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6]Brahms:Sonata No.3,Op.5,Ⅳ Intermezzo(间奏曲)(第1~8小节)
核心短句重复也是下属和声,甚至引向了下属的下属(b♭的下属为e♭,e♭的下属为a♭)。这种关系的使用是较后的浪漫派和声的特点。对比的高声部由整个短句反型的变化构成。低声部虽然也同样由短句的变化构成,但不是反型。结束所用的材料倒更像截短了的核心短句。本句结束在b♭小调的五级小调(v)—f小调上。
(1)分析下列乐句:
①Beethoven:Sonata No.1 in f minor,Op.2 No.1,I(第1~8小节)。
②Beethoven:Sonata No.4 in E flat major,Op.7,II(第1~8小节)。
[提示]注意核心短句重复时的变化,一是反行;一是加花。对比似乎是新材料,但也可看成是由开始的动机变来。再注意第5小节、第6小节的关系。
③Beethoven:Sonata No.8 in c minor,Op.13,I(第11~19小节)。
[提示]第一个附点二分音符应往前面划。这样,第一短句便是弱起。因此,本乐句实际上便是从第12小节开始。第19小节的切分也许可作此点的证明。
④Beethoven:Sonata No.8 in c minor,Op.13,II(第1~8小节)。
[提示]核心短句反复时第1小节变化较大,第2小节基本未动。
⑤Beethoven:Sonata No.13 in E flat major,Op.27 No.1,I(第39~46小节)。
⑥Beethoven:Sonata No.16 in G major,Op.31 No.1,II(第1~8小节)。
(2)将下列两小节短句发展成八小节乐句:
[练习7a]
[练习7b]
[练习7c]
[练习7d]
[练习7e]
[练习7f]
[练习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