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 天津市

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总结

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2009年以来,根据第二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按照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天津市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以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为重点,持续不断地开展了“扫黄打非”第一、第二、第三阶段集中行动,日常监管水平得到新提升,进境入市渠道被有效封堵,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进一步净化,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成功审结了“6·03”大案,积极稳妥地查办了“3·12”要案,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成绩显著,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据统计,截至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1246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23959个次,取缔关闭非法店档、摊点1509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49043件。

一、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日常监管水平新提升

(一)进境入市渠道得到有效封堵

天津海关严把国门,严格查验通过货运、行邮、旅检渠道入境的出版物,特别是继2008年“3·14”事件和2009年“7·5”事件后,加大了对涉藏、涉疆内容非法出版物的查缉力度,查获了《西藏之乱——掩盖与扭曲的真相》、《西藏的故事》等非法出版物,据统计,2009年共查缴非法出版物1967件,“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468件,非法宗教宣传品26266件。邮政、机场、铁路和交通部门加强对邮递渠道和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监管和检查,确保不承运各类非法出版物,严防非法出版物流入天津市。机场、铁路、交通部门加强对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候机楼等部位出版物销售点的管理,确保不卖非法出版物。同时,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流动摊贩。

(二)出版物市场更加净化

文化执法、新闻出版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音像店、图书批发市场、书店、书报刊亭、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正规渠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活动,坚决防止非法出版物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在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下,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反复清查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电脑城以及涉外公共场所,坚决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进一步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

(三)印刷复制企业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文化执法、新闻出版部门在进一步强化对印刷复制企业监管的同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印刷复制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曾经出过问题的印刷复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印刷复制委托书制度严格落实,确保企业不承印承制非法出版物,同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印制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企业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据统计,2009年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7509家次。

(四)网络文化环境进一步净化

网管办、通信、公安网监部门深入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动态,严密封堵境外有害出版物和政治谣言等有害信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二、精心组织协调,开展集中行动,不断取得新战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第一、第二、第三阶段“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这些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有力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

(一)以遏制非法出版物和清除网上违法有害信息为重点,自2月上旬至4月下旬,开展了第一阶段集中行动

按照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天津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围绕第一阶段集中行动主要任务,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集中治理,严格查堵非法出版物、严肃查处各类非法报刊、严密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出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天津海关共查缴非法出版物475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158件,非法宗教类宣传品11909件;公安网监、通信管理部门坚决落实关键词过滤、24小时值班制度等防范措施,删除处置各类有害信息6879条;市文化执法、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市场清查中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776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和店档摊点4995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21632件。

(二)以整治印刷复制、运输环节为重点,自5月中旬至7月底,开展了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009年第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全力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并坚持按照特别整治期进行管理,实行“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天津海关查获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列名的非法出版物500余件;文化执法部门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263家次;文化执法、交通、机场、铁路部门对物流中心的配货站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内的书报刊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贩运、经营非法出版物的企业和责任人;武清区、静海县还加大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版物经营店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其经营行为。

(三)以整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教辅活动为重点,自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了第三阶段集中行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部署,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搞发动、清市场、挖线索、端窝点、办大案、抓长效”六项工作措施,严密封堵查缴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坚决整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教育部门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校使用教材教辅行为,文化执法、教育部门联合对18个区县的2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征订使用教材教辅情况。文化执法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的集中检查,大力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

结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专项工作部署,还组织开展了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净化“两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出版物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了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按照全国有关通知要求和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工作座谈会部署,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自查和执法部门检查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市、区两级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市音像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特别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单位进一步加大检查密度和力度,反复排查,不留死角,坚决清缴和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5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和场所452家次,清缴了一批涉嫌低俗音像制品。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监管平台系统”,加强对网上音像制品销售传播等环节的技术监管,防止低俗音像制品通过互联网传播。

2.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

按照中办发〔2009〕6号文件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天津市文化市场实际,认真开展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的书店、报刊亭、音像店、文具用品店和网吧的检查,坚决查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类书刊、音像制品、动漫游戏、印刷品和不良文化产品,坚决取缔游商地摊,坚决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出版物市场环境。据统计,全市共检查网吧14930家次,责令整改134家次,警告处罚447家次,罚款20余万元,停业整顿7家,配合工商、通信部门取缔“黑网吧”1341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3.开展净化“两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

根据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部署,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严守进境入市渠道、严密清查市场、严防翻印复制非法出版物、严禁网络传播有害信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净化了天津市出版物市场,为全国和天津市“两会”顺利召开,为广大群众欢度“两节”营造了良好文化环境。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天津海关部门收缴《晚年周恩来》、《真假毛泽东》等非法出版物、“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共104件,收缴非法宗教宣传品814件;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共出动检查人员3036人次,检查市场271家次,店档、摊点1440个,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63家,取缔、关闭店档、摊点118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6946件。

三、深挖线索端窝点,认真查办大要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按照“彻查彻究彻办”原则,天津市2009年成功查办了“3·12”要案,审结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的“6·03”大案和徐州“3·03”案天津专案,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查办了重要案件“3·12”案

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云山同志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案情报告上批示:“天津市对此案的查处是及时有力的。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做为要案,协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坚决查缴,防止扩散。防止互联网传播。”云山同志在天津市上报结案报告上又一次批示:“天津的工作做得好。”高丽同志批示:“‘扫黄打非’工作十分重要。近两年天津市按中央要求,连破两起要案,把握得比较好,工作比较扎实。希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肖怀远同志亲自部署、直接指挥。公安、新闻出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商、税务、网管等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查处了“3·12”要案,取得了收缴涉案图书1946册(共印2000册)、电子光盘2张、储存该书电子文件硬盘6块、印刷软片(菲林)38张的重要战绩,并有效控制了涉案人员炒作的图谋,教育转化了编辑及非法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的有关人员,取缔或重罚了相关涉案企业。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认为“此案的成功查办,为国内查办非法出版物案件提供了经验和范例”。

(二)审结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重点督办的“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

此案的破获,打掉了天津市最大的批销音像制品网络,查获非法光盘30余万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及大量涉案物品,依法从严审判了11名犯罪分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程来津表彰此案的查办工作,认为“此案的成功破获,不仅沉重打击了为害一方的盗版犯罪活动,促进了天津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还为查处同类案件提供了经验和范例,对推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成功审结了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天津专案

根据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提供的线索,天津市于2008年年底成功侦破了“3·03”贩卖非法报纸案,并于2009年年初以非法经营罪对此案依法宣判。

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文化执法部门注重挖线索、端窝点,顺藤摸瓜、查办案件,2009年已连续查办各类非法出版物案件315起,成功打掉多个销售非法出版物黑批发窝点,铲除了危害非法出版物市场的祸根。

1.查办了“9·16”销售非法光盘黑窝点案和河东区销售非法出版物黑窝点案

9月16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西青区西姜井村查获一起向北京等地辐射批售非法音像制品窝点,收缴盗版光盘近10万张,淫秽音像制品近1000张。此案已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对涉案非法光盘进行鉴定。9月28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河东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公安等部门,捣毁了一个深藏在某小区内的盗版光盘批发窝点,经清点和市新闻出版局鉴定,共查缴非法出版物1100余种、盗版光盘12700余张。以上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大力查办非法出版物行政案件

2009年年初,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蓟县新闻出版局查处蓟县大唐印刷厂印制非法出版物案,没收非法出版物4990册,蓟县新闻出版局对该厂罚款人民币5万元;查处海力德集团等单位盗印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非法出版物案,没收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对2个装订印刷企业分别罚款1万元和4000元;会同河东区新闻出版局查处一书店经营盗版教辅图书案,当场没收违规教辅3000余册,河东区新闻出版局已对该书店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会同西青区新闻出版局查处一书店经营非法图书案,西青区新闻出版局对该书店罚款1300元;会同津南区新闻出版局查处一正在装订非法出版物的装订厂,当场收缴2000余册非法图书,津南区新闻出版局已对该厂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打掉多个销售非法出版物黑窝点

2月,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南开区端掉2个销售非法教辅黑窝点,收缴盗版教辅图书和试卷类非法出版物3.2万余册。年初,和平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打掉3个经营非法出版物黑窝点,收缴非法报刊6000余份、非法图书6200余册。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武清区新闻出版局,打掉一个批发非法出版物黑窝点,收缴非法小报7000份、非法图书100册、非法光盘100张。同时,在全市加大宣传攻势的强大压力下,南开区一非法光盘黑窝点经营者主动向主管部门上交盗版教辅读物1460册。

四、努力探索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扫黄打非”工作内容

(一)积极建设“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

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高度重视做好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专门做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好‘护城河’工程”的重要批示,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怀远同志提出明确要求,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天津市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首都文化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联系,联合组织召开了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京津协作座谈会。会议就加强京、津两地地区间合作、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北京等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共同开展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扫黄打非”协作管理、信息通报、联合封堵等工作机制,决定在查处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案件中协调行动,进而实现跨区域联合办案,以开创快速高效、联防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对进京各渠道严密监控,确保非法出版物不流入北京。据统计,护城河行动开展期间,全市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000余家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4万余件,收缴非法报刊2245份。

(二)扎实推进网络侵权盗版监管平台建设

在2008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网络技术优势,积极搭建天津市网络侵权盗版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传播影视、音乐和图书等作品的监管力度,切断网上传播侵权盗版作品的通道。目前,通信网络音乐作品的监管平台基本建立,该平台通过对备案登记作品与正版库的对比,能及时搜索发现侵权盗版音乐作品,为迅速依法查处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积极开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网站行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活动的紧急通知》(〔2009〕新出明电34号)的部署,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针对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情况,组织公安网监和通信管理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了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努力探索封堵和拦截新技术措施,切断色情网站的利益链条,减少手机色情网络不良文化信息的危害。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扫黄打非”斗争提供保障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2009年,市委书记张高丽对“扫黄打非”工作作出7条批示,为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怀远同志对“扫黄打非”工作高度关注,无论是全年的工作部署、阶段性的专项治理,还是重大案件的查办,他都亲自过问、亲自指挥。年初,怀远部长出席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做好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他亲自审定《天津市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2009年,针对“扫黄打非”重点工作,他作出重要批示29次,对全年的“扫黄打非”工作给予有力指导,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投入

一是为加快文化市场执法改革步伐,解决“扫黄打非”执法授权问题,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天津市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于2009年12月1日已正式生效,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为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理论研究水平,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联合组建了“扫黄打非”犯罪问题调研基地。该基地以总结“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经验、研究执法工作前沿课题、建立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为重点,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要求,专门部署此项工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挤出经费,带头为执法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推动此项工作起到示范作用。下一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市各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对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发挥考评机制作用

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执法工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建立了日常巡查、联席会议、抄告备案、应急管理、区域协作、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专家顾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案卷评查、举报受理、案件移送、岗位轮换、重大案件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表彰奖励、行政复议、廉政、培训考核、信息沟通等7个方面20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日常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推动了“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扫黄打非”考评和“扫黄打非”先进评选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积极性。日常,对查办“扫黄打非”大案要案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例如,2009年,对查办“6·03”大案的公安西青分局给予办案经费5万元的奖励,对查办徐州“3·03”制售非法报刊团伙网络案天津专案的公安和平分局给予办案经费1万元的奖励。年终,结合市综治委办的考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将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先进评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加强信息宣传,做好举报查处

共编发“扫黄打非”工作简报30期,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简报26期,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指导基层工作起到了示范导向作用。积极联系中央及天津市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多次播发、刊载专题稿件,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工作的氛围。举行了两次大规模销毁活动,共销毁盗版光盘92万余张,非法图书5000册,充分展示了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12318举报电话作用,认真记录并有效查处每一起举报内容,共接到并查处各类有效举报5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