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清明·回家·路上

1

长途汽车上。

其实今天我可以搭顺风车回家的,但没搭。我喜欢一个人乘长途汽车、火车、高铁。我喜欢看一座城市接着一座城市从窗外掠过的风景。

这个过程,当然不希望有人打扰我。我要专注于我的内心。

2

最近感冒了,没吃药没看医生(我就是这么傲娇!),结果今天嗓子都哑了,几乎说不出话。早上去买了两盒消炎止咳药,花了一百多(瞬间变穷了)。家里人打电话给我,听到我嗓子哑了,有点失望,说:“唉,那你今天不能喝酒了……”

想想也是。家里的菜那么好吃,不喝点酒,太单调了。我怎么这么倒霉!

3

我记得,去年清明回家时,那段时间,正值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去世。李光耀作为一个政治强人,不仅把新加坡治理得很成功,他在国际政坛上也是长袖善舞,游刃有余。

他有很多名言,我印象很深。

“治理新加坡的人必须强硬如铁,这不是在玩纸牌游戏,只要我一天在位,就没有人能将这个国家摧毁!”

“你可以说我独裁,你可以任意说我是谁,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如此强悍,那是因为,我知道会发生什么!”

作为一个领导人,说出这些话,也太嚣张了!但是我喜欢!

站在文家的祖坟前,我想到了李光耀的一生,对身边的弟弟说:“这个世界,有些人活得轰轰烈烈,有些人可能一生都没有离开农村,但到最后,都不得不平静地离去。”

弟弟说:“还早呢!不要太悲观!”

我说:“你就不能让我装作很有深度的样子吗?”

4

车窗外,一会儿是城市,一会儿是乡村,当然,还有田野,还有天空。

“喜欢一座城市,不是喜欢这座城市的名胜,也不是喜欢这座城市的小吃,而是,这座城里,住着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句话怎么像微信里转的“心灵鸡汤”?)

管它呢,我也记不得是在哪里看到这句话的。但觉得还不错。

路过某城市,我确实会想起某些人,想起曾经。人世间的很多感情都是如此:你喜欢她,她不喜欢你;她喜欢你,你又不喜欢她。(急人呢!)

真可谓:你在前面看美女,丑女在后面看你!

5

这个清明怎么下雨呢?

如果是晴天,就好了。

在我们村庄西边,傍晚时分,可以看到黄昏延长在田野边,很美。

我爱故乡。爱这儿的一切。每次回来,我都感觉自己活力十足,充满能量。

到了晚上,在乡间的小路上散步,看看蓝色夜空中的星星。

一千多年前,一个夜晚,白居易在乡村的田野边散步,他写下了一首诗,叫作《村夜》:

霜草苍苍虫切切,

村南村北行人绝。

独出前门望野田,

月明荞麦花如雪。

当村庄里的人很早就睡了,他还没睡,他陪着月光、陪着田野一起醒着。我相信,大自然的那种纯净也会塑造他纯净的生命。

在我的故乡,我也是那样一个人。

后记:

上面这篇文章是我清明前在回家的路上写的,这个后记是我隔了好几个月之后才写成。

清明,农村祭祖。

我们村,每年都会轮流到一家吃饭。那晚,我也去了。但我不是感冒、咳嗽、吃了消炎药嘛,所以不能喝酒……

但是,当我真的和那么多家乡父老一起吃晚饭时,我觉得很开心。我忍不住了,也喝了酒。那一刻,就算是喝了会死掉,我觉得我都很幸福!

还有什么节日能让全村人聚在一起吃饭呢?好像没有了。当我看到村子里的年轻人时,我就想,大家平常都散落于不同的城市,很难见面。故乡对他们而言,也许是破落和贫穷的象征。所以,年轻人不得不在大城市里寻找自己、构建自己。

但清明,好像在隐隐地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有一群人,尽管平常在空间上彼此远离,但在时间的轴线上,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既然如此,那就更应该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举起杯,干杯吧!

酒过三巡,我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有点热。我便先离席,到田野边散步。

我以前好像听说,东晋时期的王羲之当年写《兰亭序》,也是在酒醉之后。他酒醒后写了很多遍《兰亭序》,但效果都没有酒醉时一气呵成的好。酒,对一个艺术家而言,作用真大!

《兰亭序》讲的也是一群人在喝酒聚会。作者由此生发出对人生的感慨。宇宙那么辽阔,世间那么繁华,但在辽阔与繁华中,人生却是无常的。“我”能抓住什么?“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掉眼前的酒。在酒醉后的恍恍惚惚中,“我”好像抓住了永恒。

我走在田野边,带着醉意,回望村庄里零星的灯火。刹那间,我好像也抓住了时间,抓住了永恒。

我突然想对我的故乡说,其实,你并不破落,你并不贫穷。这么多年来,你是我力量与灵感的来源。从这片土地出发的人,也许曾想要摆脱你,走向城市,迈向更广阔的人生。但你身上的有些东西,是城市所没有的。

勤劳、善良、质朴——这些品质,奠定了这片土地的价值基座。倒不是说,其他地方没有这些品质,而是,每当我赤脚走在这片土地时,我对这些品质体会得更加实在、更加深切。

有一天,也许我会迷失在纽约的街头,有一天,也许我会徘徊于丹麦的乡村……但是,我还会想起我的故乡。

正是有了这方土地,我那颗无处安放的心,才有了归依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