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制定《电信法》的必要性

《电信法》起草工作已经持续了四十年,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电信法》立法更需抓紧推进。制定《电信法》是我国把握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推动信息化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迫切需要。

制定《电信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计划的加快实施,电信业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治理法制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制定《电信法》是网络治理有法可依的必然要求。

制定《电信法》是深化电信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入新时代,电信改革层次更深、范围更广。铁塔、广电等新主体进入基础电信市场,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电信市场竞争和开放力度加大。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为适应电信改革和发展的新环境,需要加快制定《电信法》,将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和管理经验法制化。

制定《电信法》是保护网络基础设施的必然要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是电信产业发展的基石。由于未能在法律层面明确电信设施的基础设施属性,电信设施建设选址难、建设难、保护难、共建共享难等诸多问题难以解决。《电信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物权法》《公路法》等上位法,导致电信设施建设阻力重重,严重制约着我国网络强国建设、信息消费、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和决策的实施。亟需加快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立法,从法律制度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扫清障碍。

制定《电信法》有利于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我国电信和互联网用户均居全球首位,电信业牵涉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电信服务合同争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滥用、网络诈骗等问题影响电信服务质量,侵害用户权。为了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用户的信息通信新需求,还需进一步完善电信立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群众享受更好的电信服务。

制定《电信法》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内在需要。当前,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新平台的发展,使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已完全打通。针对工业控制系统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攻击愈演愈烈,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应用软件、供应链、智能联网设备等安全问题开始显现。电信网从原来主要用于提供通信服务转向成为各行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安全成为其他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重要基础,因此,对电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应当随之提升。为此,需要加快制定《电信法》,从法律层面完善与电信网络发展安全相关的资源、设施、运行、服务等制度,以及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用户身份登记、应急通信保障等制度,确保行业在安全的轨道上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

制定《电信法》是我国电信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球处于以信息化全面引领创新、以信息化为基础重构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新阶段。从国际经验看,截至2017年4月底,按照为ITU的195个会员方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总计有166个国家和地区有电信法的立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信监管制度。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区、双边投资协定等国际经贸规则中普遍设立了电信章节,明确市场监管、普遍服务、网间互联、号码携带等规则。在我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为我国电信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和保持领先地位,亟需构建兼顾国际规则和中国特色的电信法律制度。