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彬县组织史资料(第四卷)
- 中共彬县县委组织部
- 6254字
- 2020-12-10 10:09:12
附编一 陕西省彬县政权组织组织史资料(1998.6—2007.5)
综述
1998年6月至2007年5月,彬县县级政权组织经历了县第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更迭2人次,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县长更迭5人次。这一时期,县级政权组织在中共十五大、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在中共彬县县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县域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县人大常委会从法定职责和自身特点出发,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彬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先后多次组织学习《宪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代表法》、《组织法》、《世贸组织规则》、《监督法》及人大知识。按照省市县委的安排,在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活动,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警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转作风、暖民心、促发展”主题教育等活动,修订了6项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16个代表联络组,以村或联村建立了127个代表小组,改进同代表的联系。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的重要活动和参与常委会的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会前调研、会后视察及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等多种形式,发挥好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十年间,代表共提出建议和意见427件,常委会及时交办、督促落实,使代表对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县政府计划、财政工作的审议中,注重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多次对依法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使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遏制了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无序的问题。同时对减轻农民负担、社会治安、果品营销、精神文明建设等热点问题进行监督。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这一时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年度工作要点,先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土地法》、《水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审计法》、《食品卫生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药品监督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能法》、《劳动法》、《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纠正和解决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法律法规在彬县顺利实施。针对城市建设现状,3次听取和审议了城建工作,审议意见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修编《县城总体规划》,果断地停建了一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和工程,规范了以中西街改扩建、开元广场、豳风苑广场、彬县城区泾河段河堤治理、滨河大道、紫薇山绿化美化、城乡美化亮化、环境卫生治理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建设或规划建设;针对教育教学质量徘徊不前、教师及校长队伍建设、学校周边环境不佳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4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筹资建设了彬县范公中学和彬县紫薇中学,分次招聘了600多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了教师队伍,并在教育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大整顿,提高了“两支队伍”素质;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就“非典”防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等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审议和监督,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坚持集体监督、同级监督、事后监督、不代行司法职权的原则,加大个案监督力度,配合省市人大对彬县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阅案卷480多卷,召开座谈会43次,为客观公正地审议和促进公正司法奠定了基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决议》,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彬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申诉控告。按照省委、市委的规定,成立了人大信访督办室,规范了信访接待制度。这一时期,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70件、来访3462人(次)。在行使任免权中,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5人(次),其中任职241人(次),免职114人(次)。
县政府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三大目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农村通水、通电、通路率分别达到84.7%、100%和100%;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积极实施了水保世行贷款、柿子生产基地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家园建设、小型人畜饮水等项目,完成投资1.65亿元,新修梯田4.8万亩,灌区改造1.6万亩,完成造林31.9万亩,“四旁”植树600万株,建成柿子生产基地13万亩,营造生态林3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86.6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从2005年开始,县政府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年免征2240万元;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915万元;粮食总产始终稳定在10万吨左右,保障了粮食供给安全;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全县水果总面积发展到2007年的27万亩,总产量达到25万吨,实现产值3.18亿元;草畜产业健康发展,2006年全县人工种草保留面积10万亩,年产值4000万元。畜禽饲养量150万头(只),实现产值8000万元;“一村一品”快速发展,县政府制订了《彬县“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培育了城关镇朱家湾村等41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劳务经济迅猛发展,到2006年,全县累计在外务工人员达到8.8万人(次),创劳务收入5.3亿元;先后实施8个乡镇47个行政村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建设,完成了115个扶贫重点村1308户6445人的移民搬迁。实施“一池三改”工程,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5282口,配套改厕、改灶、改圈各5282个。启动实施了8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建成农民新居5067户30388间59.4万平方米,涌现出新民镇东坡村、龙高镇甘池村、车家庄乡惠农小区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县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彬县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陕西省夏季农建先进县”、“咸阳市水土保持先进县”,先后8次夺得陕西省“水利振兴杯”。
县政府按照“煤炭强基、化工做大、三产配套、环境优化”的思路,大力实施工业技改工程,完成工业技改项目14个。累计投资55.8亿元,先后实施了下沟煤矿、火石咀煤矿、水帘洞煤矿、通达果汁厂等企业技改和新建项目。下沟煤矿原煤生产能力由技改前的45万吨提高到150万吨,产值和利税分别较技改前增长1.8倍和6.3倍;火石咀煤矿原煤生产能力达到90万吨,较技改前提高了8倍,产值和利税分别较技改前增长7.7倍和8.5倍;咸阳第三制药厂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大输液、小针剂及胶囊生产线,顺利通过国家GMP认证;建成了大佛寺煤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了蒋家河煤矿、2200MW煤矸石电厂、煤矿机械厂,基本完成了雅店井田地质精查,工业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累计发展到7236户,实现总产值13.68亿元,上缴利税6561万元,餐饮娱乐企业发展到680家,客货运输车辆累计发展到1800多辆,建设了名仕花园、旭景名苑、滨河小区等26处住宅小区,建成商品房56万平方米,餐饮娱乐、客货运输、房地产开发成为拉动全县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三驾马车”,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6.34亿元。对县政府招待所、农机公司、工业品公司、林产品贸易公司、粮油议价公司进行了改制,完成了朱家湾电厂改制重组,组建了县自来水总公司,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配合省市进行了咸阳卷烟厂、彬县冷冻厂改制,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迈出新步伐,共接待国际友人83批689人(次),引进国内外项目128个,到位资金41.44亿元,河北中达集团、深圳东部集团、山东新汶集团、陕西煤化集团、浙江家福乐集团等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相继来彬县投资兴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县政府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修编完善了《彬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累计投资6亿元,实施了63项城建工程,全县城区面积扩大到了7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7万人。西区建设、公刘街开发、高速公路引线建设顺利完工;豳风苑、开元广场建设;背街小巷改造、城区亮化美化及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累计完成投资45.8亿元,建设重点项目58个。职教中心、中医医院门诊楼、公刘街住宅小区、广播电视传输网、农村电网改造、移动通信基站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先后改造了县城北大街、南大街、西中街、姜嫄街;整修了中山街、新市街、平林路;中山街饮食市场、百货建材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投入运营;北极、新民、龙高、水口等乡镇积极实施小城镇建设工程,使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完成彬麟三级公路、彬蒋路升级改造,铺筑通村柏油路(水泥路)450公里,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73公里。建成农村人饮工程44处,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3.2%。完成190个村电网改造任务。实施了电话“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宽带网接入工程。
县政府全面推进机构、人事、教育、卫生、住房等方面改革。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全县撤并乡镇4个,撤并48个乡镇办事机构,压缩72个乡镇行政事业编制,裁减18个乡镇领导职数,精简县级机构8个,减少行政事业编制170个,压缩科级领导职数60名,分流富余人员187名;撤并行政村32个,裁减村干部790名;继续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共核减农民负担1492万元,人均减负52.6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完成了教育、卫生、农果等11个系统146个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机制的新型分配制度。改革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建立了以县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财政金融运行平稳,较好地实现了“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低保”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累计财政投入1.79亿元,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城乡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建立了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制度,规范了乡、村支出项目。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基本制止了胡支乱花、铺张浪费的现象。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事业全面进步,全县累计投资8886万元,改造校舍1648间3.3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彻底解决了农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建成了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医院住院楼、传染病区,改造了16个乡镇卫生院;在陕西省率先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06年全县计划生育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达到98.9%、8.1‰和3.2‰,较好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职工生育保险,累计发放各类保险金6624万元,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260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12名。启动实施了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征了煤炭地质灾害防治基金。累计为城镇居民3428户1.2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62万元,为农村2813户984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县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重视和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推行厂务、村务、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公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类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制,狠抓以非煤矿山、森林防火、食品卫生为重点的专项安全治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及“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77起,摧毁犯罪团伙53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990人,教育转化“法轮功”分子15名,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进一步精简了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推行了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优化发展环境述职评议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建立并严格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1998年至2007年,全县科技、文化、体育、环保、民政、信访、邮电、司法、物价、气象、统计、档案、劳务输出、养老统筹、工商管理、国土资源、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城市管理等各项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社会经济进步较快。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06亿元,较1998年翻了3番,年均递增15.8%,完成财政收入2.46亿元,较1998年翻了5番,农民人均纯收入2004元,较1998年净增993.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50元,较1998年净增2824元,地方财政收入7864万元,较1998年翻了5番,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日趋合理。全县一、二、三产比例由1998年的39∶31∶30调整为2007年的22∶43∶35,第一产业比重大幅下降,二、三产业比重明显上升。
县法院在上级法院、县人大和县政府的监督、指导、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强化庭审功能,完善举证制度,推行庭前证据展示、交换制度,以公开性、公平性确保公正性,彻底解决了合而不议的现象。深化法院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内部管理,撤销了告申庭,增设了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彻底实行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和立案分离制度,成立了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加强管理。主动向县人大请示汇报,接受监督,取得支持,对人大、人大代表审议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办理,认真整改。十年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1.02万件,审结和执结9285件,结案率90.6%,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
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基础建设,为县域经济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十年间,先后提请逮捕320案435人,审查批准逮捕281案376人;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9件,立案22件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8.5万余元;在执法监督中,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劳代刑、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先后对侦查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跟踪调查283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14件,监督其立案2件,追捕漏犯21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建议12件(次),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1998年6月至2007年5月,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20个撤并为16个,县政府下辖乡镇人民政府从20个撤并为16个。至2007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设有6个工作机构,县政府设有53个工作机构,县法院设有10个审判庭(室)、辖2个基层法庭,县检察院设有8个检察科(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