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的成立

1962年6月2日,西北所筹建工作负责人丛健给中共中央西北局王林书记并国家经委宋平主任的书面汇报中说:地质部为了坚决贯彻中央精兵简政的指示和切实地加强地质科学研究工作,已确定将各省、市、自治区的地质局(厅)的科学研究机构,合并成立六个地区性的研究所,以便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科研项目,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此,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省、自治区地质局研究所合并组成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新疆地质局的研究所不合并,今后在业务上受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的指导,地质部确定在西安设立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6月6日,地质部发出《关于调整全国地方地质科学研究机构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的暂列编制为179人,加上地层工作兰州站的35人,编制增加到214人,地层工作中心站成为地层古生物研究室地院字〔1962〕17号文,中共地质部〔1962〕地办字第43号文.。9月4日,地质部转发了国家经济委员会《同意调整地方地质科学研究机构方案》一文中共地质部〔1962〕地办字第43号文.,同意撤销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厅)的地质科学研究机构,合并建立六个大区地质科学研究所,要求有关省、市、自治区协助进行有关调整和筹建工作。中共中央西北局的精简会议决定“撤销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地质局地质研究所,在西安建立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编制250人”。

图2-1 关于成立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的文件

1962年9月12日,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发出了第1号文件〔1962〕西地科研通字第1号文.,宣告正式成立,并定于1962年10月1日正式办公,所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地质部西安地质学校院内,借用西安地质学校4726.40平方米楼房作为西北所的科研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

经地质部批复地质部〔1963〕地人字第230号文.,大区地质科学研究所为司局级机构,正副所长亦相当正副司局级干部。

地质部西北地质科学研究所首届领导班子成员为:所长、党委书记丛健,副所长兼总工程师宋叔和,副所长高保中。

图2-2 西安地质科学研究所首届领导班子成员(左起:丛健、宋叔和、高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