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论范畴:性/社会性别制度

我想使用“性别制度”这个理论范畴来展开相关的讨论。我不想仅仅停留在观念、意识、文学性这些抽象的对象上,而要讨论的是性别的或者性的制度。文学界在讨论女性问题的时候,很多都比较浪漫化、情绪化和理想化。我们特别强调女性要有自主意识,而自主就表现在女性能够选择她的婚姻。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题是个人自由和婚姻自主,落实为一个故事,就是女性去选择自己的婚姻。可是很少有人去讨论这种婚姻是以什么样的性别秩序组织起来的。我们也讨论女性获得社会地位,“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我们在讨论女性社会化的过程当中,不去讨论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她在家庭里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可以说以前的现代文学研究或文学研究比较多地体现在一些观念的、意识的、个体的层面,而不去关注一个最大的问题即人成为女人的制度层面。

美国一个很著名的人类学家也是女性主义学者,叫盖尔·鲁宾(Gayle Rubin),她写过一篇文章叫《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文章发表的时间是1975年,那时她还是一个研究生,这是她的硕士学位论文。文章提出要确立一些新的理论范畴来讨论女性为何受压迫这个问题。新提出的范畴就是性∕社会性别制度(sex/gender system)。它描述那些生物性的性差别如何转变为社会性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这是由一套社会制度所构造的。鲁宾引证道,马克思说:钱就是钱,它只是在某种关系下才成为资本,只有当你拿这些钱去投资去追求利润的时候它才是资本;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种关系里他才成为一个奴仆,才会成为一个低劣的种族。鲁宾因此发挥说:女人就是女人,说一个女人是女人这个判断没有任何的意义,只有在某种关系当中她才成为妻子、保姆、仆人、色情女招待、妓女、打字秘书等等。也就是说,使一个人成为女人的是一套社会关系的体制。社会性别制度提出来时有两个最关键的讨论领域,也就是婚姻和家庭。简单地说,只有在婚姻和家庭的关系场域里,才使得一个女人成为“女人”。

当然,这听起来也是一种老掉牙的说法。所谓女性文学、女作家文学反反复复在写的就是婚姻(更多地称“爱情”)和家庭。从性别制度角度来讨论婚姻和家庭,就需要关注它们背后的组织原则是什么。这两个社会领域都属于一种亲属关系。依照人类学最简单的常识,人类社会从猿到人的转变有两个标志:一个是语言,人会说话,猴子不会说;另一个是亲属关系的确立,人有亲戚,猴子没有亲戚,它可能会乱伦。亲属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确立的最早基石。而亲属关系是通过一种交换关系来确立的。最早的交换关系和亲属关系也就是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要交换东西,这个所谓“东西”就是女人。可以说亲属关系整个的基本原则就是通过交换女人而确立起来。当然这种状况指的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传统社会或封建社会,还包括奴隶社会。农村关于女孩子有很多说法,最重要的一个说法就是“赔钱货”。这个称谓大致也可以看出一点交换关系的影子吧。整个婚姻关系的实质就是男性主导的家族之间的交换关系,交换的是女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代的爱情观念的出现。在现代社会,个人观念出现之后才有所谓的“爱情”。恩格斯那篇著名的文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讨论的核心内容就是这个问题。许多激进的女性主义者都会引用这篇文章。恩格斯说:婚姻对于被交换的女人来说,就是一种买卖关系。直到一种现代个人的观念出现的时候,这样一种亲属关系和婚姻秩序才得到反省和批判。要使得这种联姻关系不断地再生产,就需要在家庭内部生产符合这个交换体系所需要的人,生产这个制度所需要的“男人”和“女人”,以确保男人和女人能加入一种异性恋的婚姻制度。这个制度要确保管制女人的欲望,不要让女人变成一个同性恋者,也不要让女人变得有太强和太主动的欲望。因为如果只需要她做一个交换物的话,那么她只是一个不需要主体性的客体,因此太主动便会出问题。

婚姻和家庭这样一种社会关系包含了观念和制度的两个层面,或许可以称之为“装置”。日本学者柄谷行人在他的《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把“话语”很形象地称为“装置”。话语的装置就像一个机器一样,他把你生产成社会所需要的人。借用这个说法,使女人成为女人的装置有两个:婚姻和家庭。通过这个机器创造出来的女人必须有女性气质,这种女性气质必须符合这样一个交换原则的要求。为了保证这种交换关系的进行,保证家族制度的延续,她必须作为一个客体出现。

这当然不是说今天我们社会的亲属关系还是这样。不过当我们讨论婚姻家庭问题,讨论亲属制度的时候,要知道它的起源是什么。这个起源是不那么光彩的,尤其是在家庭关系内部。这其实也就是弗洛伊德理论在讲的东西。弗洛伊德理论认为,一个小孩生出来的时候,在社会心理上是没有性别的,它不知道男女的差别意味着什么,而且女孩也不知道自己“不如”一个小男孩。那么怎样把一个不知道自己性别的小孩变成一个小男人和小女人?用精神分析的说法是,你有菲勒斯(phallus),这不是有生理上的优势,而是这种生理上的差别被转换为一种社会权力,使人觉得你是一个高人一等的那种人,至少是比那个没有菲勒斯的女孩要厉害、强大的人。当女孩意识到自己是个小女人的时候,她必须接受自己作为一个客体、作为一个因为没有菲勒斯而不能太积极主动地展露自己愿望和欲望的人。

总之,当讨论婚姻和家庭这两个问题的时候,要意识到它是在怎么生产着女人,它在什么意义上是一种使女人成为“女人”的制度。这种理论显然是非常激进的,如果我们正面来讨论这些问题的话,那我们全部的生活基础都会出现问题。但理论的意义就在于,它追问我们生活的最基本构成,然后去讨论有没有可能形成更好的形态;如果没有更好的,怎么样协调来使我们在这个装置里面无论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女人都可以生活得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