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简学用语解说

笔者所属的中国出土文献研究会(原名战国楚简研究会),一直致力于竹简用语的整理及解说。其成果包括:《新出土資料と中国思想史》(《中国研究集刊》第33号,2003年)所载的战国楚简研究会《“书志情报”用語說》(福田哲之撰写)、《戦国楚簡研究二〇〇五》(《中国研究集刊》第38号,2005年)所载的战国楚简研究会《“书志情报”用語說(二)》、金城未来《中国新出土文献の研究》(2012年度所提交大阪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论文)所载附录《新出土文献用語說》等。但受出土竹简情况的制约需增补之处颇多。以下解说,乃是结合近年新的状况大幅增补修订而成。

简牍——竹简与木简的总称。竹简主要用作文献、文书等,将其编缀后的形状便是汉字的“册”字。纸发明以后,其用途被纸取代,并逐渐受到驱逐。木简则主要用作文书、账簿、名片、货签等,用途较多,纸发明之后,暂与纸并用。

简帛——竹简与帛书的总称。近年发现的主要竹简参阅以下所列项目。著名帛书有1973年于湖南省长沙发现的马王堆汉墓帛书。

郭店楚简——1993年,湖北省荆门市郭店1号墓被盗掘后出土的竹简904枚(其中,有文字记载的730枚)。图版、释文的正式名称为《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其为打开20世纪90年代以降新出土文献研究之门的重要竹简群。

上博楚简——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古玩市场购入的战国时期的楚竹简。因以战国楚系文字书写,所以称“楚简”,后该名称逐渐固定下来。共1200余简,35000字。其与郭店楚简相同,为新出土文献的研究开拓了新的时代。图版、释文的正式名称为《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第一分册至第九分册已经出版,另外,集合残简(后述)的别册及楚系文字字书《字析》也将出版。关于名称,也略称为“上博简”或“上海博楚简”。

岳麓秦简——2007年12月,由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得到的秦代竹简。总数为2100枚。完整简(后述)为1300余枚。其后,于2008年8月,香港某收藏家将同样的秦代竹简共76枚(完整简30余枚)寄赠岳麓书院。因此,总数为2176枚。图版、释文,由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上海辞书出版社)以分册形式出版。

清华简——2008年,由清华大学得到的战国时期竹简。总数为2388枚(含残简)。受清华大学委托,于北京大学进行了碳14(C14)年代测定(后述),其结果表明,清华简的年代为公元前305±30年(即与郭店楚简及上博楚简相同,为战国中期竹简)。图版、释文,由《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西书局)以分册形式出版。

北大简——2009年由北京大学得到的秦简与汉简的总称。秦简也称为“北大秦简”,汉简也称为“北大汉简”。北大简由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进行整理,其汉简部分的图版、释文,已由《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以分册形式先行出版中。汉简总数为3346枚(其中,完整简为700枚以上,完简为1600余枚)。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香港中文大学数年来购入、收藏的259枚简牍。其中,战国简10枚、西汉《日书》简109枚、遣策11枚、东晋“松人”解除木牍1枚等。战国简均为残简,其中一部分被认为与上博楚简有关。图版、释文收录在2001年出版的《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陈松长编著,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

银雀山汉简——1972年于山东省银雀山汉墓发现的竹简群,总数约5000枚。于1985年出版了《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文物出版社),公开了《孙子》、《孙膑兵法》等的图版、释文,其后出版一度中断,后在2010年出版了《银雀山汉墓竹简(贰)》,公开了“论政论兵之类”等文献。

简长——竹简的长度。以厘米为单位来表示竹简上端至下端的长度。在新出土文献中,除郭店楚简《语丛二》、《语丛四》中可见15厘米的短简外,上博楚简大致上是以30厘米至50厘米的竹简居多。长简中,有如银雀山汉墓竹简《元光元年历谱》的69厘米长的竹简。

简端——竹简的首尾两端。现阶段,按照其形状分为以下三种:

简端(右起,分别为平齐、梯形、圆端的例子)

①平齐:简两端切割平整,呈方状。见于郭店楚简《老子》乙本、丙本和《太一生水》;上博楚简《缁衣》、《性情论》等多数竹简。上端平齐也称“平头”。

②梯形:简两端均切去小角,呈梯形状。见于郭店楚简《老子》甲本、《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六德》等。

③圆端:简两端经加工,呈圆状。见于上博楚简《孔子诗论》、《鲁邦大旱》等。

编线——编缀简的纽绳及其根数。也作编绳。现阶段,以以下二种类型为代表:

两道编线(郭店楚简《老子》的复制品)

①两道:竹简上下两处各以一根纽绳编缀的类型。也作两道编线。郭店楚简中的文献几乎均为两道编线。

②三道:竹简上中下三处各以一根纽绳编缀的类型。也称三道编线。上博楚简中的竹简几乎均为三道编线。

但是,古代竹简在出土之际,编线原样残存的例子极为罕见。编线到底为何种状态,可从竹简的编线痕以及契口(后述)进行推定。而且,从编线与文字关系的角度而言,虽然大多编线痕并不与文字重合,但其中也有一部分编线痕与文字重合的例子。可以认为,前者是在编线编缀简后进行书写的,而后者则是在书写文字之后才进行编线编缀的。

编距——上下或上中下编缀纽绳之间的距离。例如,一般情况下三道编线时,从竹简上端至第一编线之间的距离较短,而第一编线至第二编线以及第二编线至第三编线之间则基本上等距,第三编线至竹简下端,则与从上端至第一编线相同,距离较短。试以三道编线(两端平齐),编距从上至下各为3厘米、20厘米、20厘米、3厘米的竹简为例,则如下图所示。

册书——以纽绳编缀竹简而成的文献形态。但是,竹简以册书形态出土的例子极为罕见,几乎都因岁月久远编缀竹简的纽绳大部分呈腐朽散乱状态,抑或被埋没在泥块中出土。另外,在重新编缀竹简之际,将本来的排序错排,称为“错简”。

契口——以编线编缀竹简成为册书时,为不使编线滑离距离,在竹简上刻出的楔形缺口,并将编线嵌入该切口内编缀竹简。在竹简右侧的契口称右契口,左侧的则称为左契口。如为两道编线时,上下的契口各称为上契口与下契口;三道编线时,从上至下称为第一契口、第二契口、第三契口。契口在显示原来的编线位置的同时,也成为在复原竹简的排序及接续之际有力的线索。此外,在同一竹简中,契口不会左右分开契刻。

完简——完整无缺的简。

残简——竹简只残余一部分的简。也作残缺简或断简。

整简——将两枚或三枚以上的残简接合后,基本可以复原为完整的简。在中国,有时也将其称为“完整简”。另外,在接合残简进行复原之际,有以下一些线索:

①书体:书体的同一性。同一文献内,罕有书手交替的情况(一个文献由数人书写),一般情况下,一个文献多由一人书写,书体的同一性可以作为一个大的证据。

②形状:断裂的形状上下一致。恰好如拼板组合一样可以接合。

③内容:文意的连续性。即所谓从上下文进行的推定。

④契口:契口的位置。如为册书,则契口的位置一致。另外,具有右契口的竹简与具有左契口的竹简不作为同一简进行接合的看法也较为妥当。

⑤墨线及划痕(后述):在竹简背面所引的墨线及划痕的位置。

满写简——从上端或者上端附近的部分,至下端或者靠近下端附近的部分写满文字的简。与文字间隔的宽窄无关。

留白简——上端与下端,或其一方无文字书写而留有一定空白的简。在篇章末尾处的简中的文章末尾附有墨钩、墨节(后述)等分断符号,其后多有留白。

契口(上博楚简《颜渊问于孔子》第六简。中央处可见右契口与编线痕)

银雀山汉简《孙子》(残缺简较多)

满写简与留白简(上博楚简《庄王既成 申公臣灵王》。右起第二枚为第一简的背面。篇题“庄王即成”的前后留白。最终简文末之后为留白)

白简——完全没有书写文字的竹简。写有文字的竹简通常称为“有字简”。

分段书写——在一枚竹简中分为上下两段或者分为三段以上进行书写的状况。例如,岳麓秦简中,《质日》为六段,《为吏治官黔首》为三段,《占梦书》为二段,分段书写。与通常的文献相异,将多个简短事项进行分条书写,可以认为是为了方便阅览的举措。分段书写的竹简应该按照何种顺序阅读,虽然尚无法断言,但就《占梦书》而言,则可以推测为首先从右至左阅读上段,其次移至第二段再从右至左阅读的横断式的阅读方式。

首简、末简——上博楚简《周易》的相关用语。在上博楚简《周易》中,一卦(卦画、卦名、首符、卦辞、爻题、尾符)使用二至三枚竹简,其中最初一简称为“首简”,最后一简称为“末简”。

标号——竹简上标记的记号。主要有以下一些:

①墨钉:小型方状的或近似方形(也有的看似为圆点)的墨点。附在文字的右下方,表句读点及章、篇的末尾。另外,墨钉中,有时将更小的(看似为点)表句读点的一类称为“句读符”。

②墨钩:如钓钩状的记号。附在文字的右下角,表句读点及章、篇的末尾。

③墨节:所引的横断竹简的墨线。表篇、章的末尾。与墨钉及墨钩相比,分断意识更强。

④短横、小点:短的横划及小墨点,表句读点及章的末尾。有时也被称为“句读符”。

⑤圆形墨点:表示章节的开头所附的圆形点“·”。在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中,在各章的开头均附有圆形墨点,明确表示章的分断之处。另外,银雀山汉简的“论政论兵之类”的多篇为分条书写的文体,在各节的开头可见该符号。在中国,有时也将其称为“提示符”。也有“分章符”的称呼,但这是章的开头部分所附的圆形墨点与章末所附的墨钩等的并称,并不一定仅指开头部分的圆点。

满写简与分段书写(岳麓秦简《占梦书》。第一简[右]为满写简,第九简[左]为分段书写。)

上博楚简《周易》革卦的首简(从上至下依次为卦画、卦名“革”、首符、卦辞的开头部分)

墨钉(上博楚简《昭王毁室》第五简)

墨钉(上博楚简《陈公治兵》第十一简)

墨钩(上博楚简《申公臣灵王》。文末的墨钩之后为留白)

墨节(上博楚简《昭王毁室》第五简。以墨节为界,前为《昭王毁室》,后为《昭王与龚之》)

⑥首符、尾符:上博楚简《周易》中所见的6种符号。首符,是位于卦名之后、卦辞之前的符号。尾符,是爻辞整体末尾的符号,被认为是在表示每一卦的结束。

⑦重文号:重复同一字的记号,迭字符号。多数场合,在该文字右下角以“=”来表示。与以下的合文号相同,是为了书写省力的符号。

⑧合文号:表示合文的记号。所谓合文,是书写法的一种形式,或为了减轻书写的劳力,将不同两个汉字(也有三字等的例外)合为一字进行书写。笔画较多的汉字在右下角附以“=”的记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上博楚简的“孔=”(孔子)、“夫=”(大夫)、“先=”(先人)、“孙=”(子孙)等。此外,重文与合文均以“=”来表示,是合文还是重文需要从上下文来判断。

墨节(上博楚简《子羔》第十四简)

圆形墨点(北大简《老子下经》第四十五章开头部分)

重文“少少”(上博楚简《平王问郑寿》第四简)

合文“孔子”(上博楚简《颜渊问于孔子》第六简)

⑨编号:参阅后述的竹简号码以及编号条目。

篇题——标记在竹简上的该文献及篇的名称。多记在册书开头附近的竹简背面。之所以如此标记,是因为竹简在卷合保存之际,写有文本的一面是从末尾向内侧卷起。如此一来,则在卷合后的简册表面(竹简背面)可以确认到篇题。总之,篇题大多是为方便起见,取文章最初的数字或一字来命名,并非一定具体显示文本的内容。如此记载方法,可见于《论语》的《学而》、《为政》等篇,可以认为是古代文献的通例。此外,竹简在无法确认篇题之际,则由整理者根据内容附以拟称。

墨线——竹简背面所引的斜向墨线。可以认为其是在记录文字之前,或在书写之后,在竹简背面依斜向所画,以防止错简的发生。可依此墨线来推定竹简的连接顺序。上博楚简原则上并未公开其背面,但在《庄王既成》第一简背面、《命》第十一简背面、《王居》第一简背面等处,可以确认墨线的存在。此外,在上海博物馆,因为各竹简贴在衬纸上并覆盖玻璃,原则上无法阅览竹简背面。仅有背面附有篇题的竹简,因该处挖空衬纸可以进行确认。以下竹简可以确认墨线的存在,也是因为该处恰好有篇题的缘故。因此,该简前后或也引有墨线。《庄王既成》、《命》、《王居》以外的文献抑或也引有墨线,但现阶段未详。

划痕——竹简背面斜刻的划痕状的线。也称划线。与墨线同样,可以认为是为防止竹简误排序的一种举措,是重新排序竹简之际的有力线索。现阶段,可见于清华简、上博楚简、北大简等。特别是,在北大简《老子》中,划痕分布全简,在竹简排序的复原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竹简号码——有以下两个意义:

①在制作释文之际,为方便起见,所附的竹简的排序号码。在接合两个残简成为整简时,有时也表示为“3a+b”或“12A+2B”等。原释文的竹简号码基本上比较可信,但有时也会发生错误,此时则不得不进行大幅度的修正。另外,也有如岳麓秦简一样,具有在整理的初期阶段赋予的拟定号码,与制作原释文时修正竹简排序后赋予的号码等两种号码。

②为表示竹简的排序,原本在竹简上墨书的汉字数字,相当于现在的页码。在清华简中,几乎所有文献的竹简背面的中央部(竹节部)均有墨书的汉字数字。此外,在上博楚简中,《卜书》全10简中4枚竹简的文字面下端右侧,可见较小的“一”、“二”、“七”、“八”(其他竹简因残缺无法确认)等号码。在中国,这称为“编号”(参阅次项)。

篇题与墨线(上博楚简《庄王既成》第一简。右为表面,左为背面。背面上部有墨线,中央部可见篇题“庄王既成”)

篇题与墨线(上博楚简《命》第十一简。右为表面,左为背面。背面上部为墨线,中央部可见篇题“命”)

划痕(图示北大简《老子》背面的划痕状况。引自《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

编号——竹简上所记的排序号码。现阶段,在清华简背面与上博楚简《卜书》的文字面可以确认。一般的出土竹简,因编线断裂发现时大都呈散乱状态,因此如何将竹简重新排序成为一个极大的问题。但是,如果竹简上附有该号码,则基本上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竹简的排序也会自动得以确定。在中国,上博楚简中的这种号码,称为“简序编号”,而在清华简中则称为“次序编号”。

纪年简——具体记录年号的简。例如,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中,数术类竹简中有记录“孝景元年”的竹简。孝景元年相当于公元前156年,因此可以推测,该竹简年代应为西汉中期,多为武帝时期(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书写。另外,岳麓秦简《质日》(历谱)中有“秦始皇二十七年”、“三十四年”、“三十五年”等纪年,据此可推定成书年代的下限为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如上所述,纪年简是推定竹简的形成、书写年代的重要线索。如不具备如此线索时,碳14年代测定法(后述)就成为有力的手段。

原释文——出土文献的最初整理者提出的释文。上博楚简、清华简等以分册方式公开其图版与释文,其中所登载的称为“原释文”。与此相对,各研究人员在各自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原释文进行修正后所提示的,只称为“释文”。

隶定——将上博楚简、清华简等战国简中所记古文字以隶书字体置换并认定。通常,将其表示为楷书制定释文。战国时期的古文,特别是上博楚简所记的楚系文字,因为字体复杂,如不置换则大多无法认识及表记。因此,为方便起见,便用更为简洁的隶书字体来辨认。在原释文中,有时一面注意该字的形音义,一面将其以更为易懂的其他通用字来进行置换,并在其后的括号“()”中予以明示。在其他研究人员的释文中,有时也考虑到这样的通用关系,将文字完全置换后,以“释读”方式予以表示。

编号(上博楚简《卜书》第二简末尾的编号“二”)

编号(清华简《尹至》第四简背面的编号“四”)

编号(清华简《尹至》第五简背面的编号“五”)

碳14年代测定法——利用碳元素的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碳14(C14)的特性(半衰期)进行的年代测定法。测定结果,以1950年为定点的国际标准进行表示。对竹简而言,除其中含有“纪年简”以外,缺乏特定书写年代的线索。因此,在以文字的字体、出土竹简的墓葬的形态以及其他的随葬品等来进行年代推定的同时,有时还对竹简本身进行碳14测定。上博楚简便公开了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对其的测定值为2257±65年以前。据以1950年为定点的国际基准,则为公元前308±65年,即公元前373年至前243年。据此,便可以推定上博楚简的大致书写时期,为距今约2300年前的战国中期左右。另外,清华简也公布了在北京大学进行C14测定的结果为公元前305±30年,可知基本上为相同时期的战国简。

【附记】

“竹简学用语解说”中登载的照片、图版,除笔者所有的复制品照片以外,均引用自以下诸文献(本书正文部分亦然):

《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银雀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

《岳麓书院藏秦简》(上海辞书出版社)。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西书局)。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