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长江经济带,建设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支撑带

长江经济带东起上海、西至云南,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包括9个省和2个直辖市,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事实上,从长江经济带开发的战略构想提出,到上升为国家战略,其历程走了近30年。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洪就提出了“一线一轴”战略构想。“一线”就是沿海一线,“一轴”就是长江。到80年代末,著名经济地理学家陆大道提出了“T”字形的发展战略,即由沿海为一个战略轴线,沿江为主轴线形成的整体空间格局。但是由于国家率先启动了沿海开放战略,长江流域的整体开发基本上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虽然2005年长江沿线七省二市在交通运输部牵头下签订了《长江经济带合作协议》,但被认为“流于形式,效果太差”。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长江经济带又成为政府、学者热议的话题。

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经济带这一国家战略开始进入加速推进的全新阶段。《意见》提出,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意见》明确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序开工黄金水道治理、沿江码头口岸等重大项目,构筑综合立体大通道,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引导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

2015年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指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对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15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通过。《建议》指出,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和分工协作。

长江经济带战略实现了东中西三大区域的联动,同时与“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对接,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定位和重大举措[7]

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以下简称《意见》),长江经济带的建设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长江全长是6300多千米,是我国第一大河,世界上是第三大河;长江的货运量是全球第一,约相当于美国密西西比河货运量的4倍、欧洲内河货运量的10倍。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部,流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面积1/5还多,人口和经济总量都超过了全国的40%,是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中,应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长江经济带在我国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一个什么地位?

从区域发展整体布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已经形成了“四大块”的整体布局——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四大块是“分”的,但是区域发展既要有“分”,更应有“合”,长江经济带就是一个“合”,把东部、中部和西部给贯通起来,更有利于我们从更高的层面来统筹区域发展。

从我国城镇化发展布局来看:我国城镇化规划的大布局是“三纵两横”,即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长江经济带刚好处在“三纵两横”骨架中间,应该说是处在一个重要的地位。

从“三大城市群”或“三大经济增长圈”来看:“珠三角”不仅仅是珠江三角洲本身,“泛珠三角”把整个广东以及周边的省份都联系在一起了,包括广西、湖南、山西、福建,甚至云南、贵州都受到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影响。“长三角”主要是指上海、江苏、浙江,但是通过长江经济带,就把“长三角”一直向西,包括“成渝城市群”整个贯通起来了。“环渤海经济圈”,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或者京津冀一体化,其中有两个支架(可形象地称为“双簧蛋”)——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现在延伸到周边地区,包括山东、辽宁、内蒙,甚至陕西。长江经济带也是这样,一头一尾也是两个直辖市——上海、重庆。所以,长江经济带将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带,在整个国家区域布局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与“一带一路”之间的关系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提的“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既是国内区域布局,同时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布局。“一带一路”是我国的一个大战略,有评论认为,就像中国对外开放的两翼,一个往东,一个往东南,将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插上两只腾飞的翅膀。而长江经济带能够把“一带一路”更好地贯通和连接起来。

因此,长江经济带在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有黄金水道作为依托,能够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条巨龙。真正使这条龙能够舞动起来,摇头摆尾,实现腾飞,中国经济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就能实现更大的发展。

长江经济带的建设现在已经正式启动,已经制定了文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目前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已经正式发布。从这些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可以看到五个方面的重大举措。

一是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已经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就是要打造一条以长江为依托的综合性交通走廊。首先是建设长江黄金水道,提高长江的航运能力。实现江河联运、江海联运,使整个长江的运输能够通江达海。其中有很多重大的工程要做,包括建设一些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实现水陆联运。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就是长江航道的瓶颈——三峡大坝通行能力受到制约,对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考虑和研究,将尽快解决。除了黄金水道以外,也包括铁路和公路(如沿江高铁、沪昆高铁和高速公路),还包括航空运输、机场建设。总的来说,就是要围绕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一条贯通东中西部的快捷高效的综合性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二是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要打造“世界级”的产业集群,这个标准很高,不是一般的,要建设“世界级”的。还要推进产业从东部向西部的梯度转移,上海是我国的一个经济中心,武汉在中部是一个经济中心,重庆在西部也是一个经济中心,通过长江经济带的建设,从东到西把这些经济中心贯通起来,就能够形成有序的产业梯度转移。当然,除了现代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之外,服务业也需要升级发展。

三是建设现代化新型城镇体系。长江经济带(沿长江)的城市布局在我国是比较密集的,已经有三大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这三大城市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中等的,如安徽的“皖江城市带”、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等。还有一些城镇体系,由大城市到中等城市到小城镇,构成现代化的城市网络。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长江经济带有很大潜力。

四是建设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要建设长江经济带,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更大程度地推进改革开放。重庆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开放,包括重庆直辖以后所形成的一个体制优势,这些年重庆仍然在推进一些重要的改革举措。在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方面,重庆也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探索,包括招商引资吸收世界500强企业到重庆来落户,包括建设两江新区,等等。长江经济带要进一步对外开放,包括改革方面的联动,包括整个长江流域的大通关体制,甚至以后的自贸区建设,等等,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的示范带。《意见》提出要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绿色生态走廊”。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也是中国的母亲河。总体上看,现在长江的水质相对还是不错的。但是,在一些局部的地区也受到了污染。我们在长江沿岸以及整个流域生态建设中,要保证能够让“一江清水向东流”,这就涉及水资源的保护、污染的治理,也包括一些体制机制改革,如探索建立全流域的上中下游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才能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碧水蓝天。

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战略意图[8]

2013年以来,中央决策层关于建设国家重点战略区域长江经济带的设想逐渐清晰起来,这一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北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打造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战略意图:一是依托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二是做大上海、武汉、重庆三大航运中心;三是推进长江中上游腹地开发;四是促进“两头”开发开放,即上海及中巴(巴基斯坦)、中印缅经济走廊。这样一个以长江水道为纽带,横贯东中西部的经济带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国家区域战略的出台和选择有了新思路,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我国的国家区域战略越来越具有目标针对性和区域适应性

中国国土面积辽阔,资源和人口与产出水平分布的不均衡、历史文化传统的地域性差异,以及由此导致不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决定了中国的中央决策层必须针对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以便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这就是国家区域性战略。

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个时期,我们的国家区域战略基本上是二分法、对冲型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即参照经济地理学上所谓的黑河——腾冲线,将国土区分为沿海和内陆两大区域,在国家层面推行对人口分布相对稀少、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倾斜的投资政策。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国家投资的区域分布都是内陆地区大于沿海地区。80年代以后,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国家推出了沿海发展战略。1986年,为了进一步明确国家区域战略的区域差异性,全国人大立法区分了我国的政策性区域为东中西三个部分,这标志着我国的国家区域战略开始摆脱了简单的二分战略,而进入了一个分类指导的时代,这也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地区发展差异的多样化趋势。进入21世纪以后,针对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中央决策层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又提出了“中部崛起”的国家区域战略。针对东北地区相对独特的改革和发展状况,又将在改革开放前属于沿海地区的东北作为一个独立的政策区域,推出了“东北振兴”战略。这种国家区域战略和政策区域的细分化趋势,在2005年以后进入了新阶段,从2005年到2014年4月,国务院先后主导发布和批复了53个带有国家区域战略意义的规划和批复文件等,大的如“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小的如“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点”。这表明了我国的国家区域战略越来越具有目标针对性和区域适应性。但大量针对特定地区或为了实现特定目标的国家区域战略的推出,也带来如何在关联区域内协调或者联动这些战略的问题。

近年来支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些基础性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对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长期持续大量投资产生的累积性效应,特别是高速铁路网的形成和江海联运网络的形成,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相对静态的区域发展格局,使得要素资源在不同属性的区域间的快速流动成为可能,大大缩短了不同地区间的时空距离,从而为重塑区域发展的格局,特别是推动区域间的发展联动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将东中西发展战略和各类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联动化,进一步增加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联动效率,并和其他的国家发展战略,包括推进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东西双向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等紧密结合,就成为中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新选择。长江经济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提上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它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区域战略选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开始重视不同地区间的联动效应及整体性特征。

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大意义

首先,长江经济带战略实现了东中西三大区域的联动。通过长江水道和业已贯通的沪汉蓉沿江高速铁路网,联动东中西三大发展区域,构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长江流域9省2市,是一个典型的横贯中国大陆的雁行发展形态,从人均产出比较来看,东部长三角苏浙沪地区,人均产出已经达到1.3万——1.5万美元,按世界银行的标准,已经进入了发达地区的行列;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和重庆市,人均产出为6000—7000美元,和中国大陆的平均水平齐平;西部的贵州云南,人均产出还只有3000—4000美元。这种发展水平的梯级形态,如果孤立地看待,会被认为是消极的地区发展差距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标志,但如果把它连接成一个整体空间来看,它恰恰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发展不均衡,并因此具有资源要素禀赋和市场多样性的发展中大国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众所周知,二战后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继续繁荣,东亚和东南亚以及其他一些原本处于发展边缘地区,但又有较好的国际贸易区位条件的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之所以能较快地发展起来,这和它们之间的要素流动、产业转移以及市场的一体化具有密切的关系。而这一切,在中国的长江流域,在长江经济带内部就能实现,由此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动力。

第二,它将联动长三角、大武汉(长江中游)和成渝三大城市群,由此撑起三大发展区域的骨架,形成具有世界意义的长江沿岸城市带。长江经济带的空间范围的界定,从最初长江水道经过的7省2市,拓展到包括浙江和贵州的9省2市,一方面更完整地涵盖地理学意义上的长江流域,同时也更加突出了以三大都市群为主要架构支撑长江经济带的内容重心。

国家经济带的形成是具有内在的社会经济和产业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的。如长距离低成本的航运线路和充裕的水资源的存在,容易形成空间上的点轴发展模式,有利于要素和产业集聚,同时降低城市间的运输成本,推动区域与城市间的产业和城市功能分工,以及市场的一体化,形成不同城市和地区间轻重工业和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格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它联动了“两带一路”的国家区域战略,使之具有了整体特征。长江经济带连接东海出海口和西部云南口岸,把对东部的开放和对西部、西南部(中印半岛和印缅)开放,以及通过渝新欧大通道与对中亚西亚乃至东欧地区的开放连接起来,从而使得中国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中国的发展和改革离不开对外开放,近30多年,中国的对外开放重点在于东部地区,由此形成了目前这种沿海地区一马当先的区域发展格局,但近年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使得中国不仅需要对东部沿海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开放,还需要加强对西部、西南部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能源原材料输出国和地区的联系,求得东西部双向开放的平衡,谋划东西联动、以我为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的新格局。显然,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形成和发展是实现这个战略的关键步骤。

第四,它将有利于发挥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对长江流域的示范带动作用。上海自贸区作为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举措,将通过长江经济带的打造,从功能拓展和制度引领两个方面带动中国的内陆地区的改革开放。长江经济带中,上海具有突出的龙头引领作用,因为上海地处长江经济带和中国沿海经济带的交汇点,同时也是长江经济带上最大和功能最为完善的城市。上海自贸区的功能辐射和制度创新引领将通过上海、长三角经济影响力层层扩散,对整个长江经济带的改革开放形成带动和示范作用。长江经济带的形成本身就是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贸易的自由化及市场的一体化密切相关,通过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实践和示范引领,将为长江经济带的建设走出一条政府引领、市场推动、企业主导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思考[9]

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长江经济带研究是一个很宏大的课题,尽管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对长江经济带的重大调研至少也有三次,但是,要说对长江经济带有深入研究还谈不上,这里就长江经济带的几个问题谈一些初步的认识。

第一,关于流域经济的属性与特点。“长江经济带”属于流域经济,流域经济是特殊形态的区域经济,是依托大江大河的区域经济(依运输方式区域经济可划分为流域经济、临空经济、港口经济、陆桥经济或通道经济等),既有区域经济的一般属性(地域性、综合性、系统性等),也有“水资源”的专门属性;具有整体关联性、区段差异性、网络层次性、开放协同性等特征。此外,“长江经济带”在空间形态上是“带”,与“圈”和“群”等其他空间形态具有不同的经济特性。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流域经济带是各国发达的经济走廊和经济中心,如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德国的莱茵河流域等。

第二,发展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意义。长江流域经济的相关概念很早就提出来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对此也做过几次重要研究。这次又重提“长江经济带”,意义在哪里?《意见》讲得很明确,即“五个有利于”: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有利于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有利于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做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

从国家谋划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来看,今年中央提出了两大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一个讲“经济圈”,一个讲“经济带”。这两个大战略各有其特殊的战略意义。京津冀协同发展是讲大城市圈,世界级的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是覆盖中国40%以上人口和GDP的200多万平方公里流域,这个流域的经济在未来要支撑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国家意图是很明显的。长江经济带是贯穿东中西部的经济带,从未来经济发展重点来看,要从过去的外需拉动向内需拉动转变,而拉动内需的主战场主要还是在中西部,长江中上游地区蕴含有巨大的内需潜力。因此,长江经济带的谋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国家谋划对外开放格局来看,战略重点是“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不但是对外开放战略,也与国内的区域发展密切相关,如果要把国内各个区域融入到“一带一路”,应该说都是有依据的。其中,长江经济带的作用尤为重要,它是连通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的连接通道。

第三,长江经济带如何实现一体化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核心还是要实现一体化发展。首先要建立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要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不仅是水运,而且包括公路、铁路、航空,这是一体化的基础条件。同时,流域各地区要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为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作竞争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培育统一开放大市场,实施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此外,生态环境方面也要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有效机制。

实现一体化发展,最核心的还是体制机制问题。目前,我国地区之间,特别是大的经济区内部的不同行政主体之间协调难度非常大,区域之间的合作,跨流域、跨省区的合作,如果没有上一级有权威的机构来协调,作用和效果就不明显,因此,需要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现在提出要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部级机构,这种体制怎么发挥作用,是不是有效,还有待观察。可以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协同推进长江防洪、航运、发电、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同时,区域协调机制,应该从区域治理的角度去认识,不仅是政府之间,在社会团体之间、企业之间以及民间都应该有一套系统的参与区域协同发展的机制。

这么长的经济带如何一体化发展,我觉得还是需要有一些具体的抓手。《意见》里提了不少的经济区,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跨省区的试验,比如长江中游提出“小三角”,咸宁、岳阳、九江希望打造一个“咸岳九试验区”,通过小范围的区域进行跨省市的合作。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需要有这样一些抓手来推进。

第四,长江经济带如何寻求新增长动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最主要还是要寻求新的增长动力,这里主要从政策层面,也就是体制改革来讲。长期以来我们的“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是非均衡的制度安排。改革试点的不平衡,使得一些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率先获得制度优势而先行发展,而新一轮的改革试点大部分还是集中在东部地区,包括地方发债的试点等。我们希望未来在改革试点上也向中西部倾斜,让中西部承担更多先行先试的试点改革。比如自由贸易区,长江经济带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我们希望在下一轮自贸区审批中能够更多地关注长江中上游地区,使其发展获得更大的动力。此外,长江经济带还可以依托流域经济进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改革。《意见》中提出了很多的计划和思路,比如在沿江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沿江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等等,都是长江经济带各个地区加快自身发展的有利政策平台。

长江经济带如何提升在经济版图中的地位[10]

长江经济带在全国的地位非常重要,早在“七五”计划中国家就把长江经济带列为与沿海并列的两条国家一级开发轴线之一。然而,近30年来,尽管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也比较快,但与沿海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飞速发展相比,两者的差距拉大了,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下降了。当前,长江经济带虽然迎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只有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妥善解决,长江经济带才能早日腾飞。

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长江自西向东流入东海,干流总长6300公里,其中目前的干流通航里程约3000公里。在呈东西长南北窄的长江经济带范围之内,中上游的绝大部分地区以及下游的部分地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还比较缺乏,铁路、公路和通信网络的密度较低,甚至平原、低丘部分县市至今没有通高速公路和铁路。

区域、产业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不均衡、内部差异大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特征,一业独大、一城独大的现象非常普遍。从整个长江经济带范围看,上海市的国际大都市地位突出,2013年人均GDP达到74515.81元,而最低的贵州省仅为22862.04元,只有上海的30%。同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实力最强的江苏省GDP达到59161.75亿元,而贵州省为8006.79亿元,两者相差7倍。从一个省市内部看,省会城市和部分发达城市现代化程度高,而广大乡镇则依然以农业生产为主,二、三产业水平很低,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还有数千万贫困人口。

对外开放条件与水平不高。由于地理的和历史的原因,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条件不如沿海,在引进外资、对外贸易额、与世界的经济技术交流和人员往来等方面,与长三角相比差距非常大。

以建设长江黄金水道为突破口,合力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综合交通网络

开发利用好长江这条黄金水道,是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首要任务。但目前长江航道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下游岸线资源基本开发殆尽,中游航道不畅、能力不高,上游大部分地区航道等级低甚至还不能通航,大部分二三级支流航运萎缩等。长江水运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围绕这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阻碍统一连续航运网络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从国家到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要重视沿江通道建设,优先推进水运发展,通过优先推进水运发展来支撑流域开放开发。以长江口、长江中游航道为重点,加快长江深水航道治理;以湘江、汉江、赣江为重点,加强重点支流航道建设;以三个航运中心为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港口,以及依托港口的物流园区和加工业园区;加快实现水运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其次,要继续加强以客运专线、高速公路为骨干的现代化立体交通建设,实现客运零距离、货运无缝对接。要通过建设翻坝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与三峡船闸一道构建综合翻坝运输体系,彻底解决三峡瓶颈问题。第三,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打破利益保护,制定整个经济带综合运输规划,统一调度运力,统一使用资源。

要以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为引爆点,将其建设成为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点

长江中游城市群以长江中游包括的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核心,外加鄂湘赣三省沿长江、环洞庭湖、环鄱阳湖的若干城市,是一个已具雏形的跨省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城市集群。要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长江中游三省都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一直以来在稳定全国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地区要在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合作与联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加强产业融合,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内各地应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出发,优劣互补,实现强强联合,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全国重要影响的光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制造、工程装备、农副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开采与冶炼基地。

以“四江三湖”为重点,共同加强河流湖泊的治理。长江中游都是水资源丰富省份,区域内河流纵横,湖泊密布,共同面临长江防洪大堤加固、水资源综合利用、农村安全饮水、湖泊治理等任务。四省要加强协作,以“四江三湖”(长江、汉江、湘江、赣江、洞庭湖、鄱阳湖、洪湖)为重点,在加强长江防洪大堤加固、水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综合治理、湖泊治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加强河流湖泊的治理。要特别重视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的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长江经济带要干支结合,实现流域的协调发展,提升其整体实力

目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干流沿线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高,交通运输条件也较好,而一些支流尤其是远离干流的山区、库区则要差很多。实现长江经济带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树立“流域一盘棋”的思想,更加重视支流及广大腹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如疏浚淤塞河道、提高航道等级,建成多个区域性航道网,让节能、节地的水运通达流域的广大地区,从而充分发挥全流域黄金水道的作用。还有,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影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淹没损失严重,移民搬迁安居致富的任务繁重,未来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对这个为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流域,建议国家在建设长江支撑带过程中,作为开发的重点和试点。支持汉江核心城市打造包括铁水公空管在内的全国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支持其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其新型工业化步伐,支持其生态环境保护、低碳城市建设等。

创新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11]

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指出,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之间协商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如何创新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是促进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重大命题。

一、构建长江经济带统分结合的区域合作机制

长三角地区统分结合区域合作机制的成功经验,可以扩大到长江经济带,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以丰富和发展,构建长江经济带统分结合的区域合作机制。

第一,丰富和发展政府之间的统分结合。政府层次的统分结合要实行“上提”“下移”。“上提”到国务院,成为最高层级的“统”,决策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长江经济带11省市政府分头实施,实现国务院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政府间的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目前国务院已成立了长江经济带规划领导组,并建立了长江经济带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分结合机制在政府层面已实现了“上提”。所谓“下移”,就是政府层次的统分结合要下移到县,成为最低层级的“分”,省级政府要授予县级政府在区域合作有较多的自主权,引导政府间区域合作重心的下移。这是长江经济带地域广、差异大,县域地位与作用的重要性所决定的。目前,长江经济带县域层面的区域合作还不广泛,需要进一步推进。

第二,丰富和发展政府与企业间的统分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区域合作的主体,政府对区域合作的主导作用是通过企业间的具体合作实现的。政府可以引导企业间的合作,但不可替代企业间的合作,因此,政府与企业之间在区域合作中也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统”就是政府要为企业发挥区域合作的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尤其是给予政策支持,优化企业合作的区域环境,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对企业合作给予实质性的帮助,解决企业在合作中无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分”就是政府要尊重企业作为区域合作主体的地位与作用,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放手企业在投资、技术、销售及产业链分工等方面的自主决策、自由合作,共同组织合作事项的实施,合作收益共享、合作风险共担,在合作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区域合作利益下移。政府与企业间的统分结合潜力很大,需要进一步挖潜。

第三,丰富和发展政府与行业间的统分结合。主要是重视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统分结合。中介组织主要是各类行业协会,是政府之外的“第二合作平台”,又是企业合作的桥梁纽带,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行业协会与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关系十分重要,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也应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对政府来说,应转变职能,将行业管理的社会职能分离给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和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放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独立处理合作事宜,帮助解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来说,要积极承担自己的业务职能与社会责任,积极为企业的跨区域合作服务,与企业共享共担合作中的收益与风险。

二、发挥区域多元合作主体的作用功能

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是区域合作的三大主体,长江经济带构建统分结合的区域合作机制,要发挥这三大主体的功能和作用。

第一,发挥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功能。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如快速交通干线、跨区域的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主要是克服狭隘的地区利益和眼前利益,打破行政界限,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而为。二是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建设区域统一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等,如省市间的名牌产品互认、质量技术监督互认、市场环境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医保关系变动时的衔接等,这是政府的责任,尽管难度较大,也应认真作为,不断有所突破。三是对企业的“引”与“帮”。“引”即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区域合作,通过区域合作增强企业发展力、竞争力,既要引导本地区企业在省内的区域合作,更要通过招商、选商引导外地企业的跨省合作,或运用产业政策引导优势企业之间的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并购、重组等,把骨干企业做强,把优势产业做大;或运用布局政策引导企业集中、要素集聚,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集中区。“帮”即主动帮助企业在区域合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如土地问题、劳动力问题、供电供水问题,虽要优化本地的发展环境,帮助解决企业的共性问题,又要热情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的个性问题,特别是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企业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通过“引”与“帮”,提高企业参与区域合作的积极性。

第二,发挥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功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更是区域合作项目的投资主体,企业的投资意向往往会决定在区域合作项目的成败,对区域合作发展带有根本性的影响。为此,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应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发挥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功能。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将参与区域合作作为企业开拓发展的新空间、解决问题的新机会。对于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参与政府倡导的区域合作,可以低成本、快速度地扩张,或低成本地配置资源以扩大生产规模,或高速度地细分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开拓企业发展的新空间。由于安徽资源相对丰富、区位相对优越,对省外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很有吸引力,是这类企业可以开拓的发展新空间,安徽应继续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省外境外的这些企业到安徽发展,特别是那些有条件的欠发达市县,更应注重在区域合作中吸引省外境外的企业,尤其是行业领头企业。对于那些面临困难的企业,也可通过参与政府倡导的区域合作解决相关问题,如引进资本、技术解决要素约束,重组、融入并购解决机制问题,参与各种合作平台解决市场障碍等,都是解决问题的新机会。这种情况对本地企业更有针对性、可行性,本地那些有困难的企业应该看到区域合作对自己的特有价值,把区域联合作为解决企业问题的新机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应倍加珍惜企业资源,倍加关注企业面临的困难,开拓解决企业困难的新途径,而区域合作就是可以运用的有效途径。

第三,发挥中介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功能。在区域合作的三大主体中,政府是行政主体,企业是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则是介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主体,也可简称为社会主体,在区域合作中具有政府与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中介组织的发育和作用程度,决定着区域合作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都发展很快,一些省市在区域合作中不仅注重发挥本省中介组织的作用,还注重发挥外省中介组织的作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目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的这种作用在总体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功能过强,挤压了中介组织的生存空间,从而导致中介组织功能严重不足。即使有中介组织能发挥一些作用,也被误称为是“政府授权”的;一些中介组织为了能发挥一些作用,也千方百计与政府拉关系,自愿“行政化”,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物。这些现象表明,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存在着本位不清的问题,需要本位回归。国务院2007年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切实解决依赖政府的行政化倾向,就已提出了中介组织的本位回归问题。然而如果政府不放权,则中介组织无此力。所以,要发挥中介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穿针引线、桥梁纽带的作用功能,归根到底是转换政府职能,为中介组织的本位回归创造条件,培育中介组织的作用功能。

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12]

从城镇化的水平、城镇体系的完善程度、空间结构紧密性、核心城市集聚与扩散效应的强弱对比,城市分工体系的层次与细致状况、增长路径的集约化水平等方面,一般将城市群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雏形发育阶段、快速发育阶段、趋于成熟的阶段和成熟发展的高级阶段。

对照城市群不同阶段的主要指标特征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所处的阶段介于城市群雏形阶段与成熟阶段之间,目前正处于快速发育阶段。

从城镇化率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正处于城镇化率水平从30%向50%的快速发展过程之中。在长江城市群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2000多万的人口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各类城镇生活、居住6个月以上,但没有户籍,没有完全地市民化。

从城镇体系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涵盖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3大城市圈或城市群;包括武汉、南昌、长沙3个省会城市,以及28个地级城市的全部或部分区域,这表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镇体系架构初步成形。长江中游城市群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分别占全国的3.8%、8.8%、8.8%,表明它是人口与经济活动较为密集的区域。但从过去各地采取的战略思路来看,武汉、南昌、长沙分别是所在省的中心城市,主要处于集聚发展阶段,对省会周边其他城市有一定的辐射作用,但影响范围基本局限于省域行政范围内。长株潭城市群一直与珠三角联系较多,南昌等城市则竭力构建与东部特别是长三角的联系,中部城市群内部的“向心力”与“离心力”并存。

从城市产业分工体系来看,有关研究显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湘鄂赣3省产业的相似度较高。例如3省都是以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等为主要产业,产业相似度超过了90%,彼此在产业合作方面空间狭小,亟待拓展。各行政主体“一亩三分地”的思维,仍然还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从增长路径来看,近年来,武汉、长株潭、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城市着力通过自主创新,集约高效发展;但由于基础较为薄弱,这3个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及环鄱阳湖城市群仍以外延式增长为主,内涵式增长还没有真正实现,平均经济密度大约只相当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1/5,相当于京津冀的1/2。

体制机制创新的意义

体制机制创新是推动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基本形态的手段。长江中游城市群面积巨大,有31万平方公里,是国内所有城市群中面积最大的,在世界上也绝无仅有。从区域性质上说,长江中游城市群是行政区、经济区、流域、城市群、都市圈等不同性质的混合体。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就需要在原有各类体制机制基础上,以长江中游巨型城市群为基本形态,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为支撑,以区域内的大城市为依托,以各类中小城市为重点,架构各类经济与非经济联系、培育各类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需要根本性、持续性的体制机制创新。

体制机制创新是协调长江中游城市群各类发展主体的关键。长江中游城市群涉及的主体多,包括3个省31个市,有300个县、3000多个小城镇。省际、城际、城乡关系多种多样,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纵横交叉。目前而言,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还是以隶属为特征的行政上下级关系。随着城市群不断发展壮大,比较单一的行政上下级关系,难以满足城市群发展的多目标、多任务需求。例如,国内经验表明,单靠政府的力量、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就难以实现环境的有效治理。展望未来,长江中游城市群旧有的治理秩序已经不够,新的秩序还没有形成,体制机制创新正是实现治理秩序从旧向新过渡的必由之路。当前及今后,需要在城市、城乡之间,政府与企业、团体之间,城市群内部与外部之间构建新的关系网络。对于城市群发展来说,体制就是构建新的关系网络,机制就是让这个关系网具有能动性、有活力,能够一直积极向上。

体制机制创新是长江中游城市群获得持久发展动力的保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根本点是要以人为本,优先解决好2000万已在城镇就业落户的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的问题,重点推动各类城镇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这就需要在农业人口市民化、土地、投融资、行政管理、科技人才、产业集群政策、城市群共同治理等方面,在生态文明、智慧城市发展等领域,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突破,为城市群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

要在城镇化改革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常住人口城镇水平较高,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低,这意味着大量人口已在城镇居住与就业,但享受不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当前,应着力围绕提高城镇化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度;围绕城镇承载能力的提升,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提高城镇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要在各类规划制定与执行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快速发育阶段,要特别注重发挥次级城市群的作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是长江中游城市群3个次级城市群。这3个次级城市群的经济区范围与行政区范围较好地叠合,有利于调动各地的积极性,推进它们的发育与成长。要推动中心城市、一般城市、小城镇在经济区与行政区交织的情境下,综合分析,谋求各自科学的定位。

要在综合交通的组织上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交通是先行官。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而言,涉及的城市那么多,交通方式又非常复杂。怎样打破封锁,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怎样促进3省物流的发展?怎样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城市群的综合交通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研究解决。

要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治水”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特色。长江中游城市群有1100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城市群内还有长江最大的3条支流——汉江、湘江、赣江。水能变成水利,也能变成水患。在治水方面的协同治理,需要进行规划对接、航道连通、港口合作安全应急、资质互认等实质性的合作,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

要在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当前特别关键的,是要共建、共用、共享一些共性平台,推动城市群产业发展。这样既能降低平台建设,又能提高平台的利用效率。这些平台包括实体的内容,如国家重大的实验室、重要的产品检测中心、跨区域的物流贸易中心等。

要在生态环境共同治理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城市群内部的水、气是流动的,对于水污染、大气污染联手共治将是下一阶段的重要内容。

体制机制创新的途径

长江中游城市群体制机制创新,一靠借鉴,二靠实践。

全球范围看,美国五大湖沿岸、英格兰东南部、欧洲西北部、日本太平洋沿岸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城市群。这些城市群在治理过程中,发挥了中央元、地区元、非政府组织元、社区元等多元主体的作用,努力实现区域管理中的集权与分权的平衡。国内的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刚刚步入渐趋成熟的阶段,他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普遍通过区域规划指引城市群治理、构建政府参与的各类伙伴关系实施城市群治理、进行一定的区划调整适应城市群治理。这些经验都值得长江中游城市群学习与借鉴。

长江中游城市群至少要经历1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跨步迈入趋于成熟的新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今天面临的内外环境,不同于其他已经较为成熟的国内外城市群。这就需求长江中游城市群不断实践,形成体制机制创新的自身特色。近一个阶段,要注重发挥中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作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要推动湖北、湖南、江西3省与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形成“三地四方”的治理框架。建议针对若干重大问题,成立3省省际的专门机构或组织,赋予它们以解决重大问题的职权,包括议程设定权、资金分配权、行政审批权、效果监督权。要让政府与市场协同起来,共同发挥作用。在规划引领、消除政策壁垒与障碍、跨区域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区域发展重大平台建设、提供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政府责无旁贷。同时要着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群的治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渐形成多元复合、精简高效的城市群治理体制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