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理三棱镜:媒介批评文集
- 董天策
- 4371字
- 2021-01-06 18:55:45
一 新闻真实与专业操守
专业操守与理性精神不可或缺
——从“习总打的”假新闻谈起
“习总打的”是2013年4月轰动一时的假新闻。从刊出后迅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普遍称赞,到新华网核实为假消息及《大公报》发布致歉声明,都发生在4月18日一天之内。“习总打的”究竟是真是假让人感到疑惑,引起种种猜测,网络舆论沸沸扬扬,莫衷一是。我以为,这是一个相当典型的媒体案例,值得从专业角度加以认真探讨,做出比较有学理性的剖析。
一 “习总打的”的报道内容与传播效应
不妨简要回顾一下“习总打的”的报道内容与传播效应。2013年4月18日,香港《大公报》刊发《北京“的哥”:习近平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报道北京出租车师傅郭立新3月1日的载客奇遇,说当晚7点多钟,他把习近平从鼓楼西大街载到钓鱼台大酒店。习近平仅带一名随从人员,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位,反而让随从坐后排。在8.2公里、26分钟的路程中,北京“的哥”与习总书记聊污染、聊收入、聊政策,最后请求并得到习近平“一帆风顺”的题赠。
报道一经刊出,立即成为各大网络媒体的头条,引发广大网民热议。新华网“舆情在线”监测表明,网易转载中国证券报《媒体称习近平“微服私访”晚高峰在北京打的》,腾讯微博《习主席微服私访在北京打的》,新华网发展论坛《零距离接触!习近平微服私访,坐出租被司机认出》,凤凰博客《习近平微服私访高峰打的为哪般》,都纷纷成为当日最热的热点新闻、热门微博、论坛热帖、热点博文。与此同时,一大批网络评论迅速发表,诸如《总书记街头打车“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习近平街头“打的”不只令的哥惊喜》《习总书记“微服打车”给谁做了榜样?》《透视总书记“打的”中的民生情怀》《习总书记街头打的预示哪些政策风向?》等,纷纷对“习总打的”进行解读。
正当网络热议之际,遭遇当头棒喝。当天17时42分,新华网发稿:“4月18日香港大公报刊登的《北京的哥奇遇:习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一文,经核实,此报道为虚假新闻。”17点55分,《大公报》发表致歉声明:“《大公报》4月18日刊发了《北京“的哥”:习近平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一文。经核,此为虚假消息,对此我们深感不安和万分遗憾。由于我们的工作失误,出现如此重大虚假消息是极不应该的。对此我们诚恳地向读者致歉。我们将以此为鉴,用准确严谨的新闻报道反馈公众。”
按理说,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发布之后,人们应当冷静而理性地对待“习总打的”这一假新闻。然而,不少人对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却将信将疑。正如@达明的天空所说:“今天是18号,为什么感觉还是1号,过着愚人节,一大早各媒体说总书记打的问民生,到晚上又说此新闻是不实的,让我对媒体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对天说: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从网上言论看,不少人宁愿相信“习总打的”是真的,或者期望是真的,甚至从网友到专业人士都持有这样一种意见,“习总打的”无论真假都有正面意义。从新闻专业的角度看,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对于培育媒体的专业操守与公民的理性精神,是极其不利的。
二 “习总打的”报道究竟是真还是假?
从报道本身看,报道出自香港《大公报》。《大公报》创办于1902年,迄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是我国发行时间最长的中文报纸,也是1949年以前影响力最大的报纸之一,素来享有盛誉。采写“习总打的”报道的王文韬和马浩亮,均是资深记者。王文韬是《大公报》北京分社社长、报社社长助理,曾是新华社北京分社记者;马浩亮是《大公报》副主笔兼北京分社副总编辑、《北京观察》专栏主要撰稿人。他们采写的报道看起来相当专业,新闻要素俱全,时间、地点、人物明确,事件经过翔实生动,长达3000余字,并配有数幅图片,可谓“有图有真相”。
从新闻背景看,这一报道也让人感到是有依据的。2012年12月7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考察工作,沿途“不封路、不清场、不扰民”,带头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务实亲民,赢得一致赞扬。尤其是2013年2月8日,习近平在北京慰问农民工、一线民警、环卫工人,并到北京祥龙出租车公司听取司机们对打车难的看法,司机们争相发言,反映了“停车太难”“油价也贵”“交通部门应松绑”等问题。
显然,报道本身与新闻背景让人没有理由不相信这篇报道。然而,以专业眼光来看,这篇报道存在相当明显的漏洞。最大的问题,是其信息来源通篇只有一个,即“北京的哥”郭立新。这么重大的消息,为何没有采访权威部门,比如中央办公厅?再说,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否可以如此随意出行?这也是一个可以检验消息真实性的问题,为何不向权威部门求证?而且,报道细节也有若干疑点。比如写在发票背面的这个“一帆风顺”并无落款,且字体与早前习近平题词差异很大;比如高级领导人通常都不会坐在副驾驶位置,而是坐在更加安全的后座;比如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按惯例是钓鱼台国宾馆,而不是报道中所说的钓鱼台大酒店。
所有这一切,都让这篇报道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因此,报道一出来,就有人质疑其真实性。据博文《“习总打的”假新闻的微博打假始末》所说,博主童振兴4月18日看到有关报道后,当即在大公网该新闻后两次跟帖建议核实其真实性,又在个人的新浪微博中发表若干帖子怀疑报道的真实性。遗憾的是,这种质疑不仅极其个别,而且根本没有引起关注。绝大多数媒体和民众见到《大公报》的报道,根本就没有怀疑这条新闻的真实性,以至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为新闻头条,引起广大网民热议。
为什么在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刊登之后,不少人仍然宁愿相信“习总打的”是真的?坦率地说,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给人留下了诸多想象与猜测的空间。新华网的核实只有一句话:“经核实,此报道为虚假新闻。”《大公报》的致歉,核心信息有三:一是承认此报道为虚假消息;二是说明原因是工作失误;三是表态一定要改进工作。在这里,消息究竟是如何核实的,消息究竟虚假在何处,失误究竟是如何造成的,都只是概括陈述而未做具体说明。这样的陈述,势必给人留下诸多疑问。尤其是极“左”思潮盛行年代让事实真相服从于宣传需要的阴影,加上近年来一些地方否认的传言、谣言变成遥遥领先的预言这一现实,使不少人采取一种宁可信其有而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三 “习总打的”网络言论中的突出问题
如果说《北京“的哥”:习近平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报道在新闻采写上不够专业,那么众多的网络言论也暴露出理性精神缺乏的深层次问题。应当说,在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之前,一般人压根儿就没想到“习总打的”是假新闻。在这种情况下,时评写手和广大网民及时撰写有关“习总打的”的评论,阐发其现实意义,理所当然。问题在于,当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发布之后,不少时评写手和广大网民仍将“习总打的”的真实性悬置起来,不追问事实真相,只是凭个人的想象与主观的愿望发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这种言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无论事实真假,“习总打的”都有正面意义。
——即便这是一则虚假新闻,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民众对于下情上达的强烈渴望。
——虽然关于习总书记“微服私访”的报道是条假新闻,但这也是社会对亲民、务实的作风呼唤。
——为什么要对该报道是“虚假新闻”而感到失望呢?不管报道是不是真的,我们都宁愿相信是真的,这里不仅饱含着百姓的期盼和爱戴,也符合习总书记的亲民执政作风。
——透过这则假新闻,笔者也至少看到了三点教人倍感振奋的地方:一是领导人面对新闻的态度,那是坦诚的坦荡的。……二是民众对领导人的热烈拥护。……三是民众对领导人的满心期待。……有此三点所得,那么,新闻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好计较在乎的呢?
显然,民众宁愿相信“习总打的”是真新闻,的确反映了民众的渴望、呼唤、期待、爱戴、拥护等丰富的意愿,这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本身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诚如4月19日《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标题所说,“习近平打车假新闻背后是真期待,民众宁可相信是真的”。一般人因此而认为新闻是真是假不必计较,也可以说情有可原,不必深究。
不过,如果着眼于新闻传播的专业伦理与现代社会的价值理性,那么,因为“习总打的”体现了民众的真期待就不在乎其真假,像《联合早报》那篇文章那样说什么“反正,在这个神奇的国度,真真假假始终难分辨,很多东西来过、看过、思过、笑过也就过去了”,却是极不负责的,不仅违背了现代新闻的专业伦理,而且违背了现代社会的价值理性。
要知道,真正有价值的评论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决不能依托于子虚乌有的谣传。在此意义上,不必计较“习总打的”新闻真假的言论难道不是似是而非吗?如果媒体和公众以善良的愿望替虚假报道文过饰非,必然导致只注重自己的立场,不顾事实真相,最后高度情绪化地参与公共领域的讨论,导致非理性的民粹主义倾向,不利于人们对公共领域的理性参与。
四 总结与探讨
综上所述,“习总打的”假新闻采写及其传播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可以做如下总结:
其一,《大公报》的报道很失专业水准。如前所析,信息来源单一是其突出问题。说严重一点,单凭一个出租司机就采写如此重要的新闻,无异于把新闻等同于道听途说。而报道细节的疑点,如果事前仔细推敲,也完全可以引起对消息来源真实性的警觉。为什么资深记者也会出现如此乌龙的失误?笔者未采访当事人,不好妄加评论。但新闻采写对所报道的消息进行多方核实、深入调查,却是任何一个记者都必须努力做到的。
其二,部分网民不在乎新闻真假的言论似是而非。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事实必须真实,评论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才能富有真知灼见,才能引领社会舆论,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在此意义上,评论决不能跑在真正的新闻前面。不管是时评写手还是广大网民,在写作评论的时候,必须对消息所报道的事实加以认真的分析与审慎的查实。
其三,媒体与网民的相同问题是过于浮躁。进入网络传播时代,似乎一切都在追求快速。为了抢新闻,不管三七二十一抢先发布或转载那些能够吸引眼球的爆炸性新闻,或是在新闻事实还没弄清楚或新闻事件还在发展过程中就迫不及待地撰写和发表评论,已经成为当下的普遍做法。于是,差错一再增加,新闻的公信力日益受到损害,加剧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
其四,澄清事实真相的辟谣艺术有待提高。如前所说,新华网的核实与《大公报》的致歉相当笼统,从而造成人们将信将疑的局面。在日益开放的社会,任何辟谣或澄清,都应当充分说明事实真相,提供必要的事实细节,从而向社会释疑解惑,廓清各种猜测,达成以正视听的目的。
总之,在网络与自媒体越来越发达、信息传播越来越及时快捷、言论空间不断得以拓展的当今时代,无论是做新闻报道,还是做新闻评论,抑或澄清事实真相,都需要大力强化专业操守与理性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真正推进公民社会的建设,才能积极促进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原载《新闻界》2013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