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系和指导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

随着全省县、市直接选举工作的开展,已经设立的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陆续来人来函联系,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和机构设置等问题。为此,我们向各地传达了彭真副委员长去年四月间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讲话精神。在11月举行的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时,我们仿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联系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做法,吸收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列席会议,并在会后召开了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写成纪要,发给各市、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革委会)。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联系,以利改进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