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人民法院

审判工作】 2017年,措勤县人民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诉权。2017年度,立案庭受理各类案件11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民事案件7起;执行案件1起。受理的4起案件,审理4起,结案4起;检察院抗诉案件1起,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判后释法答疑率100%。民事审判立案7起,结案5起,至年底未结案2起;其中,上诉案件1起,法定审限内结案率71.43%,电子卷宗制作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判后释法答疑率100%;其中旧存2件,在2018年3月14日之前全部结案;执行案件1件,已执结。此外,县人民法院按照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示,抽调1名执行骨干在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维稳工作】 2017年,县人民法院按照区党委、阿里地委和措勤县委以及措勤县维稳军地联合指挥部有关维稳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制定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六防”防突处变预案。在重大节庆日和敏感时段,如“藏历新年双节、“萨嘎达瓦”宗教节日、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等,制定落实各项专项维稳安保方案、措施。为确保院机关安全,按照维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维稳值班警戒制度,坚持各项维稳值班要素齐全以及双人双岗的值班备勤,加强法院院内及周边维稳巡逻。年内,县人民法院机关维稳值班工作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无维稳值班涉诉信访事件。

普法宣传】 2017年,县人民法院克服人员相对紧张的困难,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开展普法等司法服务。安排两台车载流动法庭车辆坚持在江让乡、曲洛乡下辖的5个重点村组开展司法服务和巡回办案,行程30000余公里。车载流动法庭调解矛盾纠纷12件,开展法制宣传83场次,现场接待法律咨询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为县中小学上法制课3场次,听课学生200人次。车载流动法庭与科技法庭实现技术对接,基本达到审判工作网络同步办公、审判执行信息同步公布、电子卷宗同步制作的“三同步”改革目标要求。

自身建设】 2017年,措勤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及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财务改革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创建具有本院特色的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力度和全院干警精神风貌。2017年2月,县人民法院开始逐步落实人民法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组负责、一岗双责、一事双岗、各司其职”的工作制度,明确院党组书记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与全院干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推进司法改革,至2017年底,全员有员额法官4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法官助理3名,任命书记员4名,司法警察1名)8名;办公室人员2名,其他司法行政人员(不占名额)3名。在6月20日前,完成增资套改工作(包括法官套改工资增资、2011年7月以来人民法院审判津贴统计、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资统计等工作)。在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中,重点强化院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和财务制度,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做到公开、公示、规范和透明。健全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务会议管理制度、恢复全院干警党课学习制度。以开展的“党建文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阿里地区确立的“藏西先锋·红色阿里”党建品牌,学习、借鉴阿里地区改则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经验,派出专人赴改则县法院学习“法院文化走廊”建设经验,努力创建县人民法院自身党建品牌。县人民法院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院党组先后5次召开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 “九项要求”等规定、学习党内法规等。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四讲四爱”主题教育活动,由院党组书记为干警上廉政教育党课,健全完善院党组会议、院务会议、党员民主学习会议等会议制度。据统计,全年共安排党员及干警建中学习58场次,党员干部政协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0余篇。

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2016年,按照措勤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确定曲洛乡赤玛村15户贫困户为该院精准扶贫工作对象。为确保15户贫困户在2018年实现精准脱贫,县人民法院将2017年作为精准扶贫工作攻坚年,由党组书记、院长带队组成工作小组先后8次深入赤玛村开展入户帮扶活动,看望贫困牧民,走访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协助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形成具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为10户扶贫对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发放扶贫物资价值4.3万元,使3户贫困户在年内实现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