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 英国散文精选(译文随笔)
- 高健
- 10394字
- 2020-06-18 14:07:14
凡是翻阅过我的《英美散文六十家》的人都会看出目前这部选集是从那两本书中辑录出来的。一九八一年春我应山西出版社文艺组之邀,曾为该社编译过一部名为《英美散文六十家》的散文选集,全书约五十万字,业于一九八四年秋按上下两册出齐。书出后,读者反映尚较热烈,国内一些知名学者专家也曾颇予好评。今年又蒙山西出版社推荐,经有关专家审定,被收入《世界文学名著丛书》,这对编译者实在是一个很大鼓励。感谢他们的好意,现即按丛书规定,将原来混编在一起的英美散文依照国别重新整理付印。现先编出《英国散文选》一册,至于美国部分,因要增补扩充,尚须稍待时日。这部散文选的实际编译虽不过是前两三年的事,但是它的准备工作却是早就开始。首先它是我自己在外语系讲这门课的结果,最初以讲义形式发给学生,中间结合教学,屡经增删,目前虽这样确定下来,但仍感不够满意,个别本应包括的作家,也因限于材料,尚未充分收入,这一切不足之处只有待再版时适当弥补。以上是本书的缘起。
我选译这书的用意主要是想把英国散文的成就向我国读者做点介绍,因为,说来奇怪,直到目前这方面的选本专集与译述都还非常缺乏。外国的小说、剧作、诗歌已经译入过不少,文艺理论的翻译近年来也有人致力。唯独外国散文的翻译今天仍是一个缺项。当然外国散文选一类的书偶尔也能见到一两种,但由于这些书所收罗的国家过多,作者过繁,这样轮到某一具体国家,入选的作者往往不过一两人,入选的文章也只有一两篇,这一两位作者与一两篇文章是不大能说明问题的。更何况这类选本的编辑方法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某一作者和某一篇章的是否入选并非经过事先比较审慎的选择考虑,而是多凭临时所能接触到的有限材料而定,这样编辑出来的选本自然是不会很理想的。但是外国散文的翻译与编选又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仅以英美为例,这两个国家都是散文文学相当发达的国家,它们都拥有或长或短的优秀散文文学传统,其中颇不乏名作佳篇,在文章艺术与体式风格方面也有一定的成就与特色,这些如能较系统并带评介地介绍过来,对于我们在文艺的学习与研究上,特别对于我国散文的发展肯定不无一定的观摩与借鉴作用。但是散文是一个异常广阔的天地,其中包罗的东西很多,因而这里不能不按通常做法,即是除对较早时期因材料所限范围可稍放宽些外,一般则只酌收那些文艺性较强和文章风格较突出的纯散文,亦即西方所谓的“美文”(belles-lettres)和小品文一类的作品,而不可能各体皆备。再有实用性或时间性过强的新闻报道性文字一般也都不选。其次选集的对象既为我国的读者,文章的收录取舍也就有了个国情上的斟酌,不能全按西方选家的衡文标准行事。再有时代环境与读者趣味等因素也不容不适当考虑在内。最后重要的一点是,所选文章应稍具启发心智的作用,在内容上也应比较健康和有益。
下面我想就英国散文发展的过程、趋势以及各个时期的主要特点等稍稍作点说明。
散文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在西方乃是较近世的产物,意、西、法、德、英各国都无不如此,在美国甚至要更晚一些。以英国说,十六世纪末叶以前的英国文学尚无值得称述的散文可言。那时只有诗歌,只有诗剧(或称剧诗),而且尽管这些到了马洛等人的时代已经相当成熟发达,甚至可说成绩辉煌,可是作为真正文艺的散文在那时还是一种不大为人们注意或承认的极次要的形式,而这类文章的写作也多是一些随生随灭、远远不够自觉的举动。真正像样的文章还没有产生出来。这一点,十九世纪批评家佩特与近代休·华克在评论英国散文时都曾指出过(分别见于《鉴赏集》与《英国散文论》两书)。即使有些人的作品中偶尔闪现一点稍具文彩的词语,但也往往是吉光片羽,极不经见,另外这些微珠玑也完全被淹没沉埋在大量冗长可厌的卷帙简编之中,难望邀人注目;这一切都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散文距离很远。到了十六世纪末期,情况稍好了一些。锡德尼、李黎、贾蒲曼、罗利与阿斯卡姆等人的一批述作汇成了这个时期比较可喜的收获。这些人曾于不同的领域中各自以其特有的气质才分为当日的散文文坛注入了一点生气或多少可称得起个性与风格的东西。但是整个文风所系,他们的业绩也并不辉煌。锡德尼的文章的错综纠葛,李黎的迂曲造作,贾蒲曼的怪诞牵强,罗利的汗漫不着边际,也都难说是成功之作;这最后一位阿斯卡姆作为王者师,笔下比较稳健审慎一些,但也过嫌局促,不够舒放。这当然主要是时代使然;足以产生优秀散文的环境与条件还不具备。当时的人只会作诗,不会作文,或者只会以诗为文:芜杂的词语、拖沓的表达、累赘的修饰、古怪的意念、不伦的比譬、臃肿无度的结构、笨拙与任意的句法以及各类浮夸不实的文风在他们的篇章之中几乎触目皆是,殊乖雅正。十七世纪以降,这种虚矫的文体继续蔓延下去,辗转模拟,相习成风,以为这便是文章正宗。这期间尽管也确曾出过三四位能写清通简洁文字的大家,例如本·琼生、培根、霍布斯、华尔顿等,他们的文字不仅与当日的作品形成一个鲜明的对照,而且也在不同的体式上(“闲适体”、“格言体”、“论说体”与“传记体”)为后人留下了可资模仿的典范。但是积习过重,一时还扭转不过来。即使到了嘉罗琳时期(亦即查理一世与二世时期),过事堆砌雕琢、趋鹜绮靡华丽的不佳习气和以诗为文的谬误做法在不少作者身上也还严重存在;另外,影响英国散文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原因是,许多作者由于幼年的教育与习染关系,还没有能够从希腊罗马的文章典范、《圣经》的措辞方法和法、意的外国文风下完全摆脱和解放出来:他们对其本族语言的特性、长处与力量还缺乏应有的理解与信心,因而不能在正确的认识基础上更有意识地去创建和发展具有独特英国风味的文学散文。沉醉于拉丁语的简古风格(据近代英国语言学家亨利·斯威特讲,拉丁文是欧洲文字中特别讲求风格的一种文字,见他的《论语言的实际学习》),他们写起文章时总是处处忘不掉西塞罗与辛尼迦的笔法与拉丁文的腔调,因而文字写得艰涩吃力、穷蹙紧迫,一点也不清新自然。这样的文体是完全不能适应客观上各种实际表达需要的,不仅对文学散文的写作有害,就是对一般实用散文的发展也极不利。这是英国散文的草创时期以及其后不久的情形。
但是这种情形必须改变。产业的振兴、科技的进步以及政治外交的扩大与开展在在都需一种更加灵活轻便、精密准确的新的散文形式与散文风格。英文须要变得更加好懂易写。这一要求的提出首先始自以刚刚成立不久的皇家学会为代表的英国科学界,渐而波及到整个社会,并终于在戴登与洛克等人的手下初步得到实现。凭藉他们在文坛、政治与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当时散文的写作与发展确实起到了振衰起疲与推波助澜的有益作用。尤其是戴登,他的散文是当时最好的文字,完全符合上述各种要求:它清晰明白,轻快活泼;像阵阵春风一样,苏醒了沉睡已久的英国文苑。但更加重要的是,他的理论与实践打开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第一次真正认识到,英文在方法正确、配置得当的人的手里可以产生如何令人艳羡的佳妙效果。戴登教会了当时的英国作家如何作文,他把一种流畅自如、善能达意的新的语言工具送到一般英国作家的手里。有了这个,英国散文才从此面貌一新,走上了健康正确的道路,并开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虽然这个时期的英国文坛,总的来说,仍然比较寂寞寥落,旧的文风一时也还未完全绝迹。这点一方面主要与多年来的战争环境和政治动乱有关,另方面也与一部分人头脑里残存的旧日的文规墨矩的束缚分不开。弥尔顿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因为就在戴登以他那兼以义理胜的《论剧诗》中所显示的新文体而风靡全英国时,几乎同时出现在政治论坛上的弥尔顿的文章,却仍然是那古意盎然、十足拉丁式的英文,处处浸透着古罗马的气息,读来给人以异常凝滞沉重的感觉。然而风气所渐,新的散文形式毕竟在文坛上占据了明显的优势。
这之后,英国资产阶级的日趋壮大,英国国运实力的进一步增长与工业贸易的更迅速的发展,都给散文文学的繁荣带来了新的刺激,笛福与斯威夫特等人便是在这新的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批文章妙手。斯威夫特以冷隽犀利的讽刺艺术见长,而笛福除小说而外,又是政论、论战与小品文字的杰出作者,他们的作品不唯是这个时期英国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英国再次携来了国外声誉。尤其是笛福,更是新兴资产阶级思想与利益的典型代表,他雄心勃勃,见识宽阔,论述范围极广,对当日的欧洲政治、英法关系、英国的对外贸易与殖民地的侵略等等都最感兴趣。在意识形态方面,法国文学思潮与启蒙主义哲学的影响则使理性主义成为英国新古典主义文学的主要思想支柱。逻辑与条理在作家们的思想上占据了比想象重要得多的地位。这些在散文文学上的反映便是法度、规矩、妥帖、比例、匀称与和谐等的重视与讲求,而这些虽未必十分有利于诗歌,却无疑是促进散文滋生和繁衍的最佳土壤和气候。报刊的勃兴也给散文的发表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在这种环境下,过去伊丽莎白时代的臃肿芜蔓,雅各宾与嘉罗琳文苑的繁缛藻饰、绮靡孱弱乃至暗淡萧条,至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观。英国散文在女王安时期,在艾狄生与斯梯尔等的倡导与影响下,开始崇尚温文尔雅,节制法度。艾狄生为文流畅自然,文雅娴静,委婉含蓄而又无不达之意;斯梯尔虽稍输清新,但自由任意,激烈豪放,较富个人情调。他们所创立的《闲话报》、《旁观者》等“文报”,对英国散文的发展与英语自身的完善颇著功绩。他们的文章既以新兴的资产阶级为对象,且又兼具启迪民智、疏浚舆情的教化目的,故简明朴素与通俗易懂又是他们文字的一大特色。受到他们的带动,一时步趋者甚众,争相仿效,纷纷在各地办起艾斯式的文报来。据统计,仅在《旁观者》存在的两三年间,这类刊物在英国全境就不下七八百家之多。这对英国散文文学的推进肯定起过不小的作用。由于上述情况,旧的种种不良文风、污秽阴霾至此得到了进一步的祓除、洗练、净化、提高,另外英语本身也得到了更大的规范化与雅驯化。至于到了蒲柏、菲尔丁、约翰逊、勃斯威尔、柏克、吉本与哥尔斯密的时代,英文散文就变得更加醇朗圆熟,气象开阔;虽然同为新古典主义的作者,他们在风格上又都各有特色:蒲柏的缜密考究,菲尔丁的饱酣恣肆,约翰逊的浑厚庄严,勃斯威尔的生动絮聒,柏克的雄健透辟,吉本的修洁典重与哥尔斯密的妙造自然,这一切都大大丰富了英语的表达能力,直至今日仍然在全部英国散文文学上辉耀着夺目的光彩。这是英文散文写作更加自觉的时代,也是它的作品更加成熟的时代。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批评家阿诺德曾说,十八世纪是英国“散文的世纪”。
但是古典主义散文的成就虽颇可观,却也并非是无美不备。它本身还有着许多难以克服的缺点。想象的贫乏,表达的拘谨,情趣的枯啬,个性的不够解放,旧的文范义法的重重限制,特别是自然景物色彩在文章中的绝无仅见,等等,都使这种散文仍然不够理想:它坚致有余,而丰腴不足,非常典雅,但乏活趣,长于理性,但短于想象。当然这许多话也只具相对意义,远远不足以概括新古典散文的全部,但是它们的存在确也曾影响了这种文学的成就。这一切,在此后不久的法国大革命与美洲独立战争的突决激荡下,终于遭到了浪漫主义运动巨大浪潮的剧烈冲击。继之而起的则是在内容上充满着自由平等精神,在情调上更加清新活泼,在色彩与形式上也更加瑰丽和鲜艳得多的新的散文文学,其中个别篇章的成就是那么杰出,以致无论论词彩,论清新,都几乎足与那个时期最好的诗歌相媲美。即使仅以文字的篇幅而论,那时英国的一些有名杂志例如“爱丁堡评论”与“伦敦杂志”等,都曾使散文作者享有了更大的版面,因而洋洋万余言的鸿文在当时并不奇怪,这自然给予有才华的作家以充分驰骋其想象的余地。这时期英国文坛在她最卓越的代表者兰姆、赫士列特与德昆西的篇章之中确实采撷到了最绚烂的奇葩:它的香泽是最芳馥的,色彩是最秾丽的,整个气象与情韵也都更加葱茏可喜;在这里事实与虚构,文笔与情趣达到了最美妙的结合,无数平淡无奇的日常琐细在想象的熠目的光耀下,一一幻成了天地间最迷人的景象,可谓启前人未有之境。在这群作家当中,无愧为英国散文冠冕的兰姆就曾以他那圆熟的智慧与真纯的气息而倾倒过不少读者,他的幽默尤不可及;赫士列特则以笔锋健劲与才思横溢见长,余者如德昆西与兰多尔又以文章韵味的悠长著称于世。而这时,远在大西洋彼岸而与浪漫主义园林隔地映辉的则是新大陆的欧文以及稍后的爱默生、梭罗、霍桑等一批才俊,一时确有使这个散文园林春色烂漫,美不胜收之感。
然而社会的发展是不会风平浪静的。就在浪漫主义文艺争奇竞艳的二三十年间,英国社会的颠簸动荡也是空前剧烈的。归国士兵、失业人员、机器破坏者、改革家与饥民的游行、罢工、请愿、示威活动与事件层出不穷,声势之大,惊动朝野,另方面统治阶级也一天没有停止过对群众的血腥屠杀与镇压。激烈的阶级斗争与政治风波不久便使刚刚盛开的文艺鲜花凋落下去。严酷的客观现实打破了许多文士的好梦,迫使他们中间一些人不得不稍稍走出象牙之塔,以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去关注和研讨种种社会问题:这之后,纯粹的美文写作开始有所减少,关于实际问题的论述有所增多。罗斯金的写作生活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绘画艺术与建筑的评论曾是他前期最爱致力的题目,但是随着环境的变化,他那高雅的美学兴趣也不免被种种诸如劳工、就业、贸易甚至交通等实际问题所转移。其他散文作家也有过类似情形。不过这时也还不是一个完全众芳摇落的荒芜局面。这点,在散文文学的反映上,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前半期则主要是卡莱尔、麦考莱、纽曼、阿诺德以及上面提到的罗斯金等人的一批极具文才的社会与伦理问题的论述。其实,社会与经济等问题的研究远非是他们的擅长,甚至毋宁说这些问题对他们相当陌生。但是通过这些社会问题的探讨,他们的不少精彩文字还是赖以而间接地传播出来,从而从各个不同方面丰富和扩大了英国散文的思想内容与表现领域。其中某些段落完全可以作为独立的篇章来读,并以其特有的文体价值与语言之美而为人们所称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在行文风格与表现手法上这些作者之间不无相当差异,但在一些方面他们又颇有共同之处,其一即是他们的写作态度都比较认真严肃,从主观愿望上说,也都存有一些济世益世之想,因而都是文以载道这一信条的奉行者。其次,他们的作品几乎无例外地都具有一种浓厚的教诲启迪、训世布道的说教气味。这种处处以导师自命、居高临下的权威口吻与讲话方式,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也许不太习惯,不过在当时却也曾经是正常做法。此后科学与时代的进展表明,他们那许多热烈的吐属在今天已无很大价值,更不会有人去认真奉行,但是他们的文章还是令人佩服的,其中的种种文体长处也将被视作重要的文化遗产而保存下来,供人观摩研习。这是十九世纪中期英国散文的大致情形。降至该世纪末,文风又呈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批具有相当文艺价值的散文作品又假史蒂文森、安德鲁·兰、佩特、王尔德、吉辛等人之手而异军突起,为这个已见败落的散文文苑稍稍增添了一点生气,其中史蒂文森尤其是值得称道的一位,在他那措词精美、充满遐思的小品文里,我们仿佛再一次隐约窥见了当年兰姆与赫士列特的风韵以及听到了德昆西的音响效果。其他如安德鲁·兰、佩特、王尔德与吉辛等也都各擅胜致,或以峻洁,或以细腻,或以华美,或以恬淡闲适而享誉文坛。但是不论在范围上、在气势上,都显然远逊于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成就;低沉的情调与病态的思想给他们的作品罩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这一增补也是必要的,它充实了“世纪末”的散文艺术。总起来说,浪漫主义时期与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散文作者交相辉映并臻于全盛的兴旺时期。
到了二十世纪前期,亦即爱德华与乔治亚这三四十年间,英国散文文运不衰,再度呈现了兴盛繁荣甚至更加崛起之势。这个时期英国散文文坛上的气氛异常活跃,作者如林,人材济济,出书很多,盛极一时,而且又有一批特别擅长撰写小品文的妙手和能够入人记忆的作者涌现出来,例如肖伯纳、威尔斯、毕尔孛姆、贝奈特、切斯特顿、贝洛克、高尔斯华绥、毛姆、卢卡斯、斯特拉彻、吴尔夫、赫胥黎及其兄、福斯特、林德、普里斯特莱、奥威尔,等等。由于人数过于繁夥,他们各自的成就与风格特色是不可能在这篇带导论性的序言里一一加以论列的。他们都是学识丰富、广有才能和艺术成熟的作家,其中有些人本来就是学者。他们为英国产生了大量比较耐读和饶有趣味的小品文字。他们的文章艺术不仅足为近代英国文学添荣,而且势将使未来这个行业的操持者难乎为继。仅以其中成就最高的毕尔孛姆、卢卡斯为例,他们都是将这种艺术更加振起和发扬光大的有力功臣。他们把近代散文从单纯文以载道的狭隘束缚之下解放出来,使之走上了以抒发个人感受与情思为主的道路,从而把这种艺术的表现力带入一个前所未臻的迷人胜境。再如奥尔多斯·赫胥黎,博学多闻,识见过人,仅在散文一方面就出版过三十六部文集,也可见才力之盛。但是今天看来,这许多人的作品也存在着一些带普遍性的明显缺点,即是其中逃避现实、脱离实际甚至轻视群众的倾向比较严重;他们笔下所反映的生活方面比较狭窄,有的甚至流于琐细。徘徊于两大阵营之间和遥望自那日见倾圮的文化“斜塔”(借用吴尔夫语)顶端,他们对映入眼际的种种窳风败象、混乱矛盾以及群众艺术兴趣的普遍下降等等,确实不无悲怆凄凉与歧路穷途之感,并因为思想上找不到出路而不得不把精力浪置虚抛到比较空幻迂远的事物与对旧日的追思怀念上去。另外即以文章的通篇完美与总的成就而论,许多批评家也以为恐怕仍稍逊于十九世纪前期的作者,尽管在作品数量与人数方面无疑居于显著优势。但就散文艺术的一般水平与平均质量来说,这个时期很可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好些。再以写作的艺术来说,这时英语作为一种现代文学语言的成熟程度之高与表现力之强确实已达到了令人赞叹的地步。这就是二十世纪自初期至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大致情形。二次大战以后,散文作者的人数有增无已,好手当然也绝不乏人,但可惜享有盛名的作者却为数不多。对此有人曾评论说,这时能人很多,但大师不见了。无论如何,堪能为这前一阶段文章踵事增华并足以与过去许多大家并称比肩的优秀作品及其后继者确实不算太多。因此这完全是一个情形比较特殊的新时期了。另外许多情况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澄清与研究,这里就暂时从略了。以上是编译者对英国散文发展的过程与大势的一个粗略的叙述,目的在于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下面作品有所帮助。
过程与发展说了这许多,下面我准备接着对英国散文具有哪些主要特色和一般风格等这些带有更普遍性的问题稍稍再说几句。我以为,弄清这些问题对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欣赏这些文章是有必要的,原因之一便是,离开了从更大范围的总体性的分析与把握,那历时和绵亘于数百年并产生自不同世纪与不同传统与文化的许多外国文章,在我们的面前很有可能形同烂纸一堆,几乎不生意义,至少会因为理不出头绪而兴趣不大或印象不深。说到英国散文的主要特色与一般风格,我以为这类分析最好是结合上点比较来进行。一件事物的某些特点、特征虽然主要得通过对该事物自身的观察与透视来认识,但是它们的充分揭示与正确显现却是当这个事物被放置到一个更广阔的范围之内效果才会更好。这也即是说,要进行比较。关于这个,我以为至少有两种比较可以进行。第一种,将英国散文与西欧其他国家的散文比较;第二种,与我国的散文比较。但这里我只准备进行这第二种,理由是,第一种比较所牵涉的范围过大,问题过多,另外我自己也远远不具备这些条件:我对西欧许多国家的散文作品读得太少,因而比较起来确有困难;但是第二种比较因为只涉及到我们自己的文学,也许稍好进行一些。下面我就准备在这较有限的范围内粗略谈点个人看法。
先说说同的方面。无论英国散文还是我们的散文,在它们各自发展与演变的长期历史当中似乎都有过一个不断探索前进、寻找、发现和追逐自己民族文学语言的风格的过程。以我国的散文来说,早自先秦两汉时期,中经唐、宋、元、明、清以至今日,在主要的文体或风格方面,自一开始起便存在着一个由散至骈、由骈至散、散骈互用或散骈结合,以至最后散体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同时骈体形式却又并不全废的曲折复杂的变化发展过程,而其背后原因,说到根本,仍不外是为了最终寻求最适于体现自己语言特性(genius)与民族风格的理想表达形式。在英国,虽然是在小得多的程度上与范围内,为了这个目的而进行的相类似的做法尝试也曾同样出现过。先是向希、罗古代文学的旧典籍里去搜索范例,汲取灵感,继而又将《圣经》的表达形式与修饰方法引入文章当中,接着又半从法、意诸国半从古罗马作品那里推导敷衍出来整套的文章义法,并将那前者的浮靡文风与抽象表达习惯等也都一并移植过来,甚至连德国的某些累赘句式结构也都尽量吸取模仿,但是尽管这样试来试去,总是不得其当,只是到了后来才渐渐摸索出一条比较切合于自己语言特性的正确行文道路来。因而在英国散文文学当中,从上述角度来看,真正构成它的主流并堪能代表它的一般发展趋势的重要散文作家决不应是那些特别强调音韵、讲求辞藻或擅长对偶排比句法的人,如富勒与泰勒、蒲柏与柏克、约翰逊、德昆西、卡莱尔与罗斯金,而只能是主要以简洁胜,以质朴胜,以浅易、以直捷、以健劲、以灵动和以晓畅胜的一些作者,如胡克、戴登、笛福、斯威夫特、艾狄生、柯贝特、兰姆、赫士列特以及较近代的肖伯纳、贝奈特、卢卡斯、毛姆与毕尔孛姆。其次,英国也好,我国也好,也都有过一个不断对自己的文学语言进行雅驯化与规范化的过程,以保持它的纯洁。而且无论在英国还是我国,直到近代为止,这些活动的进行也都只可能是比较零星分散的和不够十分自觉的,但却又一直不曾中断。以我国说,以古文辞还是以今文或时文为行文标准的争论曾经是历代不少文论与文人书简的主要内容;方言俗语以及引车卖浆者流的用语是否宜于采用也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再如行文如何才做到“雅正”,更常常争执不休,过去不少文学派别就主要是围绕着这个中心而形成的。在英国,这类问题的讨论也曾贯穿和伴随了整个散文文学的发展。本·琼生、戴登、洛克、斯威夫特、约翰逊以至近代的毛姆、罗根·史密斯以及辞典家佛勒等都曾著文讨论过这些问题,而其中外来语与外国用法的吸收取舍,盎格鲁-撒克逊语与拉丁语的比例与结合,等等,尤其是讨论得特别多的题目。再有,英国和我国也都有过一个逐渐确立自己在衡文上的审美观、审美标准和审美系统的情况。这些东西,由于是在长期的历史环境与文化背景中所形成,往往带有明显的民族特征与顽强的习惯势力,任何人违扭它们不得,因而也就成为我们在接触别的国家的文学时所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举一个例来说,在散文写作上某一结构句式或词语的能不能够“入文”,或能不能够被人接受等等,最终都将牵涉到某一民族的语言与文学的审美观、审美标准与审美系统问题。再如翻译文学作品的最大困难之一便是在已经基本达意的情况下如何同时还能进一步符合译入语语言的这类标准与系统。
下文再谈异的方面。篇幅所限,这里只准备简单地提出四点,这即是:一,英文散文的口语化程度远较我们为高。这当然主要是文字本身,或者更确切些说,语言的记录方法(使用拼音字母还是方块字)的不同所造成,因而在英国作文不过是写话时,在我国写话便也成了作文。二,英文散文的句型结构一般说来已较我们更趋简化。三,在英国散文中程式化的表达方式受到了更坚决与更大量的摈弃,古典的与过时的词语的淘汰率较高。这点与我们至今仍将相当数量的短小文言词语保存下来,并喜爱将这些与白话句子混合使用的情形大有不同。说得绝对一些,就是今天英国的文学语言“只有”一种文体,而我们却仍保留着两种文体。这一点,常作汉译英的人也许体会得更深。再如所谓的“陈腐语”,这在英语中早是一个绝对的禁忌,在教师与编辑的笔下几无容身之地。但在我们这里,情形却并非是那么不可容忍,而且陈腐语这一观念本身也远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因而在文章中用点过时词语乃是一种相当正常的事,甚至被视作修辞手段的一个重要部分,足为文章增添色彩。四,英语修饰成分的更趋弱化和淡化。这在英国散文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普遍趋势,而且越到现代越是这样。但在我国,则由于种种关系,比如我们传统的审美意识以及其他,但归根到底,恐怕还是由于汉语方块字的特点与联辞方法,等等,我们的散文一般来说还是较重修辞和较盛藻饰。另外极度丰富的文学典籍与成语宝藏也帮助形成了这个传统,而在英语国家则比较缺乏这种条件。严格地讲,词藻这个词本来就是纯粹中国式的概念,几乎是我们所独有的东西。西方只有修饰(语)而无所谓词藻。他们的修辞格实际上只是思想的表达法与表达形式,因而如果说有修饰作用,那也主要是修饰思想而非修饰文字,与我们传统的词藻概念及其用法很有差异。英国过去的散文也确曾有过一点类似我们使用词藻的情形,例如布朗、弥尔顿、兰姆与赫士列特的作品中便有过好用典故成语以及好将前人的诗句词语化入自己文章的倾向,但却远远没有达到我们的程度。再如,英人的文章常常喜用间接性暗示性的表达,尤喜用减弱语与委婉语,而我们的文风则比较注重鲜明或明朗。所有这些都算是异。以上那些同的东西,特别是这些异的方面便形成了英国散文的主要特色与一般风格。上面这许多话,说来虽似平常,却是我们在理解和欣赏英国散文时所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清楚了这些,我们才有可能真正读懂例如斯威夫特与哥尔斯密的一些看来似乎是相当质实的东西,另外也就不致再误将吴尔夫、毛姆与福斯特笔下那些绝妙的本色语的好文字看成“平淡如水”。
最后还需一提的是,读者们在这里所接触到的毕竟不是作者们的原作,而只是译者的翻译,因此译文的质量对于读者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关系当然很大。从译者来说,尽量把文章译好,并尽量使它们见出一点作者们的风格与特色,自然是他的最大愿望;但译者对此也无把握。因此这里唯一所能说的不过是“尽力而为”罢了。至于译文中一切不妥不当甚至谬误失真之处,唯望读者能匡其不逮,惠予指正,甚幸甚幸。
编译者序于太原山西大学
1985.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