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献来源、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和创新之处

(一)本研究的文献资料来源

本书的研究主题是中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机制比较研究,存在一定的敏感性。斯诺登事件曝光之前,美国通过棱镜计划以及其他项目,对全球进行监控,对全球的互联网信息流进行了大规模窃取活动。斯诺登作为棱镜计划的技术人员之一,了解其计划的部分秘密。到目前为止,美国安全机构对其国内和全球的监控仍然处于云山雾罩之中,局外人很难窥其奥妙,甚至安全计划的局内人也难完全清楚。美国安全机构将斯诺登的泄密行为视为对美国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可见其泄密对美国国家安全伤害之深。美国的部分监控计划因斯诺登而泄露,但美国安全机构仍然视其已暴露或尚未暴露的计划为不宣之秘,只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或法庭的审判中才有关于计划材料一星半点的泄露。因而,在从事本书研究的时候,试图获得秘密资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这些秘密资料,在美国信息自由法案很完备的状况下,可能要30—50年才能解密,甚至永远不能解密。因而,本书的研究只能来自已经出版发表的资料,或者来自美国国会听证会或法庭上的专家证言资料。

没有来自美国国家安全保密资料或中国的涉密资料,只借助于已经发表为公众所知的资料。学术研究资料需要以公众可见的得到验证的资料为基础,涉密或道听途说的资料,在可信度上无法验证。法案、公开出版物、新闻报纸资料、网络资料、法庭判例、美国国会的听证会资料,在互联网世界都是可得并能够加以验证的可信资料。因而,本书的研究资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图书、学术期刊、报纸、杂志资料。这部分资料是本书研究资料来源的大宗,也是经过检验具有较高可信度的资料。英文文献资料主要通过Google, Proquest等搜索引擎和数据库检索,中文文献主要通过Baidu, CNKI以及国内图书馆检索。

(2)法案、法庭判例、美国国会听证会证词。法案和法庭判例构成法律文献的完整部分,前者是美国国会和中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正式法律文献。法庭判例在美国被作为与正式法案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美国国会听证会的证词是当事人在宣誓之后作出的,在法理上被认为可信,当然也存在撒谎的可能。但在关于美国监控体系的专家证词中,由于这些证词与专家的个人利益没有关系,一般认为是可信的。这些文献在探讨中美两国网络舆情监控体系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社交媒体数据、网络论坛数据。这些数据在案例研究中作为一手资料被使用,作为政府清洗舆情的证据。这些一手资料的存在和消亡,在逻辑上可以产生一些推论性结论,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4)百度百科、维基百科、知乎等民间专家资料。由于本书研究的敏感性,在相关专题研究上资料高度匮乏时,不得不借助百度百科、维基百科和知乎上的资料。尤其是知乎上的资料,一般没有文献来源,参与回答者以匿名专家的身份提供答案,他们或以亲身经历,或以局中人的身份出现,真假难辨。这种资料无法验证,其在本书的研究中使用非常少,不会影响研究的整体信度。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常规研究方法为主,在充分掌握资料的基础上,以网络舆情应急机制为目标,在中美比较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究。

(1)比较法。比较法是常规研究方法。比较是基于同一种范畴,在相同的话语体系中进行比较。本书使用的比较法,是对中国和美国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加以比较,剖析中美两国在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建设中采取的立场、方法、策略,从而为中国的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建设提供借鉴。

(2)案例研究法。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机制的基础数据来自案例,通过对中美两国相关案例的研究,搜集数据,以此为基础分析中美两国网络舆情应急机制。中美两国都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对于观察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具有独特的价值。

(3)文献法。文献有两种类型,原始文献和二次文献。个体对社交媒体的访问,在社交媒体中发布信息,都可以视为原始文献;研究者对这些文献进行研究而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都可以视为二次文献。本书根据研究需要以二次文献为主,原始文献为辅。

(4)跨学科研究方法。本书在研究过程中借助的学科包括社会学、法学、传播学、管理学等。跨学科研究方法借助不同学科经典方法应用于同一个主题的研究,汲取不同学科研究方法的优点,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

(三)研究框架

本书通过比较研究,探讨中美两国在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机制的优势和缺点,为中国应对突发事件提出法律、制度、政策上的建议。整个研究框架如图1-1所示:

图1-1 本书的研究框架

(1)学理研究。围绕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和应急机制3个关键词,对之展开学术史梳理,分析3个概念的源头,国内外学术界对之的界定,以及本研究所采纳的定义。本研究是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展开的探索性深化研究。学理研究集中在本书第一章。同时,在本书后面的章节中,为了研究主题的进一步深化,也有部分学理上的梳理。

(2)法律制度研究。对中美两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作细致梳理,比较两国存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对中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同时,比较两国警察体系和制度,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上的特征。生物识别是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尽管它具有具体施策的特征,但生物识别在现代安全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基础性意义,故将生物识别放在法律制度等基础性框架内讨论。

(3)施策与案例研究。这是本研究的核心部分,具体为三章,即基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网络舆情监控研究、社交媒体监控研究、网络舆情监控案例比较研究。在逻辑上,网络舆情监控是一个更大的概念,涵盖了社交媒体监控,将两章并列似有逻辑不通及重合之嫌。但仔细思考具有合理性,网络舆情监控涵盖了整个互联网世界的舆情监控,具有宏观性。互联网世界发展很快,现在已经是社交媒体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如果只谈网络舆情监控,而忽视社交媒体监控,存在非常大的缺憾。在当下互联网环境下,不监控社交媒体,网络舆情监控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社交媒体是如此重要,将社交媒体监控单列一章讨论,非常必要,而且在学理上和逻辑上可以自洽。

(4)结论。对整个研究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并对中国在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应急机制提出了进一步的政策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章节安排并没有完全按照模块划分。为了保持研究主题的集中性和聚焦,将网络舆情监控法律规制、网络舆情监控比较、社交媒体监控比较和案例研究放在一起,构成一个连续的系统,方便阅读;而将生物识别以及中美两国警察体制的比较放在后面。这种篇章结构的安排并不损害谋篇布局的完整性、系统性,更加方便阅读。

(四)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1)研究方法创新。本书采用比较法,对当今世界两个最重要国家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应急机制进行系统比较,从中发现我国网络舆情监控应急机制的优势和缺点,就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杀出重围,做出了新意。虽然比较研究是一种常规研究方法,但问题的关键是拿什么与什么比较,如果拿常规的对象进行比较,那么这种方法很难做出新意,但如果拿两个特殊的对象进行比较,则这种方法的意义就超出了常规性,而被赋予不一样的意义。中美两国在突发事件应对和网络舆情监控机制上各有特色,美国以超级技术流著称,中国则是技术流与人力资源流混合,都在安全体系的打造上做出了成绩。对这两个巨型体系的比较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学术界较少有相关研究,更体现了比较法在此处应用的创新之处。

(2)理论创新。中美学术界和实务界在话语体系的使用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学术文献很少使用网络舆情这个概念,也很少使用群体性事件,多使用网络信息和集体行动、社会运动等概念。这种学术话语体系上的差异,需要一定的理论创新将两种主流的学术话语归并到同一个话语体系中,才能为研究和比较建立学理基础。本研究经过艰苦的理论探索,将中美两个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存在巨大差异的国家,置于同一个话语体系和理论框架中加以比较,从而顺利完成研究工作,这得益于艰苦的理论探索和理论创新。

(3)文献资料创新。正如前文所述,本书的研究主题存在较高的敏感性,许多资料处于保密状态,在短期内或者永远不会被公开。这就需要在文献资料的挖掘和使用上采取创新的方法,多管齐下,既要利用已出版文献,也要利用法庭判例、国会证词、社交媒体资料等未公开出版资料,以补足资料的欠缺,同时更要保持研究成果的信度。

(4)技术创新。图表技术是一种常规技术,但将图表应用于常规不可见之处,则是一种技术上的创新。本书的研究是比较,用图表将有差异的对象表达出来,则对象间的差异程度及可见度显著提升。在研究过程中,应用了近20个图表,有效地凸显了研究对象的差异和特点,使在文本中被遮蔽的事实在图表中得到清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