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个广义式创新
《广义式创新》
缺点很明显的一个设定,只适用于笔记!
也可以叫笔记式创新。
一个设定,我有些纠结应不应该发出来,因为广义式创新只适用于笔记,范围太狭窄了,我有许多这种像广义式创新这种只适合笔记的东西。
广义式创新只适合自己的笔记,不适合发表出来,能够发表出来的是现实式创新。
考虑版权是创新需要考虑的问题,考虑版权式的创新和广义式创新,这是两个不同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考虑版权,理想化的广义式创新是损害有版权的创作者,也对没有版权的人有损害。
广义式创新就是理想化的创新,广义式的创新就是把别人的东西哪怕改一点都算创新,或者是把自己的东西改一点都算广义式创新。
现实式创新就是自己创新和改自己的东西,要不然就是获得版权以后再改变。
一个形式的广义式创新是从概念角度出发,我自己写笔记是不管是谁的东西的,因为我把精力都放在抓住灵感上了,假如写笔记都要分清是不是自己的,首先就是废脑子,还有费时间,我将耗费大量的时间用来分辨属不属于我的创新。
从概念角度来说,你把别人的东西改一点,怎么就不是新的东西呢?
你把自己的东西改一点怎么不是新的东西呢?
为什么非得把创新做的那么高标准,让人们达不到呢?
把创新抬得太高了不利于创新。
但我写的让别人看的,我就得考虑是不是我的创新了。因为许多的设定我早就在头脑中设定好了,临时再写或者改进一下。
我一直无法调和我喜欢的改一点就是创新的概念和现实角度的改别人的东西会触及版权。
还有一种理想化的方法是在写的时候就分清创新和魔改。
假如是现代人创作的文章、歌曲、电影、电视剧、漫画、小说,那么容易分清版权。
从要求更严格角度来说,假如创作者用仙这个字,是不是魔改呢?要求严格的角度肯定是魔改。
假如一个人把相声改了,小品改了,中国武术改了,那他算创新还是魔改呢?
按我的观念就是创新和魔改都成立,从我的创新角度说来说,本来这世界上没有的东西,一个人改了世界上存在的东西,那世界上也没产生过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新的。从魔改角度来说,一件东西就是从原来有的东西改出来的。
但是从版权角度来说,别人不让改就不能改,假如有改的想法,可以只写笔记。
所以,概念式的广义式创新就是我个人的喜好,个人的一个观念,比较理想化,只适用于笔记,还是现实式的创新比较符合现实。
不能为了理想化的广义式创新有版权争端,那对自己的人生没有好处。
其实,我喜欢改一点就是创新是或许是因为我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伤害。
我还有另一个观念,是谁创作的就是谁创作的,谁创作的就应该记谁的名字。这样才对。
尊重别人的版权,不触及版权的现实式创新符合现实。
理想化的改别人的东西一点适用于笔记和给自己看。
一开始分清创新和魔改这对于我来说也太难了。
我有一个想法,一个设定就是只设定了创新和传承,这会把事情变得更简单,缺点也是很严重的,就是会涉及到版权,涉及到版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