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壮、岱、侬族在文化上的异同

在中越边境中国一侧人数最多的民族是壮族,在越南一侧是岱族、侬族。岱族和侬族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民族,但关系十分密切,有的两个民族毗邻而居,甚至共同居住在一个村子。在文化上,岱族与侬族既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些微的差别。

壮族与岱族、侬族在文化上的异同如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节所说的壮族文化,主要是讲南部的壮族,尤其是中越边境的壮族。

壮族、岱族、侬族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与他们毗邻而居交往较多的民族有汉、京、泰(傣)、苗、瑶、彝、哈尼等,其中以汉、京族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壮族受汉族的影响多,岱族、侬族既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也受京族文化的影响。越南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岱族、侬族的专家阮氏安说:“在越北的岱族最突出的特点是,京、岱、侬文化交叉于其身。在岱人的文化中,既有京族的因素,也有从平原京人传播来的汉文化,还有侬族的文化及侬族从中国接受来的汉文化的传播。”她又说:“如果岱人受汉文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京人传播的话,那么侬人直接受中国汉文化的影响。”[10]

在语言方面,壮族与岱族、侬族用自己的母语与对方交流,没有多大障碍,基本上可以听得懂,只有少量词汇有差别。有些词,尤其是新名词,壮语借自汉语,岱语受京语的影响大些,有些词借自京语,或京语的汉越词(即汉语借词);壮语、侬语受汉语的影响大些,有些词借自汉语,尤其是汉语粤方言,当地人称之为白话,如电筒、电影,岱族借自京语,壮语、侬语借自汉语粤方言。壮语和侬语中保留本民族的古词比岱语多。在历史上,壮人、岱人、侬人曾经开过私塾馆,教授汉字汉文。现在,很有意思的表现是,靠近中越边境的岱人、侬人中,有不少人通过亲戚亲族的关系到中国边境一侧学习汉文,然后回越南做道公,由于侬人更精通汉字、汉文,岱人会请侬人的道公去做道场,甚至收徒传授弟子。与平原的京人一样,也教汉文的《三字经》《三千字》课本,这些汉文书籍现在河内的书店还有卖。在高平省岱人的葬礼中要唱颂歌,唱词忽而是岱语,忽而是越南语汉越词,忽而是汉语粤方言。还有的道公、巫师亲自或托人走几百公里路跨过边界到中国广西首府南宁市购买做法事的道具。在越南谅山、高平的道公中盛传中国广西龙州的道公赶鬼除妖的本领最大,妖魔鬼怪都怕广西龙州的道公。

在服饰文化方面,在穿着上有些不同,岱族妇女穿黑色或咖啡色的长衫,类似中国汉族妇女穿的旗袍,但前后下摆较长,长过膝盖两三寸,内穿同样颜色的长裤。与中国自称“岱”的壮族妇女服装相同。越南侬族与中国自称土人或侬人的壮族妇女服饰相同。壮族与岱族、侬族妇女的服饰,基本上相同,只有微小的区别。岱族妇女都穿四幅或五幅布制作的上衣,衣服长如旗袍,内穿长裤子,系腰带,戴盘发头巾,或蒙头巾,头发不披散。岱族妇女通常在腰带处系有银链,而侬族妇女通常系一个装钱物的小布袋。侬族喜欢穿阴丹士林布(现在已不生产阴丹士林布了,改用其他蓝色布代替)的浅蓝色上衣,上衣的长度要遮住臀部,襟边和袖口边绣有花纹。与越南谅山省、高平省交界的中国广西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靖西壮族妇女服饰相同,而岱族的旗袍长,与中国广西龙州县金龙镇的壮族妇女服饰相同。因此,在越南的其他民族叫岱族是长衣人,叫侬族是短衣人。侬族妇女的衣服不论腰身还是手袖、裤筒都宽大,足以身体和四肢自由伸展活动。而岱族的紧身、紧袖。

中越双方壮、岱、侬族男子穿的衣服也一样,上衣是对襟布扣黑衫,下穿同样颜色裤腿肥大的裤子。侬族男子的上衣紧身,与女子宽身相反,有两个或四个口袋,有七个布扣子,与中越边境中国一侧的壮族相同。而岱族男子的上衣则宽松,只有两个口袋,五个布扣子。现在很多男青年喜欢穿衬衫和西裤。

在饮食文化方面,现在壮族的食油是当地生产的各种猪油、花生油、茶油,各地不一定相同。岱族与侬族喜欢用猪油炒菜。壮族视狗肉为佳肴。岱族吃水牛肉、黄牛肉、狗肉,而侬族是不吃的。如果牛老了,不能役使,或者冻死,侬人便送给岱族或其他民族的人吃。

这三个民族的男人普遍爱喝酒,亲朋好友来了,还要喝交臂酒,即甲举杯的手臂穿过乙举杯的手臂,乙也反之,然后自己喝自己杯中的酒。另一种交杯酒,实际上不是杯子,而是羹匙,甲和乙的羹匙盛上酒,甲的羹匙酒喂给乙喝,乙则给甲喝。不论交臂酒还是交杯酒都是表示亲密、亲切的意思。过去,酒是自己酿制的玉米酒、木薯酒、甘蔗酒。进入市场经济后,自酿酒少了,多数购买市场上的酒。

在春节、中元节等重大民间节日,壮族、岱族、侬族都要包糯米粽子,形状与汉族、京族的不同,是长条圆形,而汉族、京族是凸字形或三角形、四方形。

壮、岱、侬族在阴历三月初三、祭祖、隆重的节庆日,必做白、黑、红、黄、紫五种颜色的糯米饭,寓意吉祥如意、五谷丰登,除供祭外,就是人吃。除白色是糯米的本色之外,其他颜色都是用某种植物浸泡水后作为染料,把糯米染成各种不同的颜色,据说吃了五色糯米饭会延年益寿。

吃蚂蚁蛋也是这三个民族饮食文化的特点之一,唐代刘恂(873?~921年?)写的《岭表录异》中记载他们的先民已把蚂蚁蛋作为佳肴,直到现在,中越边境两侧仍然吃蚂蚁蛋,每当六七月大量水果成熟时,是红蚂蚁产卵的季节,人们到山林里摘取蚂蚁蛋,吃法多种多样,如蚂蚁蛋与鸡蛋炒,与各种香菜凉拌了吃,也可泡酒。蚂蚁蛋如绿豆般大小,味酸脆可口。壮族北部地区不吃蚂蚁蛋。

壮、岱、侬族都有稻田养鱼的习惯,唐代人写的《岭表录异》中已有记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每当插秧后不久,田主就放鱼苗入水田里,鱼吃草虫长大,到稻谷成熟收割时,鱼已有手巴掌大,捞鱼烹调后佐餐,鱼肉鲜嫩可口。吃不完的鱼腌制后可以储藏很长时间。稻田养鱼既可以帮助耘田,又可以养鱼得食,一举两得。

扣肉在中国南方是家常菜,中国壮族在婚庆筵席上,必有扣肉。越南侬族与其他民族不同,最具特色的是爱吃扣肉。制作工序较复杂,先选上乘的五花肉,洗干净后,放入锅内用文火煮至猪皮烂了,用筷子轻轻用力就能戳破肉皮时,捞起五花肉,晾干,用牙签或者筷头在肉皮上扎眼,让调料浸入肉内。在肉皮上涂抹酱油或者蜜糖,然后放入油锅内,用文火把肉皮炸成黄色,再把五花肉放入煮五花肉的肉汤里浸泡,使肉皮变软。之后捞起五花肉,晾干,切成块,两块肉之间夹一块芋头,置于一个大海碗里,肉皮朝碗底,如果不放芋头,可在碗底放梅菜,淋上豆腐乳与酱油、糖等搅拌成的调料,把盛有五花肉的大海碗置于锅里或者蒸笼里蒸30分钟左右,取出后,大海碗反扣在一个大盘子里,金黄的肉皮在表面,色、香、味俱全。喜庆日子,扣肉是必不可少的佳肴美食。

在居住文化方面,不论壮族还是岱族、侬族,建村庄的选址是黔桂一带人讲的峒场或弄场,周围是山岭,中间是平地,河溪流过村边,方便饮用水和农业耕作。不同的是,岱族建村的峒场比较宽大,交通方便的地方。而侬族的村庄建在较远较偏僻的地方。这是因为岱族人的先民迁来的时间早,选了较好的地势,侬族人迁来晚,选择的余地少了。过去,有些壮族居住在干旱地区,农业生产受到制约,有的就向南迁了。现在壮族人口增长,技术水平提高了,地理环境差的地方如水源比较困难的干旱地带也有人居住了,设法打井,挖沟引水,基本解决了饮用水困难的问题。

壮族和岱族、侬族的传统住宅都是干栏房(有的称为高脚屋),从外观看他们的干栏房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屋顶以前是茅草遮盖,后来是阴阳瓦覆盖,双斜面,四壁是木板或者竹壁。地基是泥巴或砖头或石头。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养猪牛家畜、鸡鸭家禽,现在有所改进,家畜家禽圈在另一处饲养。在楼层延伸出去有竹或木制的晒台,可以晒衣物、农作物。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他们认为干栏房不卫生,逐渐减少,新盖的多是水泥结构或砖石结构的房子。房屋式样,壮族与汉族相仿,岱族、侬族与京族相似。

往往一个屋檐下就居住一家人,所以进村后,只要数有多少座房屋,就会知道这个村有多少户人家。

壮族与岱族、侬族有很多习俗是相同的,如忌讳儿媳妇与丈夫、家公同一桌吃饭,丈夫的兄弟很少与弟媳、嫂子同桌吃饭。儿媳妇也不能与客人同一桌吃饭,也不能在正屋即设有祖先神龛的厅堂吃饭,必须在厢房或厨房与丈夫的姊妹、婆婆一起吃,儿媳妇要坐在靠近饭锅的地方,替婆婆、姑姑们盛饭。如果儿媳妇要与家公、夫兄说话,必须通过丈夫转达,不能直接交谈,家公、夫兄更不能到媳妇房间,大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但现在逐渐在改变中。

壮族、侬族与岱族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叔伯的子女,也就是堂兄弟、堂姐妹的长幼次序,壮族、侬族兄弟姐妹所生的子女,是按出生年月的早晚先后排兄弟姐妹的次序,先出生的是兄和姐,迟出生的是弟和妹,而岱族则没有这样的规矩,兄姐的子女,不论年龄长幼,始终是叔叔和小姑所生子女的哥哥和姐姐,哪怕是叔叔、小姑子女出生得早,也得称他们是哥哥、姐姐,也就是按父亲的辈分来决定子女之间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的先后次序,与京族的习惯一样。这大概是因为岱族迁入越南的时间早,受越南京族的深刻影响所致。

在信仰方面,壮族、岱族、侬族都有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的观念,如有山神、水神、树神,猪、鸡、鸭、牛、马都有灵魂。

壮、岱、侬三族称鬼和神都是一个词phi(汉字音译为“批”),即鬼与神不分,善鬼相当汉语的神,恶鬼相当汉语的鬼。神的观念是后来受汉族的影响才出现的,神这个词借自汉语,于是才有鬼与神的区分。

壮、岱、侬族都受道教和佛教的影响,但深浅不同,凡节日、有病痛灾难时,少不了要请道公来做法事,消灾灭难,佛教的影响较弱。在壮、侬族的神台上,会有观世音菩萨的神位,往往岱族的神台没有,只在祭“天”神时台上有“齐天大圣”的神位。少数地方有唐僧的神像。

这三个民族都非常重视祭祀祖先,祖先的概念是包括父母在内的九代祖先,近自己的四代祖先,也有近自己的三代祖先置于家中祭祀供奉,其他远的五六代祖先成为家畜保护神或保护家里的财物的神,神台置于露天,春节的时候与土地神一起供祭。他们认为祖先去世后,灵魂仍然在天宫,子孙要设祖先的神台在最庄严的地方,护佑子孙,每年祖先的忌日要祭祀。岱族与侬族的祖先神台设置有所不同,岱族的祖先神台两侧悬挂两幅印有孔雀起舞的花布,两端是中国产的阴丹士林布。侬族的祖先神台视为神圣之处,有禁忌的桌子,只能摆设与祭祀有关的器物,如香炉、酒盅等,其他东西不能摆放在上面。除祭祀祖先外,还供观音菩萨。这三个民族的祖先神台两侧都有用汉字写的对联,壮族的祖先神台较简单,只有香炉、酒盅、对联。

壮、岱、侬三个民族祭祀祖先都有固定和不固定的日子,在每年的节庆日,如春节、农历三月初三、七月十四必须祭祖,都要祀奉祖先。此外,不同的是,岱族是在祖先忌日那天供祭,而侬族是祖先生日那天供祭。侬族的观念认为,人到50岁辈分就上了一级,成为上年纪的人,可以做寿宴,祝寿。如果家里发生重大灾难,或有家人重病久治不愈,或发生猪牛家畜瘟死等重大不测事件,他们认为是祖先没有庇护子孙所致,于是要临时备办供品祭祖,才能一帆风顺。

春节的时候,壮族、岱族和侬族有不同的表现,侬族在大门旁粘贴汉字写的对联,或一些红纸条,门旁置一个供桌,一连三天摆放一些糕饼,烧燃香烛。侬族的观念认为,人的周围有无数鬼魅,春节时要放各种礼物给过往的鬼魅享用,免得入屋骚扰。而壮族、岱族没有这些摆设,只贴用汉字写的对联。

壮、岱、侬族几乎每个村都有土地庙,供奉土地神,俗称土地公,所谓的土地神是第一个建立本村的人,或以往对本村有过功劳的人。有的地方还把亡故的三代以前的祖先请到土地庙里,以便供奉,时间是腊月三十,或大年初一,祈求人畜平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如果临时有什么请求的话,也可祭拜、祈祷土地神。

在中国广西的靖西、大新、天等、德保、那坡县的壮族,越南的高平、谅山、河江、北等省的岱、侬族每年阴历正月中旬和八月中旬都举行请月姑娘下凡的活动,主要是女性参与,用对唱山歌的形式问答,要经过请月神、神人对歌、神算、送神四个过程。一旦月神下凡附在某一妇女身上,成了月神的替身,可以预知某人的祸福凶吉、庄稼的丰歉。有人把这种活动视为萨满教的表现之一。

这三个民族(壮族在左右江一带)还有崇拜“天”神的信仰,他们认为,“天”神是主宰人间祸福的神,每当正月的时候,他们要举办请“天”、祭“天”的活动,在灾难发生之前,祝愿“天”神保佑,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在灾难发生之后,如遇天灾人祸,事后要祭祀向“天”神恕罪。在举行这种活动时,他们要跳“天”舞,唱“天”歌,弹“天”琴。20世纪90年代,中国壮族的艺术家把跳、唱、弹“天”开发、加工成艺术节目,搬上舞台,很有民族特点,颇受观众的欢迎。

做请月神下凡和做“天”神法事活动的人,是曾经患过精神失常、疯疯癫癫病的女性,痊愈后经过师傅的指点、调教才能成为巫师。这种巫师的形成与萨满的出现相似,与萨满教有关,有人就直接叫萨满教。

他们都信仰、祭拜玉皇大帝、灶君、龙王。玉皇是道教认为诸神之王。灶君即灶王、灶神,供奉于灶头,是能支配一家人生死祸福的神。

壮族、岱族和侬族视10世纪的首领侬智高是保护神或安抚大王,当神圣的神来崇拜,在中国广西的靖西县、德保县,云南的广南县、马关县,越南的高平省、河江省、老街省设有侬智高庙,定期祭祀,但各地的日期不同,有的在六月或七月的某日。在越南谅山省的岱族,每当各家各户杀猪之后,得先在晒台上供祭安抚大王,仪式很简单,把猪头置于香蕉叶上,燃烧几炷香,之后才能出售或者煮来吃。[11]

壮族、岱族、侬族的姓名,壮族先民唐代的“西原蛮”已有黄、韦、周、侬四大姓,在左右江一带是强势家族。此外,还有宁、莫、廖、武、梁、覃、罗、吴等姓。到了南宋(12世纪)时,在大姓中增加了岑、闭、许、林、王、陆、何、石等,直到今天,壮族、岱族、侬族中这些大姓依然存在。越南岱族与壮族、侬族不同的是,有些京族的流官长期居住在岱族地区,被岱族同化了,多了一个阮姓,如阮锦绵是河静人,被朝廷派遣到谅山任镇守官,携妻带子来到岱族聚居的地方居住,他的后人就落籍谅山省高禄县黄峒,已有25代人,其中22代人任镇守使,他们的祖先是京人,天长日久被岱人同化,成为岱人。又如北省大郡公侬大保,原籍是义安人,京族,黎仁宗甲子年(1444年)来到北镇守,他的后人被岱人同化,变成岱族,改为侬姓,居住在那理县良善社(即乡)。相传,高平省覆和县仙遥社(现为仙成社)的丁姓人家,其先祖丁文佐被黎朝派遣到高平消灭莫登庸,战乱平定后,定居高平省,子孙后代一直在高平生活,由京族变成岱族。[12]

韦姓的来历壮族、岱族、侬族有一个相同的传说:韦姓人的祖先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名将韩信,因谋反被杀,萧何让人把韩信之子(另一说是侄儿)托给南粤王赵佗抚养。为了避免被屠杀,斩草除根,于是把“韩”字去掉左边的偏旁,便成了韦姓。这则故事在清人张泓纂的《滇南新语·淮阴后》、地方志书、韦氏家谱都有记载。越南阮朝无名氏撰《山居杂述》卷1“淮阴有后”一节,韦氏家谱也有记载,民间的口头传说也很多。这个传说版本多而繁杂,枝蔓各异,经不起细细推敲。在民族压迫的年代,很多少数民族为隐瞒自己的民族成分,假托自己的祖先是汉族,甚至是汉族中的名门望族,这是可以理解的。本文不考证这则传说的真伪,讲述这个传说的意思是,这三个民族有着共同的传统观念。

壮族、岱族、侬族人的姓基本是相同的,人数比较多的姓已如上述,名字有单名和双名两种,现在以双名居多。双名的第一个字是表示此人在家族中的辈分,故称字辈,每个家族都有规定的字辈数,如国泰民安家富万贯八个字,这就是字辈,家族中的亲兄弟、堂兄弟第一代人取国字辈,第二代取泰字,以此类推,周而复始。当看到字辈时,不论年龄大小,都是同辈人,如本人叫侬国宝,堂弟叫侬国礼。第三个字才是名字。但是岱族入居越南的时间长了,受京族的影响深,有些岱族人的名字发生了变化,跟京族一样,京族人的名字第一个字是表示某某家族,而不是字辈,如父亲叫阮光平,儿子叫阮光宽,孙子叫阮光大。现在岱族的人名已经出现京族化的名字,也就是说,名字的第一个字,不是辈分的标志,家族里辈分不同的人都可以是同一个字,如祖父叫黄海宗,父亲可以叫黄海宝,孙子可以叫黄海宾,名字的第一个字不是字辈。

壮、岱、侬三个民族都有“不落夫家”的婚俗。他们与中国汉族和越南京族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习俗不同,婚前婚后都有社交的自由,但婚事还得看八字,男女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为夫妻。在新郎家举行婚礼的当天,夫妻不能同房,次日在伴娘的陪同下,新娘返回娘家。当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农忙时节,或节日时,夫家便由小姑或丈夫的母亲去请媳妇回夫家,这时才能与丈夫同居。农忙或节日过后,媳妇又回娘家居住。这样在娘家与夫家两边走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媳妇何时生第一胎孩子。生了第一个孩子,媳妇才有权、有资格到丈夫家长期居住,成为丈夫家的一名成员。结婚与成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了孩子才能成家,也叫落夫家。因此,婚后快的一年就落夫家,有的拖到十多二十年。近十年来,“不落夫家”的习俗在改变中,有的地方象征性地婚后“不落夫家”若干天,不必等生头胎孩子,便与丈夫长期生活在一起。

从过去到现在,中越边境两侧的壮、岱、侬族通婚的不少。1991年4月,也就是中越关系正常化之前8个月,笔者来到广西靖西县吞盘乡孟麻村,该村离108号界碑约2.5公里。这时虽然无战事,但双方的军队还对峙着,通往越南的小道两旁仍然埋有地雷。孟麻村的壮族青年结婚,越南高平省河广县的8位侬族姑娘走了几十里路来贺喜,小住了三天,喝喜酒,唱山歌,尽欢方回越南。后来得知,1985~1990年,中越边境还是战火纷飞的时候,越南河广县的岱、侬族女子甘冒生命危险,有23人嫁到孟麻村,年龄在21~38岁之间。嫁到中国来的原因,主要是越南女多男少,生活比中国艰苦。这时适逢清明节,从越南过来扫墓祭祖的人络绎不绝。2010年笔者到广西龙州县下冻镇布局村调查,该村有7个屯,1720人,娶了越南媳妇95人,这是跨国婚姻,但在他们的心目中是本民族内通婚。

壮、岱、侬族的观念认为,天上有位花婆圣母(简称花婆)支配着人间的生育大事。女子怀孕是花婆神赐给的花所致,白花代表男婴,红花代表女婴。不仅如此,花婆还保护孩童的健康成长,直至成家立业。因此,他们虔诚信仰花婆神,婚后要举行架桥求花仪式,才能得子。每家人的堂屋或者卧室里,都设有花婆神台,初一和十五都上香敬拜,直到怀孕为止。如果久婚无子,还得到三岔路口或十字路口举行“求花”仪式,用木头搭一座象征性的桥,称为幸福桥,给过往的行人带来幸福。在路边盖一间茅草房,供来往行人歇脚,挡雨遮阳,助人行善,必有好报,求子得子。怀孕七个月内,要举行“安花”仪式,祈求花婆圣母保佑产妇分娩时母子平安。他们的经书、条幅、纸符都是汉文写的,有的是用六书规则创制的土俗字,越南称为岱喃字写的。他们不同之处是,中国壮族除了屋里设有花婆圣母神台之外,在村子里还立有花婆圣母庙,而越南岱、侬族只设在家里,村里不设庙。

壮、岱、侬族的丧葬有所不同,壮族在埋葬后三五年,要把尸骨捡起来,放入一个新陶罐里,请风水先生择地择日举行第二次葬。越南的岱族和侬族则没有第二次葬。

壮、岱、侬族的歌圩是他们在文化上的特点之一,圩在中国北方称之为集市。每当圩日,人们到圩市上买卖物品,青年男女们趁此时机盛装前往,男性成一队,女性为一群,途中相遇时,就先集体对答山歌,如果其中有了意中人,就可成双成对地离开团队,到幽静的林中对唱山歌,这就是所说的“以歌择偶”。大的歌圩有数万人之众参与,场面极为壮观,人山人海,歌声此起彼伏,通宵达旦。往昔民众的娱乐活动只有唱山歌这一项,男子多一项可以喝酒解闷。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中越两国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实行市场经济,外来文化的强劲影响,人们的娱乐活动丰富多彩,看电视、看电影、打扑克、打麻将、跳舞、唱卡拉OK、打各种球类,青年们对山歌的词曲已失去兴趣,而喜爱流行歌曲。在这样的冲击下,盛大的歌圩开始走下坡路,出现有圩少歌,甚至有圩无歌的冷清局面,民族文化濒临衰亡,中越两国热心民族文化之士,大声呼吁要抢救、拯救,提出一些措施、建议,能有多少效果还不得而知。

壮族没有,岱、侬族有《九主争王》的故事,梗概是:雄王时代末期,在桂西和越南高平省一带,有一个“南岗国”,西面是文郎国。“南岗国”国王蜀制亡故后,其子蜀泮年幼无法控制局面。该国有九个勐主乘机出来争夺王位。这九个勐中的七个勐位于越南高平省,另外两个勐在中国广西的靖西、崇左县。要幼王让位。幼王蜀泮很聪明,提出九主相比武,胜者为王。结果打成平手。幼王又提出比才干,三天为限,胜者为王。比赛的项目有:到中国去捉公龙,用箭射下所有的榕树叶,作一千首诗,把“藩菲”地方的秧拔来种植在总朱平原上,造龙船,凿石成屐,烧石灰起王城,把犁头磨成100根针。幼王用美人计迷惑九主,使他们无法获胜,保住了自己的王位。后来文郎国衰弱,蜀泮乘机兼并了它,建立了瓯骆国,号安阳王,建都于古螺。

每年春节前后,在中国边境一侧的壮族地区,有非常热闹的“隆垌(音译)节”活动,壮、岱、侬语“隆”是下的意思,“垌”是田垌的意思,即山谷之间的平地,连在一起的意思是下田耕作。译为汉语是“下田垌节”或叫“下田坝节”。往往是由某个村作东道主,各村自定日期,一般举行3~5天,主办村邀请附近的村民来参加,最普遍的是唱山歌,尤其是青年男女,趁此机会唱情歌,寻找心上人。请戏班来唱戏,在过去文娱活动贫乏的年代是必不可少的。小商小贩也来出售商品。

越南的岱、侬族也有“隆垌节”,也叫“隆垌会”,每年入春时,越南谅山省文朗县在正月的不同日期有17个“隆垌”会,这时人们邀请天上、地下的各路神圣同乐,远近数十里的人都来聚会,有时会有上万人参加,热闹非凡。聚会开始时,首先请神农的灵魂下凡,祝愿保佑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大人们舞狮子、斗鸟、斗鸡、拔河,少年儿童玩打陀螺、打短棍、掷铜钱游戏。青年男女在树下,在土岭坡对唱山歌。寨老、村老举行开耕仪式。四邻各方的人带来农具、牲畜、生活日用品进行交易。实际上是为春耕大忙做物资准备,为期一周左右。此外,他们崇拜、敬畏谁都没有见过的叫“都额”的水神或水怪,以及田神、山神、树神等。

20世纪80年代以后,越南岱、侬族的“隆垌”活动已呈衰退的趋势,越南谅山省长定县原来很多地方有“隆垌”活动,到了1998年只有六个地方还保留着。同年,在文朗县还有17个地方保持“隆垌”活动,但有半数的“隆垌”活动,供祭神农的活动没有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意义没有了,成了青年男女的娱乐场所。文关县“隆垌”活动中的民间娱乐形式已很少。亭立县过去很少有“隆垌”活动,现在完全没有了。北山县过去活跃的“隆垌”已不存在。[13]

总之,他们同一民族来源,又毗邻而居,交往密切,但又生活在不同的国家,因此在文化上,相同的多,变异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