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质技术视阈中的文学景观:近代出版与小说研究
- 潘建国
- 4095字
- 2020-07-09 15:27:37
二、铅石印刷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续书
续书乃明清通俗小说的特殊现象,然因受雕版印刷的技术限制,该时期小说续书的数量,尤其是同书续接的次数,均十分有限。至清代后期,随着铅石印刷术的普及与石印书局的纷纷开设,明清通俗小说的翻印进入鼎盛期,小说续书编印亦随之趋于繁盛,《续儿女英雄传》作者曾在自序中声称“自石印之法兴,而小说多出续本”,洵为的论。若就整体而言,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编印,具有如下四个值得关注的新特征:
(一)五大通俗小说续书系列及其续书的非名著化
根据文献资料,清代后期续书规模最大、流播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通俗小说续书,有《七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及《评演济公传》等五大系列。光绪十六年(1890),广百宋斋铅印出版俞曲园重编《七侠五义》,风行海内,由此引发一个小说续书编印的连锁反应,石庵《忏室随笔》[1](1909)云:“自《七侠五义》一书出现后,世之效颦学步者不下百十种,《小五义》也,《续小五义》也,《再续、三续、四续小五义》也。更有《施公案》《彭公案》《济公》《海公案》,亦再续、重续、三续、四续之不止。”其中《七侠五义》续书之大成书局系统本凡20集800回,《施公案》续书共10集538回,《儿女英雄传》续书共10集309回,《彭公案》续书之文汇书局系统本凡36集1440回,而《评演济公传》续书之校经山房系统本更多达40集1650回[2],创造了单部小说续接次数的历史纪录。
如此庞大的篇幅,就木板印刷而言殊非易事,而对于石印术来说,却不费吹灰之力。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时期的小说续书,“几乎都是附骥于名著的声誉而产生的,而且往往集中于对几部名著的续补,如明代的‘四大奇书’和清代《红楼梦》,都有几部甚至十几部、几十部续书产生”[3],但清代后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却集中于若干二三流畅销小说,诸如《七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永庆升平传》《济公传》《儿女英雄传》《七剑十三侠》等,显示出十分浓烈的商业牟利色彩。书局基于商业利益的主动运作,才是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最为重要的文化成因,忽视了此点,就不能真正理解这一现象的本质意义。
(二)由书局组织人手草率编撰,乃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主要产生方式
至清代后期,采用先进印刷术后形成的巨大出版能量,与数量有限的明清通俗小说出版资源之间,产生了显著的落差与矛盾。为吸引读者的眼球,刺激出版与销售,书局千方百计挖掘小说出版资源,“编印续书”乃其重要手段之一。具体而言,该时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多由书局(坊)组织人员实施编撰,譬如佚名《续永庆升平叙》(1894)云:“今本堂不惜重资,购觅载纪,采访遗史,倩人续演其书。”无名氏《续儿女英雄传序》(1898)亦云:“今夏清和雨霁,予过厂肆,宏文主人谋于予”, “予迫于恳请,不得已而了草塞责,有不半月,已得十余回”, “耽延两月,始得卒业,前后共成三十二回”等等。此外,由于《七侠五义》《济公传》等故事曾经历过长时期的说唱表演,其小说文本亦在民间说唱本或记录稿的基础上删润而成,故此类小说的续书多有购得“旧稿”之说,然不可尽信,存在书贾假托的可能性。根据笔者的调查:晚清时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大部分未署编者姓名;目前已知的续书编者,寥寥无几,仅有“治逸”“浊物”“贪梦道人”“杭余生”“啸侬氏”“傅幼圃”“傅蓝坡”“朱兰九”“半痴”“阮贻孙”“葛惠里”等十数人,其生平亦多难详考;唯“治逸”“浊物”“啸侬氏”数人,可略知其姓名生平,则皆为当时多产的通俗小说作家。对于这支整体上处于灰色状态的续书作者队伍,石庵《忏室随笔》(1909)曾有过尖锐的批评:“余初窃不解世何忽来此许多笔墨也,后友人告余,凡此等书,由海上书伧觅蝇头之利,特倩稍识之无者编成此等书籍,以广销路。盖以此等书籍最易取悦于下等社会,稍改名字,即又成为一书,故千卷万卷,同一乡下妇人脚,又长又臭,堆街塞路,到处俱是也。在彼书伧,不过为些子利益,乃出此行径。”可谓精辟。
(三)恶性竞争导致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版本复杂,编撰粗疏,鱼龙混杂
晚清上海地区的出版业存在诸多恶性竞争,此亦波及小说续书的出版,其表现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其一,若某一小说畅销,立即就有多家书局争夺其续书编印业务,前文所列举五大小说续书系列,均无例外。譬如《评演济公传》续书,前后参与编印的书局(坊),有津门煮字山房、上海书局、上海普新书局、章福记书局、江左书林、校经山房、炼石斋书局、中原书局、有益斋、简青斋、萃文斋等十数家;而且彼此之间也不是简单的翻印关系,往往是不止一家的书局,就同一种畅销小说编撰各自的续书,其内容或繁简有别,或别出机杼,或同异交杂,版本情况十分复杂,给后世研究者造成了很大困难[4]。其二,迫于商业竞争的压力,小说续书的编撰大多草率急就,敷衍了事,即便是少数创作较为认真的作家也不能幸免。譬如光绪二十三年(1897),桃花馆主唐芸洲所著《七剑十三侠》初集60回,“其间奇踪异迹,不胜枚举,源源本本,尽致淋漓,令人色舞眉飞,拍案叫绝,诚集历来剑侠之大观,稗官之翘楚也”[5],畅销一时,唐氏后又撰成《续集》60回,然因“尚须斟酌删润故”而没有付印,孰料“外间竟有以他书改名混充,并有阑入淫秽之词,尤与鄙人声名有碍”,无奈之下,他只得“赶将所续六十回即付石印,以飨读者”,并在《申报》登载广告,详细载明所续60回的主要情节,提醒读者购买时,“请认明封面上有桃花馆主撰者为真,否则为他书混充”[6]云云。其三,书局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人为假造续书,手法多样。有将一部完整的小说拆成两截,作为正续二集出版者,譬如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文宜书局为应对理文轩的恶性竞争,遂将《云中雁三闹太平庄全传》拆成《大明奇侠传》《大明奇侠后传》两书出版。有将若干种原本独立的小说,强行纳入一套并不存在的续书系列,譬如晚清时期出版过一套《今古奇观》续书,其实各书均无关联,包括《今古奇观续编》(即《十二楼》)、《三续今古奇观》(即《欢喜冤家》)、《四续今古奇观》(即《合锦回文传》)、《五续今古奇观》(即《石点头》)[7]。更有甚者,不惜篡改小说文本的原有结尾,添入预告续书内容的文字,夺人眼球,以利销售。譬如光绪十八年(1892),文宜书局将《好逑传》小说改题《绘图英雄侠义风月传》出版,又在小说末回尾处,增入“铁中玉与水冰心自结亲之后,既美且才,美而又侠,闺中风雅之事,不一而足。种种俱堪传世,已注入二集,兹不复赘”一段,造成另有续书演绎“结亲之后”故事的假象,实际上并无续书出版。
(四)侠义公案小说的“北书南续”现象及其出版史意义
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主体是所谓的侠义公案小说,它们大多首先出现于北京地区,并且与北京的说唱表演艺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目前所知《施公案》《忠烈侠义传》《彭公案》《儿女英雄传》等小说的早期版本,大多是北京地区书坊的木刻本。耐人寻味的是,上述小说的续书,尤其是大规模的续书编印,却又在上海地区完成,并且多为新兴的铅石印本,这一特殊的小说出版现象[8],笔者称之为“北书南续”,其形成与当时京沪两地的出版印刷文化息息相关。光绪时期,南方的上海已经书局报馆林立,印刷设备和印刷技术庶几和西方同步;而北京地区的出版业,尤其是民间出版业,却仍停留在以木刻或木活字印刷为主的状态,甚至连大部分新兴的报馆,譬如《京话报》(1901)、《启蒙画报》(1902)、《京话日报》(1904)、《正宗爱国报》(1905)、《北京日报》(1905)、《京话官报》(1905)等[9],亦皆以木活字排印。仅京都美华书馆、北京圣公会印书馆、北京卫理公会印刷所等少数西方教会机构,以及京师学务处官书局、官报印刷局、京师官书局、京师同文馆等部分官方机构,采用了新兴铅石印技术。凡此皆对北京地区图书出版业及近代报刊媒体的发展,产生了消极作用。很难想象,如果依靠北京地区的木刻或木活字印刷技术,《彭公案》小说还能有36续,而《评演济公传》还能达到创纪录的40续1650回!可以说,近代上海地区先进的印刷出版文化,才是晚清时期通俗小说出现大规模续书的决定性力量;而所谓“北书南续”现象,其背后蕴含着近代出版史的特殊格局与发展形态。有意思的是,对于十里洋场的上海来说,北京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权威地位,仍然不可动摇,故上海地区书局的小说出版广告中,时常出现“兹从京都购得”[10]“余昔服官都门,觅得抄本”[11]“书成之后,都下传抄”[12]“今从都中携回,付诸石印”[13]等特殊语句,仿佛是明代书坊所标榜的“京本”,显示了南北出版业之间的内在关联与隐性交流。
[1] 原载《扬子江小说报》第一期(1909),转引自阿英《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中华书局1960年版。下文同。
[2] 这里关于五大小说续书的统计数字,均包含了正集,这样做的原因在于:1.诸如《小五义》等小说续书,其内容情节往往与正集存在交错的现象,此与明清时期的小说续书迥然不同;2.清代后期的书局出版某小说续书总集时,多有删减与调整之事,故其前几集的划分情况颇为复杂,必须将单行本与总集本进行细致的文本比勘,才能厘清小说正集与续书的界线;3.将正集列入续书的计算范畴,事实上也是晚清小说出版业的惯例。
[3] 参见高玉海《明清小说续书研究》第三章“续书现象的文化成因”之第一节“续书原著本身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4] 参见竺青《评演济公传》条目,收入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白话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5] 光绪二十二年(1896)“听珊江文蒲”《七剑十三侠序》,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6] 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廿九日,《申报》所载唐芸洲“新撰六十回六本《续七剑十三侠》”广告。
[7] 此据《中国通俗小说同书异名书目通检》, 《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附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1年版。
[8] 参见苗怀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第三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 参见《北京印刷志》第二篇,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10] 光绪二十年(1894)五月初三日,《申报》登载珍艺书局“全图《清烈传》出书启”。
[11]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四,《申报》登载“奇书出世《三续今古奇观》”广告。
[12] 光绪二十一年(1895)九月二十二日,《申报》登载竹简斋“新出《绘图梦影缘》”广告。
[13]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申报》登载“《绘图情天外史》”出版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