
[1] 鲍本“石”作“吕”。○ 凡吕皆齐人。礼以秦昭十三年奔魏,十九年复归秦,其相齐在薛公归薛后,见《孟尝传》,盖赧二十一年后也。正曰:吕皆齐人,此类无据,当缺。晋有吕锜、吕相,本魏氏,不必吕尚后也。 注“奔魏”,据《秦纪》。按,《穰侯传》,冉相秦,欲诛吕礼,礼出奔齐。《大事记》从之。“归秦”,据《秦纪》及《穰侯传》。按,《秦纪》下接齐破宋之文,《年表》破宋在秦昭二十一年,则《纪》误矣。按,吕礼相齐,孟尝君遗穰侯书,劝秦伐齐而礼亡,事当在齐灭宋前。《大事记》书于赧王二十九年之首(即秦昭二十一年),则礼自奔齐至去齐,首尾九年。然《解题》亦据《纪》为说,谓后六年来归,则未改也。札记丕烈案:“吕”字是也。 [2] 鲍本秦攻齐,礼使之也。齐欲免攻,故可使之相礼。 [3] 鲍本“处”作“虑”。○ 正曰:前后章有此字,义当同。札记丕烈案:后《策》文有“必不处矣”,又有“请谓王听东方之处”。吴氏指此也。 [4] 鲍本“令”下衍“周”字。○ [5] 鲍本与齐俱事秦。
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
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1]。前相工师藉恐客之伤己[2]也,因令人谓周君曰:“客者,辩士也,然而所以不可[3]者,好毁人。”[4]
[1] 鲍本言之于君,使得见。补曰:见,贤遍反。 [2] 鲍本“藉”作“籍”,下同。○ 伤,犹毁。此即后工陈籍。 [3] 鲍本不可听用。 [4] 鲍本彪谓:工师籍,非端人也。德义不愆,何恤人之言?
周文君免士工师藉〔校一〕
〔校一〕 此章姚本与《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连篇,鲍本另列一章。据文义,从鲍本。
周文君[1]免士[2]工师藉,相吕仓,国人不说也。君有闵闵之心[3]。
[1] 鲍本《史》书东周略甚,岂惠公后有此君邪?不然,则惠公别称也。《鸿烈道应训》亦称周昭文君。此后书《训》,皆《鸿烈》也。 [2] 姚本集、曾,一去“士”字。鲍本“免”下衍“士”字。○ 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楚策》,韩求相工陈籍,即此也。“陈”乃“师”字形近之讹。 [3] 鲍本亦不说也。
谓周文君曰:“国必有诽[1]誉,忠臣令诽在己,誉在上。宋君夺民时以为台,而民非之[2],无忠臣以掩盖之也。子罕释相为司空[3],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齐桓公宫中七[4]市,女闾七百[5],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6],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7]?《春秋》记臣弑君者以百数,皆大臣见誉者也。故大臣得誉,非国家之美也[8]。故众庶成彊[9],增积成山[10]。”周君遂不免[11]。
[1] 鲍本诽,谤也。 [2] 鲍本见襄十一年。 [3] 鲍本司空主土工。《传》言子罕亲执朴以行筑者,是也。 [4] 鲍本“七”作“女”。○ [5] 鲍本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之。正曰:宫中为七市,女闾此七百也。 [6] 鲍本妇人谓嫁曰归,夫家曰家。仲盖三取女也。 [7] 鲍本管仲为此,人皆毁之。仲非乐于毁也,其意欲掩盖桓公耳。一说仲欲掩公之非,宁自毁也。 [8] 鲍本彪谓:此言掩君之非可耳!而齿见誉者于杀君之列,则后世名卿贤相,何道而可以安于朝廷之上?不仁哉此言也!补曰:汉高帝系治萧何,曰,“吾闻李斯相秦,有善归主,有恶自与”云云。王卫尉曰,“秦以不闻其过,亡天下。李斯之分过,又何足法哉”? [9] 鲍本“彊”作“强”。○ 言师籍之得众。札记今本“彊”误“疆”。 [10] 鲍本“成”作“如”。○ [11] 鲍本卒相仓也。
温人之周
温[1]人之周,周不纳[2]。客即对[3]曰:“主人[4]也。”问其巷[5]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而自谓非客何也?”对曰:“臣少而诵《诗》,《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6]。’今周君天下,则我天子之臣,而又为客哉?故曰主人。”君乃使吏出之。
[1] 鲍本温,时为西邑,綦母恢请之也。正曰:西周得温囿耳。 [2] 鲍本并东周。 [3] 姚本一本,“周不内,问曰:客耶?对曰”。续:《韩非子》文与一本同。 [4] 鲍本矫称东人。 [5] 鲍本补曰:《韩非子》作“巷人”。 [6] 鲍本《小雅·北山诗》。普,遍;率,从也。
或为周最谓金投
或为周最谓金投[1]曰:“秦以周最之齐疑天下[2],而又知赵之难子[3]齐人战,恐[4]齐、韩之合[5],必先合于秦。秦、齐合,则公之国虚[6]矣。公不如救齐,因佐秦而伐韩、魏,上党长子[7]赵之有[8]。公东收宝于秦[9],南取地于韩[10],魏因以因[11],徐为之东[12],则有合矣[13]。”
[1] 鲍本盖赵人之不善齐者。 [2] 鲍本周使最之齐,秦以此疑周、齐与天下合而谋己。正曰:无考。 [3] 姚本曾本作“予”,集本改作“予”,刘作“子”。鲍本不敢违投。 [4] 鲍本秦既疑齐,投又不善齐,故齐惧伐。 [5] 鲍本“齐”下衍“韩”字。○ 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此不衍,谓秦恐齐、韩之合也。下文云必先合秦者,必先合齐于秦也。故下文即云秦、齐合。鲍误以“恐”字属上句读,所解全谬。吴氏依之,亦非。 [6] 鲍本言赵必破而为墟。“墟”,“虚”字同,大丘也。 [7] 鲍本属上党,盖韩地。 [8] 鲍本二国有秦兵,故赵得取其边地。 [9] 鲍本佐秦故。 [10] 鲍本韩,魏唇齿之国故也。 [11] 鲍本“因”作“困”。○札记今本下“因”字作“困”。 [12] 鲍本为,犹谋也。东谓齐。 [13] 鲍本齐合赵也。始时赵与齐隙,无合理。今得秦、韩,故齐惧而合。其实,最时相齐,虑有赵患,故为最谋者,侈之韩、魏也。
周最谓金投〔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或为周最谓金投》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周最谓金投曰:“公负令[1]秦与强齐战。战胜[2],秦且收齐而封[3]之,使无多割[4],而听天下之战[5];不胜,国大伤[6],不得不听秦 [7]。秦尽韩、魏之上党太原[8],西[9]止[10]秦之有已[11]。秦地,天下之半也,制齐、楚、三晋之命[12],复[13]国且身危[14],是何计之道[15]也。”[16]
[1] 姚本钱、刘作“全”。鲍本负,犹失也,其失在此。正曰:负,持也。“令”字疑“合”。 [2] 鲍本胜齐。 [3] 鲍本封,谓疆理之。 [4] 鲍本割,谓出地。 [5] 鲍本诸国求地于齐,齐不多割,则必战。此秦弱齐之计。正曰:此秦制齐之命。 [6] 鲍本赵伤也。时赵令秦与齐战,战不胜,则秦必咎赵,能无伤乎?正曰:赵恃合于秦以与齐战,不胜,则国大伤而听命于秦矣。 [7] 鲍本赵听也。 [8] 鲍本魏地,后为秦郡。 [9] 姚本曾、钱、集作“西”。钱,一作“而”。 [10] 鲍本“止”作“土”。○札记丕烈按:此有误,但所改未是。 [11] 鲍本秦之所难者,齐也。已收齐,则韩、魏不守。 [12] 鲍本赵以大伤,故亦见制。 [13] 鲍本“复”作“覆”。○ 补曰:“覆”通。 [14] 鲍本覆,如覆器然。国,赵也。身,谓投。 [15] 鲍本言非计。 [16] 鲍本此《策》,最为齐使赵拒秦也。
石行秦谓大梁造
石行秦[1]谓大梁造[2]曰:“欲决霸王之名,不如备[3]两周辩知之士。”谓周君[4]曰:“君不如令辩知之士,为君争于秦。”[5]
[1] 姚本刘本作“右行楚”。鲍本周人。正曰:无考。一本“石”作“右”。右行,秦官也。 [2] 姚本续:《商子》作“大梁造”。鲍本秦爵,“梁”作“良”。秦孝十年卫鞅,惠文五年公孙衍,昭襄十五年白起,皆为之。此盖起也。正曰:无考。 [3] 鲍本备,谨待之。 [4] 鲍本行秦谓之。 [5] 鲍本秦欲卑周,争者争此也。既谨待之,则争必得矣。补曰:王应麟云,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迁西周君,而东周君犹存。壬子,秦迁东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当自丙午至壬子系周统于七国之上,乃得《春秋》存陈之义。《大事记》,周赧后即系秦,朱子以为未当。《纲目》以七国如楚、汉并书之。今按《解题》云,自赧王降,周统已绝,东周虽未亡,特邾、莒附庸之类耳。所以存而未论也。朱子虽以七国并书,而赧王之后,亦不以东周系统者,其意亦不异。《纲目》之成,在乾道壬辰,而淳熙辛丑吕子卒,《大事记》始出,非矫之也。
谓薛公〔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石行秦谓大梁造曰》连篇,刘本题起“谓”字,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谓[1]薛公[2]曰:“周最于齐王[3]也而逐之[4],听祝弗[5],相吕礼者,欲取秦[6]。秦、齐合[7],弗与礼重[8]矣。有周[9]齐[10],秦必轻君。君弗如急北兵趋赵[11]以秦、魏[12],收周最以为后行[13],且反齐王之信[14],又禁天下之率[15]。齐无秦,天下果[16],弗必走,齐王谁与为其国[17]?”[18]
[1] 姚本刘本题起“谓”字。 [2] 鲍本田文。札记今本“公”误“君”。 [3] 鲍本“王”下有“厚”字。○ 闵王。札记今本“王”下有“厚”字。丕烈案:有者当是。 [4] 鲍本补曰:《史》,秦亡将吕礼相齐,欲困苏代,代乃谓云云。 《史》,周最于齐王至厚也,而齐王逐之。《策》文省而胜。 [5] 姚本续:《史记》作“亲弗”,注云,人姓名。《索隐》引《战国策》作“祝弗”,盖“祝”为得也。鲍本齐人。补曰:“祝弗”《史》作“亲弗”,《索隐》谓《策》得之。一本“况弗”。札记丕烈案:鲍本当不作“祝弗”,故吴校如此。详姚校云,《索隐》引《战国策》作“祝弗”,疑亦本不作“祝弗”也,今无可考。 [6] 鲍本无下“秦”字,“取秦”下补“也秦”二字。○札记今本“取秦”下有“也”字,乃误涉鲍也。鲍本“秦”字不重。 [7] 鲍本上章所谓以齐事秦。正曰:注据《史》补二字。然言齐合则秦自见,省文尔。下章齐合亦然。 [8] 鲍本与,犹如也。言二国合,则齐所重无如礼者。正曰:《史》,“亲弗与吕礼重矣”,言二国合,则二人重。《策》,“齐合,弗与礼重矣”,言齐与秦合,则一人重于齐。视《史》语简而胜。上文“秦”字省,尤可见。 [9] 鲍本“有”下衍“周”字。○ 补曰:《史》作“用”。札记今本无“周”字,乃误涉鲍也。 [10] 鲍本秦有之。正曰:有用齐者,言二子用齐。 [11] 鲍本亦与赵攻秦。 [12] 鲍本能左右之曰“以”。以,犹使。正曰:从《史》,“以”下有“和”字是。“急北兵”读,“秦、魏”句。是时秦怒齐,齐、赵交恶,秦欲合魏。前章,魏贵合秦以攻齐、赵,难与齐战;下章,齐合则赵恐伐,可见皆一时事也。秦、赵、魏合,为攻齐也。故云“急北兵趋赵以和秦、魏”也。趋,即趣,促也。谓不如急北方之兵,促赵之应秦、魏,而相与以攻齐也。《魏策》,周最入齐,秦让魏,魏谓秦曰,“大国欲急兵,则趋赵而已”。趋,即趣也。此语正同。虽时有后先,而事理不误尔(《魏策》载周最入齐,知在后)。《史》载此《策》,在文谢病归薛后,文从其计。而吕礼嫉害,文乃劝秦伐齐。吕礼亡,其后齐灭宋,文乃奔魏。且文在齐,岂敢召穰侯之兵哉?召秦伐齐,必文也去齐,而《史》失之也。此《策》云,“收周最,反齐王”,则亦文奔魏之后,召秦兵之前乎? [13] 鲍本齐初逐最,欲取秦合也;今攻秦,收最用之,可图后举。行,犹举。正曰:当从《史》,无“为”字,“后”作“厚”。行,下孟反。最本厚于齐,今齐逐之,故收最以厚其行。上文“厚”字,同义。 [14] 鲍本齐前与秦合,今与赵攻之,信反也。正曰:齐用礼以合秦取信,今反之,使不合也。 [15] 鲍本率,犹从也。谓从齐。补曰:“率”,《史》作“变”。《索隐》云,齐、秦合则弗、礼用;用则轻孟尝。二说皆通。札记今本“又”误“以”。 [16] 鲍本果,犹决也。走,去音,趋之也。言不趋齐。正曰:《史》,齐无秦,则天下集齐,亲弗必走。此“果”字,当从《史》作“集”。谓齐无秦合,而秦、赵、魏合,则天下之兵集于齐,祝弗必走。言弗而不及礼者,齐听弗而相礼,弗走,礼不待言矣。 [17] 鲍本言必重文。《孟尝传》有。 [18] 鲍本正曰:以章参之,《史》可以互正。如弗乃祝弗名,易知,而注乃释以他说,其误甚矣。
齐听祝弗〔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石行秦谓大梁造》连篇,刘本题起“齐”字,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齐[1]听祝弗,外周最。谓齐王[2]曰:“逐周最、听祝弗、相吕礼者,欲深取[3]秦也。秦得天下,则伐齐深[4]矣。夫齐合[5],则赵恐伐[6],故急兵以示秦[7]。秦以赵攻[8],与之[9]齐伐赵,其实同理[10],必不处矣[11]。故用祝弗,即天下之理[12]也。”
[1] 姚本刘本题起“齐”字。 [2] 鲍本闵。 [3] 鲍本补曰:“深取”之“深”,恐因下文衍。 [4] 鲍本秦得齐,则益强,故能得天下;得天下,则亦不能存齐。 [5] 鲍本“夫”下补“秦”字。○ 正曰:说见上。此下云“急兵以示秦”,则无“秦”字尤明矣。札记今本“夫”下有“秦”字,乃误涉鲍也。鲍补“秦”字,吴氏有正。 [6] 鲍本秦伐之。 [7] 鲍本赵兵攻齐。 [8] 鲍本攻齐。 [9] 鲍本之,犹趋。 [10] 鲍本以赵攻齐则得齐,趋齐受赵亦得赵。故其理同。 [11] 鲍本处,犹据也。秦不据齐,理同。而独不据齐,齐无兵而赵已出兵故也。正曰:注难通,“处”义未详。 [12] 鲍本理在受兵于赵。正曰:言天下必将归秦。
苏厉为周最谓苏秦
苏厉为周最谓苏秦[1]曰:“君不如令王[2]听最,以地[3]合于魏、赵,故[4]必怒[5]合于齐[6],是君以合[7]齐与强楚吏产子[8]。君若欲因最之事[9],则合齐者,君也;割地者,最也。”[10]
[1] 鲍本“秦”作“子”。○札记丕烈案:此有误,但所改未是。 [2] 鲍本君,谓苏子。王,周君也。此时与赧俱王,其称公,后避秦也。正曰:尤缪。 [3] 鲍本地,周地。 [4] 姚本曾无“故”字。 [5] 姚本“怒”,一作“恐”。鲍本称故者,特为之。怒,苏子怒最。 [6] 鲍本怒最而反其所合。 [7] 姚本一作“全以”。 [8] 鲍本时齐与楚善,合齐则得与楚为与国,可至再世。产子,言易世也。与,党与也。补曰:刘辰翁云,“吏”字当作“更”,平声。 [9] 鲍本与最同合魏、赵,此厉本谋也,前皆游辞耳。故为,为周最。 [10] 鲍本补曰:最欲合赵、魏,而苏秦欲合齐,厉为最,故言若不发最之事,则君合齐,而最合赵、魏也。
谓周最曰仇赫之相宋
谓周最曰:“仇赫[1]之相宋,将以观秦之应赵、宋[2],败三国[3]。三国不败,将兴赵、宋合于东方[4]以孤秦。亦将观韩、魏之于齐也。不固,则将与宋败三国[5],则卖赵[6]、宋于三国[7]。公何不令人谓韩、魏之王[8]曰:‘欲秦、赵之相卖[9]乎?何不合周最兼相[10],视之不可离[11],则秦、赵必相卖以合于王也。’”
[1] 姚本续:《史记》,机郝。鲍本补曰:“赫”,一本作“郝”。 [2] 鲍本绝句。 [3] 鲍本韩、魏、齐也。《魏纪》,哀二十一年,与韩、齐败秦函谷,盖此时秦欲败之,反为所败也。赧十八年。正曰:“哀”当作“襄”,下同。“十八”当作“十七”,《年表》文,《大事记》从之。 [4] 鲍本即三国。 [5] 鲍本此应秦也。 [6] 鲍本“卖”下无“赵”字。○ 补曰:一本“则卖赵、宋”。 [7] 鲍本此应三国也。以国情输之曰卖。言赫不忠于宋,不应秦则应三国。以此知赫本非宋人。 [8] 鲍本韩襄、魏哀。 [9] 鲍本此卖犹欺。 [10] 鲍本使韩、魏皆相之。 [11] 鲍本视,示字。二国同相最,可见其交之固。补曰:离,去声。
为周最谓魏王
为周最谓魏王[1]曰:“秦知赵之难与齐战也[2],将恐齐、赵之合也,必阴劲[3]之。赵不敢战[4],恐秦不己收[5]也,先合于齐。秦、赵争齐[6],而王无人[7]焉,不可。王不去周最[8],合与收齐[9],而以兵之急[10]则伐齐,无因事[11]也。”[12]
[1] 鲍本哀。正曰:襄。 [2] 鲍本难,言其不和。正曰:难,畏阻意。 [3] 姚本曾、集改“劲”作“助”。 鲍本劲赵以兵,使之强。 [4] 鲍本难先战。 [5] 鲍本违其劲之之意。 [6] 鲍本齐固秦所欲合,故其劲赵谓之阴劲。正曰:秦欲伐齐,赵欲合齐,故云“争齐”。 [7] 鲍本无主其事与齐者。 [8] 鲍本最时在魏,欲之齐,故此士为之言,使得去。 [9] 鲍本与,即谓齐。齐,魏之与国。 [10] 鲍本“之急”作“急之”,“急之”下重“急之”。○ 原作“之急”,急之以兵,则非合矣。 [11] 鲍本“也”作“矣”。○ [12] 鲍本言秦见齐有魏兵必伐之。有此有彼曰“因”,犹言无他事矣。齐败魏马陵,宜为魏雠,因此言“合与”,盖其国形宜相依也。正曰:“而以”止“伐齐”句。因,犹依也。言今不合与收齐,而以秦兵之急则伐齐(下章秦欲合魏伐齐,可见),是无可依之事矣。
谓周最曰魏王以国与先生〔校一〕
〔校一〕 此篇姚本与《为周最谓魏王》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谓周最曰:“魏王[1]以国与先生[2],贵[3]合于秦以伐齐。薛公[4]故主[5],轻忘其薛,不顾其先君之丘墓[6],而公独修虚信[7]为[8]茂[9]行,明群臣[10]据故主[11],不与[12]伐齐者[13],产以忿强秦[14],不可。公不如谓魏王、薛公曰‘请为王入齐,天下不能伤齐[15]。而有变[16],臣请为救之[17];无变,王遂伐之[18]。且臣[19]为齐奴[20]也,如累王之交于天下[21],不可[22]。王为臣赐厚矣,臣入齐,则王亦无齐之累[23]也。’”[24]
[1] 鲍本哀。正曰:昭。 [2] 鲍本以德齿尊称之也。与,谓相之。正曰:《孟子》注,学士年长者,谓之先生。 [3] 鲍本贵,犹欲。 [4] 鲍本田文。 [5] 鲍本齐闵王也。最尝仕齐,故称之然。正曰:“故主”上恐缺一字。 [6] 鲍本谓齐王、田文欲去国以避秦兵。正曰:此田文相魏时也,下文“谓魏王、薛公”可见。文激于祝弗、吕礼之故,劝秦伐齐。盖言文犹背齐,以起下文“最不与伐齐”之意。《大事记》,赧王二十九年,魏以田文为相,谓其去齐相魏,在齐灭宋之前。《史》在灭宋后,非。 [7] 鲍本最本善齐,固不背齐。然今相魏,魏有以秦伐齐之形,犹为虚信。信,谓亲之。 [8] 姚本曾,“为”下有“物”字。刘无。 [9] 鲍本茂,盛美也。 [10] 鲍本明,犹示也。臣,魏臣。 [11] 鲍本据,仗持也,犹言为之。此言最在魏,示朝臣以为齐王,不欺之,此所谓“茂行”。正曰:“修虚信为茂行”句,“明群臣据故主”句。 [12] 鲍本与,去音。正曰:与,如字,许也。 [13] 鲍本“齐”下无“者”字。○ [14] 鲍本产,犹生也。魏欲伐齐,己独不与,犹生此节目也。违秦不伐齐,故秦忿。 [15] 鲍本最之知略,足以全齐。 [16] 鲍本万一有伤齐者。 [17] 鲍本此则非虚信矣。 [18] 鲍本伐秦。 [19] 鲍本“臣”作“秦”。○ [20] 鲍本为,去音。言其为之如奴事主。 [21] 鲍本累者,事相连及,犹误也。交,谓齐、魏。 [22] 鲍本此言非人之情。 [23] 鲍本此累,犹患。 [24] 鲍本正曰:按《魏策》,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魏王为之谓秦王曰,“魏之所以为王通天下者,以周最也。今最遁寡人入齐,齐无通于天下矣。敝邑之事,王亦无齐累矣”。最入齐,则正与此章相首尾。所谓“敝邑之事,王亦无齐累”语,又与此合。曰“请为王入齐,天下不能伤齐”者,最自许其足以全齐。“有变”,谓秦伐齐,齐急则请魏之救;“无变”,谓秦不能伐,则王遂伐之。此厚齐之说也。“且臣为齐奴”以下,以为魏言之。“为齐奴”,为齐奴隶也。交,指秦也。累,连及也。不可以最故,使魏恶于秦。王使最得入齐为赐厚矣。最入齐,则秦无疑于魏,是魏不为齐所累也。补曰:“为王”、“为救”之“为”,去声。余如字。
赵取周之祭地
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1]。郑朝曰:“君勿患也,臣请以三十金[2]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3]曰:“周之祭地为祟[4]。”赵乃还之。
[1] 鲍本凡郑,皆郑人。 [2] 鲍本一斤为一金。正曰:《正义》云,秦以一镒为一金。孟康云,二十四两。《国语》注同。赵岐云,二十两。 [3] 鲍本谴,谪问也。 [4] 鲍本神祸也。
杜赫欲重景翠于周
杜赫[1]欲重景翠于周,谓周君曰:“君之国小,尽君子[2]重宝珠玉以事诸侯,不可不察[3]也。譬之如张罗者,张于无鸟之所,则终日无所得矣;张于多鸟处,则又骇鸟[4]矣;必张于有鸟无鸟之际,然后能多得鸟矣。今君将施于大人,大人轻君;施于小人,小人无可以求,又费财焉[5]。君必施于今之穷士,不必且为大人者[6],故能得欲矣。”[7]
[1] 鲍本周人。正曰:《楚策》云,楚杜赫。 [2] 鲍本“子”作“之”。○札记今本“子”作“之”。 [3] 鲍本国小,必赂以求援。不可胜赂,故宜察。 [4] 鲍本多鸟处,有触罗者,傍鸟必觉,觉则群惊而去矣。 [5] 鲍本均之,费财。而小人多,则多费也。 [6] 鲍本不必,犹不可知也。言不终穷,或且为大人者,此指翠也。 [7] 鲍本《齐策》、《楚策》皆有杜赫。在齐则威王时,于周显王背也。自显、威至是八十年矣,疑“赫”字误。景翠实此时人。正曰:按《齐策》,田忌亡齐之楚,邹忌代相,恐其以楚权复齐,杜赫曰,“臣请为留楚”。忌出奔,实宣王时。宣王二年,忌有马陵之战,其奔必后此(《史》以为威王时者误,说见《齐策》)。《楚策》,五国伐秦,魏欲和,杜赫云云,在楚怀王十一年,当慎靓王三年。《大事记》据《韩世家》注,赧王三年,书楚景翠围韩雍氏。自宣王二年至赧王三年,为三十年。自慎靓王三年至此为七年。则翠之与赫,何不相及之有?
周共太子死〔校一〕
〔校一〕 此篇鲍本列在《西周策》。
周共太子死[1],有五庶子,皆爱之,而无适[2]立也。司马翦[3]谓楚王[4]曰:“何不封公子咎[5],而为之请太子[6]?”左成[7]谓司马翦曰:“周君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绝于周也。不如谓周君曰:‘孰欲立也?微告翦,翦今[8]楚王资[9]之以[10]地。’公若欲为太子[11],因令人谓相国御展子[12]、廧[13]夫空曰:‘王类欲令若为之[14],此健士[15]也,居中[16]不便[17]于相国[18]。’”相国令之为太子。[19]
[1] 姚本续:《史记》,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徐广云,惠王,公之长子。今乃编在《东周》。鲍本《周纪》云,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正曰:《策》原在《东周》,鲍据《周纪》改此,恐有误,而下注《周纪》之文,以存疑。 [2] 鲍本适,犹定也,故与莫反。正曰:适,专主也。 [3] 鲍本司马,楚卿,疑即昭翦。 [4] 姚本一本无“楚”字。鲍本怀。 [5] 姚本“咎”一作“右”。鲍本周君别子。 [6] 鲍本请于周,请立为太子。 [7] 姚本“左”一作“右”。鲍本楚人。正曰:此类当因旧注,凡有明征者可定。其生地不可考而仕国可见者,则当曰“某国臣”。《正义》注此正作“楚臣”。高注亦多作臣。后放此。 [8] 鲍本“今”作“令”。○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令”。 [9] 姚本“资”一作“奉”。 [10] 鲍本封之以为之资。 [11] 鲍本此左成告翦之辞。为,皆去音,犹助也。 [12] 鲍本楚相之御,姓展。 [13] 鲍本“廧”,“啬”字同,小臣也,空其名。 [14] 鲍本王,楚王。类,犹似。若,汝也。言楚王之意然。 [15] 鲍本此亦左成喻翦之言。健,犹悍也。正曰:此亦成作翦语,语展子者。 [16] 鲍本国中。 [17] 姚本“便”,刘作“使”。曾云,恐作“便”。 [18] 鲍本二士居中与国事,以其悍,故相国不之便;若出而使周,则不居中用事,相国之所欲也。故以此说之,相国必从。 [19] 鲍本此《策》,《周纪》有。原在《东周》。正曰:见上。补曰:“共”,“恭”同。适,丁历反。咎,音皋。
三国隘秦
三国隘秦[1],周令其相之秦,以秦之轻[2]也,留其行[3]。有人谓相国曰:“秦之轻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4]国之情,公不如遂见秦王[5]曰:‘请谓[6]王听东方之处[7]。’秦必重公。是公重周,重周[8]以取秦也[9]。齐重故有周[10],而已取齐[11],是周常不失重[12]国之交也。”
[1] 鲍本赧十八年,注见前。隘,谓隔绝之。正曰:“八”当作“七”。补曰:《策》“隘”、“厄”字通。此当乙革反。 [2] 鲍本见其隘于三国。 [3] 鲍本不进。 [4] 姚本曾、集、刘、钱作“亡”。 [5] 鲍本昭王。 [6] 鲍本“谓”作“为”。○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为”。 [7] 鲍本听,侦候之。东,三国也。处,其所为。 [8] 鲍本衍“重周”二字。札记丕烈案:鲍衍非也。此有脱误。 [9] 鲍本秦重相,则周重矣。 [10] 鲍本齐重,天下重之也。故,犹旧也。有,言善之。 [11] 鲍本此时秦、齐为天下重,已善秦,不可忽齐,故又劝之取齐。正曰:有,谓收己也。取,谓得于彼也。齐为重国,故能收有周,而周已取之矣。今复取秦,是周常不失重国之交。 [12] 鲍本补曰:凡“轻重”字,自然重者,上声,重之者,去声。此章“轻重”、“齐重”、“重国”之“重”,上声。余去声。
昌他亡西周
昌[1]他亡西周[2],之东周,尽输[3]西周之情于东周。东周大喜,西周大怒。冯且[4]曰:“臣能杀之。”君予金三十斤。冯且使人操金与书,间遗昌他书[5]曰:“告昌他,事可成,勉成之;不可成,亟[6]亡来亡来[7]。事久且泄,自令身死[8]。”因使人告东周之候[9]曰:“今夕有奸人当入者矣。”候得而献东周[10],东周立杀昌他。
[1] 鲍本“昌”作“宫”。○ 元作“昌”,下同。此书作“宫”,不一。正曰:且当依本文。 [2] 鲍本以罪去国曰亡。 [3] 鲍本输,言委以告之。 [4] 鲍本“且”作“雎”。○ 元作“且”,“雎”之省也,犹“赵”作“肖”,“齐”作“立”。故后唐且,《史》作“雎”。裴骃亦曰,“唐雎以华颠悟秦也”。此西人,下同。正曰:且当依本文。札记今本“且”作“雎”,下同,乃误涉鲍也。 [5] 鲍本“昌他”下无“书”字。○ 为反间书以遗之。札记今本无“书”字,改“昌”为“宫”,乃误涉鲍也。 [6] 鲍本亟,急也。 [7] 姚本一本止一“亡来”字。 [8] 鲍本事泄露则死,而不亟来,自取之也。正曰:本文明白,注少“久”字,似不必。 [9] 鲍本侦候之吏。扬雄曰,“西北一候”。 [10] 鲍本得其人与书。
昭翦与东周恶
昭翦与东周恶,或谓照[1]翦曰:“为公画阴[2]计。”照翦曰:“何也?”“西[3]周甚憎东周,尝[4]欲东周与楚恶,西周必令贼贼公,因宣[5]言东周也,以西周[6]之于王[7]也。”照翦曰:“善。吾又恐东周之贼己[8]而以轻西周恶之于楚[9]。”遽和东周。[10]
[1] 鲍本“照”作“昭”,下同。○札记今本“照”作“昭”。丕烈案:“昭”字是也。 [2] 鲍本为人谋者,画之以筹。 [3] 鲍本“西”上补“曰”字。○ 正曰:古书多如此,不必补。 [4] 鲍本“尝”作“常”。○ 补曰:当作“常”,古通。 [5] 鲍本《集韵》,宣扬也。 [6] 鲍本“西周”作“以恶”。○ 补曰:字有讹,未详。 [7] 鲍本王,楚怀王。 [8] 鲍本此翦自计。 [9] 鲍本翦恶东必善西,西善翦,则楚亦因重西矣。东欲坏其交,故贼翦,翦死则西无内主于楚,东因得使楚恶之。 [10] 鲍本彪谓:周衰,君臣唯贪利而畏祸,故一切趋避变乱于游谈之口,而无有持操。翦之虑死如此,其能复固其所守乎?
严氏为贼〔校一〕
〔校一〕 此篇鲍本列在《西周策》。
严氏为贼,而阳竖[1]与焉。道周[2],周君留之十四日,载以乘车驷马[3]而遣之。韩使人让[4]周,周君患之。客谓周君[5]曰:“正语之曰:‘寡人[6]知严氏之为贼,而阳竖与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7]也。小国不足亦[8]以容贼,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9]
[1] 姚本曾,一作“坚”。鲍本严仲杀韩相傀,列侯三年,书杀侠累是也。杀人不以道曰贼。于此为五年。正曰:《韩策》,阳坚,此作“竖”,字有讹。《索隐》曰,《纪年》,韩山坚贼其君哀侯。韩山坚即韩严,非严遂使聂政杀侠累事也。说见上及《韩策》。《鸿烈·人间训》注,竖,小使也。《韩策》名“坚”。 [2] 鲍本出亡过周。 [3] 鲍本乘,四马也。一车驾四马,所谓驷马车。 [4] 鲍本让,谯责也。然则此时周之令已不行于诸侯矣。正曰:此东周君也。《策》文明曰“小国”。 [5] 鲍本“客谓周君曰”作“客谓周君正语之曰”。○ 使以留之之情告之。补曰:一本“客谓周君曰正语之”。“正”,犹直也。 [6] 鲍本孤寡不穀,王侯之称。 [7] 鲍本待韩之命。 [8] 鲍本“足”下衍“亦”字。○ 补曰:疑在“不”字上。一本无。札记今本无“亦”字,乃误涉鲍也,鲍衍“亦”字。 [9] 鲍本原在《东周策》,时周未分也。彪谓:客之辩虽足以文周,而周君实为天下逋逃主,所谓欲盖而彰者,何以示天下乎!正曰:考其时则烈王五年,王都东周,若以王都为尊,则旧卷首东周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