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秦汉时代的政治和文化

第一节
官制

汉朝的制度,大概是沿袭秦朝;秦朝的制度,又沿袭三代以前。这种制度,虽未必有什么精意存乎其间,然而去古还近,大概积弊是一天深一天的。制度是一层层地,不管理论堆积起来的;所以愈到后世,愈不切于事实,愈不合于理论。秦汉的制度,确有优于后世之处;况且后世的制度,又都是沿袭秦汉而渐变的,不明秦汉的制度,就连后世制度的真相也不能明白,所以研究秦汉时代的制度颇为紧要。

变封建为郡县是从秦朝起的,咱们现在就从秦汉时代的官制讲起。

秦和西汉,中央政府最高的官是丞相,或称相国。有时仅置一人,有时分置左右丞相。后汉则以太尉(天公),司徒(人公),司空(地公),分部九卿,称为三公,是用古代三公、九卿的官制(参看第一篇第八章第三节)。太尉在前汉,为中央政府最高的武职,和丞相对掌文武,仿佛像宋朝的二府。此外又有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前汉的宰相,往往从御史大夫递升。这三种,都是中央政府最高的官。

此外又有太常(秦名奉常),掌宗庙礼仪;光禄勋(秦名郎中今),掌宫殿掖户;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廷尉(中间曾改名大理),掌刑辟;大鸿胪(本名典客,又曾改名大行令。又有典属国一官并入),掌诸归义蛮夷;宗正,掌亲属;大司农(本名治粟内史),掌谷货;少府,掌山泽之税,谓之九寺六卿,是中央政府分掌庶务的。

带兵的官,通称校尉。而司隶校尉,主督察大奸,兼有警察的性质,权最重(带北军的中尉,主徼循京师,后改为执金吾)。

治京师的官,秦朝称为内史。汉景帝时,分置左内史。武帝时,改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又把向来的都尉,改为右扶风,分治内史的右地。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谓之三辅。后汉时,改京兆尹为河南尹。

外官仍分郡县两级。郡有太守,县的户数,在一万以上的称为令,不满一万户的为长,其下都有丞、尉。十里一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掌徼循,禁盗贼(列侯所食的县,唤做“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的唤做“邑”。有蛮夷的唤做“道”)。

秦朝又有一种监御史,是中央政府派他出去监郡的。汉朝省去这个官,由丞相派史出去“刺郡”。武帝时,把天下分做十三部,十二部各置刺史,一部属司隶校尉。——以六条督察所部(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赦,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戮黎民,为百姓所嫉,山崩石裂,妖详讹言。四、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二千石子弟,怙恃荣势,请托所监。六、二千石远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出于六条以外的,便不问;往来巡行,并无一定的治所。后汉以后,权渐重而位亦渐尊。然而还不过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的督察之官。这时候的郡,什么事情都和中央政府直接。所以秦汉时代,实在是个“两级制”。到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因各处纷纷盗起,列郡不能镇压,改刺史为州牧;简九卿等官,出去充任,于是其权大重;而中央政府,又不久解纽,诸州牧各自据土,纷纷占据地盘,就俨然变做三级制了。

爵分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后来因避汉武帝的讳,改为通侯,亦称列侯),也都是秦制用以赏有“功”、“劳”的人。

秦汉官制的特色:一、这时候的中央政府,宰相是个副二天子,治理天下的;九卿等官,也各有独立的职权,都是分治天下众务的,不是天子的私人。到后来,纷纷任用什么尚书、中书、侍中做宰相;把九卿的职权,也夺归六部;于是所任用的,全是天子玩弄之人,君权愈扩张无限。二、是外官阶级少而威权重,和后世大不相同。这个有好处,亦有坏处。三、则这时候去古还近,地方自治的意思,还有存留。《汉书·高帝纪》:“二年五月癸未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可见得这时候,对于三老等官视之甚重,和后世名存实亡的,大不相同。这其中也有许多方面的因果关系,且待后文讲到后世制度的时候,比较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