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传统乐舞概论》的学术意义

我在长期从事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工作中,总怀有一种想法:中国音乐史应该是包括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的56个民族的音乐共融体。但从实际研究现状来看,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尤其是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我国有辐射力的中心城市的音乐研究,对居住在中心城市的作曲家及其作品、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以及在那里流传的民间音乐的研究等等。当然,中心城市的音乐影响力不可低估,那里生活的著名音乐家对我国音乐的重要贡献是不言而喻的。况且,我们的研究者,也多数居住在中心城市。由于工作环境、经济条件,也不允许远游他处,进行深入地类似于人类学、民族学“局内人”似的调查。所以,纵观中国音乐史的研究,似乎缺少了许多。然而,如果我们身居各地的研究者,能将自己居住地的音乐研究视为己任,大家共同将各地、各民族的音乐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总汇起来,就成为一本完整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

如果说觉得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在普遍性意义上,尚存不足的话,那么,旁观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其学科研究则要有成效得多。首先,此学科的研究方法就决定首先要深入到各地(尤其是偏远地区)进行田野作业,其次才是案头工作。因此,它的成果与音乐史的书斋式的研究,有较大的不同。而从音乐史研究的广泛性意义上讲,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成果,对于音乐史的研究是相当重要的。

身居湖北的音乐工作者,尤其有责任将湖北的音乐史研究作己任。湖北音乐史的研究几为空白,可民族音乐学家对湖北民族音乐的研究,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如《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湖北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湖北卷》的编撰,以武当山为中心的道教音乐的研究,对土家族跳丧的研究等等。这一切不仅促进了湖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深入,也促进了对于湖北音乐史的研究工作。

由湖北省文联副主席黄中骏先生所著的《湖北传统乐舞概论》黄中骏:《湖北传统乐舞概论》,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一书,可谓是我省音乐学家对本省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研究的代表性成果。黄先生常年从事音乐创作和传统音乐研究,曾创作六场歌剧一部、独幕歌剧一出、歌曲数十首,并著有传统音乐论文音乐评论一百余篇。他还出版专著《湖北民间歌曲探论》、文集《乐艺纵横谈》,主编过《提琴戏音乐》、担任《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的编委。在此基础上出版的新著《湖北传统乐舞概论》,又具有系统性的学术意义。

《湖北传统乐舞概论》一书,对湖北音乐史的研究具有很大裨益。这本书在论及“湖北传统乐舞”定义域时,指出它是“在湖北这个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传统乐舞。就地域范围而言,对这个特定概念的狭义理解,主要是指在现今湖北省的行政区域范围。而对于这个特定概念的广义理解,它还应该含括现今尚存的、湖北传统乐舞在其发生、发展途程中所必然涉及到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疆域范围”(见《湖北传统乐舞概论》第1页)。阅读此书,我了解到,作者所要阐述的乐舞,即我们现在所说的“音乐、舞蹈”的简称。通过作者对特定研究对象的分析、论述,读者可以更深刻地了解、认识湖北传统乐舞,同时,对从事湖北音乐史研究的学者,也可以从中汲取非常多的“营养”。

作者以对湖北传统乐舞的研究为本体,但不仅仅局限于此,而是采取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将它同长江流域传统文化中上游、中游、下游的传统乐舞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昭示出长江流域传统乐舞因为地理、经济、社会、民族、民俗、方言等诸多因素,以及信仰、感情、审美情趣等心理素质共同影响下,产生出的“西、中、东”三大片格局(参见此书第12页)的状态。同时,作者还论及了湖北传统乐舞在荆楚文化中的地位及其国际意义,这更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将湖北传统乐舞的研究,放入到一个“大文化”的范围内俯瞰,使之更具广泛的学术意义。

无论音乐史或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最终都将揭示音乐形态在整个文化史、社会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中所处的地位或意义,黄中骏先生的《湖北传统乐舞概论》,便具有这种逻辑的、理性的音乐理论思维。

作为一位音乐家,黄中骏先生首先将目光瞄准传统乐舞的音乐形态。作者在对湖北传统乐舞的总体风格进行论述之后,首先对其音调进行了研究。对湖北的“腔”“调”“音列观念”“腔格观念”“腔格样式”“唱法特色”“节奏”以及“调思维”“调式分布”“转调思维”等问题,做了充分的阐释。一个地区的音乐有别于其他地区,决定性的便是上述音乐形态问题。在有限的音乐体系中,微妙的变化就在于这些音、音程、调式、旋法等等的各种排列组合,其中细微的差别,导致了各种各样、各具特色的音乐风格。因此,对于上述音乐形态的课题,黄中骏先生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驾轻就熟地论述了湖北音乐的真谛。

任何一种艺术的内容,都必须通过相应的艺术表现手段和一定的结构形式表达出来。湖北传统音乐也不例外。黄中骏先生在详尽论述湖北传统乐舞的音调特点后,便深入到湖北传统乐舞音调的结构形式的论述、解析之中。它将湖北传统乐舞的音乐结构分为:1.单曲体类·对称性结构形式(又分“二句子”“四句子”“六句子”和“八句子”等);2.单曲体类·非对称性结构形式(又主要有“单句子”“三句子”“五句子”“赶五句”等);3.联曲体类·穿插体结构形式;4.联曲体类·大型套曲结构形式。他还对这些结构形式的历史发展轨迹、历史渊源、演唱对结构的影响,以及与唐大曲、汉代相和大曲、《楚辞》体式因素进行了比照考察。这些无疑都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些内容,既是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学研究课题的深化,也涉及音乐史学范畴的研究。黄先生通过对湖北传统乐舞结构形式实证式的解析和传统乐舞结构形式发展、衍变之历史性的考证,提出了湖北传统音乐的多样性,正是体现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多样性之中的理念,其学术意义也是不同寻常的。

音乐舞蹈艺术除了涉及音乐形态这最实质的内涵之外,其乐器伴奏的使用及组合方式,亦具有相当的意义。由于黄中骏先生着眼于更为广泛的理论思维模式上的需要,书中除对现存湖北传统乐舞的伴奏乐器组合方式进行叙述外,更对历史上“传统”乐舞的乐器及乐队组合进行了考证。作者以音乐考古学及文献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的音乐考古学的实际成果,在评介湖北传统乐舞中具有代表性的打击乐器编钟、编磬、鼓、镈、铙、铃、铎、于等;弹拨乐器琴、瑟等;吹奏乐器埙、排箫、篪、笙、竽等之后,用大量的篇幅论述了乐器的组合问题。通过音乐考古实证材料结合文献典籍,密切结合现存于湖北的活生生的民间音乐舞蹈,来充分论述湖北传统乐舞,这就深化了其研究价值和意义。

如果说,音乐的外在形态是通过乐学的形式表达出来的,那么,支配其产生变化的律学诸因素,也不可避免地将渗透其中。因此,在深入研究音乐形态的乐学问题的同时,有关的律学课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基于此,黄中骏先生在《湖北传统乐舞概论》一书中,对乐律学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他从湖北出土的曾侯乙编钟的铭文入手,论及从战国伊始的湖北的乐律学问题,并由此引申到对不同历史时期湖北传统乐舞的“以五度为框架,以三度为枢纽,以三分损益律制与纯律律制相混合而成的湖北传统乐舞独具特色的乐律体系”,指出“湖北传统乐舞是以自然型音列为主,并以Sol、La、Do、Re四音作为音列构成的核心”(见书p.219),作者还通过对一些存有大三度、小三度音程构成的湖北传统乐舞音调的测音分析,认为其音程基本是“纯律”关系,其大三度的实测数据与理论数据仅差1音分,小三度只差13音分,这与编钟铭文记载相吻合,保持了其“共同性”;另一种以小三度叠置的“小三减五型”腔格,其小三度也与编钟的律学特征相同;还有一些被称为“特性三度”(其腔格形式被表示为La、Do、↑mi)的湖北传统乐舞音调,也常常是纯律或接近纯律的音程。作者以敏锐的眼光,从乐律学的角度,以出土乐器上的铭文结合湖北民间传统乐舞音乐形态,论证了湖北传统乐舞乐律上独具一格的体系,这也在更深的层面上,凸现了这部专著的学术意义。

对一种艺术形式进行分类,是非常复杂的工作。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观念,其分类则各异。黄中骏先生在对“湖北传统乐舞”种类及形式的评介和论述中,坚持从湖北传统音乐舞蹈产生的原因、生存状态、发展变化过程出发,兼顾学术界所公认形成的音乐、舞蹈两大艺术门类以及音乐史中的声乐、器乐两大类别,将湖北传统音乐舞蹈,按歌种、乐种、舞种三而分之。

作者根据对湖北传统乐舞所进行的普查结果,将目前仍在民间流传的主要歌种分为“号子、山歌、田歌、灯歌、小调、风俗歌、儿歌、生活音调”八大类,共67种(见第40页);将民间流传的主要乐种分为民间器乐曲和宗教音乐两大项,民间器乐曲又分吹打乐、弦索乐、锣鼓乐三类,宗教音乐又分道教音乐与佛教音乐两类;将目前仍在民间流传的近400种不同称谓的民间舞蹈梳理、归纳为有代表性的83种和生产生活性舞蹈、节庆性舞蹈,祭祀性舞蹈三大类。

上列分类结果,充分折射出了黄先生在这部新著中,按照湖北传统乐舞产生原因、现时生存状态及其发生、发展过程来分类的方法论意义。这对我们了解湖北传统乐舞是非常有价值的。

就“乐舞”而言,除了音乐之外,其重要的载体自然是舞蹈。通过舞蹈者的身躯、四肢、表情以及艺术性的律动,来反映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生活。黄中骏先生在论述了作为具有浓郁楚文化风格的湖北传统乐舞,有舞风古朴、飘逸轻柔的总体形态特征之后,又将其风格特征细述为“圆、曲、拧、颤、沉、顺、悠、摆”等特色(见p.223),作者以具体例证,分析了这些风格特色的具体运用。

每一种艺术样式,都是从以往的艺术或发展、或演变、或脱胎、或变异而来,湖北传统乐舞也不例外。黄先生在新著的最后,用历史的眼光,以出土器物上的乐舞图像、《楚辞》以及其他文献典籍的记载来探寻湖北传统舞蹈的发展、衍变踪迹,指出现存的湖北传统乐舞的先导是古代楚乐舞,且始终都处于一种动态的传承、衍变当中。这不仅揭示了现存传统乐舞文化——它们的音乐形态、舞蹈形态所具有的人文价值、社会意义等等,而且,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揭示了湖北传统乐舞所具有的楚音乐文化的艺术魅力,从而使这部新著具有了艺术史学的学术意义。

黄中骏先生的《湖北传统乐舞概论》对音乐史学工作者是很有意义的。音乐史的研究应当包括民间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等等广泛的知识领域,而不仅仅只是作曲家及作品史。但就目前中国音乐史的研究现状看,对于历史上的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远远不够,而“湖北音乐史”的研究更是问题多多。湖北音乐史需要有一大批人来从事基础史料的整理,尤其是对于范围广大的湖北民间音乐、传统音乐,更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黄中骏先生的《湖北传统乐舞概论》(当然也包括他以前其他的研究)以其详实的材料,细致的分析以及精辟的论述,为湖北音乐史的研究,增加了许多宝贵的材料,其宽广的学术视野,也时时对音乐史学研究家们带来启迪。也许,这正是《湖北传统乐舞概论》对于音乐史学家——或更宽泛一些说,对于音乐学家们——更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说明:本文发表于湖北省文艺理论家协会主办的《文艺新观察》2002年特辑(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