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疯笙他们紧锣密鼓的筹备战争时,枫叶镇的气氛也紧张了起来。
镇长在得知近几天有半兽人乞丐来问过仓储集点的消息时,心中有些怀疑。
他怀疑半兽人有对这里下手的想法,通过暗中调查整个镇子,虽然什么也没有发现,不过他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因为不知道镇子里面有没有半兽人的眼线,思虑到最后,镇长还是放弃了将粮食临时转送其他地方的想法。
只是把守着仓库的人手增加了一倍,连门口的城楼上都变成了四个人看守。
对此,疯笙一无所知!
他还在路上分发任务。
主攻的肯定是牛头人,因为牛头人最多,而且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天生就是扛伤的好手。
剩下的狼人不多,主要起个里应外合的作用。疯笙打算把他们埋伏进枫叶镇的各个角落,等到晚上杀人开城门。
至于野猪人和布莱尔的半人马队一起,在开门的第一时间冲进去,截断枫叶镇的三条后路。
主攻方向就两个,一是城门,如果城门顺利打开,那么就没有必要攻城。
二是铁幕铜墙的东北角,一旦大门久攻不下,立马飞奔城墙的薄弱点,以最快速度将其凿穿,然后进村,否则绕后的布莱尔就要惨了。到时候,所有的压力都会压在他们的头上。
确定了主攻计划之后,疯笙让他们自己讨论出个章程来。哪一队多少人,都由谁来带领?
他自己就负责最后点个头。
回头看看,浩浩荡荡的队伍,疯笙心里感慨万千,这是他第一次带这么多人去攻城,以前没有过,以后会不会有?就要看这次能不能成。
枫叶镇打不下来,他就再也没有以后了。开战前自己说了不成功,就以死来负责,说出去的话肯定是要算数的,否则难以服众。
就在疯笙向着枫叶镇不断靠近的时候,黄昏之城和蒲克尔城也在对峙。因为二王子的意外事件,原本决定来年开春再继续的战斗,现在有提前的风险。
蒂芙尼坐镇黄昏之城,不断从萨克·滋·伊和附近的大城市调兵遣将,从原本的每个家族抽十人支援,渐渐加码到了五十人。
博赛多尼亚帝国也在抽调人手,送往蒲克尔城,供博鲁搏子爵驱使。
因为距离自由之城最近,各种半兽人奴隶,源源不断的从自由之城反运回蒲克尔城,一旦开战,这些就是上好的炮灰。
黄昏之城的城墙上,蒂芙尼内着丝质内衣,外套羊毛短衫,最外层披挂铠甲,头顶带着好似鸡冠般艳丽的头盔,如果不看脸的话,她绝对会被错认为一位勇敢的战士。
凯依旧万年不变的着甲,站于一侧,右手紧握剑柄,负责护卫蒂芙尼的安全。
冷风猎猎,战旗挥挥。
蒂芙尼说道:“接下来,博鲁搏应该还是不会派人出来,他打定主意要当缩头乌龟。
我们这样耗着,只是耗费了玛雅的粮食和金币,不管对敌还是对己都讨不到好处!”
“可是二王子的仇,肯定是要报的!他们不把凶手交出来,我们怎么能收兵?”凯呼着白气说道。
蒂芙尼沉默了好一会,才眯着眼睛说道:“他们不会交人的,这件事涉及到博赛多尼亚帝国的脸面,如果交了人,以后谁还敢为他们卖命?”
凯听后愣了一下问道:“这么说,我们要放弃报仇吗?”
“放弃?谁说要放弃了!我们继续耗着就行!”蒂芙尼语气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说道。
凯疑惑道:“您不是说…。”
“现在主动权在我们的手里,是打还是和。都由我们来选择,这件事是他们理亏。
你别看我们现在每天都有海量消耗,他们的消耗只会比我们更大。因为他们对我们是未知的,他博鲁搏不知道我要不要打?什么时候打?
所以他只能做最坏的打算,每时每刻都要准备着高出我们数倍的兵力,博赛多尼亚虽然富庶,但是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
我敢跟你打赌,要不了一个月博鲁搏就该派人来谈和了,你信吗?”
凯点点头:“我相信您的判断!”
“你还是这么没劲!”蒂芙尼没有回头,只是眼角有泪滑落。
凯的反应没有超出她的意料之外,如果是其他人在这里的话,肯定会摇头说不信,但是这里站着的是凯,他百分百相信自己的判断。
换句话说,如果是别人在这里,她也不会说这些。
“艾尔兰德骑兵大队,还在外面邀战吗?”蒂芙尼擦干眼泪,回头问道。
凯点点头:“现在还在外面,当时是您同意他们出去将功赎罪的。
虽然把他们放在黄昏之城要安全的多,但是他们都不同意!”
蒂芙尼解释道:“我二哥带着他们一起出去,结果出的意外,他们没事我二哥反倒死了,他们心里难安是一方面。
如今我过来接手黄昏之城,以我跟我哥的关系,你猜我会不会治他们的罪?
就算我什么也不说,他们心里也会这样想。与其让我们互相难堪,不如眼不见为净,同时他们的心也可以放回肚子里了。
等到博鲁搏派人求和的时候,你让现在暂时管着爱尔兰德骑兵大队的莱恩过来找我一趟,这支骑兵可堪一用,我打算接手!”
“是!”
凯一字回答道,他没有问任何缘由。
蒂芙尼既然说要接手,肯定有她的道理,要是有人不开眼,胆敢惹到公主殿下,自己手里的剑会教他做人。
同时!
疯笙这边来到了第三天,带来的粮食已经彻底耗尽,剩下的余粮还在乌托邦,疯笙故意这么做,就是想要把半兽人们的决心提升到最大。
第三天的夜里,疯笙站在狼人队伍前面,一字一句的说道:“你们要做的事情,关系到我们大家的生死存亡!
至于行动的具体细节,我想多里芬大哥已经跟你们说过了,我在这里也不多嘴。
这件事情,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如果我等到攻城的时候,还没有听到你们的好消息,多里芬大哥你知道该怎么做!”
多里芬上前一步:“打不开城门,我提头来见!”
“好!今夜城破就做饭!你们有没有信心!”疯笙喊道!
“有!”
“有!”
好像被疯笙的情绪所感染,狼人们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
做好战前动员之后,狼人先行一步跟着多里芬去抄小路爬围墙。
而大部队停跋在,距离枫叶镇三公里外,这个距离不怕暴露,同时又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战场。
狼人走后,接下来是半人马和野猪人,两拨人都由布莱尔带领。
为了不暴露,布莱尔让所有的半人马蹄子绑上处理过的杉树皮!
第二波人开往枫叶镇之后,是第三波,也是最后一波,人数最多的牛头人。
牛头人数量最多,却又分成了三部分。
一部分体格最为强壮的,由疯笙带领,负责拉着冲车撞开城墙,或者用云梯夺下城墙的控制权。
另一部分是牛头人骑兵,由犟贞德负责,他们负责二次冲开对手的防线,让人类难以形成有效的反抗。
最后一部分,也是人数最多的一部分,由蝎可逊负责,他们属于盾斧手和长矛兵的结合体。
之所以会出现长矛兵,那是因为现在队伍里面斧头短缺,只是上了战场总不能空着手吧!
再加上枫叶镇里面地形并不宽敞,如果用图腾柱当武器又挥舞不起来,以疯笙丰富的战斗经验,最后敲定了就用铁木削成的长矛来当武器。
这样一来,除了修修月萝带着的后勤队伍之外,所有部队都已经安排妥当。
万事俱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