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十六辑
- 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
- 2251字
- 2021-03-27 00:19:13
二、清代《学政条约》与文风指导
学政任期内主要工作是巡历府州,主持岁试科试,生童在乡试之前所接触最正式的官方衡文标准即来自学政,故学政对一省文风的影响最为深入,而其影响内容和方式则在《学政条约》中得到集中体现。
“正文体”是清代各《学政条约》中最常见的类目之一,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文风标准。雍正十年(1732)以前,官方常以“崇雅黜浮”一语括之,而具体尺度把握则在乡会考官与学政。如康熙间四川学政陈瑸将其具体化为:“宁显白,无沉晦,宁顺畅,无艰涩,宁平正洞达,毋险僻怪诞,任其出入变化于规矩之中,而要归妥贴,则是文体之所以正也。”[1]雍正十年,上谕以清真雅正、理法兼备为悬的,各学政遂一以此谕为准。
二是提示作文的参考对象。各学政常通过《条约》强调阅读《左传》《国语》《史记》《汉书》《文选》及唐宋八大家文的基础作用。
在作文典范的选择上,王鏊、唐顺之、熊伯龙及刘子壮为各家所公认的明清制艺楷式,清初章金牧则因其文光怪陆离而受到点名批评。[2]但对其他名家的选择与侧重则体现出时代和学政个人特色,
不同时期的学政对明代制艺名家常有不同甚至相反的偏好。康熙朝河南学政蒋伊认可明中前期成、弘、嘉、隆诸大家,同时提及近来论文者“独推明末一二公为鼻祖,识者惧焉”,[3]可能是对明末天崇间的金声、黄淳耀、艾南英等名家不满。乾隆朝广东学政郑虎文则充分肯定各时期特色:“本之成、弘以取其质,参之正、嘉以正其体,游之隆、万以濬其巧,博之启、祯、国初以极其变,所以备其法也。”[4]嘉庆朝云南学政顾莼更与蒋伊相反,对天、崇间名家推崇备至:“明正、嘉、隆、万至天、崇而才情益肆,金(声)、陈(际泰)、陶庵(黄淳耀)诸公所为,起前衰而惠后学也。”[5]
尽管学政有权选择自己偏爱的制艺名家推荐给生童,但当皇帝偏好开始介入时,《学政条约》的学政个人特色则不得不退居其次。雍正朝云南学政蔡嵩因自身年少时受到归有光、黄洪宪、黄淳耀等人文章的熏陶,遂在教士条约中以此为倡,雍正帝评道:“前奏内有以黄淳耀为宗之论题,还当斟酌,先番朕忽略看了,今回折方看出此人朕意为不可。”蔡嵩随即将黄淳耀替换为唐顺之,并请增添本朝熊伯龙、韩菼两人,雍正帝又言“朕不便谕,尔自为尚可”。[6]乾隆帝则与雍正不同,对黄淳耀赞赏有加,乾隆元年开纂、五年刻成的《钦定四书文》中即收录黄淳耀文二十馀篇。乾隆元年上谕亦曰,“有明制举之业,体备各种,如王(鏊)、唐(顺之)、归(有光)、胡(友信)、金(声)、陈(际泰)、章(世纯)、黄(淳耀)诸大家,卓然可传”,本朝“熊伯龙、刘子壮以后,作者接踵,莫不根柢经史,各抒机杼,足为后学之津梁,制艺之科律”。[7]而顺天学政吕炽乾隆九年(1744)所颁条约不仅同样肯定黄淳耀,其“前明以迄本朝,制举之业择其尤者,如王、唐、归、胡、金、陈、章、黄、熊、刘诸稿,伏而诵之,简练揣摩,自能根柢深厚”诸语,[8]更是在形式上完全遵仿上谕。
除了在综合性《学政条约》中开辟“正文体”一项,清代学政还往往另撰“论文条约”。乾隆前期两度出任顺天学政的张泰开为使诸生在时文创作中章法明晰、行文入胜,专门撰成《论文约旨》一编。其书第一部分强调审题、布局、命意、修辞、根柢、养气等大端,第二部分则针对资质中平的士子,指导破题、起讲、起股、中股、后股、用词、虚字、篇幅等细节。此书受到后世重视,同治朝顺天学政庞钟璐即将其重刻以散给诸生。[9]此外,任职多地的学政还往往针对各省具体情形分别撰成论文条约。如嘉庆朝三任学政的汪廷珍,在督学安徽时作《条约十八则》,督学江西时作《续刊条约二十八则》《论文法五则》,切要指出生童试作诸弊及其对策。最重要的是,汪廷珍将其论文条约附刻于《安徽试牍立诚编》等优秀考卷集卷首,尤便于读者将考卷与条约各项对照体会,以改善行文。[10]
部分条约由文坛名家代撰,更显示出学政对文风的重视程度。最典型的事例是康熙朝浙江学政颜光敩的《两浙训士条约》。该条约由时文选家何焯代撰,评点明代以来主要制艺名家的房稿闱墨风格与得失,梳理兴衰与流派,性质上更近于文话,在清代各《学政条约》中最为特别。[11]
[1] (清)陈瑸:《陈清端公文集》卷四《学政条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5册,第638页。
[2] 如(清)冯成修:《黔南学政条约》中的《论文体》条,见(清)劳潼:《冯潜斋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97册,第533-534页。
[3] (清)蒋伊:《莘田文集》卷十七《学政条约》,《清代诗文集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22册,第692页。
[4] (清)郑虎文:《吞松阁集》卷四十《训士八则》,《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0辑,第14册,第416页。
[5] (清)顾莼:《思无邪室遗集》卷六附《滇南训士告示》,道光间刻本,国家图书馆藏。
[6] 《云南学政蔡嵩奏陈设计循环簿发行各府州县以劝惩考生折》《云南学政蔡嵩奏报伏读硃批并巡视考区情形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台北:“故宫博物院”,1980年,第27辑,第570、571页。
[7] (清)王杰等纂修:《钦定学政全书》卷八《厘正文体》,乾隆五十八年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8] (清)吕炽:《条约》,乾隆间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9] (清)张泰开:《论文约旨》,同治间重刻本,国家图书馆藏。
[10] (清)汪廷珍:《实事求是斋遗稿》卷二《安徽试牍立诚编序》、《江西试牍立诚编序》、《江西试牍立诚编续刊文序》,《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50册,第371-384页。汪氏各试牍原书今存国家图书馆。
[11] (清)何焯:《义门先生集》卷十《两浙训士条约》,《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420册,第237-2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