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车载机枪性能要求及其设计
车载机枪是指装甲车辆上安装的机枪。它是装甲车辆火力的组成部分,是对主要武器火力的补充和完善。坦克上的车载机枪一般包括并列机枪、航向机枪和高射机枪。
并列机枪主要用于消灭、压制400m以内的敌有生力量和简易火力点;高射机枪是装甲车辆对空自卫的武器,也可用于压制、消灭和摧毁1000m距离范围内的地面目标,包括有生力量、火力点和轻型车辆等;航向机枪主要用于对车辆前方400m以内的有生力量实施射击。
目前,并列机枪和航向机枪的口径均为7.62mm,高射机枪的口径多为12.7mm,也有少数高射机枪的口径为7.62mm。
随着武器装备的不断发展、完善,车载机枪将发生某些变化,7.62mm并列机枪可能被更小口径的机枪所替代;航向机枪将逐渐被淘汰;高射机枪的口径也已呈现出进一步改进的趋势,甚至突破枪械口径的范围而代之以小口径机关炮。
(1)主要战术技术性能指标
车载机枪的总体性能指标与火炮基本相同,只是个别指标的含义略有差异。例如,评价机枪的远射性,常以有效射程表示;评价机枪的运动性,主要考虑携带和运行是否方便;评价机枪的火力机动性,虽然也考虑机枪的迅速开火及转移火力的能力,但没有明确的“反应时间”的定义;评定机枪的可靠性,通常以“使用寿命”为指标,它是指机枪所能承受的而不失去主要战斗性能的最大发射弹数;评定机枪的维修性,主要看其分解、结合、保管、保养是否方便等。
与同类步兵机枪相比,车载机枪的战术技术性能指标在下述一些指标的要求上可能有所差异:
①精度。7.62mm口径机枪100m散布面密集界:方向为10~12cm,高低为11~12cm;12.7mm口径机枪100m散布R50≤20cm。
②击发方式。手动和电动两种。
③供弹具。一般采用弹链和弹箱供弹。
④故障率一般小于0.2%。
⑤射界。除航向机枪外,其他机枪方向射界一般为360°;对于高低射界,并列机枪为-5°~18°,高射机枪为-5°~80°。
⑥开闩方式。手动和自动两种。
(2)车载机枪的设计
车载机枪在装甲车辆火力构成中处于相对次要地位,且就用途和基本原理、结构而言与同类步兵机枪基本一致,即装甲车载机枪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武器类别。因此,一般不专门研制、发展车载机枪,而是根据使用和安装的需要在同类机枪中进行选择并做适当改动。这就意味着车载机枪的论证工作主要是选型和改进,至于车载机枪的弹药更是直接从制式枪弹中选用。车载机枪的选型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更好地满足使用要求。
②立足制式装备。
③适应装甲车辆的使用环境、条件。
④便于装甲车辆总体布置与机枪自身的安装和调校。
⑤经济性好。
从现有装备中选择车载机枪并非意味着可以直接使用。在使用要求和使用条件上,步兵机枪和装甲车载机枪毕竟有所不同,必须做适当改进方可满足装甲车辆的需要。这些改进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枪架、安装结构的改进。步兵用机枪被选作车载机枪时,原配枪架一般不再适用,而是根据装甲车辆的布置、安装要求重新研制新的枪架和安装结构,枪身的局部结构、尺寸亦可能要做适当变动。如选用装甲车辆已有的车载机枪,则一般不存在上述改动。
②击发装置的改进。由于空间等原因,并列机枪通常要求采用电动击发,而步兵用机枪基本均为手动击发。改装为电扣机并配设相应的击发线路和装置。当然,击发电源要求必须符合车辆电源标准。若选用现有的并列机枪,则不存在此问题。装甲车辆上高射机枪若要求由车内遥控操作(这已经是一种发展方向),则不论是选用步兵用高射机枪还是装甲车辆上现装的高射机枪,都必须改进其击发装置,变手动机械击发为电动击发。
③供弹系统的布置和改进。车载机枪供弹装置、线路需要合理的安排布置,以保证在射击过程中供、排弹及弹链的可靠通畅,这就可能需要增设某些新的辅助装置,甚至引起局部的改动。
④开闩装置的改进。要注意车载机枪不应过于凸出装甲板之外,以免被轻武器火力和炮兵火力毁坏;也不应该缩入炮塔内太深,因为那里的空间很小。此外,当枪管发热时,还要易于更换枪管,并能向后方缩回。枪膛内的烟也不应排入炮塔。
⑤遥控化改进。高射机枪作为装甲车辆对空的主要武器,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需要操作人员在车外操作,导致其失去装甲保护的弊端,严重降低了生存性能。可以结合无人炮塔和遥控武器站的思想对高射机枪进行遥控改造,通过添加高低机、方向机、电击发器、观瞄和控制等装置,使乘员可以在车内进行操作,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装甲车辆的整体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