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常委会逐步建立和健全了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和各项制度,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律、财政经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五个工作委员会。一年来,各委员会围绕常委会的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为常委会讨论决定各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准备材料。法律委员会除了做好审议地方性法规的准备工作外,还着重考察了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建设,对有关特区管理和逐步完善特区立法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办理了省检察院和法院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的一批延长羁押期限和审判期限的案件。财经委员会着重了解本省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对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计划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交通和能源建设、企业经济效益、外贸亏损等问题作了专题调查,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农村供销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教科文卫委员会围绕智力开发问题,对我省智力投资情况、广州地区五所医科院校教育工作、汕头地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和普及小学教育等问题作了专门调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检查了《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执行情况。农村委员会专门组织力量到英德、怀集、河源等十个县,对发展山区经济,加快小水电建设和管理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华侨委员会着重对落实华侨房屋政策问题到侨乡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华侨的来信来访工作,解决了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从一年的实践看,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几个工作委员会是必要的,对加强常委会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因而各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尚需继续摸索和研究。

以上是常委会一年来进行的主要工作。我们深感所做的工作,离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的委托,还有很大的差距。有些应该做而且又能够做的工作,没有很好开展;有些工作应该做得好些,还做得不够。在法制建设方面,随着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经济立法还跟不上需要。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由于我们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全省某些重大问题没有及时作出决定。对联系人民代表,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还缺乏有力的措施,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对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也做得不够。对代表提案和来信来访的处理缺乏认真的检查落实。常委会和它的办事机构在组织上、制度上、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方面,也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亟待解决的问题。

陈丕显副委员长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仍处在一个大转变的过程中。从没有掌握全国政权时期,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掌握全国政权后既要依靠政策,还要依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管理国家这样的转变。我们必须加倍努力,以适应这个转变,搞好这个转变。如何适应新的情况、新的要求,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做得更好一些,我们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努力学习。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经常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基本法律,学习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专业知识,提高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振奋革命精神。

第二,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二大确定的总目标、总任务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充分运用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根据改革和开放的需要,加快地方立法;讨论决定全省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对有关改革和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要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及时进行审议,作出决定;依法办理人事任免,要注意发现、推荐和支持把那些有胆有识有谋的改革者提到领导岗位上来,对那些反对、阻碍改革乃至抗拒改革,使四化建设遭受重大损失的领导者,要依法进行检查督促,直至免去职务。要做好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以促进和保障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三,改进工作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彭真委员长说:“从党的、政府的工作转为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从主管的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讲,不论全国人大,地方人大,都是第一线,但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确实有所不同了。”人大常委会是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它的职责所要解决的是我省一些基本的、长远的、重大的问题。因此,只有深入实际,做好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才能弄清弄准情况,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出正确的决定。否则,情况不明,心中无数,就不可能做好工作。调查研究要把改革和开放作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委员进行定期视察,特别要重视抓好专题视察和调查,把调查研究同审议议案结合起来。

第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条件。要制定联系代表的办法,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要总结代表联系群众的经验,创造条件,让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可以随时向常委会反映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人大常委会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坚持常委会每次开会,邀请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有计划地召开座谈会,继续办好工作简报,沟通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第五,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都是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各司其职,工作关系非常密切。只有经常互相沟通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共同商量,才能把关系全省的大事办好。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既大力支持又认真加强法律监督,但注意不要超越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不适当地干预“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目前,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干部配备都还不适应常委会所担负的日益繁重的任务,应当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各位代表,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很大的职权,全省人民对我们寄予很大的期望,最近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更加团结一致,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在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