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急诊常见就诊症状
急诊有一定范围,一般来说,当发生下列突然病变或紧急情况时,应该到就近医院看急诊:
(1)患者发热体温在38.5℃以上,尤其是幼儿和老人,应尽快就诊。
(2)凡患者有意识不清、昏厥、昏迷、抽搐或梅尼埃病(内耳眩晕症)发作。急性肢体瘫痪,血压高达180/110mmHg(24.0/14.7kPa)以上者。
(3)患者有急性心力衰竭(如静息时感到气急、心悸、左胸痛等)或心律失常(如有明显心悸,频率过快、过慢,或有严重节律紊乱、不规则等)。
(4)心前区突然疼痛、胸闷憋气、大汗淋漓、疼痛反复发作,并涉及肩部。
(5)患者有严重哮喘、呼吸困难、窒息、颜面青紫,及咽喉部、食管、气管或支气管有异物者。
(6)急性食物中毒,严重的呕吐、腹泻者。
(7)各种急性中毒者(包括服药、服毒自杀)。
(8)急性腹痛、腹肌紧张、腹痛拒按等。
(9)急性尿闭、尿潴留等。
(10)严重尿路感染(如有尿痛、尿急、尿频,伴发热等)。
(11)大出血:包括呕血、咯血、便血、尿血、外伤、自伤自杀、阴道流血、五官出血和腹腔内出血等。
(12)急性损伤、交通事故以及各种创伤导致急性软组织损伤、骨折脱臼及外伤(24小时内未做处理的患者)、冻伤、灼伤或毒蛇咬伤及犬咬伤等。
(13)意外伤害,如电击、触电、坠落伤、溺水、烧伤、塌方挤压伤及工业外伤等。
(14)各种急性炎症及急性感染,如痈、丹毒、乳腺炎及中耳炎等,伴发热。
(15)急性青光眼、急性视力障碍、电光性眼炎、眼部异物等。
(16)突然出现皮疹,皮肤瘙痒伴胸闷气急、腹痛及腹泻者。
(17)急产、难产、流产及子痫等。
(18)各种慢性病急性发作或病情突然恶化者。
(19)经医生认为需按急症处理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