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徒岁月

嗜书如命

我絮絮叨叨,一下子就离题万里了。我可真是老了,以前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很少跑题的。言归正传:我在我爸爸的铺子里就这样继续干了两年,也就是说,一直干到我12岁那年。

我哥哥约翰本来是学蜡烛制造业的,这时已经离开了爸爸,成了家,在罗德岛独自做起生意来,显然爸爸是要我继续干哥哥的工作的,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但是那时我还是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爸爸也寻思:假如不给我找一个更合适的工作的话,我可能会像他的儿子约赛亚一样私自跑去航海,这可就不好了。老爷子也很会变通,找时间带我去散步,去观看木匠、砖匠、车工、铜匠等工作,看看我对哪行感兴趣,这样就能让我踏实学门手艺了。从那时起,我一直喜欢留心观察手艺高超的匠人使用他们的工具。这种细心观察使我受益终身:由于从观察中,偷师了不少技术,因此当家里一时请不到匠人时,我就能应急一下,修理修理家里的小物件什么的。

后来,当动手做实验的兴致在我心里还是很新奇强烈的时候,我能够替我自己的实验制造小小的机器。我爸爸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制刀业。那时候,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习了制刀业,而且在波士顿开了张自己干,爸爸就把我送到他那里,与他同住一段时间,先了解一下这个行业。但塞缪尔也不怎么讲情面,他想从我身上获得一些报酬,这触怒了我老爸,因此他又把我带回了家,制刀这个活计我就没学成。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为了买喜爱的书,我全部的零用钱几乎都花这上面了。我非常喜爱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1,从第一部开始,我就收集这书的每一本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我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是开本很小的书,小贩的摊上一般都买得到,价格便宜,全集共有四五十册。

我爸爸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书,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看了,但是当时我是决心不做牧师的,因此这些书就没认真读。正当我的求知欲望非常旺盛的时候,我却没有机会阅读更适当的书籍,这是我至今仍感到遗憾的。爸爸书架上也有一些书我是认真读了的,一本是普鲁泰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我读了不少,感觉这书非常值得一读。还有笛福的《计划论》2,另一本是清教徒牧师科顿·马瑟《为善散文集》3,这本书似乎悄然改变了我的思想,对于我日后一生中的某些重大事件都有影响。

这种对书籍的爱好,最终使我爸爸决定让我学印刷工,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行。 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英格兰回来,带来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创业。我对印刷的爱好远胜过我爸爸给我挑选的其他行业,但是尽管如此,我对于航海仍是念念不忘。知子莫若父,为了防止我这种渴望产生他不希望的后果,爸爸迫不及待地叫我跟哥哥当学徒。当时我还是反对了良久,最后我同意了,签订了师徒契约,那一年我12岁。

按照契约,我将一直学到我21岁时为止,但在最后一年我将依照契约拿满学徒工的工资。我很好学,很快就熟悉了印刷工的工作,成了我哥的得力助手。

在工作之余,我有机会阅读一些更好的书籍了。我跟一些书店的学徒们打交道较多,一来二去就熟稔了,于是能从他们那里借来一些小书,但是我得倍加小心,看完很快还给他们,而且不能弄脏了。有时候头一天夜里借到的书,为了怕第二天被书店老板发现不见了,或是怕有人要买这本书,第二天一大早就必须得送还,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里阅读到深夜,用一晚上看完。

学写散文

没过多久,我认识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商人马太·亚当,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里来。他家藏书颇多,他发现我很喜欢看书,于是邀请我到他的藏书室里去玩,很大方地借给我一些我要读的书籍,这样我看书比以前从容多了。

这个时候我爱上了诗歌,兴起时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觉得写诗可能日后有用,于是鼓励我继续写诗,而且要我编写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悲剧》,讲述了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讲的是捉拿黑胡子海盗的经过。这两首诗没有多高的价值,是用低级小调的格式写成的。印好之后,我哥哥叫我到镇上各处去叫卖。第一首卖得很好,因为它所讲的是新近发生的、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这个小成功使我沾沾自喜,但是我爸爸却极力反对,他嘲笑我的诗歌,他说写诗的人一般都是穷光蛋。爸爸的阻挠使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而且很可能是一个很失败的诗人。

在我一生中,散文的写作对我十分重要,而且我也是靠写散文出名的,下面我给你讲讲我是怎么喜欢上散文的。

在镇上另外有一个爱好读书的孩子,叫作约翰·科林斯,我和他经常一起玩,有时相互之间会有争论,我们的确都十分好辩,都很想驳倒对方。这里我顺便提一句,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辩,人们必须提出反对的意见,这种抗辩常常使人在他人面前变得面目可憎。因此,它不但使人们的交谈变得别扭和遭到破坏,并且会生发厌恶,甚至使本来可能形成融洽友情的场合产生了敌意。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是从阅读我爸爸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中得来的。从那时起我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式各样的人以外,聪明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科林斯和我开始辩论起妇女是否应接受高深教育,以及妇女是否有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他认为妇女不应接受高深的教育,她们的天赋低劣,不能胜任。而我却站在另一边,也许仅仅是有点儿为了争辩而争辩罢了。他天生比我雄辩,他的词汇丰富,有时候我觉得他之所以能压倒我,是因为他的语言较为流畅,虽然我的论据说服力比他大。后来我们分开了一段时间,分开时,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并且近期内我们也不再会有见面的机会,因此我坐了下来,在信中和他隔空辩论,我把我的论点写下来整理后寄给他,他回信,我又答辩,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碰巧这时我爸爸看见了我的信,通读了一遍,他虽不参加我们的辩论,但是他借机和我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说:虽然在正字和标点方面我胜过对手(这点得归功于印刷所的工作),但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清晰方面我远不如对方,他举了几个实例来使我信服。我觉得爸爸的话公正合理,于是虚心接受,决心从此以后更注意文章的风格,力求改进。

大约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4的散册,是第三册。在这以前,我从未见过此书。我买了这本散册,反复读了几遍,十分中意,我认为其中的文章写得好极了,于是想模仿、学习它的风格。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把每一句的思想进行一个简单的概括,接着把它放一边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我自己想得起来的合适词句,把每一点摘录下来的思想意思,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又凑成整篇的论文,使它表达得像以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自己模仿写的《旁观者》与原来的比较,发现一些我的不足,于是进行修改完善。但是我发现我的词汇贫乏,或者说用词方面,我不能信手拈来。我想假如我以前没有放弃写诗的话,那我现在的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了。

因为写诗时,经常不断地有机会寻找拥有同样意义却长度不同的词去合诗的韵律,或是不同音素的词去凑韵脚,这会迫使我不断地推敲、搜寻具有不同形式的同义词,有助于我记忆和掌握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了诗,过些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遗忘了原来的散文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还原。有时候我也把我摘录的思想打乱了,经过几个星期以后,设法把它们用最好的次序排列起来,然后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是为了学习编排思想的方式方法,在还原后与原文比较时,我发现了许多缺点,就一一加以改正。但是有时候我突发奇想:在某些次要的地方大胆改进原文的条理和语言,这种想法鼓励了我,使我相信在未来我或许可能成为一个不错的作家。在这方面,我原是颇有奢望的。我一般在晚间工作结束后或是早晨工作开始以前,抑或是在星期日,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在星期日,我爸爸借管教之机惯常逼我去做礼拜,尽管我当时确实还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我好像无暇参加礼拜),但我也总是尽可能地躲避参加这种普遍遵守的崇拜仪式,设法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里。

练习辩论

大概在我16岁左右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个叫泰伦的人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我就决心养成素食的习惯。当时我哥哥因为尚未结婚,无人主持家务,我们和他的徒弟们就在另外一家人家吃饭,我不吃荤食,这可引起了麻烦,因此他们常常因我的怪癖而责备我。我从书中学会了一些素食烹调方法,如煮山芋、做速食布丁等,然后我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伙食自理,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这些伙食费中节省一些出来,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他的伙计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很快草草地吃完了我的方便点心,经常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因此我看书的进度比以前更快了。

我在学校时算术曾两次不及格,这事令我耿耿于怀,我甚至因为不懂算术而感到羞愧。这时候我看到了《库克算术5 一书,于是从头到尾很顺利地学习了一遍。我也读了舍勒和斯图美关于航海的书籍,熟悉了这些书里所包含的一点几何学。除了这一点以外,我对几何学从未做过更深入的研究。大约在这个时候,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术》。

正当我一心一意地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一本格林·伍德的语法书)。在这本书的后面,有两篇关于修辞法和逻辑的简短介绍,关于逻辑的那篇文章在结束时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对话法进行论辩的实例。于是,不久后我就买了一部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这种对话法的实例。我很喜欢这种方法,于是就采用它,放弃了之前生硬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变成一个谦逊发问和质疑的人。

在当时读了莎夫茨贝利和柯林斯的作品以后,我对于我们的教义的许多方面成为一个真正的怀疑者。我发现用这种方法对我自己是最稳妥的,但却使我的对手十分为难。因此我喜爱这种方法,不断地应用它,逐渐变得十分巧妙和老练,使人们,即使是有学问修养的人,也不得不让步,而这种让步的后果又不是他们所能预知的,这样便引诱他们进入种种他们无法自拔的窘境,而使得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常常获得意外的胜利。这个方法我继续使用了几年之久,但是后来逐渐放弃了,仅仅保留了用谦逊的口吻表达我个人意见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论的意见时,我从不用“一定”、“无疑地”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字眼。相反地,我会说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为了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是我想是这样。或者是说我想象是这样,亦或者: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即是如此。

我相信这个习惯对我非常有益,因为我需要说服人,劝说人接受我不时在努力倡议的各种措施。再者,谈话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是被别人教诲,使人高兴或是说服人,因此我奉劝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一种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态度总是使人反感,往往引起别人的反对,因而使语言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即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破坏无遗,因为假如你的目的是要教诲人,讲话时过分自信的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因而使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假如你的目的是要从别人的知识经验中汲取教训和教益,而同时你又固执地坚持你的意见,那么谦逊明达的人,由于不爱争辩,很可能会不屑于指出你的错误,让你依然故我。同时,用这种态度,你很难达到使与你谈话的对方喜悦,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

蒲柏6说得好:你不应当用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别人不懂的东西,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了的东西提出来。他接着又要我们:即使你自己深信无疑,说话的时候也应当外表谦虚。蒲柏在此处引用他在其他地方撰写的一行联句与上文结成联句,这一行放在这里我想比在引文里更合适些: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假如你问为什么说这一行诗在原诗里不太合适,那么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大言不惭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那么,难道愚蠢(假如人不幸性格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吗?这两行诗,假如这样写,不是更合理吗?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

那就是:傲慢即是愚蠢。

但是,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匿名投稿

1720年或是1721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名叫《新英格兰报》。这可是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第二份报纸,第一份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我哥哥的朋友中有人认为办报纸很难成功,劝他放弃,因为他们认为殖民地里有了一家报纸已经足够了,现在(1771)这里的报商数量不下25家,但是我哥哥坚持了自己原定的计划,当报纸排版印刷完毕之后,就派我到镇上各处把报纸送给订户。

我哥的朋友中有一些很聪明的人,他们替报纸写一些小品文,作为消遣。这些文章使报纸的声誉高涨,更好地打开了销路。这些绅士们常到印刷所来。当我听他们在谈话过程中侃侃而谈说他们的报纸是如何地受人欢迎的时候,我跃跃欲试地想写一些东西投到报馆去,但因为我还只是一个孩子,同时我猜想到假如哥哥知道是我的文章,他会反对在他的报纸上发表的,于是我灵机一动,设法改变了我的笔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趁夜色放在印刷所的大门底下,就当是投稿了。第二天早晨哥哥看到了,当他的那些在报纸上撰文的朋友们过来时,他就把它交给他们审读。我听见他们的评语,多有赞许,当他们猜测它的作者时,他们提到的全是我们中间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人士,这些都使我窃喜不已。

我当时侥幸得到这些人当我的鉴赏家,现在想起来,也许他们也并非如我当时深切感到的那般眼力非凡。尽管如此,有了这次鼓励之后,我又故伎重施,写了几篇文章,用同样的方式投递到报馆去,结果当然还是好评。我一直保守着这个投稿的秘密,直到我仅有的一点点写这类文章所必需的常识几乎用尽时,才拆穿了秘密。这时候,我哥哥的朋友们对我稍加重视,但是我哥却不喜欢他的朋友重视我,因为他以为(可能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或许会使我过分地自负。这事可能是我们之间开始变得不和睦的原因之一。

尽管他是我的哥哥,但是在他眼里,他就是师父,我就是他的徒弟,因此我当然也应当像其他徒弟一样替他服务。不过因为我是他弟,我认为他应当对我宽容一些,我觉得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地降低了我的身份。有时候我们为一些事争执不下,就找爸爸来评判,老爸的判决一般总是支持我,我想可能是因为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处在对的一面,或者是我比他能言善辩,但是我的哥哥脾气急躁,常常打我,这使我十分生气。我想我哥对我粗暴专横的态度,也许是使我在日后一生中对独断专权都强烈反感的原因之一。

1 《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是世界文学经典之一,是约翰·班扬John Bunyan)的一部著作。该书的第一部发表于1678年,分第一部与第二部,分别叙述基督徒与他的家属奔走天路的经历。此书深受信徒与初信者的欢迎,因此它是除圣经以外,销路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部著作,已在全世界被译成超过124种方言和文字。

2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是英国著名的政论家和文学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代表作为《鲁滨逊漂流记》。1688年,笛福发表了《计划论》(Essay on Projects)一书。在笛福看来,“计划”(Project)一词含义很广,包括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工农业的改造、创立和发起各种公司企业,还包括各种投机活动。笛福把自己所处的时代叫作“计划时代”,当时,商业事务和国家民政方面的计划与发明,达到了一定的发达程度。

3 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的《为善散文集》(Essays to Do Good,1710),可谓是美国散文的缘起。

4 《旁观者》(Spectator):约瑟夫·艾迪生(1672 ~1719)与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 Steele)合办。每期只印一小页,每次在人们吃早餐之前就递送到订户手上。对社会生活中的错误行径与愚蠢行为进行了嘲讽,对一些好人好事则进行了赞扬。期刊在英国散文中独树一帜,对作为文学形式的散文文体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5 《库克算术》(Cockers Arithmetick),作者是爱德华·库克,此人是伦敦的一个雕刻师,他也教授书法和算术,写了一些书法和算术方面的普及读物,并冠以《库克算术》的书名。该书为人们广泛采用,一连刊印了60版都还供不应求,人们相信照他的办法做肯定不会出差错。

6 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是18世纪英国最伟大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