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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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注】“正传”部分是富兰克林先生于1771年,在英格兰都怀福德村的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写作而成,写作时间共计13天左右。这部分原本是写给他儿子的信,主要与儿子谈论家庭和个人的历史,并不打算发表,行文中多用第二人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