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

80.怎么了解驾驶证申领与使用

驾驶入只有依法取得驾驶证后,才能上道路驾驶机动车。

1)开车上路,要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2)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被依法扣留或暂扣,不得驾驶机动车。

81.怎么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要使用教练车,由教练员随车指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1)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2)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如果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将由教练员承担。

82.怎么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都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83.怎么了解不能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情形

有以下违法情形的人,不能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醉酒驾驶机动车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的。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10年的。

5)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6)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在规定期限内的。

84.怎么了解驾驶人考试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

1)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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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怎么了解驾驶证换发规定

驾驶入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1)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4)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86.怎么了解驾驶证核发规定

机动车驾驶申请人考试合格后,需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1)属于申请增驾准驾车型的,交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2)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交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87.怎么了解驾驶证补发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要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1)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88.怎么了解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规则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一个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1)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4)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重新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5)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时,车辆管理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按照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89.怎么了解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90.怎么了解一次记6分的违法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91.怎么了解一次记3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92.怎么了解一次记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93.怎么了解驾驶人体检规定

初次申请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证审验、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时,都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94.怎么了解一次记1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95.怎么了解驾驶证审验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或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换证,或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区换证,都要接受审验。

1)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时,可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驾驶人在接受审验时,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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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怎么了解驾驶证注销规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

2)提出注销申请。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8)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9)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

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

97.怎么了解涉证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视为无效;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5)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不按规定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驾驶证,实习期内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9)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0)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