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缅甸的毛淡棉时,我遭到许多人憎恨。我竟显要到遭人憎恨,这在我一生中也仅此一回。我是毛淡棉的分区警官,那里盲目而狭隘的反欧情绪让人非常痛苦。他们不敢发动暴乱,但如果欧洲女性只身穿过集市,或许会有人往她衣服上唾槟榔汁。我这个警官就是个明显的目标,他们只要觉得安全,就会对我进行嘲弄。我在足球场上被某个敏捷的缅甸人绊倒,而同是缅甸人的裁判却视而不见,这时人们就会可憎地大笑起来。这种事情发生过多次。最后,我随处都能遇见嘲笑我的黄色年轻面孔,能听见人们在身后稍远处辱骂,这让我颇为心烦。年轻的和尚最为恶劣。城里有好几千个年轻和尚,全都无所事事,只知道站在街角嘲弄欧洲人。
这让我感到茫然和苦恼,因为那时我坚信帝国主义是个邪恶的东西,下定决心尽早辞职离开。理论上说——当然也只能私底下说——我完全支持缅甸人,反对压迫他们的英国人。至于我的工作,我已经憎恨到无法言表。从事那样的工作,你可以近距离观察大英帝国的卑鄙勾当。可怜的囚犯挤在臭烘烘的监狱里,刑期长的罪犯脸色苍白而胆怯,受过鞭刑的人臀部结满伤疤——这些都让我承受着巨大的负罪感。但我却无法正确看待这一切。我当时还很年轻,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不得不在彻底的沉默中思考自己的困惑——这种沉默被强加于所有身处东方的英国人身上。我甚至不知道英帝国已行将就木,也不知道它比那些即将取代它的新帝国好很多。我只知道我进退维谷,既憎恨我所效力的帝国,又对那些试图阻挠我工作的卑鄙小人感到愤怒。我将英属印度视为坚不可摧的专制政权,永远压迫着那些被征服民族的意志;同时我又认为,在那些和尚的肚子上捅一刀将是世上最大的乐事。这种感觉就是典型的帝国主义副产品;你可以去问任何一个英属印度的官员,如果你能在他不上班时找到他的话。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从侧面得到了启发。那件事情本身很小,但却让我更加看清楚了帝国主义的本质——专制政府所作所为的真正动机。那天清晨,镇子那头警署的副督察打来电话,说集市里有头大象在横冲直撞,问我能否过去处理。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是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便骑上一匹矮种马动身前去。我还带上了我的步枪,一把老式的0.44英寸温切斯特步枪。这把枪口径太小,打不死大象,但我觉得枪声或许可以吓走它。路上许多缅甸人拦住我,告诉了我大象都干了些什么。那当然不是野生大象,而是一只被驯化了的发情公象。被驯化的大象在发情时都会被拴起来,但在头天晚上,这头大象挣脱链子逃了出来。只有驯养它的象夫能够驾驭它,而象夫十二个小时前就出发去寻象,可是他追错了方向,大象却在今天早晨突然出现在镇上。缅甸人没有武器,拿它毫无办法。它已经撞毁了一幢竹屋,顶死了一头母牛,袭击了几处水果摊,吃掉了水果摊上的水果。它还撞上了镇上的垃圾车,司机跳车逃命后,它就把车掀翻,肆意破坏。
缅甸副督察和几位印度警察正在发现大象的街区等着我。那个街区很穷,肮脏的竹屋错综复杂,蜿蜒坐落在陡峭的山坡上,屋顶盖着棕榈叶。我记得那是雨季伊始时的一个早晨,多云且沉闷。我们开始询问大象的去向,却照旧没有问出任何确切信息。在东方,情况总是这样:在远处时事情听上去很清楚,可离现场越近,事情就变得越模糊。有人说大象去了这边,有人说去了那边,甚至还有人说从来没有听说有什么大象。就在我几乎肯定整个事件就是一连串谎言时,我们忽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喊叫。有人惊恐地大喊:“孩子们走开!快走!”一个老妇手里拿着鞭子从一间竹屋后面出来,凶狠地驱赶着一群光着身子的孩子。她后面跟出来几个妇女,惊讶地叫喊着。那边显然有孩子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我绕到竹屋背后,看见泥泞中躺着一具男尸。那是个印度人,一个黑皮肤的达罗毗荼苦力,几乎全身赤裸,而且没死多久。人们说大象在竹屋附近突然攻击了他,用鼻子抓住他,然后用脚踩在他背上,把他踩到泥里。时值雨季,泥土松软,他的脸在地上划出了一条深一英尺、长好几码的沟痕。他双臂张开趴在地上,脑袋明显扭向一边。他的脸上满是泥土,双目圆睁,牙齿外露,嘴咧着,脸上一副痛苦至极的表情。别告诉我死去的人看上去都很安详,我见过的尸体大多都惨不忍睹。大象用脚蹭掉了他背上的皮肤,蹭得就像人们剥兔子皮一样干净。看到这具尸体后,我立即派勤务兵去附近朋友家借射象用的步枪。我还让人把我的马牵了回去,以免它嗅到大象的气味,受惊吓把我扔下马背。
几分钟后,勤务兵带回一把步枪和五颗子弹,同时有些缅甸人来告诉我大象在几百码外的稻田里。我动身前去,几乎整个街区的人都从家里出来,跟在我后面。他们看见了步枪,知道我要射杀大象,全都兴奋地叫喊着。大象毁坏他们的房子时,他们并未对大象表现出多少兴趣,可等到要射杀大象时,他们却又兴趣大增。他们觉得射杀大象很有意思,英国人可能也会觉得如此;而且他们想要象肉。这让我隐约有些不安。我并不想射杀大象;我让人去取步枪,仅仅是为了在必要时自卫。而且,有一群人跟在你身后时,你总会很紧张。我肩上挎着步枪走下山坡,身后紧跟着越聚越多的人群;我看上去就像傻瓜,自己也感觉像傻瓜。远离竹屋的山坡脚下有一条碎石路,再远处是许多荒芜的泥泞稻田。稻田宽一千来码,虽然没有犁过,但在几场雨后都变得泥泞,零星长着杂草。大象在离马路八十码远的地方站着,身子左边朝向我们。它并未注意到人群在接近。它拔起一撮撮草,在膝盖上拍打干净,然后塞到口中。
我停在路上,看见大象时我就确信不该射杀它。射杀一头可以干活的大象是件很严重的事情,就等于捣毁一台昂贵的大机器。显然,人们应该尽量避免射杀大象。它站在那儿安静地进食,看上去如奶牛一般无害。我当时觉得,现在也觉得,它的发情期已经过去,所以它并不会攻击人,只是在那儿闲逛,等着象夫回来抓它。而且我根本就不想射杀它。我决定观察片刻,确保它不再发狂之后便可回家。
可我又环视了跟着我来的人群。人很多,至少有两千人,而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人群挤满了马路两边。花花绿绿衣服上面,有着一张张因这件趣事而开心和激动的黄色面孔。他们都觉得我会射杀大象,就像看魔术师变戏法一样看着我。他们并不喜欢我,但拿着那把神奇步枪的我暂时还值得他们一看。我突然觉得自己最终还得射杀大象。他们期待我那样做,我非做不可。我能感受到两千人的意志在强迫我那样做,这让我无法抵抗。就在我手握步枪站着那儿的时候,我第一次理解到白人在东方统治的空洞与徒劳。我这个握着步枪的白人,站在一群没有武装的土著前面,看似是主角,实则只是个滑稽的傀儡,被身后这群黄面孔左右。此刻我意识到,白人的专制摧毁的正是他自己的自由。他成了空虚无力、装腔作势的傀儡,这已经成为白人老爷[11]的固有形象。因为他统治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终生镇住“土著”,所以在关键时刻他就必须按“土著”的期待做事。他戴着面具,脸孔也逐渐长得适合面具。我不得不射杀那头大象。派人去借枪时,我就表明了要射杀它。老爷做事就得有老爷的样子;他必须表现得坚决果断。我拿着步枪,身后跟着两千人来到这里,然后又临阵胆怯,就此罢手——不,这绝对不行。他们会嘲笑我;而我的一生,每个身处东方的白人的一生,都在漫长地挣扎着避免被嘲笑。
可是我并不想射杀它。我看着它在膝盖上拍打杂草,全神贯注,无比安详。在我看来,射杀它就是谋杀。那个年纪的我并不反感杀死动物,但我从来没有、也从来不想射杀大象(不知为何,杀死大型动物总让人感觉更加糟糕)。而且,我还得考虑大象的主人。这头大象活着时至少值一百英镑,而死后恐怕只有象牙能值五英镑。可我必须加快行动。我向几个看上去很有经验的缅甸人求助,他们在我们到达之前就已经在那里了,我问他们大象表现如何。他们的回答都一样:你不管它,它就不理会你;你要是离它太近,它可能会攻击你。
我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我应该靠近它,比如说走到离它二十五码以内,试探它的反应。如果它攻击我,我就可以开枪;如果它不理睬我,我就可以放心不管它,直到象夫回来。可是我也知道自己不会这样做。我的步枪枪法不准,而且脚下的泥土松软,每走一步我就会往下面陷一些。如果大象攻击我,而我却没有打中它的话,我就会像压路机下的蛤蟆一样难以活命。但即便在那时,我想到的也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身后那群警惕的黄面孔。在那个时候,人群看着我,我并没有像只身一人时那样感到普通意义上的害怕。在“土著”面前,白人不能胆怯,所以通常也不会胆怯。我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有什么闪失,这两千缅甸人就会看着我被大象追赶、抓住、踩踏,最后就像山坡上那个印度人一样,成为一具咧着嘴的尸体。如果真是那样,他们当中就会有人嘲笑我。这绝对不行。
我别无选择。我往弹匣里压入子弹,卧倒在路上以便瞄准。人群变得十分安静,无数人的嗓子中发出了低沉却开心的叹息,就像看戏的观众终于看到帷幕升起一样。他们终于可以看到好戏上演了。那把步枪是一把德国造的好枪,配有十字瞄准器。我那时并不知道射杀大象时应该让子弹贯穿大象的两个耳孔。大象侧身对着我时,我应该瞄准它的耳孔,可我却瞄准了耳孔前面几英寸的地方;我以为那儿就是象脑。
扣动扳机的时候,我并未听到枪声,也没有感觉到后坐力——射中目标时你是感觉不到枪声和后坐力的——但我听到了人群中爆发出欢快的喝彩。就在子弹击中目标的那个瞬间,你会觉得大象身上发生了神秘而巨大的变化。它没有被激怒,也没有倒下,可是它身上的纹路全都变了样。它突然没有了力量,身子也萎缩了,看上去极其苍老,似乎子弹的巨大力量没有击倒它,只是让它瘫痪在那里。最后,似乎过了很久——我敢说过了五秒钟——它才无力地跪倒在地。它的嘴里淌着口水,似乎变得十分衰老,看上去有好几千岁。我又瞄准同样的地方开了一枪。它被击中后并没有倒下,而是非常缓慢地站了起来;它虚弱地直立在那儿,四肢无力,脑袋耷拉着。我又开了一枪。这是击倒它的一枪。你能看到它的整个身体因痛苦而颤抖,四肢上仅存的力量也消失殆尽。可在倒下的过程中,它似乎想要站起来;它就像一块即将倒下的巨石,后脚已经瘫在地上,上身却向上抬起,鼻子像大树一样指向天空。它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发出嚎叫,然后腹部朝向我倒了下去;它重重摔在地上,甚至在我趴着的地方也感觉到了震动。
我站了起来。那群缅甸人已经争先恐后地跑到田里。大象显然不会再站起来,可是它还没有死。它还在有节奏地喘着气,发出长长的喘息声,巨大的半边身子痛苦地上下起伏。它大张着嘴,我能看到其淡粉色喉咙的深处。我花了很长时间等它死去,但它的呼吸并没有减弱。最后,我把剩下的两颗子弹对着我认为是心脏的地方打了出去。浓稠的血液如同红色丝绒一般涌出来,可它依然没有死去。被最后两枪击中时,它的躯体甚至都没有抽动;它仍然痛苦地呼吸着。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慢慢死去;可是它却身处某个远离我的世界,在那里子弹无法再伤害它。我觉得自己必须结束它那可怕的喘息声。这头巨兽无法移动,也无法死去。我看着它躺在那里,无法终结它的生命,感觉痛苦至极。我差人回去取来我的小口径步枪,向着它的心脏和喉咙接连开了几枪。可这几枪似乎毫无作用,它痛苦的喘息声仍然持续不断,就像时钟的嘀嗒声一样。
最后,我无法再忍受下去,便离开了那里。后来听说它半个小时之后才死去。甚至在我离开之前,那些缅甸人就带来砍刀和篮子,据说那天下午他们就剥光了象肉,留下了一堆骨架。
当然,人们后来对射杀大象议论不断。大象的主人大发雷霆,可他只是个印度人,对此也无可奈何。而且从法律上讲,我并没有做错,因为如果大象主人控制不住发狂的大象,那么这头大象就必须像疯狗一样被杀掉。欧洲人意见不一,年长的说我做得对,年轻的则说因为一个苦力就杀掉大象实在可惜,因为大象比科林吉[12]苦力值钱。后来,我很感激那个苦力的死,那让我在法律上有正当的理由,让我有充分的借口射杀那头大象。我常常想,当时是否有人知道,我射杀那头大象仅仅是为了避免出丑。
(罗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