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篆形声字研究(修订本)
- 李国英
- 3570字
- 2024-11-03 04:26:33
第一章 小篆形声字的来源与界定
第一节 汉字构字法的演进与小篆形声字的来源
一、汉字构字法的演进
纵观汉字发展史,汉字构字法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过程。就目前所能见到的材料来看,其进化过程可以大致区分为三种构字能力日益加强的方式。这三种构字方式的产生有时间先后,但它们对汉字总体的形成来说,却因历史的积淀而表现为共时的三种构字模式,即象形造字、会意造字和形声造字。
象形造字是根据文字所要记录的词义,用直观构图或图形象征的手段构成文字的一种造字方法,是汉字构字法中最原始的造字方法,代表了汉字发展的最早阶段。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直接用描绘事物形状的方式构造文字形体,用这种方法造出的字即所谓独体象形字。如:
这类字记录的词的所指物,必须是有形可象的具体物,因此,它的构字能力较弱,不能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于是,在汉字发展的早期阶段,同时还存在下面所说的两种情况。
(二)用复合图形的方式构造文字形体,用这种方法造出的字即所谓复合象形字。如:
这类字是由几个图形组合在一起,通过图形间具体的形象关系来表现一种情景或状态,从而表达表示动作、行为的词的意义。这类字虽然能分解为若干部分,但是,分解出来的各个部分是同一画面的不同构图成分,这些构图成分具象性很强,追求细节描写,缺乏类型化的归纳性,且对整个图形的依赖性很强,与后代合体字中的构件有本质区别。如上例中在不同情景中“水”的形象各异,采取什么形象,完全取决于整个字表达具体情景的需要;构图成分间的关系是具体的图形联系,方向、位置关系是常用的表达手段,与会意字的构件间抽象的意义关系也有质的差异。如上例中“各”与“出”、“陟”与“降”间由构图成分方向不同产生的对立,“涉”与“韦”、“浴”与“沬”间由构图成分间相互关系带来的表意功能的差异,都表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图形性的,这类字本质上仍是象形字。
(三)用图形加标识性点画的方式构造文字形体,用这种方法造出的字即所谓指事字。如:
这类字以象形字为主体,附加的点画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和主符有固定的位置联系,字义仍然靠整个形体表现出来,并唤起识读者的联想。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象形文字具象性强,具有较高的表意功能。但是,这种具象性也妨碍了文字形体的归纳性,限制了它的构字能力,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会意造字正是为了克服图形文字的局限性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构字方式。会意造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件组合在一起共同体现词义的一种构字方式。表面上看,它与复合象形字很相似,但是两者有本质区别。复合象形字是构图成分的有机结合,会意字则是由表义构件拼合成的,可以说,前者是形合,后者是义合。如字变为小篆的字,两只脚从河水的一边到另一边的具体情景不见了,代之以构件“水”与“步”的意义拼合,是由复合象形字转化为会意字的典型例子。
会意字的构件主要有两个来源,一种是由原有独体象形字直接充当。如:
以上诸字的构件、、、、、、、等,都是原有的象形字。另一种则是由复合象形字中离析出来的构图成分。如:
《说文·沝部》:“,水行也。从沝、。,突忽也。”《部》:“,不顺忽出也。从到子……,或从到古文子,即易突字。”据《说文》则“流”字由构件“沝”和“”构成,“”即“”的或体。但“”、“”两个形体均未见单独使用。又《说文》“育”的或体作“毓”,“毓”即甲骨文中的字,字描绘的是母亲生子的情景,是生育的“育”的本字,是个复合象形字。构图成分是胎儿出生时的形象,不能独立成字。后来,字形变为“毓”,又从“毓”字中离析出“”作构件造出“流”字。“”还作“疏”的义符。“”则是“”的省体。他如“”、“”等构件也是离析产生的。
构件的离析与归纳是会意造字带来的一个重要成果。不仅原来的独体象形字由于参与造会意字而取得了构件的身份,而且原来的复合象形字也可以离析、归纳出构件。这样,构件就成了汉字构形的基础,这是汉字向用少数形位拼合产生大量文字的方向发展,迈出的关键一步。会意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由主“形”阶段发展到主“义”阶段。
形声字大量产生的条件,首先是要有一批构形稳定,音义具备的成字构件。这批成字构件在小篆时代已经逐渐积累起来。在这一条件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汉字发展中的两个动因促成了形声字的急剧增多。
首先是在汉字使用更为频繁的情况下,符形逐渐简化,字形表现出的意义信息日益淡化。汉字本来是借助意义信息来与语言中的词联系着的,意义信息的淡化使字形与所记录的词之间的联系也随之淡化。因此,需要累加意义信息或累加声音信息,来恢复字符的标词功能。不论是累加义符还是声符,都使字形转变为形声字。
其次是在汉字构形方式的演进过程中,构形与字用的矛盾也始终存在着。文字的产生远远晚于语言,文字一产生就面临着文字数量与口语中的词语数量不相适应的矛盾。因此,扩大文字的职能,一字多用以适应记录语言的需要就成为必然。汉字是表意文字,不仅有一整套制符原则,而且还有与之相应的一套独特的字用原则。汉字不仅可以记录据以构形的本义,也可以记录由本义发展产生的引申义,还可以记录与本义没有任何意义关系的同音词。从字用的角度,我们可以把这三种情况依次称为字的本用、字的转用和字的借用。这三者构成了汉字字用的全部原则。本用的形义关系是统一的,转用和借用的形义关系是脱节的。但是,转用有意义上的根据,借用有语音上的根据,这就最大限度地运用了汉字形、音、义三要素,极大地扩大了汉字的记录功能,缓解了字少义多的矛盾。而且,在保证有效区别的前提下,用尽可能少的文字符号,记录尽可能多的语义内容,也是符合字用的经济原则的。但是,文字的兼职过多,必会产生字符使用中的混淆,不能有效地记录语言,也会削弱表意汉字形义统一的构形体系,形成构形与字用的矛盾。因此,用适当增加意义信息的方法构造新字,保证功能不同的字的有效区别,是维护汉字形义统一构形体系的根本需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分化汉字的职能,维护汉字形义统一关系,产生了区别性和归纳性都很强的形声结构,形声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构字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二、小篆形声字的来源
形声字是以增强标词别词的功能为目的而产生的。它是在独立运用的汉字的基础上添加区别性构件造成的。我们把添加构件前独立运用的汉字称作源字。
就产生的动因来分,形声字可以分成强化形声字与分化形声字两类。
(一)强化形声字。指增加意义或声音信息以强化它的标词功能的形声字。
(1)增加义符
这种形声字是因为源字的造字理据淡化,需要增加意义信息强化其表意功能,如“蜀”;或是在其他同类形声字的推动下,增加义符使其类化,归入某一形声系统,如“祭”。这类形声字形成后,便取代了源字,促成源字死亡。
(2)增加声符
这种形声字增加声符的原因也是因为源字的构形理据淡化,标词功能减弱,增加声音信息,可以强化字形与它所标示的词的联系。增加声符后,源字转化为特指义符,即保留了原有的全部义位的义符。在形声字形成过程中,源字构形较复杂的,渐渐被另一种类化义符所代替,新形声字取代了源字,促使源字死亡。
(二)分化形声字。分化形声字是以区别为目的,在源字上累加义符或改换义符而成的,依分化形声字所承担的功能,又分为三种情况。
(1)本用分化形声字。即后出形声字承担源字的本用功能。分化后源字与后出形声字之间是古本字与后出本字的关系。如:上述例字,源字都有一个以上使用频度很高的转用或借用用法,且转用或借用时记录的词义都很抽象,不如本用用法词义具体,容易构字,因此,在源字的基础上增加义符,把本用用法从源字中分化出来。
(2)转用分化形声字。即后出形声字承担源字的某一转用功能,源字与后出形声字是发源字与孳乳字的关系。其中有增加义符的形声字。如:
改换义符的。如:
这类转用分化的形声字分离出的是源字记录的一个引申义项,就源字与后出形声字记录的词义间的关系而言,是本义与引申义的关系。因此,这类形声字的声旁具有直接的示源作用。
(3)借用分化形声字。即后出形声字承担源字的某一借用功能。其中有增加义符的形声字。如:
有改换义符的形声字。如:
锡—赐 澹—赡 適—嫡 莩—殍
这类形声字使造字阶段本无其字的假借字有了后出本字,也就是使原来音化的符号重新义化而与古本字区别开。
在阐述了以上两方面形声字的来源后,还需要说明的问题是:
第一,有一些形声字,是在源字的基础上增加非字构件构成的。如:
这类字是在形声分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由于在这种形声字的字形结构中,只有由源字转化来的典型声符,后加的非字构件,只有区别功能,没有示意功能,不具备典型义符的条件。因此,它既有悖于汉字形义统一的原则,又难以类化而构成系统,所以,这种构字法不是优化的方法,始终没有得到发展,数量很少。
第二,随着记词功能的扩大,形声字还可以再分化,也就是说,形声字本身又可以充当构件,因而出现了多层次的形声字,这就必然使形声构字法的构字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