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MN君《博雅的手民》一篇杂感,不禁联想起三个“博雅的手民”来。
(一)适之去年在东大演讲“书院制史略”,其中有这样一句话:“黄以周先生做南菁书院山长的时候,常常拿‘实事求是,莫作调人’八个字告诫学生。”不知那位笔记先生怎样记下,以致某报(好像是《时事新报》,但是记忆不真了)的手民竟把“黄以周”改作“黄梨洲”,而《东方杂志》第二十一卷第三号第一四五页选录此文,亦竟随之而变矣!(《东方》“梨”作“黎”,此不知沿某报之旧乎,抑经《东方》之“重译”而复变乎!是殆不可知矣。)夫黄梨洲与黄以周,同为“吾乡”之经学理学名儒,且以文字而论,“以、梨(或黎)”叠韵,“周、洲”同音,宜若可以相通也。然之二子者,一在明清之际,一在清末,认作一人,似有未安。虽然,手民也,而能知有黄梨洲(或黎洲),吾于是推知彼必尝略窥《明夷待访录》及《明儒学案》之一斑矣。可不谓之博雅也欤哉!於戏!盛矣!
有人说:“若适之当日说了‘黄元同先生’,当不致有此误。”是亦不然。“吴又陵”既可变为“严又陵”,则“黄元同”何不可变为“钱玄同”乎?前年,“宣统九年”的“特简法部尚书”劳乃宣大人薨,其家属寄讣文给我,因为我的贱名上一字犯了他们的“圣祖仁皇帝庙讳上一字易天〇而地黄”(引号中十六个字,录自《字学举隅》)那个“〇”字,于是封面上贴的蓝签上面的红签上竟写作“钱元同先生”!若使“博雅的手民”见之,当可合区区与黄元同而一之矣!
(二)适之从美国回来不久,做了一篇《归国杂感》,登入《新青年》第四卷第一号。其中提及俄国的An-dreyev,群益书社的“不博雅的手民”误将v字排作u。后来《神州日报》转载此文,凡原文中直写西洋字的,都用汉字译出,而这位俄国文学家竟译作“安得来洋”!是殆亦“博雅的手民”所为也。夫手民而能知yen音之当译为“洋”,苟非博雅,乌克臻此!
(三)十八年前,有日本留学生某某二君办了一种杂志,名叫《教育》。其第一号中有一语云,“虽如汗牛之充栋”。过了几天,《民报》第十号中,章太炎师对于此语下了下列的批评:
贵报《新教育学冠言》有一语云,“虽如汗牛之充栋”,思之累日不解。“汗牛充栋”,语出唐人文中,非难得之秘书。其意谓积书既多,藏之则充塞栋梁,载之则牛马流汗。语本平列,而作此句,恐有杜温夫“助词不中律令”之诮。望速改正。
后来《教育》的记者答复太炎先生,大意说,“这是手民排错的。我们的杂志中还有引孟子的话,也脱了一个字,你为什么不举发?难道你以为我们只读过《四书》,没有读过唐文吗?你竟这样看不起我们吗?”到了《教育》第二号出版,便附了一张“第一号勘误表”,把“虽如汗牛之充栋”,改正为“虽亦汗牛而充栋了”!
这一个僻典,我们在“群言堂”(“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中是常常要用它的。近来《晨报副刊》中所载淦女士的文章偶然用了这个僻典(三月十五日),以致惹起蹇先艾君的诘问(三月二十日)。浩然君又因东大的国学家顾实的文中有“注者充栋”一语,又提及这个僻典,他说,“‘若汗牛之充栋’这句话,或者可以不像‘出人意表之外’一样,再烦钱玄同先生详细的说明了罢”(四月四日)。但我既在中央公园中说明了“出人意表之外”那个僻典,则现在也不妨趁这谈“博雅的手民”的机会来说明这个僻典的来历;浩然君当亦不以为非也。
据我看来,排“虽如汗牛之充栋”的那个手民,虽然似乎未曾读过唐文,有些欠“博雅”。但这句话的确很有趣味,如浩然君所说的:“流着汗的牛,堆积起来,堆积起来,一直叠到碰着屋栋”;“流汗的牛堆积得满屋,或者可以叫人错看这是牛肉庄的栈房。”所以该手民能排此语,也未尝不可对付着权称为“博雅的手民”。至于后来排勘误表的那个手民,则不但配不上称博雅,简直非打手心不可!
话本可以说完了,但因上文提及顾实的“注者充栋”一语,忍不住还要赘上几句。这“注者充栋”一语,决非“博雅的手民”所能撰出,一定是博雅之至的国学大家顾实的大手笔。所以我曾对我的朋友杨遇夫先生说:“你若到东大去,你可要小心些!谨防顾老先生把你堆到屋栋上去!虽然那边的屋梁上早已有河上公到马其昶许多人在那儿给你‘陪堆’(这个新名词,是援‘陪绑’之例而造的),可是我总觉得替你难受哇!”(因为遇夫曾著有《老子古义》一书故也。)
哈哈!“群言堂”要关门了,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