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玫瑰,是一个舞女,准确的说是歌女,我和他是在我的演唱结束后认识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那天的样子。他穿灰色的西装打着黑色的领带,端着酒杯向我走来,他长得很好看尤其是眼睛。
仿佛就像一个神秘的黑洞,要把你吸进来。神秘又危险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笑眯眯走到我身边对我说“玫瑰小姐,久仰大名。”
现在想想还不如直接走掉!
可那时候的我礼貌回声“哈哈,玫瑰都是带刺的小心扎伤你。”他反而更开心了,“带刺又如何,玫瑰小姐生的如此扎伤我也认了。”一个歌女每天见得人不在少数,深知大多都是逢场作戏,既然他想玩我自然要奉陪。
若知道以后他会成为我的毒药,我万万不敢碰!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微笑的看着他,那时候眼中并未有任何情感“还不知先生名讳,如何称呼?”
他摇晃了一下酒杯,红酒在杯中旋转了一圈。他看向我眼神复杂“我叫沈知。”
沈知?好像在哪听过,对了!沈家三少爷,那个刚留洋回来的沈知。我惊讶的看着他“沈少爷?刚留洋回来的那个?”
他同样也很惊讶“哦?原来你知道。”我心里自嘲了一下,但面上还是保持微笑,“沈少爷开玩笑了,我乃是一介歌女常常左右逢源,自然消息灵通些。”
他认真看向我稍稍严肃“可我不觉得你是歌女,你只是你。”就是这句话在不久之后把我拉向了深渊。
次日,我从他的床上醒来,他不知何时醒,只知我一睁眼就对上了他的眼睛,那么温柔就像看着深爱的女子。我不禁一时陷了进去,现在想想他应该是把我当成了那个她。他把我轻轻地抱起来走向餐桌又轻轻地把我放在腿上,小心翼翼的就像对待一个易碎的娃娃。我不禁笑了出来,他温柔的问我想吃什么,我也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撒娇的指着离他很远的包子。可能认为他的好他的温柔只为我一人。
他还是把包子帮我拿了过来,放在我的嘴边。我跟他说我可以自己吃,但他却说“不行,你现在是我的人,我要你成为上海最幸福女人,让所有人都羡慕你。”是的他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好!
自从那天我名震上海滩,人人都知沈家三少爷一回来就独宠一个叫玫瑰的歌女。报上都说我可能早就认识沈知,也有说我用歌声打动他,反正众说纷纭。
我还是坐在他腿上,笑的指着报纸上报道的我和他的新闻。我假装生气的对他说“看看他们写的,明明是你勾引我,哼!”
他用头蹭蹭我的肩,在我耳边说“不喜欢就让他们撤了,别生气。”我现在想起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淡淡的烟草味和薄荷味,给人一种冰冷的疏离感。我笑了笑没说话,我害怕这种感觉,害怕他不再喜欢自己,但被我压了下去,因为那个时候他只有我一个女人。我没想到我会爱上他,我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不会对任何人动心,毕竟我只是一个歌女看惯了世间冷暖和所有的逢场作戏。只有他带给我独一无二的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