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控制

【传染病防治】

1.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与管理

将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和管理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各级疾控机构每日上网查询、审核报告卡,分析、反馈疫情信息,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全省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省卫生计生委每月向社会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数73681例,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4.26/10万,较2015年同期下降2.94%,发病人数减少1876人。

2.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

细化完善专病专防策略,加强精准防控,2016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的通知》《专病专防技术规范(2016版)》和《专病专防考核评估办法》。铜川市将血液透析患者、丙肝抗体阳性者等重点人群纳入成人乙肝免费接种对象。咸阳、宝鸡在流行性出血热重点疫区实行压茬接种,实现16-60岁适龄人群接种全覆盖。商洛市实行结核病单病种付费,报销比例不低于80%。西安市安排出血热等疫苗接种专项经费157万。2016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18.67万例,较2015年同期下降7.8%,发病人数减少1.8万人。其中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狂犬病、手足口发病数分别下降1.4%、4.0%、30.8%、50.0%、23.2%。

【结核病防治工作】

1.2016年,成立陕西省西藏自治区西藏民族大学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疫情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办检查制度等,结核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

2.创新结核病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月活动,依托《百姓健康》系列栏目和百千万结核病志愿者,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得到普及。

3.明确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服务项目经费。委疾控处会同基层卫生处专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人均1.35元。

4.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2016年,陕西省卫计委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一批结核病分子生物学快速检测设备,分配给43个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将结核病诊断时间从原来的15天缩短到1天。

5.召开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现场推进会,各示范县(区)积累了好的做法与有效经验,为全省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艾滋病防治】

1.累计疫情和2016年疫情

按照现住址审核日期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陕西省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HIV/AIDS)10567例,其中艾滋病病人3682例,感染者6885例,死亡1487例,现存活9080例。男性8259人,女性1308人,男女之比为7.1∶1。按照现住址审核日期统计,2016年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HIV/AIDS)共2346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21例,感染者1725例,死亡285例,现存活2061例。男性2081人,女性265人,男女之比为7.9∶1。

2.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陕西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制定《陕西省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技术规范(2016版)》《陕西省预防艾滋病实施安全套免费提供全覆盖工作技术规范(2016版)》和《陕西省医务人员关爱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全覆盖工作技术规范(2016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防控工作。4月28日在安康召开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暨“三个全覆盖”推进会,陕西省卫计委孙振霖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2)7月1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与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高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高校艾滋病疫情,对下一步防控工作提出新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振霖、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3)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月活动。2016年11月24日-12月14日开展第三个艾滋病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八项活动:

①各市、县(区)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一次;②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组织开展“红丝带校园行”活动;③针对务工人员、老年人群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防护用具进社区、进村庄活动;④针对病人、感染者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与其“一对一”关爱活动;⑤针对普通公众组织开展艾滋病警示性教育宣传教育;⑥针对医务人员组织开展职业防护和反歧视教育,同时,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各地集中对各级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慰问活动;⑦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⑧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12月1日,省预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计生委孙振霖副主任在大唐西市看望慰问参加宣传活动的省、市、区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雁塔区世家星城社区出席公众艾防知识有奖问答线下抽奖活动,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启动了防艾知识微课程进校园活动。

结合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需要,省卫生计生委设计制作2016版宣传海报、药盒、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展板、感染者领药袋、宣传纸巾和纸杯等9项宣传教育材料共计14万余份分发给咨询者和普通大众。2016年编印《艾滋病防治宣传手册》(家庭版、大学生版)20.2万册下发各地市和普通高等院校,介绍艾滋病的相关知识,预防手段、真实案例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图文送达人数49000人。群发预防艾滋病短信16万条。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教育厅和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举办“美好青春我做主”防艾主题晚会,邀请防艾大使许巍进行防艾演出。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发“一键查找身边艾滋病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了准确快捷地查询艾滋病咨询机构、检测机构、抗病毒治疗机构和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信息的功能。

(4)监测检测工作

建立健全实验室网络建设。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11个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验收,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总数达到395个,其中疾控系统119个,医疗系统255个,采供血机构17个,公安司法系统2个,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1个,精神卫生机构1个。

完善艾滋病高危人群监测网络。45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共监测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暗娼、长卡司机、吸毒者等12类哨点目标人群22527例,筛查出HIV抗体阳性者98例,筛查阳性率为0.4%;梅毒阳性339人,检出率为1.5%;丙肝阳性1379人,检出率为6.2%。全省330个自愿咨询检测点,全年共为70889人次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待复检578人次。卫生、公安、司法三部门,2016年共对51850名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筛查阳性人次数为169例,其中新发现阳性病例70例。

(5)综合干预工作

重点人群干预。开展各类高危人群干预,开展在可留宿场所安全套的推广工作。全省共干预暗娼人群14469人,男男同性性行为(MSM)人群12848人,性病门诊就诊者21890人,检测发现阳性441人。

加强美沙酮门诊管理。2016年,共干预吸毒者108626人次,检测16936人次,检出阳性23人。全省开诊运转的美沙酮门诊有36家。2016年新入组服药人员1116名,退出治疗1112名。累计治疗吸毒人员24744人,在治8259人,保持率84.3%。累计有175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799名丙肝及877名梅毒阳性患者接受了维持治疗。

(6)抗病毒治疗工作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与省财政厅协调,争取经费补充中央抗病毒治疗药品采购缺口,委托省传染病院对全省200名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医生开展培训。

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感染者病人的随访工作。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全部纳入免费抗病毒治疗范围。2016年新入组抗病毒治疗2185人,较2015年同比增加17.9%。累计对7728例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其中儿童42名。

3.发挥社会组织艾滋病防治的作用

10家机构(组织)获批成为艾滋病防治项目培育基地。2016年收到23份社会组织或单位申请国家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申请书涉及动员检测、宣教、干预等,19个申请项目获得支持。

4.示范区工作

2014年9月29日启动陕西省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国家级综合防治示范区包括3个城市型(西安、宝鸡和铜川)和2个县区型(武功和华阴),共覆盖18个县区,占全省县区总数的16.7%,覆盖人口数超过10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数29%以上。省级示范区包括9个县区,截至2016年12月底,示范区累计报告病例为5082例,占全省累计报告病例的49.85%;示范区累计报告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4439例,占全省累计存活病例的50.50%。根据《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示范区结合本地艾滋病流行现状,确定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开展相应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5.“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2016年8月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监督人员的方法,对随机抽取的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和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开展了性病防治“双随机”抽查,2016年12月,随机抽取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和西安美立方医疗美容医院,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网上通报。

6.性病防治

对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梅毒血清学室间治疗活动进行评价,385个参评单位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344个,合格率89.4%。

【其他传染病防治】

1.委托省疾控中心招标采购出血热疫苗,2016年12月底,对出血热疫情重点地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16-60人群接种1548368针次,为16周岁人群压茬接种79761针次,有效控制了出血热疫情。

2.拟定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方案,明确接种范围,规范接种程序。

3.加大乙肝、出血热的精准防控力度,制定出台狂犬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门诊报销优惠政策,多种方式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4.继续对15岁以下人群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全面落实成人乙肝病毒易感者和职业暴露人群、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共下发乙肝疫苗162.054万支(54.018万人份),接种100.43万人次。

【计划免疫】

免费为0-6岁儿童接种12种疫苗,全年共为适龄儿童接1030.25万针次,接种率95%以上。

1.推进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替代工作

根据WHO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采用第一针使用脊灰灭活疫苗,其余三针使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策略,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陕卫发〔2016〕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调整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通知》(陕卫疾控发〔2016〕118号),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按要求做好库存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的清点、回收和销毁工作,做好受种者家长及公众、媒体的科学引导和解释工作。紧急采IPV30万支,bOPV11.7万支,保证陕西省脊灰转换平稳进行。

2.推进全省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29日,全省107个县的数据全部上传省平台,全省成功联网,实现跨区域疫苗接种和查询功能。联合百度地图,对全省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标注,开通查询功能,群众可通过百度地图查询“预防接种”“预防接种门诊”等关键字,就可以查询到所在地周边准确的疫苗接种点信息。

3.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1)2016年4月29日,下发《陕西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综合考评实施方案》(陕卫办疾控发〔2016〕52号),对全省预防接种规范化考评活动进行统一部署。

(2)7月4日到31日,根据综合考评方案,对全省各市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及督导,9月8日至11日,接受国家考评组对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咸阳市兴平市专项管理活动的考评。

(3)根据考评结果,下发《关于全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考评结果的通报》(陕卫办疾控函〔2016〕820号),对全省规范管理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和通报。

4.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成人乙肝病毒易感者和职业暴露人群、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从省级专项经费中预留210万,委托省疾控中心采购20万人份的疫苗,用于重点人群乙肝免疫接种工作,专病专策实施以来,共采购乙肝疫苗60万人份,下发乙肝疫苗54.018万人份(162.054万支),接种100.43万人次。

5.宣传工作

2016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开展由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疾控中心、商洛市市政府和商洛市卫生计生局承办的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科普宣传,孙振霖副主任参加活动并讲话。对陕西省的冷链系统进行展示,增强群众接种疫苗的信心。

6.“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处置工作

针对2016年3月“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加强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联系,配合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开展非法经营疫苗去向和使用的核查工作。

3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二类疫苗接种管理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陕西省所有二类疫苗采购库存情况进行核查。

4月23日召开全省疫苗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传达李斌主任和王国强副主任的有关指示,安排陕西省医学咨询与处置工作。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照《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涉案疫苗受种者医学咨询与处置指南》要求及目前掌握的线索,展开涉案疫苗受种者医学咨询处置工作。在此次“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处置工作中,共调查相关部门移交的涉案疫苗流向线索6条,核实5条,排除1条,共核实涉案疫苗1650支。根据核查情况,开展后续处置工作,进行宣传和医学咨询工作,核实涉案疫苗流向,对进行受种者进行补种。全省共受理医学咨询2924件,确定为涉案疫苗受种者(监护人)的咨询209件,其他人群2715件。其中12320热线咨询2305件,其他热线电话咨询人数40人,到疾控机构咨询人数99人,到接种单位咨询人数480人。核实去向的涉案疫苗422支,核实受种者391人(其中有31人同时接种了两种疫苗),提出补种要求的受种者0人。

7.疫苗接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工作

制定《陕西省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办法》提交省法制办审定修改。

规范全省高校预防接种工作。8月4日,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预防工作的通知》(陕卫疾控发〔2016〕109号),从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质、预防接种单位接种范围、疫苗采购、收费标准、接种程序5个方面加强高校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明确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和高校各自职责。

完善全省冷库建设并推进疫苗追溯和冷链监测系统的建设。为保证陕西省疫苗冷链存储安全,从财政申请经费770万元,对全省8个市级疾控中心和74个县(区)级疾控机构冷库的新建、扩建及完善给以资金补助,下发《陕西省冷库建设实施方案》(陕卫办疾控发〔2016〕219号)。

【精神卫生】

1.健全服务网络

各地市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精神卫生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覆盖全省108个县(区),截至12月31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累计登记建档并录入系统的患者147640人,在册管理139804例,报告患病率为3.69‰,在册患者管理率92.16%,规范管理率80.03%。

2.做好中央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要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检查、随访、分类干预和康复指导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应急医疗处置、基层医师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家属护理教育、贫困患者住院及门诊救治等工作。2016年对3716例(国家分配的名额)贫困患者提供抗精神病药物门诊治疗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1400元/人年,累计有1.85万例贫困患者受益。

3.加强人才培训

从2016年开始举办“陕西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对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拟从事精神科职业的卫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理论考核和临床实习合格的学员颁发合格证书,将合格学员变更为精神卫生专业或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职业范围。2016年共有84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4.提高管理能力

2016年1月20日,发布《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号),明确十三五精神卫生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和部门责任。5月27日,联合省综治办等6部门制定《陕西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暂行办法》,对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患者监护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贴,12月23-26日,4部门联合对此项进行重点督导。8月23-26日,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精神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国家级专家对各市区分管精神卫生工作的副局长(副主任)及疾控、医政科(处)长,市直精神病院及综合医院院长,各县直属综合医院院长约180人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5.日常管理

省精神卫生中心编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信息简报》12期,免费向公安、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及各市通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工作进展。省卫生计生委及时汇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参加综治委有关会议,落实工作要求。7月13日-14日,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对铜川市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和专题调研,确保精神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6.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在周至县八云塔广场开展户外宣传,省中医药管理局马光辉局长和疾控处相关领导参加宣传活动。编印《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等22种宣传册印发全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属护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全省年接听咨询电话2000余个。

7.西安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7月14-15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对西安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西安多次召开(4月8日、4月22日、6月8日)综治、公安、民政、卫计、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研究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制定出台《西安市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残联和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下发西安市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项目市级定点医院名单的通知》(市残联发〔2016〕77号),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联康复救助项目实施一站式服务。

【地方病防治】

1.防治情况

贯彻落实《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精神,采取一系列综合防治措施,主要地方病危害得到基本消除,保护了病区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2016年,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地方病核查评估工作。

在全省108个(含沣东新区)县市区开展碘缺乏病核查。碘盐覆盖率99.71%、合格率97.96%,合格碘盐食用率97.68%,非碘盐率0.26%,盐碘中位数每千克23.89毫克;触诊甲状腺肿大率1.92%, B超肿大率1.64%;儿童尿碘中位数235.2μg/L,检测孕妇尿碘中位数180.4μg/L。

在富平县刘集镇进行水源性高碘地区碘营养水平核查。现场半定量检测300份盐样,其中无碘盐286份、食用率95.33%,无碘盐食用率比2015年同期上升0.33个百分点;B超检查学生31人,肿大率2.16%;抽检学生尿样100份,尿碘范围18.75-1542.02μg/L、中位数为231.32μg/L,水碘均数44.9μg/L,各项指标达到控制标准。

在5县15个村开展饮水型氟中毒核查。15个病区村已全部改水,工程均能正常运转,部分工程水氟超标,超标工程占全部工程的16.67%;在改水工程正常运转且水氟合格的病区村检查8-12岁儿童332人,氟斑牙检出率35.54%,氟斑牙指数0.67,病情处于轻微流行状态,在改水工程水氟超标村检查儿童332名,氟斑牙检出率61.45%,氟斑牙指数1.08,病情处于中等流行状态。

在汉中、安康2市3县15个病区村、9个核查村进行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核查。核查结果显示,399名儿童氟斑牙检出率9.27%;374名儿童尿氟几何均值0.33mg/L,达到国家人群尿氟正常值标准;77.78%的核查村氟斑牙检出率达国家病区消除标准。

在3县5个村开展饮水型砷中毒核查。5个村均已改水,正常运转率80%;水砷含量均小于0.01mg/L,符合国家标准;检查成人260人,砷中毒患者检出率2.69%,未发现新发病例和与砷中毒有关的皮肤癌患者;尿砷几何均值小于0.001mg/L。

在2县4个村开展燃煤污染型砷中毒核查。结果显示病区高砷煤矿监督管理到位,8个高砷煤矿全部关闭;调查3732人,砷中毒病人检出率5.98%,与2015年度相比病情总体处于稳定状态,无新发和新增皮肤癌病例;136例砷中毒病人尿砷含量几何均值0.073mg/L,达到国家人群尿砷正常值标准。

在全省10个设区市43个大骨节病病区县开展大骨节病核查。检查7-12岁儿童24579人,受检率98.3%,未检出临床I度及以上患者;X线拍片24579人,检出13例干骺端阳性病例,其中“+”患者12人,“++”患者1人,骨端、骨骺、腕骨及三联征未检出阳性病例,X线阳性率及干骺端阳性率均为0.05%。在2个市5个县采用三种药物组合开展成人大骨节病治疗工作,共治疗502例,疗程3个月。疗效总有效率98.41%,其中显效率13.75%,有效率84.66%,无效率1.59%。

在6市14个病区县开展克山病核查。在9423个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搜索近五年确诊的心肌疾病患者4001例,确诊慢型克山病69例,检出率1.72%;28个调查点实际检诊11392人,检诊率为77.85%,共确诊克山病111例,总检出率0.97%,其中慢型克山病11例,检出率0.10%;潜在型克山病100例,检出率0.87%;共检测儿童和成人发样1686份,儿童发硒含量均0.40mg/kg、成人发硒含量均值0.37mg/kg,达到非病区水平。

2.宣传教育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协调各方力量,分省、市、县三级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省级宣传活动在西安市户县人民广场召开。副巡视员郝超英、省盐务局副局长李明、疾控处杨保利处长等领导出席宣传活动。郝超英就碘缺乏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做详细讲解。全省在本次活动中,共设立宣传点1200处,参加宣传人员5000余人;发放宣传画9万余张,宣传笔记本5万余本;发放围裙、购物袋、笔等10万余个(支);咨询受益群众达百余万人次。

3.地方病防治先进表彰

为调动地方病防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推动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以省政府名义表彰了一批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联合省发改委、教育厅等6部门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十二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慢性病防治】

2016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稳步推进。加大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力度,对国家刚出台的新的示范区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完成5个国家级示范区的动态报表收集系统的网络报告和纸质报告工作。完成陕西省第二批建成的示范区的复审核资料评审工作,开展死因监测、伤害监测、肿瘤登记、心血管病与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骨质疏松防治推广和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等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6月份下发《关于对陕西省2013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行复审的通知》,复审按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中要求的7大项、24个类别内容进行逐项复审。通过收集资料、材料评审、现场调研、综合评审,最终认定碑林区、王益区、陇县、麟游县、岐山县、太白县、陈仓区、渭滨区、汉滨区合格,将复核情况进行通报。

转发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示范区建成满一年及以上的县(区)进行遴选,报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78号)要求,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陕西省癌症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防治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出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全省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季度提供至少1次面对面的随访,根据病情进行分类指导,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6年底,陕西省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2739952人,规范管理2473637人,规范管理率90.28% (85%),血压控制率67.68% (60%);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635644人,规范管理563440人,规范管理率88.64%(85%),血压控制率68.77%(50%)。

4.监测工作。2016年全省各监测点共报告死亡病例33212例,死亡率619.78/10万,其中男性死亡19382例,死亡率704.63/10万(标化率749.52/10万),女性死亡13830例,死亡率530.29/10万(标化率494.96/10万)。男性和女性死亡率之比为132.88(女=100)。分析各年龄组男性和女性死亡率的比值可见,各年龄组男性死亡率均高于女性;其中15-19岁年龄组男、女死亡率比值最大,为335.79。15-49岁间各年龄组男性死亡率均为女性死亡率的2倍以上。监测点总人群的前五位死因中,前三位死因依次为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死亡率分别为173.70/10万、164.11/10万和126.65/10万;第四位、第五位死因分别是伤害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均为48.39/10万。从不同死因死亡的构成看,心脑血管疾病的构成占总死亡的54.51%,恶性肿瘤占20.44%,前三位死因累计构成超过70%,前五位死因累计构成超过90%。

5.项目管理工作。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治项目包含子项目12项。2016年为7—9岁学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10万颗牙,为3-6岁学龄前儿童1.5万名提供局部用氟;在10个县开展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在西安市莲湖区开展心脑血管发病登记,报告病历8千多例;在8个点进行肿瘤登记项目,收集1万多病例;在13个县进行全人群死因监测,掌握了陕西省死因顺位;创建33个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全省88个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全省81.48%的县(区);分别进行3.6万名的脑卒中和1.2万名的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干预,对40岁以上脑卒中高危个体进行综合干预,1.8万名心血管高危对象综合干预和随访管理;在43个县开展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完成15万名以上学生体格检查;在4个市4个监测点开展儿童和乳母健康监测;在4个市开展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完成3000人筛查。

6.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进行安排,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开办“百姓健康”系列栏目,在陕西日报开设“百姓健康”专版,在陕西电视台开办“百姓健康”专题节目,创办“百姓健康”杂志,利用12320热线、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手段,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全面提高百姓健康素养。

(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