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及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确立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情况下,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职业技能人才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务院先后三次召开或批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于2002年和2005年两次做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把职业教育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造就了今天我国职业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技能人才特色与结构的不同需求,加上现有技能人才发展政策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要完全满足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因此,了解《职业教育法》及其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对未来新政策的出台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它将直接决定我国技能人才未来发展的空间以及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的前进脚步。

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20多年来,对我国职业技能人才的教育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规定了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兴办职业教育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体制和保障条件等内容,从根本上有力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在法制轨道上不断改革发展,为职业技能人才开发与培养提供了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基础。

2001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各省市《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贯彻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004年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了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执法和督导检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具备了大规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共有14767所;年招生规模达到810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410多万人;在校生达到2056万人,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规划目标。高等职业院校共有1184所,年招生规模达到310多万人,在校生达到900多万人。(1)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广泛开展,为我国企业培养了大量的职业技能人才。2015年全国职业教育院校数(包括大专及中等职业教育学院)共9998所,年招生规模达到了828多万人,在校学生2383多万人,毕业生人数达到795多万人,民办职业教育在此期间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仅民办中等职业教育2015年招生人数就达到近70万人,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83多万人。(2)可以说《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以及相应的有关政策落实,创建了技能人才培育与发展的良好政策法律环境,是取得如今技能人才全面开花好局面的最重要的基础保障。

2010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2010年以来,综观各类教育,不论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还是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民办教育都呈现出较强的吸引力,而民办职业教育,尤其是民办中职办学规模却连年下降。《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2016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在分类管理尤其是禁止义务教育营利性背景下,这对民办职业教育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职业教育在改革发展中积累和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和做法,使国家对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更加明确,改革发展思路更加清晰。

“职业教育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农村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大力推动中外合作与交流;坚持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并举,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结合,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3)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清晰明确,为技能人才质量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质量得到行业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2005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就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框架和内容做出具体规定。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大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对全面提升我国教育层次及结构的合理化、推动高素质技能人才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就我国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历程看,新中国成立后的职业教育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恢复阶段(1978—1984年):1976年,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由中专和技校构成,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共计3710所,在校生91万多人,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重由1965年的52.6%降至6.1%,高中阶段普职比为15.4∶1。高等职业教育在这一时期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扶持。

发展阶段(1985—1996年):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至1996年《职业教育法》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政府推动、外部驱动、规模发展迅速等特点。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后,全国先后建立了128所职业大学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到1996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比例为56.77%,达到了新时期的最高点。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在重申原来的“三改一补”发展方针之外,还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5年,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专业改革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示范性学校,逐步带动职业大学总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示范性职业大学建设的目标要求,共九点。其中,对于学校规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占地面积250亩以上;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图书总数25万册以上;实验实习设备总值1200万元以上。”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后,原国家教委提出的“三改一补”的方针,通过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改革和国家级重点中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作为补充,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使高等职业教育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这一时期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人们的意识中还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接受职业技能教育的意愿还比较强烈,为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紧缺的技能人才,技能人才的发展也开始呈现多元化以及逐步转向市场的特点。

危机与发展并存阶段(1997—2001年):职业教育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引入市场驱动机制的转型期,职业教育矛盾重重,中等职业教育出现困顿与危机。1997—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从520.77万人减至397.63万人,中职与普高的招生比从62.15∶37.85降至41.58∶58.42。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1998年,教育部提出了“三多一改”即多渠道、多规格、多模式,以教学改革为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当年拨出了11万个招生指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发布了《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为高职扩招提供了政策依据,出现多种形式办高职的繁荣局面。文件更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这样就形成“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主动适应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农村现代化需要的各类人才。”“挑选30所现有学校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2000年3月,教育部在此基础上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该文件对高职学校校系两级领导的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土地和校舍面积、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课程与专业设置、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等条件做了规定。文件还提出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四年内在规模、师资、图书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高职高专不同类型院校都要按照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协作攻关,各创特色。2001年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文件。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为不同层次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设置了基本条件、要求和标准,但也是这一时期,职业教育出现了很大杂音,有用普通教育代替职业教育的观点,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关系定位也出现一些认识上的问题,对技能人才的偏见与歧视职业教育的现象抬头,技能人才与职业教育同时出现危机,歧视和偏见造成企业对技能人才需求出现短缺,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困惑。

快速发展阶段(2002至今):在2009年以前,国家召开三次职业教育工作会,重新认识职业教育,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重点不动摇,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此后,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定位与认识更加明确,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培养高素质的实用性技能人才。国务院2002年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5年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2005年印刷《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4年我国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任务和措施。到2015年,全国职业教育院校数(包括大专及中等职业教育学院)共9998所,年招生规模达到了828多万人,在校学生2383多万人,毕业生人数达到795多万人,民办职业教育在此期间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时期,教育部更加从高层次探索建立包括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等的职业教育体系,尽快解决当前中职与高职脱节的问题。在政策的引导下,探索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应用型技术教育,构建起中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齐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为补充,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在我国法律政策指导下,基本形成了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