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释“礼仪”

如前所述,自从“义”(仁义)与“仪”(威仪)有了“分工”之后,“仪”的含义明确而单一,“礼”“仪”连属为一个词,其含义也同样明确而单一。“礼仪”所表达的意涵,一般是指具体的礼节、礼貌或礼仪活动、礼仪形式。

“礼仪”一词在先秦典籍中也有使用:《周礼·春官·肆师》:“凡国之大事,治其礼仪,以佐宗伯。”《诗·小雅·楚茨》:“献交错,礼仪卒度。”《仪礼·士冠礼》:“乃申尔服,礼仪有序。”《礼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礼仪”一词在先秦典籍中出现的频率远不如“礼义”多,此后历代典籍虽然也有广泛的使用,但其含义没有什么变化,仍然局限在具体的礼节、礼貌或礼仪活动、礼仪形式范围之内。如《史记·礼书》:“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汉书·礼乐志》:“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一:“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白虎通义》卷九:“王者之娶,必先选于大国之女,礼仪备,所见多。”《宋书·礼志一》:“夫有国有家者,礼仪之用尚矣。然而历代损益,每有不同,非务相改,随时之宜故也。”《北齐书·皇甫和传》:“及长,深沉有雅量,尤明礼仪。”《隋书·列传·后妃》:“恣行淫僻,莫顾礼仪。”《旧唐书·本纪第七》:“王乘驷马车,卤簿从;诸王公已下、中书门下五品已上及诸亲并祖送,礼仪甚盛。”《旧唐书·吐蕃传》:“贞观十五年,太宗以文成公主妻之,令礼部尚书、江夏郡王道宗主婚,持节送公主于吐蕃。弄赞率其部兵次柏海,亲迎于河源。见道宗,执子婿之礼甚恭。既而叹大国服饰礼仪之美,俯仰有愧沮之色。”朱熹《孟子集注》释“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一句有注云:“交际,谓人以礼仪币帛相交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