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丫鬟

上回我们讲了宋少帝的最爱,这回来讲讲宋朝一个丫鬟多少钱。

第一:丫鬟的身份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自先秦时期开始,就有良、贱之分,贱民是指奴婢、部曲、倡优等等,如:《清史稿·食货志》记载道:“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四民”就是士、农、工、商阶层,所谓“四民为良”,四民当中又以士人和农民的地位为最高,因此,古人特别崇拜“耕读”,农民通过读书可以转变为士人。

奴婢在文言文里其实是两个意思,男性奴隶为奴,女性奴隶为婢,所谓:“婢,女者卑也”。以雇佣身份出现的丫鬟,是侍女,卖身为婢的丫鬟才是奴婢,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丫鬟都是奴隶,她们在主人家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

唐代的侍女

中国古代的良、贱之分,在唐宋以后,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虽然,直到晚期民国时期,依然有奴婢,但是,人身依附关系从唐朝后期开始逐渐变弱,主人私自处罚奴婢,是要被官府追究责任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明清时期的小说中也能看得到,《红楼梦》里,贾府对丫鬟的处罚,往往是将其赶出贾府,而不能随意进行体罚;《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潘金莲颇有姿色,被主人看中了,但是她不肯顺从,反将此事告诉了主人的妻子,主人于是恼羞成怒,倒贴了一些嫁妆,将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

小说里的场景往往是源于现实生活的,说明自宋朝开始,主人就不能随意处罚奴婢和侍女了。

第二:两宋时期的物价与人口买卖

两宋时期,官方是禁止人口买卖的,但是,因一夫一妻多妾制以及贱籍的存在,人口买卖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的,对于人口买卖,朝廷做了两个限制,第一:官员不得从事盈利性质的人口买卖,如有官员从事此行当,一经发现将会被罢官,而非盈利性质的人口买卖则是被允许的;第二:任何人不得将奴婢买到境外。

宋代的妇女

因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所以到了北宋时期,人口买卖主要就是集中在妾、婢、娼妓的买卖,几乎很少出现奴隶的买卖。妾、婢、娼妓的买卖也是宋元明清时期最普遍的人口买卖行为,小妾和婢女因颜值的不同,在价格上呈现出天壤之别,从数贯到数百贯不等。妓女的价格是最低的,一般为数十贯,但一般来说不会超过百贯,如北宋著名词人柳永曾经为一妓女赎身,花了20贯铜钱。灾荒时期,破产的农民会卖儿卖女,此时奴婢的身价是最低的,有“百钱卖一儿,斗粟易一女”的说法,卖一个小男孩只能得到100文铜钱,而卖一个小女孩则仅可得到1斗米。

假如我们生活在宋朝,需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够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一样,被丫鬟簇拥呢?想要真实了解宋人的生活,就必须知道宋代的工资收入。

《红楼梦》里的袭人

我们先来看一看农民的收入:

粮食产量因地域、气候的不同而不同,我们以江南地区为例来看一看宋朝的粮食产量,宋仁宗庆历年间,范冲淹给皇帝上了一道奏折,称之为《答手诏条陈十事》,在这篇文章里,范冲淹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改革主张,这些主张里,也谈到了农业方面的问题,如均公田、厚农桑。他说:“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北宋庆历年间,苏州地区的水田,在中等年份(气候较好的年份)亩产2石至3石。

中国古代每个朝代的计量单位是不一样的,宋代的1斤是640克,现在的1斤是500克,而石、斗都是容积单位,10斗为1石,石读作:“旦”。1石粮食重多少呢?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三》里记载道:“钧石之石,五权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自汉已如此。”1石其实就是1斛,120斤为1石,但是到了宋代有所改变,因为每个物体的密度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种类的粮食,容积是一样的,但重量不一定相同,秦汉时期的粮食主要是粟,两宋时期的粮食主要是水稻和小麦,宋代以1斛粳米的重量为1石,粳米与籼米相对,粳米的颗粒显得比较圆、比较胖,我国北方地区的水稻主要是粳米,1斛粳米大约重92.5斤,故而宋代的1石重92.5斤,宋代的1斤是640克,92.5斤就是现在的59200克,即59.2公斤。亩产2石至3石,就是说宋代苏州的粮食产量,每亩是118.4公斤至177.6公斤。我们现在的水稻亩产能达到1000公斤以上,而在宋代水稻亩产仅在100公斤左右,所以,古代的农民是非常辛苦的,生活不易。

粮食价格在每个时期,每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总体而言,粮食产量高的地区、丰收的年份,粮价就低;粮食产量低的地区,歉收的年份,粮价就高,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稀为贵”。我们还是以宋仁宗时期的粮食价格为标准来看一看当时的物价,范仲淹在《上资政宴侍郎书》一文中说:“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十稔之秋,一斛所售不过三百钱。”范仲淹是在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写的这封信,当时的粮价是每石300文铜钱,范仲淹在这里说的是粟。北宋的米价是多少呢?《宋史·食物志》对宋代的米价有一个整体的概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今(宣和四年)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而盐仍旧六十。”

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的米价为每石600至700文,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米价为2500文至3000文,宣和四年是1122年,宣和二年发生方腊起义,宣和四年,岳飞从军,宣和七年,金兵南下攻宋,当时的米价高涨,可能与宋徽宗年间的农业歉收、形势动荡有关。

宋仁宗时期的粮食价格大约在每石300文左右,到了宋神宗时期,则是600文至700文,那么,在同一时期,买一个小妾和丫鬟需要多少钱呢?南宋著名文学家洪迈在《夷坚志·补志》一书中提到了一个关于宋真宗时期的人口买卖的历史事件,北宋政治家曾公亮(999年至1078年)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开封游玩,晚上住旅店时,突然听到一位女子的哭泣声,为了一探究竟,曾公亮走近这位女子的父亲的身边,询问该女子因何事而悲伤,后来才知道,她的父亲因“负官钱若干,吏督迫”,不得已与妻子商量将女儿卖给一位商人来偿还债务,卖了多少钱呢?40万文铜钱,即400贯,他的女儿当时只有15岁,马上就要离开父母了,所以,心情十分的悲伤,曾公亮见此情形,遂生同情之心,出钱400贯给了这位女子的父母要替她赎身,说:“商人转徙不常,又不讲义气,将来你女儿色衰而爱弛,必会被商人视为贱婢,我是江西的士人,读书知义,若能够抚养你的女人,必将视为己出。”女子的父母听了以后,万分感谢,收了曾公亮400贯铜钱,用以偿还债务,但是呢,3天以后,准备将自己的女儿送给曾公亮时,曾公亮却早已乘船离开了,后来,这名女子嫁给了一位士人,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曾公亮做好事,不留名,在当地留下了非常好的名声,此事发生在宋真宗年间。

1000个铜钱是1贯,400贯就是40万个铜钱,即40万文,以宋真宗时期米价每石600文计算,400贯铜钱大约能换666石粮食,而宋代的亩产是2石至3石,666石粮食是200亩至300亩水田的年收成。

666石粮食是3.9万多公斤重,在现代社会,超市里的大米大概是每公斤4至6元,以5元计算,3.9万公斤的粮食,价值达19.5万元。也就是说,宋真宗时期的400贯铜钱,相当于现在的19.5万元,用3.9万公斤的粮食买一个丫鬟回家当婢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把古代的生活想象的那么美好。

曾公亮随手就能拿出400贯铜钱,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得出,在中国古代,培养一个读书人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家底非常的殷实,而大多数的老百姓是没有机会读书的。

在宋神宗至宋仁宗年间,买一个小妾需要多少钱呢?价格大约在100贯至900贯不等。因此,在宋朝想买一个小妾或者丫鬟,至少要花100贯的铜钱,一般的价位是在500贯,小妾和丫鬟因颜值、年龄、婚否,其价格也呈现出天壤之别,未婚的妙龄女子,价格非常的贵,在400贯至500贯之间。

中国古代的丫鬟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的,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第三:古人买个丫鬟回家,可以干啥?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丫鬟在奴婢当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有些侍女与女主人的关系较好,互相成为姐妹,有些侍女被男主人看中了,会成为男主人的妾,甚至有的还会成为男主人的妻子。正因为如此,所以,晚清民国时期,在反对蓄奴、禁止人口买卖的过程中,对于婢女是否为奴隶的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在中国古代,大户人家并不把蓄婢视为陋习,而是将其视为善举,能够使得那些因贫穷而流离失所的女童、少女得到很好的照顾。

在中国古代,官府允许的婢女买卖,其实就是为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实行,古人纳妾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纯粹为了满足自身的奢侈生活,第二,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当妻子不能生育时,会建议丈夫纳妾,而那些从小就在大户人家当贴身丫鬟的侍女就在优先选择之列。

北宋时期,人们买妾,也是有年限的,甚至可以分期付款,动辄百贯的价格,一般是永卖,终身为妾,但是,有的时候也可以约定年限,约定年限的一般是按月付工资,期限满了以后,来去自如,若主人不肯放行,告知官府,会受到严惩。在南宋以前,中国古代的男子对女子的贞洁一般要求不高,“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都是南宋以后的事情,所以,丫鬟、小妾即便是与主人有了夫妻之实,当雇佣年限满了以后,照样可以嫁人。有的时候,达官贵人还花巨资买已婚的妇女做小妾。

王安石的夫人花了900贯铜钱,给王安石买了一个小妾,王安石见到这位女子以后,问:“汝谁氏?”她说:“妾之夫为军大将,部米运失舟,家资尽没犹不足,又卖妾以偿。”吴夫人给王安石买的小妾,本是宋朝一位武将的妻子,因她的丈夫在运输米粮的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全部家产还不够偿还米粮的损失,于是就卖了自己的妻子来偿还。王安石听了以后,感到同情,就释放了她,让她们夫妇重新团圆,王安石相当于替她的丈夫还了一笔债,做了一件好事。从王安石的这个经历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得出,北宋时期的人们买小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