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手册(第二版)
- 石敬炜主编
- 9字
- 2020-08-28 03:10:32
2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2.1 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
2.1.1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建筑分类
注: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除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除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建筑分类
注: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除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除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