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研究

一 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兴起

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实体经济发展背景(胡跃飞、黄少卿,2009)。产品的生产过程作为一条包含多个价值增值环节的价值链,在这一过程中往往需要不同环节之间进行分工完成,这种分工包括企业内分工与企业间分工两种形式。传统上,在交易成本的约束下,产品链中的大部分环节都是在一个企业内部完成,由此形成了“纵向一体化”。但随着企业生产分工模式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精力聚焦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其他非核心的业务通过外包的形式予以实现。因此,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企业间分工逐渐成为主要形式,并对企业的管理与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

首先,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与以往纵向一体化的企业生产模式不同,企业间分工的强化促进供应链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Cooper et al.,1997)。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资金流是企业的生命源泉,因为资金流动能够满足企业任何时刻的支付需求(宋华,2015)。但当企业的支出和收入发生在不同时刻,企业就会产生资金缺口。此时,如果企业不能有效获取资金,就有可能对其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得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供应链上的各企业之间也会在交易中通过一些手段予以缓解,例如单方面延长支付、早期支付折扣计划等,但是这些方式在缓解供应链中一方企业资金约束的同时,往往会给交易方带来资金障碍。因此,这些不可持续的方式并不能很好地解决供应链中的资金问题。

其次,企业间分工的发展使得供应链中的企业从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与外包业务,从而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全球贸易的快速增长(胡跃飞、黄少卿,2009)。在传统的贸易中,主要采用信用证(国际)与支票(国内)等结算方式。而在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中,频繁的业务往来使得信用证结算方式不再适用,采用传统的支付方式将会大大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Pfohl and Gomm,2009)。此外,由于交易双方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双方信任程度增强,赊账这种结算方式在全球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企业的资金问题。以此为基础,这种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的发展必然要求金融市场以供应链为核心,提供更为灵活、成本效率较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宋华,2015)。

综上,随着企业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供应链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得到实践界的广泛接受与采用。在理论研究方面,供应链管理相关研究也日趋完善。基于实践应用与研究成果,供应链管理的工具与方法均得到了较大改进。物流、商流与信息流作为供应链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在实践中的运作效率也不断得到提升。然而,供应链中的资金流动问题原本只被认为是一种辅助流程,但对于资金短缺的中小企业而言,这一流程逐渐成为制约其发展,甚至阻碍整个供应链效率提升的主要瓶颈。学者们逐渐发现,在供应链中由于资金短缺所带来的融资成本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冲抵了由供应链分工合作以及外包所产生的效率提高与成本节约而带来的“成本洼地”(辛玉红、李小莉,2103),从而使得资金流也被越来越多的供应链管理研究关注(Hofmann,2005)。基于此,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应运而生。但是,在近几年,国内供应链金融才得到真正兴起。本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发现,存在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金融危机使信贷市场收缩。2007年以来,全球次贷危机发生,随之而来的是全球的金融机构都出现信贷紧缩问题(王晓东、李文兴,2015)。这直接导致银行资金全面紧张,贷款额度急剧下降,从而使企业借贷的成本显著提升(Ivashina and Scharfstein,2010),尤其是对内源性融资无法满足其扩大再生产以提高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而言,更是举步维艰。此外,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崩溃使产业中的流动性进一步受到影响(Cornett et al.,2010)。在这关键的时期,企业(特别是最容易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努力寻求与其供应商通过信用交易解决由于其他融资方式失灵所带来的资金问题,而未受到金融危机显著影响的企业则作为流动性提供者,也增加了相应的付款条件(Coulibaly et al.,2013;Garcia-Appendini and Montoriol-Garriga,2013)。这些金融危机产生的影响极大地促进了能够优化企业现金流的措施的发展。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供应链金融(Polak et al.,2012)。

其二,商业银行发展需要寻求新的利益增长点。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贷差收入一直以来都是其主要的营业收入,利润来源十分单一且利润增长点僵化(宋华,2015)。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正在进一步缩水,并且国内银行之间存在严重的业务同质化现象,从而使得其竞争环境不断恶化。在金融体制不断发展的趋势下,商业银行如果不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将会很难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也很难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只能聚焦在经营比较稳定的大型企业不同,供应链金融可以将大量的中小企业变为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深圳发展银行,2009)。因此,商业银行也逐渐热衷于对其进行探索并积极推动其有效开展。

二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一)供应链金融的前期发展

如前所述,随着企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步意识到供应链运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供应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首先起源于Martin Christopher于1992年编辑的供应链管理论文集中转载的Oliver和Webber(1992)的文章,他们提出传统的管理是在相互冲突的管理功能目标中进行权衡,这些功能包括采购、生产、分销和销售,这种做法在产业链上不再奏效,如今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管理,那就是供应链管理。显然,这一观点将企业的管理活动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供应链管理不仅仅是企业内部各功能的协调,更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Stevens,1989;Hesse and Rodrigue,2004)。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Stevens提出的企业间运营的流程观,他认为企业的运营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分散活动阶段、功能型整合阶段、内部供应链阶段,以及内部和外部供应链利益相关者流程整合阶段。其中的核心流程便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的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商流和物流通过业务关系将不同的组织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信息流推动了组织之间的信息分享与协同行为,而资金流则加速了资金在组织间的流动,降低了资金占用成本。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推动了供应链金融的萌芽——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宋华,2019)。

1.贸易金融。对于贸易融资的探讨始于国际贸易融资(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的业务实践。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中凸显出几个核心问题:一是贸易周期长,回款慢,这是由于国际贸易往往采用海运,整个交易从订单到运输到结算需要较长时间;二是交易双方彼此不了解,因此需要第三方介入支付环节,确保交易顺利完成;三是单笔交易金额较大,需要融资方面的支持。因此国际贸易融资应运而生,并扮演着重要角色(Auboin & Meier-Ewert,2003)。据统计,全球80%以上的国际贸易中均有贸易融资的参与和介入(Chauffour and Farole,2009)。根据Humphrey(2009)的分类,国际贸易融资主要的产品包括:信用证(为出口企业提供付款保证,也可直接将信用证贴现作为融资支持)、贸易信贷(贸易双方之间的信贷,包括赊销和预付款行为)、买方贷款(即为资金不足的买方提供支付货款的金融支持)。

为了解决国内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出现的账期拖延和资金融通,一些学者和组织将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进行了调整与创新。为了更好地实现供应链企业的复杂金融需求,一种将不同产品进行组合的“结构性贸易融资”应运而生,结构性贸易融资的特点是多种融资、结算产品搭配组合使用,一方面满足企业需求,一方面降低银行风险(徐进亮等,2013)。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结构性贸易融资进行了研究,认为结构性贸易融资能够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提供便利,促进外贸出口,缓解买方和卖方资金压力,并作为传统贷款的补充,可以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后的银根紧缩。结构化贸易融资的模式是将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承付融资、卖方信贷、出口押汇、进口押汇、保理、福费廷等产品根据企业需要和风险准入进行组合(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2009;陈四清,2014)。贸易融资的风险主要包括履约风险、商品的市场风险、地域风险、信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等。贸易融资相比传统借贷的优势在于:贸易伙伴之间能够更好地评估风险,并能有效应对融资后的道德风险。

2.物流金融。在人类早期生活中就已经有了物流金融的影子。物流金融的形态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谷物仓单”,当时古埃及生产的谷物具有流通价值,因此谷物的仓单成为一种流通媒介,部分发挥了货币的作用。英国的“银矿仓单”则促成了英镑的诞生,因为最早英国的流动纸币即以兑换一英镑的银矿仓单作为自己的价值基准。随着金融、期货等行业的发展,20世纪初在沙皇俄国出现了一种“谷物抵押”贷款模式,当时俄国的农民在谷物丰收、价格较低时将谷物抵押给银行,获得资金进行再生产,而当谷物价格回升后再偿还贷款出售谷物。在这一模式下,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而农民也因价格回升获得了更多出售谷物的收益,这种谷物抵押模式就是物流金融业务的雏形(胡愈、柳思维,2008)。1916年美国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构建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性法律法规。这一法案明确了仓单不仅可以作为抵押品,还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一系统性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后来仓单在美国农业中广泛作为融资方式使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埋下了重要的伏笔(罗齐等,2002)。后来,仓单广泛使用于大宗商品的交易和抵押,在均衡市场价格、平抑价格波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物流金融的实践是以仓单为基础,强调仓储在整个金融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物流金融长期以“库存融资”为核心研究对象。早期的一些学者对物流金融进行了描述性研究,例如Koch等(1948)对过去的基于仓储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控制方式等进行了研究,Eisenstadt(1966)、Miller(1982)则分别研究了物流金融在20世纪50—70年代实践方面的进展。之后的一些学者研究了物流金融模式,例如Lacroix和Varangis(1996)将美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物流金融业务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对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进行了介绍。Poe(1997)专门研究了物流金融中基于资产的融资业务,强调了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重要作用。Rutberg(2002)以UPS公司为例,介绍了物流金融的运营模式。Fenmore(2004)则研究了基于订单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Buzacott和Zhang(2004)分析了资产抵押融资情况下的存货管理,并将抵押和生产决策进行结合。Bakker等(2004)分析了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采用存货融资模式的机理及功能。Gertzof(2000)指出了物流金融业务相比其他融资产品的优势和特征,认为银行应当积极拓展这方面的业务。随着实践方面的研究逐渐增多,一些学者将目光转向了物流金融和库存融资业务中的风险。Wright(1988)认为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存货质押业务中,如何准确评估存货价值并对存货严密监控是风险控制的核心,同时指出存货价值评估与监管对于金融机构的困难性,因此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物流参与到业务当中。Diercks(2004)同样认为存货监控在物流金融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控方法。Frye(2000)关注了质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来自质押物的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Coulter和Omumah(2002)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及农村信贷市场面临商品波动时如何确保质押贷款业务顺利执行。Barsky和Catanach(2005)认为物流金融的风险管控有别于传统银行以主体信用为基础的管控模式,而应当采用覆盖物流金融全业务链条的流程化风控模式。这两位学者还提出物流金融风险包括过程风险、环境风险、IT风险、人力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学者很早就将物流金融纳入供应链金融的范畴,将其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一种形态进行研究。

国内关于物流金融的研究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物资银行”概念。早期学者如陈淮(1987)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当时所谓“物资银行”主要是指通过物资银行这一平台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使得物资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分配,这一概念虽然与现在的概念有较大差异,但其盘活被“锁定”在实体产品中价值的思想却是一脉相承的。随着物流这一概念逐渐被学者们所接受,概念内涵不断成熟,如于洋和冯耕中(2003)、任文超(2004)、王治和王宗军(2005)等学者对物资银行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所谓物资银行是指通过有实力的物流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将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封闭运作,从而打破地域束缚提供动产质押服务,从而确保资金紧张的企业能够获得包括融资在内的一系列服务。邹小芃、唐元琦(2004)是较早系统性提出“物流金融”概念的学者,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高效地将物流运作过程中的资金流动和信用的产生,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信息流的串联下将物流与资金流进行有效协同。邹小芃、唐元琦(2004)在考虑物流金融时,将贷款、保险、投资、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服务要素均考虑在内,因此他们的定义是一种广义上的物流金融。相比之下,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则更接近于目前学者们对于狭义物流金融的定义,他们所提出的金融物流是指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提供的集成式物流服务,这种服务范畴包括传统的物流、仓储、流通加工以及金融服务。邹小芃、唐元琦(2004)提出的物流金融与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的金融物流概念为后续物流金融的研究划定了概念边界。现在一般采用的物流金融定义来自李毅学(2011),他认为物流金融是在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入合作的前提下,为供应链中企业提供的包括融资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物流金融的核心业务是为以物流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存货为依托,通过对整体过程中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闭环控制,为供应链中企业提供融资的服务,这一定义涵盖了物流金融的广义和狭义内涵,为广大学者所认可(宋华,2019)。

正是由于对于物流定义存在广义和狭义,因此对物流金融模式的探讨也分为两类(宋华,2019),一类学者按照广义物流金融的定义,讨论的是物流与融资、结算等银行金融服务、保险金融服务、资产证券化、基金等券商金融服务如何结合,在这一方面邹小芃、唐元琦(2004),袁红、王伟(2005)做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另一类学者将研究重点放在物流与包括融资在内的银行业务要素进行结合的方向。在这一类研究中,罗齐等(2002)在早期提出的融通仓模式为后续大量研究做了铺垫。罗齐等(2002)将融通仓模式定义为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融通仓的研究对国内物流金融模式研究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郑绍庆,2004)。后续国内学者在融通仓研究基础上逐步拓展了物流金融模式的研究,例如唐少艺(2005)将其分为垫付货款业务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和保兑仓模式三种。陈祥锋(2008)站在商业银行角度,指出物流金融主要可分为基于应收账款和基于存货的两种主要模式,参与方不仅包括融资企业和银行,还有参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宋焱、李伟杰(2009)认为物流金融包括物流结算模式、物流仓单模式、物流授信模式和综合运作模式四种模式,其中物流结算模式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和承兑汇票三种业务;物流仓单模式包括融通仓和其他衍生业务模式;物流授信模式是由物流企业先从银行获得授信,然后由物流企业向需要融资的企业提供授信;综合运作模式是综合提供以上三种业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二)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随着对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的深入研究以及实践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渐被人们广泛关注和认同。严格意义上讲,供应链金融虽然与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有一定的关联,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首先,在产融结合的方式上存在差异。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虽然都是产融结合的形态,但是不同于供应链金融,前两者在结合企业运营维度上存在着不足。贸易融资是企业商流与资金流的结合,在结合的过程中,融资方对物流的管理和把握能力相对较弱。同理,物流金融更多的是物流活动与金融活动的结合,在这一结合过程中,融资方对企业间发生的贸易活动知之甚少(宋华,2015)。而这种状态容易产生违约风险,这是因为贷方对中小企业业务信息的了解不全面,在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下,机会主义行为使得风险控制的程度下降。确切地讲,在实践中,单纯的贸易融资或者物流金融,容易出现通过虚构贸易行为或者利用虚假物流骗取资金的问题。而供应链金融则避免了上述问题,在开展金融活动中高度强调对商流、物流的并行控制,因而,信息的广度和丰富度要比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更强;其次,在金融服务的范围上存在差异。贸易融资或者物流金融往往是针对某一笔贸易或者动产产生的金融服务,面向的是单一企业,较难覆盖供应链运营全流程,或者说金融服务活动没有能够覆盖供应链各个环节。而供应链金融则不同,它是基于供应链整体业务活动定制的金融服务,能够从系统上把握内部和外部供应链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金融服务的范围更广。正是因为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以往的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探索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特质(宋华,2019)。

与此同时,通过文献回顾可以发现,随着对供应链研究的不断深入,供应链中的资金流也逐渐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Timme and Williamstimme,2000;Wuttke et al.,2013a,3013b;Silvestro and Lustrato,2014)。然而,在一些文献研究中,将供应链中资金流的有效管理称作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FSCM)。为了避免造成混乱,在正式阐述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之前,本研究首先对财务供应链管理进行简单介绍,以清晰表明其与供应链金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Timme和Williamstimme(2000)指出为实现供应链的目标,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与供应链外部提供金融支持的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协作关系,同时将供应链中的全部参与主体和资产,以及供应链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流程全部考虑在内而形成的链条,称作财务供应链。在此基础上,财务供应链管理从更为广泛的视角出发,是指为了有效配合与促进供应链中的物流活动,对供应链中的现金流进行计划、管理和控制的过程(Wuttke et al.,2013a)。Blackman等(2013)认为财务供应链管理具有网络特征,这一管理过程可以将支付、财务可视性、外汇以及风险管理等复杂财务流程整合到产品供应链中。因此,财务供应链管理可以被看作一个广义概念,主要聚焦于供应商客户关系,以及致力于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平行流动,关注的是如何将供应链中的现金流整合到物流与信息流中。供应链金融则强调的是供应链中企业的营运资金与流动性的优化问题。财务供应链管理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如图2-2所示,由此表明,供应链金融可以被视作财务供应链管理中的一部分。

图2-2 财务供应链管理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范畴
资料来源:Liebl,J.,E. Hartmann,E. Feisel,“Reverse Factoring in the Supply Chain:Objectives,Antecedents and Implementation Barrier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 & Logistics Management,Vol. 46,No.4,2016.

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与探索(如表2-4所示),但目前国内外并未对其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从国外研究来看,Berger和Udell(2004)在探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时,最早对基于供应链开展融资的一些相关设想与框架进行了阐述,并初步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在国外研究中,由Hofmann在2005年提出的供应链金融定义最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涉及物流与供应链管理、金融管理以及企业间协作等多个领域的交集而产生的一个概念,具体是指由包括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与外部金融服务提供者在内的两个以上组织,通过对组织间的金融资源及其流动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从而实现价值共同创造的一种方式。在此基础上,Camerinelli(2009)指出供应链金融是对供应链中所有与运营资金相关的活动与流程进行透视并控制的过程。Phohl和Gomm(2009)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企业之间财务优化以及与顾客、供应商、服务提供者等进行财务流程整合以增加所有参与企业价值的过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基于供应链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与现金流的有效方式(Gomm,2010),核心企业通过控制整个供应链中与资金相关的业务流程实现了资金使用的可视性(Grosse-Ruyken et al.,2011)。More和Basu(2013)也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在供应链利益相关者之间通过管理、计划以及控制所有与现金流有关交易活动与流程以达到改善其营运资金的目的。

表2-4 国内外供应链金融代表性概念

续表

鉴于此,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对嵌入供应链网络中融资以及结算成本的优化,并在此基础上对供应链运作流程予以优化。Atkinson(2008)指出供应链金融既是一种技术方案,也是一种服务,在供应链中通过将供需双方以及金融服务提供方整合在一起,从而对整个供应链的透明度、融资成本、运作效率以及支付流程等进行优化。Wuttke等(2013b)学者进一步认为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供应链中的企业融资成本,一方面供应链金融能够为供需双方提供垫资、结算等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供应链中的现金流进行实时监控与优化。此外,Lamoureux(2008),Lamoureux和Evans(2011)等则从生态的视角出发看待供应链金融,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在由供应链网络中某一企业主导形成的企业生态圈中,通过归集、整合、打包以及利用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将其运用到企业成本分析与管理以及多种融资方式中,实现对供应链中企业的资金可得性以及融资成本进行系统管理与优化的过程,这也为解释供应链金融提供了一个较为新颖的视角。

就国内相关研究而言,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在概念使用上也存在多种描述,例如供应链融资、供应链金融、供应链贸易融资等名称都曾出现在以往学者的研究中。虽然这其中也有一些学者引入国外大金融的概念,然而大多数国内学者的研究领域还仅仅局限于供应链融资这个范畴内,与国外供应链金融概念相比,只能算作供应链金融研究的一部分。在具体概念界定方面,国内学者也并未达成统一,大量学者从金融机构的视角对供应链金融予以界定。例如,杨绍辉(2005)基于商业银行的视角将供应链金融看作专门为中小企业设计的创新性融资形式,在有效整合供应链中的资金流的基础上,一方面可以为供应链网络中的节点企业提供便利的商贸资金服务,另一方面又能够为供应链网络中的弱势企业提供创新型的融资途径。胡跃飞(2007)指出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供应链中的真实交易背景以及主导企业的信用状况,以企业交易过程中确定的预期现金流作为还款保证,辅助银行的封闭贷款业务以及短期金融产品而进行的包括单笔或额度授信等形式在内的融资业务。在对深圳发展银行所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闫俊宏、许祥秦(2007)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为产业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提供系统的金融服务,以保障供应链网络中的焦点企业与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产—供—销”链条的稳定与流畅运转,从而构建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链网络成员之间互利互惠、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产业网络生态。因此,正如蒋婧梅、战明华(2012)所指出,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缺乏抵押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长期以来经受融资难的发展瓶颈,而伴随着科技水平、物流业、供应产业链的发展,供应链金融这一创新产品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商业银行新的业务领域。

此后,学者们又从更为广泛的视角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予以界定。胡跃飞、黄少卿(2009)认为与传统纵向一体化制造模式相比,供应链管理的模式也有可能带来企业生产过程中财务成本的增加,这是因为:其一,由于更多的生产工序是通过市场来协调,贸易总量和交易频率都提高了;其二,已经成为供应链主要模式的赊销方式虽然表面上降低了核心大型企业的财务成本,但却将资金需求压力推给弱势的中小企业一方。鉴于此,他们从更为广义的资金提供者视角出发,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由产业中的金融服务组织者提供的一套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在对供应链中的现金流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之上实现优化整合供应链内部金融资源的目的。宋华(2015)则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管理行为和过程,它通过将供应链中的物流运作、商业流程以及金融管理予以整合,紧密地把供应链中的供需双方、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联系在一起,从而实现用供应链物流盘活企业资金并利用资金优化供应链物流的作用。综上,尽管国内外学者并未对供应链金融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但不同概念在本质上却有一致性。换句话说,供应链金融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新型融资途径的同时,在优化产业供应链、优化企业运营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三 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与进化阶段

(一)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供应链金融是如何运作的呢?这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非常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从国际研究的进展看,主要是从两个视角展开,一是基于信息化的物流金融运作;二是从整个供应链运营研究的金融活动。第一方面的研究最初是基于对第三方物流的探索,即随着第三方物流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物流外包的兴起,其所承担的职能和服务越来越具有差异性(Knemeyer and Rabinovich,2006;Selviaridis and Spring,2007),其中就涉及一些资金和金融性活动,诸如开票、支付过程中的结清,或者在国际物流中所产生的出口融资活动等(Li and Ogunmokun,2001),这些研究较少涉及第三方物流公司所形成的库存融资活动。还有一类的研究则是站在金融立场探索物流金融活动和管理,诸如Tibben-Lembke和Rogers(2006)分析探索了物流领域如何运用实物期权。Holdren和Hollingshead(1999)研究了库存融资服务中的定价问题。这些研究虽然也涉及物流金融,但并不是站在第三方物流的立场探索金融模式和管理。还有一些研究从更为广义的供应链管理角度涉足物流金融的运作和特质分析,尤其是Buzacott和Zhang(2004)的研究,对企业的物流管理和运营与基于动产的库存融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索,并强调企业的库存管理不只是按照财务资金约束而展开,流动资金管理本身也是库存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且流动性问题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运作效率都有着重要意义。此外,De Meijer和De Bruijn(2013)、Liebl等(2016)根据物流发生的时间点,将供应链金融划分为运输前供应链融资(原材料融资、采购订单融资以及供应商管理库存融资等)与运输后供应链融资(早期支付折扣计划、反向保理等)两种形式,More和Basu(2013)根据融资的阶段,将融资方式区分为运输前融资(原材料融资、订单融资)、在途物资融资(库存融资)以及运输后融资(预付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三种类型,而Wuttke等(2013b)则提出了一个更为一般的模型,认为供应链金融的运作主要是通过为供应链中的买卖双方提供结算、垫资等服务,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第二方面的研究更强调在整个供应链运行中金融活动与其他要素之间的作用。Martin和Hofmann(2017)研究了在供应链融资中金融服务提供商如何更好地融入整合供应链管理中,从而提升供应链融资绩效。Berger等(2004)、Auboin等(2016)在对供应链金融的范畴和模型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Lekkakos和Serrano(2016)研究了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反向保理获得融资。Klapper(2005)则对中小企业的存活融资模式及其运作机理进行了深入探讨。Gelsomino等(2016)研究了随着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研究进展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Guillén等(2006)尝试在框架内整合财务管理和生产规划,得出了框架内方案、计划和各方案最优决算所受到的积极影响。在此基础上,Guillén等(2007)通过引入一些现金预算约束条件,对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型进行研究,在同时考虑企业的融资计划与生产研发等短期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整合运作与财务的供应链整体优化的模型。Wuttke等(2013b)通过六个案例分析了供应链金融对产品流和信息流的改善,以及供应商的参与。

国内对供应链金融运行模式的研究也是从企业如何缓解资金压力的角度出发的。罗齐等(2002)提出了融通仓模式,融通仓通过推动质押贷款,能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融通仓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可以通过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融入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网络,在促进银企合作的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刘晓红等,2016)。随后,陈祥锋等(2005a,2005b,2006a,2006b)还发表了系列文章,对融通仓进行了系统阐述与介绍,包括融通仓的概念、运作模式、系统结构以及与金融供应链之间的密切关系等,在为物流金融创新相关研究提供基础的同时,也系统梳理了物流金融的多种业务形态,例如信用证担保、授信融资、仓单质押、替代采购、反向担保、买方信贷,等等。之后,冯耕中(2007)又提出了两类物流金融的基本业务模式,即基于流动货物和基于仓单的库存商品融资,这也就是后来物流金融领域所指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和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另一些学者则从更广泛的视角探索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模式。例如,伊志宏等(2008)对中信银行进行单案例研究,探索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模型,分别阐述了汽车、钢铁和家电行业金融供应链的运作模式及其风险。研究发现,中信“银贸通”是中信银行按照物流金融的理念,结合各产业中物流的不同特点,主要基于产业链中的核心生产商的信用水平,为其贸易中的物流客户等提供的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方案。为了提高中小型物流企业的费用结算和资金周转速度,赵道致、白马鹏(2008)提出了一种基于应收票据管理的物流金融创新模式(NRF-LC服务模式)。何宜庆、郭婷婷(2010)在对信用担保、存活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三种融资模式进行优劣势比较的基础之上,指出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均更倾向于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总结国内对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研究,闫俊宏、许祥秦(2007),胡跃飞、黄少卿(2009)等回到金融产品的基本要素,认为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产品要素包括应收的回款、存货的资金占压和预付问题。目前这种基于产品要素的模式分类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形成了以资金提供者、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融资企业组成的三种供应链金融模式: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涉及保理、保理池融资、反向保理、票据池授信等形式;存货融资,主要包括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以及仓单质押授信等;预付款融资,实践中主要有保兑仓、国内信用证、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应用。此外,除上述三种形态之外,宋华(2015)认为供应链金融中还存在基于供应链网络中企业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以及长期合作信任的战略关系融资,这种形式通常发生在具有多年合作关系的战略合作伙伴之间。尽管存在多种基于供应链的行业金融模式,但各种模式的本质仍然是依托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或者供应链网络中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信用,对特定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进行开发,利用商圈声誉风险控制等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短缺与融资风险等问题(陈一洪,2012)。与此同时,立足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以及贸易融资等服务理念,为供应链网络中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二)供应链金融的进化阶段

基于国内外研究与实践的不断探索与发展,目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归纳为供应链金融1.0(金融导向)、供应链金融2.0(供应链导向)、供应链金融3.0(网络生态导向)三个阶段。基于Lambert和Cooper(2000)所提出的供应链运营的刻画维度,如表2-5所示,供应链金融的三个阶段在供应链结构、流程和要素三个维度上有着明显差异(宋华、陈思洁,2016)。供应链金融1.0是典型银行思维的体现,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与服务。这个阶段最具代表性的是深发展所提出的M+1+N模式,即通过抓住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1”,为其上游M个供应商以及下游N个客户提供融资(深圳发展银行,2009)。在这一阶段供应链成员之间主要是序列依存关系,供应链金融更多关注的是供应链中的物流与商流要素,而为了降低风险,资金提供者强调的是对静态的“物”的控制。中小企业的融资效果取决于其在供应链中的信用,而这种信用来自与核心企业交易所带来的增信(伊志宏等,2008;姜超峰,2015)。第二阶段即供应链金融2.0阶段资金提供者由金融机构转向供应链中的参与者,供应链成员之间表现为相互依存的网络结构关系,供应链金融运作的基础不再是静态的“物”,而是商流与信息流等动态的“物”(Gelsomino et al.,2016;宋华,2015)。在这个过程中,资金提供者如何有效地嵌入供应链网络,与供应链企业相结合,实现有效的供应链资金运行,同时又合理控制风险,成为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有效获取资金的关键。

表2-5 供应链金融不同阶段的特征比较

随着与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结合,供应链金融发展到平台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3.0阶段(宋华、陈思洁,2016)。在这一阶段,供应链中的企业形成了基于互联网的复杂互依关系生态,并且多个生态之间相互迭代、相互作用。供应链金融通过搭建基于虚拟产业集群的虚拟供应链网络,融资服务提供企业基于虚拟供应链网络中的沉淀数据有效实施价值链整合管理与融资行为,使更多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有机会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其中,许多大型第三方B2B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大数据能够从更多的维度衡量供应链网络中中小企业的动态以及真实经营状况,评估其融资风险,从而做出融资决策(史金召等,2015)。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就第一阶段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活动的主体,由于不参与供应链运营,从而不能对供应链网络中的中小企业运营、贸易过程等信息真实掌握,只能依托供应链网络中的核心企业。但是,在这一阶段,供应链金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由于银行不能有效管理风险,且核心企业并不一定具有契约精神,从而产生欺诈行为,这一点在2013年青岛港事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从第二阶段开始,供应链金融开始从银行走向产业,供应链网络中的焦点企业或者一些平台企业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开始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主导者,供应链金融开展的基础也逐渐成为基于供应链网络的真实交易结构与流程。

此外,就三个阶段的研究而言,金融导向的供应链金融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系列的创新金融方案(Camerinelli,2009;Chen and Hu,2011),根据这一观点,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将供应链金融活动视为短期性融资过程,或者说基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产生的融资解决方案。Lamoureux和Evans(2011)认为触发供应链金融的活动主要是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诸如订单接收、航运、开立票据、到期支付等。More和Basu(2013)同样认为供应链金融根据活动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装船前融资、在途融资和发运后融资。在金融机构主导的供应链金融研究中,还有一种观点更为严格地将供应链金融看作买方驱动的关于运营资金的解决方案,也就是反向保理(Wuttke et al.,2013)。此外,Kouvelis和Zhao(2017)在研究供应链金融中供需双方不同的信用评级状况下的融资形态,其研究认为在供应商和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中,如果供应商的信用评级超过一个阈值,供应商收取零利率,使交易信用比银行贷款便宜。否则,供应商会收取严格的正利率,这种状况下,贸易信贷和银行贷款的综合使用要比纯贸易信贷更符合存货融资的要求。而这个阈值受零售商运营资金状况、供应商资金状况和产品毛利的影响。

供应链导向的供应链金融立足于供应链运营而产生,即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库存优化降低运营资金需求,产生融资行为,或者将运营资金转移给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的供应链参与者。诸如Pfohl和Gomm(2009)在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模型时就立足于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的情境。Randall和Farris(2009)分析了供应链两个参与者之间库存转移对供应链金融的影响。值得提出的是Hoberg等(2017)的研究运用二手数据分析了资金约束是否对于库存管理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企业在从事库存决策时是否考虑到了资金成本,其研究发现受资金约束的企业并没有能够降低库存,相反较少资金约束的企业库存较低,其研究揭示了目前资金约束状况尚未纳入供应链库存管理和决策过程。供应链导向的供应链金融研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关注融资的客体对象(诸如抵质押物),也就是供应链运营中的经营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如Gomm(2010)、Pfohl和Gomm(2010)就提出供应链金融同样适用于固定资产融资(通过为每个生产解决方案或者联合投资物流资产而融资支付)。供应链导向的供应链金融研究与金融导向的供应链金融不同之处在于后者认为金融机构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真正促进者,而前者则拓展了这一范围。供应链导向的研究因为是立足于供应链运营以及经营物而展开的金融服务,因此,推进和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体可能是供应链运营中的组织者(包括生产企业、分销企业或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尽管也积极地参与了这个过程,但是不一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导者。

随着供应链金融实践的发展,上述两类研究均忽视了从整个供应链的视角出发,分析供应链金融开展的条件、情景和创新模式(Caniato et al.,2016)。因此,网络生态导向的供应链金融研究逐渐兴起,如何基于供应链网络提升供应链融资绩效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点(Song et al.,2016;Martin and Hofmann,2017;Song et al.,2018)。这一阶段的研究有三个特点(宋华,2019):一是开始关注供应链金融开展的情景因素,也就是在什么样的供应链情境中会发生供应链金融行为。Song等(2016)探索了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网络特性(中小企业在业务网络中的强连接和弱连接)对于融资的影响作用,特别是丰富的弱连接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关键。Caniato等(2016)则提出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合作程度、谈判力、数字化的程度以及金融服务的吸引力等都是成功实施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的促进因素。二是探索供应链整合以及供应链参与者之间的合作状态对于融资服务的作用。要成功实施供应链金融,一方面需要实现企业内部的协同(供应链业务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协同),实现企业金融战略整合;另一方面需要供应商与买方之间的协同(包括供需信息的分享和供需金融整合),只有这两个方面同时实现,才能实现良好的融资绩效(Wandfluh et al.,2016)。而Wuttke等(2016)的研究表明,不是所有的供应链金融都能产生正效应,供应链金融什么时候开展以及能否产生效应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业务开展过程中协商的支付条款和采购量,采购量越大、支付周期越长,越需要及早采用供应链金融服务。三是明确了专业化服务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推动作用。这表现为在理论研究中正式提出了金融服务提供商(FSP,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的概念。Silvestro和Lustrato(2014)第一次提出了在供应链整合中金融服务提供商(FSP)的作用,尽管他们的研究并没有真正探索供应链金融中的服务,而是一种描述性的分析,但是他们提出了银行可以在其中发挥整合性服务的作用。之后Martin和Hofmann(2017)则进一步分析探索了金融服务提供商在供应链金融中的重要作用,即金融服务提供商作为一种中介,弥合了不同供应链参与企业之间,以及与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的不匹配,并且指出金融服务提供商既可能是传统的银行,更可能是新型的金融公司或者技术服务商等。Song等(2018)通过对比新型的平台化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与传统商业银行在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过程中,对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风险控制的差异,指出金融服务提供商要比传统商业银行更能够通过交易信息、网络、流程等掌握供应链运营的全过程,进而控制交易前、中、后的风险,而这种金融服务提供商是直接从事或组织供应链运营的企业。

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金融科技在网络生态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逐步进入研究和探索的新阶段,即金融科技导向的供应链金融研究。应当讲,这个方面的研究刚刚兴起,尚未形成广泛的研究成果,但是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关注供应链金融中新型科技的作用。诸如Yan(2017)以中国供应链金融为情景,研究以电商为主导的B2B平台在运用大数据控制风险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样,Zhao等(2015)认为金融结构运用大数据更能够预测供应链金融中业务失败的概率。此外,Omran,Henke,Heines和Hofmann(2017)开始探索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运用。Hofmann,Strewe和Bosia(2017)更是提出了将区块链运用于供应链金融中的反向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