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缘起与研究设计

第一节 立题逻辑

一、文化建设的时代使命

当代世界,文化作为民族国家的精神血脉,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与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来源。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文化建设作为“五个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有主要地位。在国家发展的宏观视野,文化建设既与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秩序有关,也与公民文化权利和文化享有有关。

当今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再是单纯的硬实力较量,而是越来越明显地整合了软实力,成为综合国力的较量。在国家软实力构成中,文化乃是核心和深层要素。捍卫文化主权事关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国家主权的完整性。(1)在权力角逐和利益博弈的国际竞争中,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乃是国家安全的深层次内容,构成国家安全维护和社会制度竞争的重要基础。美国前总统里根认为,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竞争中,“最终的决定因素不是核弹和火箭,而是意志和精神的较量。”(2)毛泽东曾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较量,很大程度上是各自信仰的世界观的交锋,他们都想用自己的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守卫精神领土、捍卫文化主权成为关乎国家命脉的战略事项,应当引起民族国家的高度重视。

在国际体系中,资本主义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形成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排他。西方国家试图借助其主导的国际话语矮化中国,试图通过“意识形态入侵”扰乱中国民众的价值信仰,蓄意抛出“中国威胁论”试图遏制中国的和平崛起。在国际交往中,西方国家常以价值观划界,大搞“价值观外交”,试图在国际上分化并孤立中国。近年,日本为了遏制中国崛起,以“共同价值观”名义到处纵横捭阖,鼓吹日、美、澳、印四国应联手主导亚洲事务,试图抑制中国在亚太事务上的话语权。面对西方世界的文化渗透和战略遏制,中国需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不断增强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化吸引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等软实力。毫无疑问,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推进,中国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硬实力得到根本提升;但非均衡发展的战略思维,未能赋予文化建设应有地位,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软实力未能取得同步发展。事实上,“一个民族或国家,如果精神支柱坍塌、文化阵地丧失、意识形态失控,社会成员的价值规范就会陷入混乱,国家安全就无法保障。”(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中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随处可见;但在全球文化市场中,中国还很难称得上是文化强国,中国长期处于国际文化贸易逆差的地位,文化产品进出口结构严重失衡。在中国文化产品有限的海外市场中,文化出口产品的内容并不先进,游戏设备、文教娱乐和体育器材等硬件设施所占份额较大,创意性、理念性的文化出口相当有限,这与发达国家形成了鲜明对照。相比之下,美国的好莱坞电影、英国的科幻影片、日本的动漫业、韩国的家庭伦理剧,在国际市场都有不俗表现,成为国家文化形象展示的窗口。积极应对全球文化竞争,需要从国家利益的高度来审视文化发展,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和竞争,有效保护自己的文化价值与文化身份,防范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渗透。

现代社会,文化生活是人的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人的一种内在的普遍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反映了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和发展性,指出人的需要总体上遵循着“剥夺-主宰”律和“满足-激活”律。当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后,精神文化需要就成为主导需要。在中国古语中,“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蕴含了同样的意思。从国际经验来看,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人的生存状态就逐渐从温饱型向享受型转变,国民的消费结构也会从物质消费偏重逐渐转向物质与精神消费并重。就中国而言,30多年的超高速经济增长,使中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4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粗略估计,中国人均GDP超过7000美元,总体上迈向了全面小康型社会。在此过程中,国民的文化需求得到快速释放,文化消费呈现多样化趋势。社会大众已经不满足于听广播、看电视、读书看报等文化形式,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高品位的文化生活和文化享受正成为普遍的社会需求,以追求参与、互动和体验为特征的精神文化方式成为新的期待。文化由生活在特定时代中的人所创造,也必须服务于特定时代的人。面对社会发展蕴含的文化期许,文化系统应当予以积极回应。

当今社会,权利已发展成为思考、评价一切社会问题的重要标尺。全球范围内人权运动的推进,使人权观念得以拓展和深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入人权话语。人权在深层意义上,是一种基于人性关怀的信仰,是对生存的一种理想、一种盼望,包含着“人应该是什么”的思考。(4)人类尽管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样式,但是,文化的多样性并不排斥文化权利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体现在:一是文化权利主体的普遍性。任何人都不应当被任意排除在权利享有的范围之外,除非他自愿放弃对权利的主张;二是文化权利价值的普遍性。任何国家对文化权利的尊重都应当与“普遍的善”——诸如德性、幸福与正义相联系;三是文化权利内容的广泛性。文化权利不是单项权利,而是逻辑自洽的一组“权利束”,它包括文化享受的权利、文化参与的权利、文化创造的权利、文化成果受保护的权利等。(5)人权是道德意义上的,当它获得国家宪法和法律确认后,就实现了道德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是以公民文化权利为逻辑起点和终极目标的。现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国家义务是相伴随而存在的。在一定意义上,公民的权利构成国家的义务。就中国而言,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由此成为国家的义务和政府的责任。

二、公共文化建设的实践逻辑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对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五位一体”的战略框架。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再到十八大提出“要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直与公民文化权益保障、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秩序建构等主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转型期,经济、社会变迁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传统文化的扬弃、社会主义新文化孕育和形成。在这一社会转型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坚持文化秩序建构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推进具有全民性和健康文化价值导向性的公共文化事业是必然的选择。在“五个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中,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市场经济资本逻辑的过度张扬,引发公共文化活动的萎缩,商业性文化得以大肆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担当起了公共文化的价值引领和伦理规范责任,一些地区文化建设出现“逆流”。公共文化作为一种公益性、全民性和价值导向性的文化形态,具有公共性的物质形态、规范性的制度平台和导向性的精神内核。公共文化的“核心价值引领”和“公共需求导向”,使其对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发挥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建构社会规范、维系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润物无声的作用。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回应公民的文化需求的基本要求。文化权利与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是当今社会人的三大权力,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诉求。在三大权利中,经济权利是基础,政治权利是保证,文化权利是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求,基本文化需求则是人在其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衍生出的对文化的需求。这一需求在相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中个体需求的取向是基本一致的,它是个体的人在其社会存在中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文化权利。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一个国家、民族在其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首先考虑其成员基本的生存状况,达到一定生存状况的文化需求,保证其基本的文化权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国家安全、民族传统、文化形象等问题,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保证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是对一个健康、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形象和民族传统继承和弘扬之必需。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是坚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变革时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经历着激烈的碰撞。在这一社会历史时期,各种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文化鱼龙混杂,粉墨登场;一时之间文化市场“硝烟弥漫”,主流文化与世俗文化、先进文化与腐朽文化、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并存共生。如果不弘扬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及时引导先进文化去占领文化阵地,腐朽文化就会兴风作浪,使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陷入困境。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公共文化社会功能的基本价值导向:通过公共文化,传播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承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功能;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民族优秀文化与民族精神,承担文明传承和确立文化自信心、自豪感,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热情的功能;提供文化设施、场所和产品,承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人民群众文化利益的功能;通过文化活动与实践,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承担培育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的功能。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是实现社会多元文化互动,优化社会文化生态的必然要求。文化以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方式提供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目的意义和根本动力。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文化是围绕着消费展开的,更多地与休闲娱乐和个人意志的张扬相关联。商业化对于文化的提升作用是很明显的,但商业化也容易导致文化的低俗化,忽略文化传播的精神文明实质。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是实现社会文化生态平衡和优化的基本路径。公共文化建设,应正视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三者的互动。主流文化的中心性、统摄性、同一性,使其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占据主导地位,承担着其控制领域内的文化监护和文化培育的权利和责任。精英文化主要以人文精神作为批判性话语,探求社会结构的本质、规律、合理性及其可能性。大众文化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并存,一方面,以主流文化规范大众文化,为大众提供精神食粮,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主流文化调整策略,既要借鉴大众文化的成功模式,又要对大众文化因势利导,传播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以精英文化的思想指导、学术喂养与智力支持来提升大众文化,提高大众的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重建文化价值系统,建设涵盖和包容历史精神、人文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大众文化。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是实现文化资源平等共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将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国家战略高度,明确指出要快速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并把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结合起来,凸现了文化建设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其提供经济基础,需要文化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需要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大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域、城乡和阶层之间的协调发展,就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团结,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增强我国文化凝聚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