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影视叙事原则

概括地来说,影视叙事语法是关于如何通过影视元素的合理调度而使其为叙事服务的科学。影视元素包括视听两方面,单从画面上来说包括景别、色彩、角度、光影、摄影机拍摄方式、构图等。

而在这之中,景别的运用占有重要地位,是影视叙事的基本承载元素。众所周知,景别是指由于摄影机与被摄体的距离不同,而造成被摄体在电影画面中所呈现出的范围大小的区别。

一般来说,景别被分为五种,由近至远分别为特写(人体肩部以上)、近景(人体胸部以上)、中景(人体膝部以上)、全景(人体的全部和周围背景)、远景(被摄体所处环境)。往详细了分则可以分为九种,大远景(人物高度站画面四分之一)、远景(人物占画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大全景、全景、中近景、近景(表现人神情)、特写(肩膀以上)、大特写(强化细节)。

景别的变化使用并不能完全和镜头的三种关系(见下节)相重叠(如并非特写的镜头也可以表现细节),但是却构成了这三个层面的基础,是表现这三个层面内容的手段和工具。我们还可以发现,特别大的景别和特别小的景别都是人眼所陌生的。但是利用人眼相对陌生的景别可以完成高效率的叙事表现。

在对所拍摄的影片的叙事进行具体构思时,还要清楚民俗影视叙事的基本原则。

(1)民间性。站在什么人立场上讲民俗的故事,是一个首要的问题。莫言说自己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作家晓苏提出,写小说要有平民立场、人性立场、世俗立场。这些优秀的作家,都是将自己摆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不是高高在上,也不是置身事件之外,而是在民众之中,以当事者的立场来叙事。这种平民情怀和民间立场,在一些优秀的纪录片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令人感动。例如徐童的《算命》和张丽玲《含泪活着》。

(2)原生性。追求真实的原生态场景,避免人为干扰民俗活动现场。尽可能不使用摆拍。拍摄过程中有特殊需要,要作技术处理(如灯光、造型、历史还原等),也应以“还原”为原则,即以“再现”为目的。

(3)学术性。对被记录对象应作深入研究,并在学术理论指导下进行深描。让观众在民俗表象下看到更深层的东西。以《含泪活着》为例,这部纪录片耗时十年,讲述主人公丁尚彪在35岁时告别妻子和女儿,满怀憧憬,从上海到日本留学后,一家三口在上海、东京、纽约天各一方的生活景象,以及对亲人的思念。拍摄者十年来跟踪研究,仅是拍摄的素材带就多达500多盘。在这样的深入观察下,把中国人那种极强的家庭观念与坚忍不拔的生存意志,表现得淋漓尽致、催人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