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附加符号(GB/T14689—2008)
1.对中符号
为了使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时定位方便,对各号图纸,均应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分别画出对中符号。
对中符号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mm,长度从纸边界开始伸入图框内约5mm,如图1-8和图1-9所示。
对中符号的位置误差应不大于0.5mm。
当对中符号处在标题栏范围内时,则伸入标题栏部分省略不画,如图1-9所示。
2.方向符号
当按图1-8和图1-9所示使用预先印制的图纸时,为了明确绘图与看图时图纸的方向,应在图纸的下边对中符号处画出一个方向符号。
方向符号是用细实线绘制的等边三角形,其大小和所处的位置如图1-10所示。
3.剪切符号
为使复制图样时便于自动剪切,可在图纸(如供复制用的底图)的四个角上分别绘出剪切符号。
剪切符号可用直角边边长为10mm的黑色等腰三角形,如图1-11(a)所示。当这种符号不适合某些自动切纸机时,也可以将剪切符号画成两条粗线段,线段的线宽为2mm,线长为10mm,如图1-11(b)所示。
图1-10 方向符号的尺寸和位置
图1-11 剪切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