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請將糧餉章京榮臺留營差委片

光緒二十六年八月初七日(1900年8月31日)

再,科布多糧餉章京委署主事翰林院筆帖式榮臺,前因到差三年期滿,呈經前大臣寶昌等奏請敕部更换1。現該章京仍辦糧餉事務,專候新任前來,始能交卸。至更替之員是否已經引見蒙簡,至今亦未接准部咨。奴才瑞洵訪查該章京榮臺經管糧餉三年以來,實係無過,且翻譯尚爲熟悉,前在翰林院筆帖式任内曾經掌院學士大學士徐桐106等保列京察一等,引見記名。使其人稍有不稱,徐桐主持公道,辦事嚴核,亦决不肯輕登薦剡。是其人之可用,固非奴才等之阿私也。

當此布置邊防、急切需人之際,合無仰懇天恩,俯准留營差委,以資臂助,實於現在籌備邊防、整頓地方不無裨益。奴才等爲辦事得人起見,除咨吏部查照外,爲此不揣冒昧,附片籲陳。是否可行,伏祈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第107—108頁)

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2。

●以上各摺片皆閏八月初三日奉硃批,初四發回。以上摺片均八月初七日拜發。

【案】此奏片原件107、録副108均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兹據校勘。

1.【案】光緒二十六年三月十二日,科布多參贊大臣寶昌以糧餉章京榮臺三年期滿,奏請揀員接替,曰:

奴才寶昌跪奏,爲糧餉章京三年期滿,循例祈請飭部揀員速來接替,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查科布多糧餉章京一缺,經吏部議准歸入回疆章程,遇有缺出,由吏部咨取各部、院現任筆帖式内考試,通曉清漢文義者,保送帶領引見,派往作爲委署主事,到任後三年期滿,如果得力,該處大臣奏明,歸於奉旨即用班内升用。其所遺之缺另行奏請更换,仍俟新任人員更替到日,交代清楚,再將年滿之員給咨回京,補行引見。歷經遵辦在案。兹據糧餉事務處承辦章京榮臺呈稱:竊榮臺係由記名理事同知翰林院筆帖式於光緒二十二年九月初四日作爲科布多委署主事,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到科任事。接事以來,因前關内回氛未靖,前任章京奎烜病故,欠放各旗、各臺卡餉項紛繁,經章京榮臺不分晝夜,一手清厘,蒙參贊大臣寶昌、幫辦大臣禄祥於二十四年三月初七日附片奏懇恩准,榮臺請以記名理事同知班先帶領引見,先换同知頂戴,等因。於二十四年閏三月二十一日接到原片内開,奉硃批:著照所請,吏部知道。欽此。欽遵在案。兹由光緒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任事起,連閏扣至二十六年三月二十日,三年期滿,自應由京派員來科更替,等情。呈請奏换前來。

查該員榮臺既届期滿,自應准如所請。其所遺糧餉章京員缺,相應請旨飭下該部,照例揀選通曉滿漢文義之員,令其趕緊來科接替。奴才仍遵舊制,俟新任人員更替到日,交代清楚,再行給咨該員榮臺回京,歸原衙門當差。所有科布多糧餉章京三年期滿,循例祈請飭部揀員接替緣由,理合恭摺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再,幫辦大臣禄祥現在請假,未經列銜。合並聲明。謹奏。光緒二十六年三月十二日。(硃批):該部知道。109

2.【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此奉硃批日期與内容,據録副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