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市场与法律
- (美)罗纳德·哈里·科斯
- 1175字
- 2021-04-01 23:58:46
Ⅱ.企业
在现代经济理论中,企业是一个把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组织。企业为什么存在?什么决定了企业的数目?什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如购买多少投入、销售多少产出?这些问题都不是大多数经济学家感兴趣的问题。经济理论中的企业,正如哈恩(Hahn)最近所讲的,是一个“模糊的影子(shadowy figure)”。[7]考虑到美国、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受雇于企业的,大多数生产都发生在企业中,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是依赖于这些经济分子中发生了什么,我认为,这种兴趣的缺乏是相当不正常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的目的就在于为企业的存在提供一个理论基础,并试图表明“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活动的范围”。尽管这篇文章被大量引用,但很明显,正如哈恩的评论所说,这篇发表于五十年前的文章的思想并未成为任何一个经济学家装备中的主要部分。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发现,为了解释企业为什么存在以及它们承担什么样的活动,必须引入一个概念,我在那篇文章中把这个概念称为“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cost of using the price mechanism)”、“通过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交易、开展业务的成本(cost of carrying out a transaction by means of an exchange on the open market)”或者简称为“市场成本(marketing costs)”。在另一篇文章《社会成本问题》中,我为了表达同一思想,使用了短语“市场交易成本(costs of market transactions)”。这些术语描述的就是经济学文献中的“交易成本”。我是这样来描述我的想法的:“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8]达尔曼(Dahlman)把交易成本具体化为“搜寻与信息成本、讨价还价与决策成本、监督与执行成本”[9]。很大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当前的经济学理论是缺乏交易成本概念的。而我认为:如果没有交易成本概念,经济学家就不可能理解经济体系的运行,也不可能使用有用的方法分析大量经济问题,或者为政策决策提供一个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愿意交易的人从事于能带来交易成本减少的活动——只要采取这些行动在其他方面的损失小于交易成本的节约。交易成本的存在会影响到与哪些人交易、采取什么类型的合约以及提供哪种产品或服务。但是,对交易成本存在的最重要的适应性变化,可能还是企业的出现。在《企业的性质》中,我说,尽管生产可以通过个体间的合约而采取完全分散的方式进行,但事实是,进行交易需要花费成本,这意味着:企业将会出现,以组织那些通过市场交易也可以完成的活动——只要在企业组织生产的成本小于通过市场展开交易的成本;企业规模边界就在企业内部组织一项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开展这项交易的成本之处。交易成本决定了企业购买、生产和销售什么。由于交易成本概念通常并被经济学家所使用,因此,把它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方法很难被广泛接受的事实就不足为怪了。如果我们思考的不是企业而是市场的话,就会进一步理解我看待经济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