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罚惊讶的看着两人,这当自己的警察署是什么地方,竟然想走就走。
但事实却是他也无能为力,k国的检察长的任命由总统决定,法务部长官行使提名权,总理根据总统的委托行使调转检察官的权力。检察厅是统辖检察工作的机关,检察官是独任官厅制,检察事务全部由检察官单独处理,检察官有各自的权限。
在行使检察职能时是检察官独立,检事对于自己所负责的案件,独立地进行调查与判断,独立做决定,并且自己承担责任。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由一名主任检事负责处理,对嫌疑人的拘留与免予拘留、起诉与免予起诉的决定,都是由主任检事来决定的,而不是以检事长(检察长)或检察厅的名义作出的。
如果主任检事与上司的意见不符时,上司只能向主任检事提出参考意见,而不能更改主任检事的决定。
更不要提一个下属分厅的刑侦大队长的话了。
而且法律也有明文规定。
主观认定有犯罪嫌疑的,应当查验罪犯,犯罪事实和证据。
在《检察官办案基本法》195条规定了检察官对于司法警察的管理,规定侦查员,警务官,总警,警政,警监,警卫作为司法警官,接受所有有关调查的检察官指挥。
也就是说级别再高一点的例如二级三级检察官可以直接命令警察署的署长。
而对第198条的规定,则是对嫌疑人的调查以不拘留状态下进行为原则。那么,凡是就是有脱离原则状态,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脱逃、再犯危险、毁灭证据等,则可以进行拘留,并移交所属检察官的检察院。
越想越气,明明检察官是动机最大的嫌疑人。
却因为办案检察官和嫌疑人认识,不得不要放低姿态,任人差遣。
杨罚赌气般的说道:“既然要押运嫌疑人,那我们理应要保护才对,这样我排……”
见杨罚还不死心,金俊辉笑着打断:“不必了,我有助手的。我相信也不会出什么大的差池,”
“不是吗?”
不出所料的被拒绝,杨罚苦笑道:“那我整理一遍案件的卷宗,将其他人的笔录也附赠上去。”
只可能单独提问提审金俊辉一人吗?
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检察官少,但是警察署的人多。
在证据尚未掌握完全的情况下,笔录则是最好的证据。
杨罚走后,朴尚源看着金俊辉:“谢了。”
而金俊辉则哈哈大笑:“放心吧,偶像,有他在我也会不自在的。”
朴尚源轻轻的拨弄头发,只是随意的撇了金俊辉一眼。
看的出来,他对自己是100%的信任,他不相信自己是杀人犯。
一瞬间,他竟然有先感动。
有这样一个小迷弟,倒也是真好。
金俊辉被朴尚源炙热的目光盯着有些不自在的身体一颤。
朴尚源岔开话题:“现在的所有证据并没有指向是我杀人,只证明我出现在案发现场有重大嫌疑,现在他们估计正千方百计地找着证据吧。”
“一群干啥啥不行,抢功劳第一名的蠢货们。”
金俊辉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是见习检察官,他们根本不给自己好脸色,连看个卷宗档案的机会都没有。
一听到上司命令自己侦查此案,那一个个好像人精似的。
疯了似的,往自己身上碰。
恶心!!!
………………
金俊辉大胖两个人一左一右押送着朴尚源。
出来的路上,只听到背后杨罚和助手两人的对话。
“死者的秘书招了,特别会议室的钥匙丢了。并且根据交待,昨天就丢了,但是害怕死者怪罪,没说。这样一来,好像所有人都能换掉汞的香烟。”
助手:“该死为什么监控偏偏要这个时候覆盖。”
杨罚:“查查他秘书的档案。”
助手:“平平无奇,不过巧合的是此人赌博成瘾,因此欠了数额不小的高利贷,倒是有作案动机的可能。”
杨罚:“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吗?”
助手“哦对了,我们在录笔录的过程中,知道了一个特别的人。此人有些古怪。定时的按点下班,为此社长也找他谈过话,但是他好像依旧我行我素,据员工交待,是去接女儿的,他是负责三楼打扫清洁的大叔。”
“每层楼都有三名清洁工,巧合的是一名今天请假监控显示并没有来过公司,另一名则是小时工,不过早在七点之前就走了,监控显示此人也并没有回来,我们正在通过其分配任务的公司找到他。”
杨罚:“也就是说有可能目睹案发经过的只有这个大叔一人?”
助手:“确实是这样,但是录口供的过程中,大叔表现的极其慌乱,而且只指出只有朴尚源检察官通过电梯进入三楼,并且是与他同行。”
说完,杨罚和助手一同看向了正在被押运的朴尚源,目前看来只有他有作案嫌疑。
做到现代面包车上的后坐上,金俊辉和朴尚源大眼瞪小眼,随后哈哈大笑。
大胖不解的看着两人,反应不及,挠头看着两人。
心想,这两个家伙到底在笑什么?
金俊辉坐在副驾驶上:“这不案件就有可查的了。”
大胖坐在主驾驶上,将本案的卷宗折起来塞在门的一边,随后有些疑惑的看着俩人。
“查……查朴尚源检察官?”
金俊辉无语的看了大胖一眼:“就目前掌握的证据看来,根本定不了我偶像的罪,懂不?”
大胖不解:“凶器都被发现了,如果凶器的指纹确实是朴尚源检察官的话......”
朴尚源斩钉截铁的说道:“绝对不可能。”
金俊辉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
大胖不服:“就算说是陷害,那凶手也肯定会将检察官你的指纹黏在刀上啊,这明显就……”
金俊辉拍了拍大胖,示意他停下,转而不再言语。
大胖有些不太明白。
朴尚源就是正义的代名词。
绝对的正义。
如果相信他会杀人的话。
那就相当于有一天身为见习检察官的自己,要会见高级检察长一样。
扯谈。
……
漆黑的夜幕下,现代面包车上,窗外还下着淅淅的小雨。
路的那边是一家便利店,朴尚源看了金俊辉一眼,金俊辉透过后视镜无奈的摇了摇头。
“大胖就近停车,我去买点吃的。”
大胖点了点头,将车开到便利店旁停下。
金俊辉下车,朴尚源伸了一个懒腰:“这么累,没有一杯咖啡怎么行呢?”
大胖搭话:“金见习检察官是我的大哥,而你又是他的偶像,那么你就是我的大偶像。“
朴尚源笑着:“都哪里来的理论?你到底也是好笑。”
最后有些心不在焉的指了指卷宗:“可以给我看一眼吗?”
大胖则是宝贝似的拿着卷宗,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
朴尚源无奈的看着他:“你看我双手都被铐这,我看一眼卷宗说不定能记起来一些事情,肯定会对破案有帮助的。”
“到时候你们破了大功,他出任四级检察官,你的地位自然也跟着上去了。”
急功近利,但对金俊辉是绝对的服从。
这是朴尚源能看出来的。
而且他敏锐的发现,
不知为何。
大胖甚至是对金俊辉有些迷信的相信。
听到这,大胖则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之后有些不情愿地将卷宗缓缓递出。
金俊辉问道:“听说过手刀吗?”
“啊?…………啊!!!”
他一把将大胖搂在身后,一个手刀将其打晕。
如果是正常情况,他根本无法做到近身将其打晕,但是大胖因为对金俊辉绝对的信任,再到对自己绝对的信任,导致他根本判断不出金俊辉会对其出手
现在他根本无法做出闪避动作,径直倒在自己的身上。
“我不会去信任别人,让我去履行原主人绝对的正义,等待他们查明真相?”
“就那一帮吃人不带眨眼的东西。”
“根本不可能。”
“我会为自己查明真相。”
不惜一切代价。
“然后迎接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