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述

婚姻的效力,是指婚姻成立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婚姻的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婚姻效力是指婚姻成立后在婚姻家庭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法中产生的法律效果,例如,在劳动法、刑法、国籍法等部门法中对婚姻效力的规定。狭义的婚姻效力指婚姻成立后,在婚姻家庭法上所产生的效力,其又可分为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成立所产生的存在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的成立而产生的对第三人的效力。本章所称的婚姻的效力仅指在婚姻成立后,由婚姻法确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