Ⅴ.边际成本定价

在《边际成本的论争》中,我对支持边际成本定价的观点进行了讨论。支持边际成本定价的论述是对现代经济学家分析方法的一个极好说明。这种支持不是来自名不见经传的经济学家,而是来自经济学界最著名的成员。边际成本定价发端于1938年美国的一篇文章,作者的名字是霍特林(Hotelling)[20]。在英国,边际成本定价最有影响力的倡导者是勒纳(Lerner),他在1944年发表了他从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的一个分析研究。[21]二战期间,米德(Meade)和弗莱明(Fleming)任职于英国内阁经济部,在一个有关国有企业运行问题的专题论文集中,他们的文章倡导边际成本定价。凯恩斯看到了他们的论文,并热切地把它们发表在他担任编辑的《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上。[22]其他经济学家也鼓吹边际成本定价,但都已无法超越霍特林、勒纳、米德、弗莱明和凯恩斯了。[23]

边际成本定价的说服力没什么好说的,否则,就不会得到那么多才华横溢的经济学家的吹捧。它的逻辑基础显而易见:用于生产一种产品的要素成本就是生产它所放弃的其他生产用途的价值;除非价格等于成本,否则消费者就不一定对该产品形成需求,尽管对他们来说,该产品的价值要高于生产它所需要的要素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所创造的价值。由于消费者必须决定的不仅是生产什么,而且还有生产多少,因此,价格就应该等于增加单位产出的成本,也就是边际成本。正如萨缪尔森所说:“只有在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经济体才能从它的稀缺资源和有限的技术知识中挤出最大产出……因为边际成本具有这个最优特征,所以,它经常被用于检测所有制度的组织结构的非效率。”[24]这实际上是向经济学家提议,所有价格都应该等于边际成本。

如果生产者的平均成本是随产出增加而递增的话,则与边际成本相等的价格就会产生足够收益来弥补全部成本。的确,在那样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政府行为,竞争在正常情况下就会保证边际成本等于价格。但是,如果平均成本是随产出增加而递减,因而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的话,等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就不能从消费者手中得到足够的收益来弥补所有的成本。为了克服这个困境,经济学家建议政府应该对相关企业给予补贴,从而弥补从消费者处得到的收益与全部成本之间的不足,政府可通过征税来筹措货币以提供补贴。而我的《边际成本的论争》的目的就是要指出这个政策建议的缺陷。

因为有无数产品和服务都是在平均成本随产出增加而递减处生产,并不是所有这些产品和服务都应该被补贴,因此,政府就不得不决定哪些补贴是应该提供的。倡导边际成本定价的经济学家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程序是:政府(或者管理企业的部门)应该评估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有多少消费者愿意为其所需求的数量进行支付,如果结果显示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数目足以弥补全部成本,则政府就给予相关企业以补贴来弥补全部成本与从消费者处所得收益之间的差额。

在我看来,这个程序是古怪的,而且导致了更大的非效率。之所以说它古怪是因为,如果已经判断出消费者愿意支付足以弥补全部成本的数额,那么,为什么不要求他们就支付这个数额呢?之所以导致非效率是因为,由于消费者不必支付这个数额,因此就很难得到用来评估消费者是否愿意支付它的信息。此外,由于没有后续的市场检验这个评估是否正确,因此,进行评估的那些人就不太会认真工作,也不太会把政治因素完全抛开,从而这些政治因素就会发挥作用,进而影响政府决定是否补贴某些特定行业。这个建议是一个浪费极大的处方。该政策意味着收入再分配会有利于偏好递减成本状态下生产的产品的消费者。此外,政策涉及额外的征税,这倾向于提高那些被征税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结果,为了阻止一些产品的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从而导致另一些产品的价格被提高到高于其边际成本。在我看来,这种政策的净收益是没有根据的。

以上就是我在《边际成本的论争》中所强调的观点。然而,我现在逐渐认识到汤姆·威尔逊(Tom Wilson)早期在《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上的争论[25]中所提出的一个观点的重要性。他注意到财务自主权与行政管理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有补贴,政府就会把控制补贴的数量视为己任,从而就会参与或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到被补贴行业的管理中。从而,边际成本定价就会导致国有企业对私人企业、集中运行机制对分散运行机制的替代。由不适当的行政管理结构导致的非效率可能是边际成本定价最糟糕的弊端。如果私有企业和分散运行机制促进了效率,财务自主权就是必需的,但财务自主权和边际成本定价是不兼容的。

作为一项政策,边际成本定价在很大程度上没什么优点。但我们怎么解释它在经济学界所享有的广泛支持呢?我相信,这是经济学家使用我所称谓的“黑板经济学”方法的结果。我们所考虑的政策是在黑板上贯彻实施的政策。所有需要的信息都被假设可以得到,教师扮演了所有的角色。他确定价格、征收赋税、发放补贴(在黑板上),从而促进一般福利。但在真实经济体系中,根本没有和教师相似的实体,没有人被委托执行黑板上的任务。无疑,在教师思维的背后(或者有时是前头),存在这样的想法:在真实世界中,政府可以满足教师所扮演的角色要求。但是,在政府部门内部没有一个实体能细致、审慎地管理控制经济活动以调节一个地方的行为能和另一个地方的生产协调一致。在真实生活中,我们有很多不同的企业和政府代理,它们都有各自的利益、政策和权力。政府通过设立(或撤销)政府代理、改变法律义务关系、引入许可证安排、授权给法院以解决某些事务的权限、对某一产业进行国有化(或解除国有化)等方式来执行经济政策,它要做的就是在各种社会制度中进行选择。毋庸置疑,黑板经济学是高水平学术能力的一种运用,它可能在发展经济学家的能力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当考虑经济政策时,它会误导我们的注意力。因此,我们需要考虑经济体系在不同制度结构中的运行状况,这就要求一种有别于当前大多数经济学家所使用的方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