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二、衛弁屯田裁撤歸並片
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1898年9月12日)
再,奴才正摺所請改折南漕,如蒙宸衷獨斷,特旨施行,不特監兑、押運各費可裁,即倉、漕、糧、衛等官並可酌汰,每年約可省銀五六百萬1。米既改折,州縣自無從浮收,所存於民者,其利尤大,固非沾沾守舊一孔之見者所能知也。此外尚有衛弁屯田一項,再能裁撤歸並,認真整頓,改由地方官徵租,計一歲所入,又可收回中飽銀七八百萬之數。理財大宗,無逾於此。如聖明以爲可行,臣當再詳悉具奏。謹先附陳大概情形。伏祈聖鑒。謹奏。(第38頁)
【案】此片原件4現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兹據校勘。
1.【五六百萬】刊本作“五六百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