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园林工程招标的条件

园林工程项目招标必须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其条件主要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2.1.2.1 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招标单位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②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③有组织招标文件的能力。

④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上述五条中,①、②两条是对招标单位资格的规定,③~⑤条则是对招标人能力的要求。不具备上述②~⑤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

2.1.2.2 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概算已获批准。

②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③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④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⑤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⑥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对于不同性质的园林工程项目,其招标的条件也有所不同或有所偏重。

(1)园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条件,通常应主要侧重于

①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

②具有设计所必需的可靠基础资料。

(2)园林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通常应主要侧重于

①园林工程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②建设资金(含自筹资金)已按规定存入银行;

③园林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④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

(3)园林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通常应主要侧重于

①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已获批准;

②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工艺要求已确定。

(4)园林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招标的条件,通常应主要侧重于

①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②建设资金(含自筹资金)已按规定存入银行;

③具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所附的设备清单,专用、非标设备应有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5)园林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条件,通常应主要侧重于

①计划文件或设计任务书已获批准;

②建设资金和地点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