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文集(2018)
- 中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2字
- 2020-08-26 14:59:50
一等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实践研究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核工业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大国地位的重要保障,经历了63年发展历程,形成了大量具有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文化遗产资源。如何加强核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再利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通过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实践,让工业文化遗产“活”起来,进一步传承了“两弹一星”精神和核工业精神,形成了具有军工特色的中核文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建设核工业强国提供了强大支撑。
一、背景意义:为什么要开展工业文化遗产保护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文化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多次,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山东时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同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时指出:“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发掘、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业文化遗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部委积极推进加强指导
工信部、文物局、国务院国资委、科工局等国家部委高度重视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并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2006年,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同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12月,国家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等工作,并于2017年进行了工业文化遗产试点评选,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中组织对文化遗产进行了摸底调查。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核工业)名录和《中央企业历史文化遗产图册》,中核集团12项文化遗产被认定为首批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
2018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这是首个专门针对革命文物保护的中央政策文件。同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三)中核集团率先行动,首发核工业文化遗产名录
历史使命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等相关部委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核集团“十三五”企业文化专项规划,中核集团迅速开展工业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与利用工作。此项工作被列为中核集团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中核集团开展的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工作,是中央企业首次,2018年6月28日由国务院国资委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后,获得广泛好评。
核工业文化遗产是核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对于丰富与提升核工业文化内涵,维护核工业历史风貌,弘扬核工业文化,发扬核工业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是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原子弹和氢弹首爆、核潜艇下水,见证了中国核工业的起步和发展历程,奠定了我国的大国地位,诞生了多项堪称“中国第一”的核工业成果,体现了我国第一代核科学家和核工程专家的智慧,孕育了“两弹一星”精神和“四个一切”的核工业精神,树立了核工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些留得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完整记忆,理应作为最重要的工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让历史记住核工业人的辉煌与荣耀,让核工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在国家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是文化传承的迫切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在核工业史上曾发挥重要作用的设备、设施等有的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淡出人们视野,有的因各种原因处于濒危状态。为传承核工业“基因”、记住核工业“乡愁”,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认定工作成为一件很紧迫的事情,这是保护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迫切要求。第三,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是核工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在核工业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四个一切”核工业精神和“两弹一星”精神激励一代又一代核工业人,克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取得了辉煌成就。随着核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核工业产品出现在老百姓的生活中,有必要促进公众了解核工业精神、熟知核工业文化。这是中国核工业发展的伟大见证,是核工业的金名片,保护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可以大大增强核工业人热爱核工业、建设核工业、奉献核工业的高度自觉,提升核工业软实力,不断提高核科技工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履行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历史使命。
二、理论探索:如何界定工业文化遗产
(一)概念内涵
1.文化遗产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一是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分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二是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独立的或连接的建筑群。三是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2.工业遗产
《下塔吉尔宪章》中对工业遗产的定义是:工业遗产由工业文化的遗留物组成,这些遗留物拥有历史的、技术的、社会的、建筑的或者是科学的价值。具体规定这些遗存由建筑与机械、工厂、磨坊与工厂、矿山与从事加工与精炼的厂址、仓库与货栈、产生于输送能源的地点、交通运输及其基础建设,以及有关工业社会活动(诸如居住、宗教信仰或者教育)的遗址。
3.工业文化遗产
工业遗产又称工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价值的工业文化遗留物,是人类工业文明发展的见证物,是文化资源。工业文化遗产可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大类。物质遗产又可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两类,可移动的主要指机器、设备、仪器等工业制品;不可移动的主要指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矿山、铁路等工业遗址群及所在地整个景观。非物质的工业文化遗产是指记忆、口传、习惯、工艺、技术、设计方案等。
(二)核工业文化遗产的界定
核工业文化遗产属于工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核工业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中,留存了大量具有历史意义的研究场所、厂房、设备、基地等遗址以及生产工艺、企业精神等,这些共同构成了核工业文化遗产。主要有核军工、核电、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核矿物勘探等工程领域的科研、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具有的工业文化遗留物。有的遗留物以其在战略布局、迁演中的贡献而闻名;有的遗留物以其在生产流程和技术、地域上或历史上的独特性而著称;有的遗留物承载着核工业发展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大师与巨匠、技术和技艺等独特记忆。
本文研究的核工业文化遗产的界定是指:中国从1955年决策创建和发展原子能事业开始,在核工业体系初步确立、核工业第一批厂矿选点与建设、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氢弹爆炸、核潜艇下水、建设钚线、三线建设、发展核电等过程中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等的工业文化遗产。本次认定的重点为新中国成立后五六十年代“一五”(1953—1957年)及“二五”(1958—1962年)期间建设的重要核工业遗产,以及“文革”期间及“三线”建设时期建设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核工业遗产。
(三)核工业文化遗产评价指标设计
核工业文化遗产评价指标从代表性、完整性、原真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设计。
代表性。根据核工业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特征和价值进行评判,其价值是核工业人智慧的结晶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即凝结在核工业历史遗迹、遗物中的核工业人的劳动。包括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
完整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公约》第88条指出:完整性用来衡量自然或文化遗产及其特征的整体性和无缺憾状态。评估遗产完整性指判断其价值体现的主要特征是否完美表现,遗产本身特色和形成过程能否表现,是否受到发展的负面影响以及该种影响能否被忽略。包括建筑的完整性、机器设备的完整性、生产流程的完整性和资料的完整性等。
原真性。《奈良文件》将遗产的原真性作为认定遗产、评估价值、保护的一项重要因素。遗产体现的价值取决于关于该价值信息源的真实度或可信度。其原真性程度越高,遗产的价值就越高。根据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持本来的面貌、状态、真实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外形与材质的原真性、用途与功能的原真性、资料的原始性等。
三、创新实践:让核工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中核集团积极开展工业文化遗产的评选认定和保护工作,及早谋划,通过课题研究,明确工作方向、操作方法、评选路径、评选指标,按照程序开展摸底调查、调研访谈、广泛征集、公平评审、公开公示,组织开展保护和利用等,将这些承载着国家记忆的资源,在现有正在发挥作用的资产中找到平衡点,通过帕累托改进,在不影响现有资产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作用,使二者均达到效用的最大化,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让核工业文化遗产“活”起来。主要做法是“三部曲”:
(一)及早发起保护抢救
1.加强组织领导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涵盖方方面面,需要调动各方面资源,获得各个层面的支持,特别是集团党组的决心和领导,这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中核集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2018年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中核集团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我国第一批厂矿创建60周年之际正式启动。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工信部、文物局、国务院国资委、科工局等上级部委的有力指导,邀请他们亲临现场,参与评审,就具体问题给予明确指示。
2.摸清家底情况
核工业文化遗产属于工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源分布等家底情况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源泉。2012年,中核集团就开始了核工业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2013年,将其部分抢救成果编撰出版成《核铸强国梦——见证我国“两弹一艇”的研制》。2014年,该成果获得了中央企业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2015年,一批核工业老专家老同志向中核集团党组联名写信表达了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抢救的强烈诉求。2016年,中核集团将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十三五”党建规划和企业文化专项规划中。2017年,中核集团面向集团全产业链开展了核工业文化遗产情况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中核集团内99项历史文化遗产目录,充分摸清了整个核工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构成、特点、现状、问题等情况。
3.调研凝聚智慧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通过调研,收集各方面意见、凝集各方面的智慧,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中核集团内部组成课题调研组,前往甘肃404、四川814、湖南272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和诉求,凝聚最广大的智慧。在形成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通知后,先发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再进行修订,确保最后实施时顺畅无阻。在中核集团外部,积极向国家工信部、文物局、国务院国资委、科工局等上级部委请教,听取意见和指导,修正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二)坚持科学评选认定
1.借助智库研究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充分的理论研究、正确的智力支持、明确的策略和方法,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石。中核集团积极引入智囊资源,一方面,依托核工业政研会开展课题研究,另一方面,引入北京理工大学,开展专项课题研究。2017年9月,联合北京理工大学军工文化研究中心,启动了核工业文化遗产课题研究工作。在实地调研、座谈访谈基础上,2017年12月,形成了核工业文化遗产课题研究报告,这为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提供了智力支撑。
2.研制指标体系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坚持科学引领,用科学指标引导评选认定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所在。中核集团坚持在核工业文化遗产课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论证,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形成了评价标准、认定办法、评分表、申报表、指导意见等五个应用性文件,明确了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的定义、评选原则、时间划分、评选认定范围、评选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比如评价标准就设有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18个观测点。
3.严格流程操作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除了要有科学的标准和程序,还需要严格执行,按流程公平公开公正地评审,才能获得各方认可,减少重重阻力。这是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选择。中核集团2017年第二十五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的标准程序。中核集团编制了《核工业第一批厂矿创建60周年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内开展征集工作。其间,积极与二二一基地、九院、八一六厂等单位所在地方政府联络协调,发出通知邀请参加申报工作。截至2018年4月30日,共收到申报项目56个。经过初核合并,并经评审专家会讨论审议,总计合并为44个申报项目,其中29个通过初审,15个未通过初审。2018年5月9日,中核集团组织召开了首批核工业文化遗产评审会,对29个项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经评审专家组审定,形成12个首批核工业文化遗产名录,并于5月14日经过中核集团2018年第九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同时,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之后进行表彰。
(三)广泛宣传推广利用
1.着力包装宣传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关注和支持,是否有响亮的名字、鲜明的特点、靓丽的颜色,能否吸引眼球,至关重要,因而需要进行包装提炼、总结拔高,需要画龙点睛式的落笔。这是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着力点。在评审会的时候,针对各单位不均衡、标题不够响亮的情况,统一确定名称,做到特色鲜明、穿透力十足。如将“七一一矿旧址群”改为“中国第一功勋铀矿”,将“二七二铀水冶纯化生产线及配套工程”改为“中国第一条铀水冶纯化生产线”。同时,结合各自特点,统一创作文化遗产颁奖词和宣传视频,突出专业性、艺术性、故事性,引人入胜。按照工业文化遗产的特点,设计制作木牌奖牌,让历史沧桑感、文化韵味扑面而来。
2.借势发布推广
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巧借东风,充分了解掌握国家政策和导向,充分分析当下形势,充分把握国家相关部委特别是工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积极对接并将相关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这是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切入点。中核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及时报告了核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展,请求联合发布。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国核工业科技馆面向社会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核工业)名录和《中央企业历史文化遗产图册》。中核集团12项文化遗产被认定为首批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这是国务院国资委首次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名录。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的发布,迅速扩大了影响力,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一周内,《经济参考报》《中国能源报》《工人日报》等报刊报道25篇,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经济参考网等网络媒体报道或转载313篇,论坛、博客文章16篇,APP文章49篇,微信文章81篇,微博16条(不含转载)。
3.致力开发利用
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评选认定,其目的就是保护、开发和利用。这是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落脚点。各项文化遗产所在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保护利用。比如:将中国大陆第一座核电站融入地方科普旅游线路,并与红船学院合作,纳入红色旅游线路;中国第一条铀水冶纯化生产线由公司党委牵头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一揽子计划;中国第一条国产化高科技特种材料生产线由原本拟定拆除的厂房设施通过公司组织专家评定、提出保护方案转化而来。同时,中核集团将原子能“一堆一器”和“中国核城”两项文化遗产,向工信部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文化遗产,现已通过现场验收、进入公示阶段。中核集团还积极向国家部委建言献策,作为两家央企代表之一,参加了工信部组织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了加强保护、扩大宣传等政策主张。
四、主要成效:在全国首创工业文化遗产创新实践模式
1.形成了一项工程:文化遗产的抢救工程
中核集团开展的核工业文化遗产抢救工作,极大地推进了核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组织发布会进行授牌,既有利于对授牌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又有利于对其他未授牌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并形成自上而下的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机制。而作为中央企业的首家,也是行业的首家,中核集团对外公开发布产生了很强的示范影响力,带动了整个中央企业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目前,中央企业的第二批行业文化遗产刚刚发布,第三批行业文化遗产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2.形成了一个目标: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在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评选认定过程中,通过发挥核工业文化遗产宣传教育作用,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核工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展现核工业的发展历程和历史贡献,激发民族自豪感,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增进了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发挥了文化遗产的独特功效。围绕着如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更生动、更形象地设计制作了一套文化遗产宣传视频、发布词、发布现场、木质奖牌等文化产品,极大提高了核工业文化遗产的档次,增加了文化内涵,提升了审美品位。
3.形成了一个标准:文化遗产的认定指标体系
通过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索实践,也逐步形成了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的指标体系,即“三性五价值”:代表性、完整性、原真性和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这是中核集团的首创,也可为其他行业提供借鉴。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从一开始就注重理论研究,注重科学设计,开展了课题研究,组织了调研、访谈、座谈、实地考察甚至测评试点等工作,逐步形成了这一评价标准,并为实践所验证。
4.形成了一套流程:文化遗产的评定办法
中核集团坚持理论探讨、政策解析、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立足于中核集团实际,按照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规划与实施、价值与利用、保障与措施等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然后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进行测试和验证,形成了一套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核工业文化遗产认定办法,对国有企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借鉴。中核集团的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工作探索形成的标准流程,包括评价指标、认定办法、评分表、申报表、指导意见等,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推广价值。
5.形成了一批成果:文化遗产的12个名录
从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决策创建和发展原子能事业开始,在核工业体系初步确立,核工业第一批厂矿选点与建设,第一颗原子弹、氢弹、核潜艇研制,三线建设,保军转民,核能和平利用等核工业创业过程中,形成了一批极具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工业文化遗产,即:中国核工业的“开业之石”、原子能“一堆一器”、中国核城、中国第一功勋铀矿、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中国第一座铀浓缩核工厂、中国第一条铀水冶纯化生产线、中国第一个核燃料元件厂、中国第一代核潜艇研发实验基地、中国第一座人造太阳实验装置、中国第一条国产化高科技特种材料生产线、中国大陆第一座核电站。这些文化遗产现在都被挂牌保护,有条件地面向社会公开,作为科普教育基地和旅游线路发挥作用。同时,也有效地激励了各单位对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也为第二批的评选认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即将被拆除的中国第一条国产化高科技特种材料生产线也因此而保存下来,这是国内唯一一条保存完整的。
五、思考建议:让工业文化遗产永驻国家记忆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核集团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持续深入对核工业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利用和开发,让“两弹一星”精神和核工业文化遗产永驻国家记忆,走进千家万户。
1.构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领导体系
集团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政策指导和舆论引导。建立各级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机构,加强对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成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制和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和宣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核工业全面发展、增强文化自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工作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正职亲自抓、副职具体抓、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全员积极参与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建立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数据平台
在现有调查基础上,继续深入普查,继续推进第二批核工业文化遗产的评选认定工作。制定核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普查任务,确定普查目标、方法、步骤。在实地考察阶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数字技术等新技术引入,将普查的资料整理成数据,并进行大数据分析,在核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的过程中建立大数据平台。持续推进第二批核工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梳理、登记、建档,分级建立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核工业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提供信息服务。
3.加大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开发力度
制定和发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和保护的指导意见》。根据不同类型的核工业文化遗产的时空特征和历史背景等,采取相应的保护利用措施。针对寄托独特社会记忆和人文情感的核工业文化遗产采取文化型开发,对其进行适当改造后以博物馆、展览馆的形式进行保护和展示;针对面积较大的地貌景观类遗产采取生态型开发,体现其美学景观和生态特征,突出其核工业精神的历史内蕴,对其进行统一规划和整体设计,整合成为景观公园、文化休闲场所等;针对具有经济和旅游价值的核工业文化遗产,可以积极引进第三方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利用。重点是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鼓励各单位将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本单位相关规划,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4.创新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实践
注重拓展宣传介绍途径,利用微博、微信、直播等当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向社会传播核工业精神。譬如:通过微博发起话题,吸引公众参与讨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核工业文化遗产信息等相关资讯;通过趣味性与知识性兼具的短视频推介核工业文化遗产等。注重增强核工业人的遗产保护与利用意识,统一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核工业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介绍,使核工业人和公众了解核工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展现核工业的发展历程和历史贡献,激发广大核工业人和各行业人们的爱国奋斗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5.强化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保障措施
推动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营造环境、创设条件和提供支持,确保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对核工业文化遗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对保护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鼓励和奖励。在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还要注意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咨询和参谋作用,为核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学术支持和实践指导。
课题研究人员
祖 斌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事
朱向军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
李 丽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处处长
王奇志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处处长
杨 龙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处副处长
苗 鑫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处职员
主要执笔人:朱向军 杨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