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影视叙事中的事件与人物

民俗是人类共同体集体创造、传承和享用的生活文化。民俗影视是以视觉形式真实地记录和传播民俗文化的音像作品。影视传播的力量来自真实,而真实的力量储存于对具体的事件与人物的叙事中。

在此,值得反思的问题是,非物质文化保护活动中拍了许多民俗纪录片,为什么鲜有巨大影响与广泛传播?民俗学界为什么没有拍出公认的影视精品?也许可以说,民俗影视片中对叙事策略的忽视,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民俗影视属于纪录片中的一个门类。其发展趋势是从保存走向传播,从小众走向大众。除了有特定要求的资料片(如非遗申报片),所有走向媒体用于传播的民俗影视,都应该使用叙事手段,否则就不“好看”,不能吸引观众。

民俗活动的主体是人,人在时间的绵延中展开人生过程,这就是故事。故事是生活之树,民俗是上面的枝叶。或者说,人生是一个漫长的故事,在某些特定时间和特定场合中采取了民俗的形式。

拍摄一个民俗专题,就是讲一个生活故事,是一个叙事过程。对拍摄者来说,这个叙事过程是个主动建构的过程。因此,拍摄者必须事先对这个故事有个整体构思设计,进而有个具体构思,同时又要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参见:伯纳德2001)

作为一个叙事过程,叙事者要充分考虑到文本(即拍摄内容,也包括亚文本)、语境(即事件的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表演者(可能是某个体,也可能是所有参与事件者),以及观众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将一次艺术的交流(即民俗活动)以艺术性的表演展示出来。

叙事是一部影视作品的核心。因此,对此叙事的具体构思,也就是对叙事中的人物或事件的突出,尤为重要。一个民俗传统的传承和实践离不开具体人物和事件。人物与事件是相互依存和衬托的,需要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根据所要记录的民俗传统的特点,我们所拍摄的纪录片,有的可能是重点突出人物,有的也可能是重点突出事件,为此,需要对所拍摄的人物或事件有充分了解(如事件、人物、场所与当地习俗传统等),以便在拍摄前就有一个比较具体的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